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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 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 国土资发200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监察厅(局),安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监察局: 2003年,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根据中心纪委全会和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部署,仔细开展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状况执法监察。经过努力,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已经初步建立,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比例有所提高。但从全国看,这项制度还没有全面落实,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
2、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的行为依旧存在,有的地方问题还相当严峻。为实行中心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其次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仔细落实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肃穆查处违法违规批地用地行为的部署和要求,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土地出让中的腐败行为,国土资源部、监察部确定,2004年接着在全国开展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状况执法监察。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突出重点,明确执法监察的范围和内容 2004年执法监察的重点是,接着全面推行并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建立健全详细制度和操作规范,仔细订正和肃穆查处土地出让中违规操作问题和违纪违法行为。执法监察的范围是, 2004年
3、1月1日后各类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状况;对2003年执法监察中发觉但尚未处理的违规操作和违纪违法出让经营性土地出让问题,也要订正和查处。主要内容包括: 1、市、县建立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状况。已建立制度的市、县,要督促抓好制度的规范,制定监督管理措施。尚未建立制度的,要责成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于3月底以前建立,届时仍不建立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2、市、县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执行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程序的状况,特殊是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信息公开和规范操作的有关状况。对不按规定操作和公开有关信息的,要刚好进行订正,造成严峻后果的,要追究相关
4、人员的责任。 3、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或仍实行协议方式出让和划拨的问题。是否存在单位和个人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和先行确定地价的问题。是否存在假招标、假拍卖、假挂牌或陪标、串标等弄虚作假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等问题。 4、2003年遗留问题的清查处理状况。对2003年执法监察中发觉但尚未处理的问题,要在2004年订正和查处完结。在2003年执法监察和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中已经进行处理,并通过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建设部、审计署联合验收通过的问题,不再作为问题提出。 二、明确政策,严格和规范执行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5、 各地要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02年7月1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实施后,除原划拨土地运用权人不变更原土地用途申请补办出让手续和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属于历史遗留问题之外,商业、旅游、消遣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供应必需严格按规定采纳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其他土地的供地安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纳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各地要严格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界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运用权规定实施前的历史遗留问题,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也不得弄虚作假,变相搭车。要加快工作进度,在2004年8月31日前将历史遗留问题界定并处理完毕。8月31日后,不
6、得再以历史遗留问题为由采纳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土地运用权。 为加强管理和监督,国有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必需公开进行。国有土地运用权出让安排、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出让公告、出让申请条件和出让结果等必需按规定向社会公开,除了按规定在相关媒体公布外,还应同时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发布,信息公开必需刚好、精确、真实。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有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必需制订明确的操作程序和工作规程,规范操作,各级监察机关要制订详细的监督检查措施,对不按规定公布出让信息、影响国有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开规范进行的,监察机关和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责成责任单位刚好订正,完善相关制度
7、,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相识经营性土地运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刚好探讨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工作方案,统一组织,协调动作。既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又相互支持,亲密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实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检查工作可实行下查一级或组织地(市)、县(市)之间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省(区、市)要针对所辖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进行抽查,对2003年
8、发觉问题较多的地方,必需重点检查。要刚好驾驭工作进展状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阅历,对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加强督查。同时,要按要求仔细做好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状况和违纪违法案件查处状况的汇总上报工作(见附件1-3)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监察机关要于11月10日前,分别向国土资源部、监察部报告执法监察工作状况。国土资源部、监察部将依据各地的工作状况适时组织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状况予以通报。 四、肃穆执纪,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 中共中心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
9、规定已经颁布实施,这是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的重要保证,各地必需仔细执行。 各级监察机关要仔细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留意发觉案件线索,扩大案源,会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肃穆查处一批土地出让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对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中,规避招标拍卖挂牌,仍实行协议出让和划拨的;先行立项、先行选址定点和先行确定地价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以个人或集体探讨的名义干预或插手经营性土地运用权出让等各种违纪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有关地方和部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的,监察部将肃穆予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执行日期:2004.8.31 国土资源部 监察部 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监察机关和国土资源部门在查处土地违法违 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文件 关于国土资源部 考察国土资源部 国土资源部询问答复() 国土资源部询问答复() 国土资源部司局文件 国土资源部答复汇总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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