长春工业大学关于修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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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长春工业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以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培养的需要,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重新进行修订。为了做好本次修订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基本依据一、基本依据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新修订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 年)(学位201111 号)、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 号)、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
2、见(教研20091 号)和吉林省省属普通高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订。二、基本原则二、基本原则各学科应认真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工作实际,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定位,整体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一)适应研究生教育转型期的形势要求,实现四个转变。即发展方式从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培养类型结构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培养模式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人才质量评价方式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学习期间的学业表现与毕业后的职业发展能力并重。
3、(二)明确培养目标,实行分类培养。本次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明确体现各学科(类别)的培养目标和要求,明确人才类型定位。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类别)的层次、特点和学校实际情况,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各学科(类别)培养的研究生培养类型及培养标准。(三)注重能力培养,提高培养质量。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注重创新思维2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强调围绕科学研究开展培养工作;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要以实践为导向,加强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四)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模式与培养目标相适应。对学术学位硕研究生要促进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强化创新能力培养。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形成产学研相结合
4、的培养模式,要充分发挥行业和专业组织在培养标准制定、教学改革等方面的指导作用。(五)突出学科(领域)特色。在各个培养环节上体现不同学科、领域的发展特色和水平,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培养模式。对于学校的各级重点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反映出本学科(领域)在国内、省内的优势及地位。(六)科学构建课程体系。各学院要充分调研、讨论各学科(领域)研究生知识体系要求,科学设置研究生课程,明确深度广度。在课程体系构建上,要体现分类培养的要求。课程设置要突出基础性、前沿性、实践性和学科交叉性,加强基础、拓宽知识、精炼课程、注重实际。(七)推进研究生培养国际化。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在课程训练和必修环节的设计方面,
5、加强外语应用能力的培养。有条件的学院,应设置一批与国际高水平学者合作共建的课程。三、修订范围三、修订范围(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四)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四、基本要求四、基本要求(一)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学科,按照一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其余暂按二级学科修订培养方案,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专业类别(领域)进行修订。(二)培养方案中的学科、专业名称以国家教育部 2011 年颁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为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三)各学
6、科(领域)的培养方案要细化研究生各培养环节的要求,加强过3程管理,保障培养质量。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环节外,还要加强实践环节的培养。(四)鼓励教师选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相关课程的高水平教材作为课程教材或主要参考书;所有研究生课程都必须确定一定数量的参考书或参考文献。(五)各培养单位在制定研究生培养方案时,应合理安排各类课程的开课学期。理工科硕士研究生除选修课之外的课程按 1 学期设置,文科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按 1 学年设置。博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时间为 1 学期。(六)聘请企业专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授课。企业专家要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该项要求也被列入到专业学位硕士点评估指标
7、体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至少设置 2 门企业专家授课的课程。(七)硕士研究生课程实行学分制,一般 16 学时为 1 个学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26-28 学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8-30 学分,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分要求按国家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指导性培养方案中的有关要求执行。博士研究生最低应修满 16 学分。(八)理工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中的专业课程和选修课程,每门课程学时数应不超过 24 学时,学分不超过 1.5 学分。(九)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培养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课方式可灵活多样,所有课程需单独编码,加“f”区分。
8、(十)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应公开发表,各学科应提高对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篇数要求,有 3 项及以上重要成果学术论文,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十一)研究生院负责公共课课程安排和考试,其他课程由各培养单位负责安排。(十二)各培养单位在修订培养方案过程中,要组织导师和行业专家充分讨论和论证完成本项工作。其中,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制定严格按照各个领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进行。2017 年 7 月 5 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修订、上报工作,7 月 10 日前完成培养方案系统录入工作。9 月末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上报工作。4五、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五、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培养方案内容包括学
9、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与学分、培养方式、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必修环节、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学位)。具体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参见长春工业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一)课程编号及学院代码研究生课程编号由六位数字组成。第一、二位数字为学院代号;第三、四位数字为该学科专业代号;第五、六位数字为同类课程的序号(同一门课程代号相同)。全校的公共基础学位课编号如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100992 2 学分 36 学时 (非全日制代码 f100992)自然辩证法概论 100101 1 学分 18 学时 (非全日制代码 f100101)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00198 1
10、 学分 18 学时 (非全日制代码 f100198)第一外国语 110101 2 学分 64 学时 第一外国语 110180 3 学分 64 学时 (文科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代码,非全日制 f110180)应用统计 120101 2 学分 32 学时矩阵分析 120102 2 学分 32 学时数值分析 120104 2 学分 32 学时学院代码如下:机电工程学院 0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03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 04经济管理学院 05 化学工程学 06 艺术设计学院 07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8人文学院 09 马克思主义学院 10外国语学院 11 基础科学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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