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机关工作规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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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苏苏州州市市市市容容市市政政管管理理局局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苏容政发2014129 号关于印发关于印发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 工作规则工作规则的通知的通知各基层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苏 州 市 市 容 市 政 管 理 局苏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4 年 8 月 12 日文文件件2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工作规则苏州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工作规则总 则一、为使本局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2、。二、本局全体工作人员在行政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政府的决定、指示,切实履行市政府赋予的职能,保证政令畅通;坚持科学发展,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坚持依法行政,忠于职守,顾全大局,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本局要切实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心系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民意,破解难题,精简会议、文件简报和事务性活动,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质量。各部门要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
3、调,密切配合,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四、根据国家有关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负责局的全面工作。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按各自的分工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3五、局长出差期间,由局长指定一位副局长代理局长职责,主持工作。副局长出差期间,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其他副局长代行其职责。六、调研员、副调研员受局长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七、局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和局所属基层单位处长(所长)负责本处室和单位的全面工作。会议制度八、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实行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和分析研判会议制度。九、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
4、成员组成,有关人员列席。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按照苏州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党委议事规则议事。十、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局长、副局长和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召集人根据需要可以安排调研员、副调研员、有关处室和所属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通报上级会议精神、全局性重要任务和工作进展情况;(二)审议通过本局机关的有关制度、规定;(三)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协调处室之间的重要工作;(四)研究和审议财政资金的申请和使用;(五)讨论经听证后发现有异议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4(六)讨论我局受理的经审查认为应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
5、行政复议案件;(七)其他需要提请局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局长办公会议一般每月最后一周第一个工作日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十一、局长碰头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各处室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局长碰头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一)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二)研究决定、布置全局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工作,通报本局的总体和专题工作情况;(三)审议通过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策性文件送审稿和由本局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指导性、政策性重要文件;(四)审议通过本局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重要改革
6、方案;(五)其他需要局长碰头会议讨论的事项。局长碰头会议一般每周一召开一次。十二、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十三、分析研判会议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召集和主持,一名局领导参加,参会人员为问题涉及到的单位负责人,5会议内容为通报本周数字城管平台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数字城管平台反映的突出和难点问题,并提出和督促落实相关解决措施,部署下一步数字城管运行工作。分析研判会议每周五召开一次。十四、副局长按照分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协调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十五、局领导和处室根据分工和职责能够处理的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凡需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长碰头会议讨论的重大问题,应事先由分
7、管局领导提出明确意见。凡通过正常行文经局领导会签能够解决的问题,不安排会议讨论。十六、各处室提交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做好充分准备,一般应有倾向性意见或供会议讨论的方案。涉及几个处室分管的,应先由主办处室主动与有关处室协商并达成一致,方可提交会议研究。十七、局党委会议的组织工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由办公室负责;分析研判会议由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专题会议组织工作由有关处室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长碰头会议、分析研判会议、有关专题会议议定需要贯彻落实的重要事项,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各处室或有关部门执行。会议纪要由负责处室的记录人整理,经审核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对
8、于会议研究、讨论的涉及保密范围或单位内部管理事项的6内容,与会人员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守秘密。传达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事项,以会议纪要或记录为准,并按规定范围传达。需要公开的,须经会议主持人和局保密主管审阅同意。十八、不定期召开的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科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工作会议,由局领导主持。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通报情况,总结部署工作。十九、以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名义召开的全市行业会议,应严格实行会议审批制度。会议的具体安排计划由办公室报请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送市政府办公室批准。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由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负责。二十、召开各种会议都要贯彻精简、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
9、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管理办法执行,尽量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人员,节俭开支,原则上会议都安排在局机关办公楼内或安排在市政府规定的定点饭店组织。机关公文处理及印章使用制度二十一、以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名义印发的公文,其内容、体例、格式等应当符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江苏省党政机关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公文阅批与审批按照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办理。二十二、局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办公室视公文的内容和性质,按照规定程序,准确、及时提出拟办意见,呈局领导批示后送有关处室办理。内容涉及几个处室的,由办公室确定7主办处室。需要协办处室共同把关、审核、知悉的,主办处室应主动进行协商、会签。紧急公文要
10、提出处理时限,急件急办;一般文件也应抓紧办理,不得拖延。二十三、审批公文时,应签署明确的审批意见,并写明日期。对于一般报告性公文,圈阅或签名表示“已阅知”;对于有具体请示事项的公文,圈阅或签名的同时,必须有明确的审批意见。二十四、局机关各处室要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和效率。市政府办公室批转拟办的公文,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正常情况下,对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在 7 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属于需要报市政府审批的事项,应当及时提出本局的初步意见,在 7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属于由本局会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抓紧会商,并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对需要调查论证的事项,应先在 1
11、0 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说明情况,同时认真组织调查论证,但上报结果不能超过 30 个工作日。确因情况特殊不能按时回复的,应在规定回复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室说明理由。对市政府交办的市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由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处室认真负责办理,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并答复。二十五、以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名义印发的公文,由主办处室拟稿,经处室负责人审稿,送办公室核稿后,由分管的局领导审核签发。本局制定印发的指导性、政策性等规范性重要文件,报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报告、请示,人事任免以及经8费申请和使用公文,经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后由局长签发。其中,规范性文件在报送分管的局领导审核前,必须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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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市 市容 市政 管理局 机关工作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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