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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湖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水湖镇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以制度管人、管事规范工作行为改进机关作风切实做到“把作风搞实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经党委会议研究特修订本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成立考勤工作领导组由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具体负责检查和督查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 2、党政办负责提供签到簿值日人员须在上午7:40前到岗;签到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10前。8:10后由党政办值日人员将签到簿收回将迟到缺勤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3、所有人员均需个人亲自签到严禁无故不签或代签。发现代签代签者和被代签者视为当日缺勤。因公未签到的视为出勤但需分管领
2、导确认或有关部门文字说明否则一律视为缺勤。班子成员因公外出应向党政办打招呼并说明去向。 4、当月未签、迟到在3天以内的(含3天)从工_扣发50元;在5天以内的(含5天)从工_扣发150元;6天以上的按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5、严禁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内玩电脑游戏上网炒股、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迟到早退或借工作之名外出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即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既不签到、请假又不知去向者视为旷工。在检查督查中发现签到后未在工作岗位的未经同意或因私外出的按旷工处理。月旷工一次从工_扣发50元个人作书面检查;月旷工两次从工_扣发100元。个人作书面检查并在
3、全镇机关大会上予以通报批评;月旷工三次以上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并直接纳入末位淘汰重点管理对象;月旷工五次以上者先行停岗同时给予相关的党纪或政纪处理。 7、每日签到、出勤者按天给予相应补助按月统计兑现。 8、实行周六值勤和周日党政班子成员值班制度每天给予补助20元节假日比照执行。 9、全年考勤情况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汇总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的依据之一。 二、请销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应故需请事假的必须事先本人当面请假。准假后请假条交党政办作为统计出勤的依据无请假条按旷工处理。 2、请假1天以内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
4、上的须经主要负责人批准;班子成员请假一律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3、因病需要请假休息的必须附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按有 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4、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县内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同意市 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省内及省外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5、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须提前填写休假申请单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是否符合休假意见由部门负责人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离岗并记入当月考勤表。 6、假毕要及时到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超假确属突发或紧急情况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可按批准权限电话请示有关领导等上班后补办请假手续。 7、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按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5、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三、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使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驾驶员没有出车任务时按时在办公室上下班。 2、凡需出车者可提前与办公室联系办公室根据用车不同情况妥善合理做出安排。除主要负责人外其它任何人员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带车外出否则追究驾驶员责任。 3、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用车除因公出差、防汛抗旱、计划生育、检查督查工作外下村一律不安排车辆。 4、因特殊情况确须租车的由分管领导报请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安排但需在党政办领取派车单。镇内半天不超过50元全天不超过100元镇外视具体情况而定。报销租车费用时派车单作为附件否则不予批报。 5、车辆加油实行IC卡管理加油发票一
6、律不予批报(党政主要负责人安排除外)。 6、维修车辆实行申报制度维修前填写申报单经办公室审核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在指定地点由党政办人员现场监督维修报销时申报单作为发票附件。 7、车辆必须及时入库不得在外过夜或回家停放。否则出现问题一律由驾驶员负责。 8、严禁驾驶员出私车或借车发生后果一切自负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车辆维修费和经济赔偿等)由驾驶员个人承担同时予以停驾处理。 9、驾驶员要服从调度确保车况良好、车容整洁执行公务时不得饮酒做到安全、准时随叫随到同时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四、公务接待规定 1、公务接待管理(包括生活安排、宾馆住宿等)由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任何部门不得随意安排。 2、因公务需要接
7、待的原则上均在食堂安排。重要接待任务由部门分管领导请示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持党政办就餐通知单在指定地点就餐。 3、因故未取得就餐通知单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在菜单上签名并说明接待内容手续最迟于次日补齐。未经主要领导同意在外发生的接待费用党政办公室不得补办相关手续财政所不得财务审核。 4、公务接待每两月结算一次由镇纪委、党政办、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审核结算小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结算。结算结果在党委扩大会议上通报。 5、所有公务接待费用由党政办和财政所负责人签字审核三单合一后报镇长审批。 6、本镇机关内部各站所室和村居不得以工作名义互请。 7、工作日午间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
8、以严肃处理。 五、党委会议制度 为了健全党委的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特制定本制度。 1、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到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由书记或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召集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办公会确定。各部门需提交党委会议讨论的事项应经分管领导审阅并提出意见后交组织委员汇总向党委书记汇报提交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 2、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事项主要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安排;重大改革措施的决定、部署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组织人事决定;其他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重点工作。 3、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
9、除临时召开的会议外一般提前1-2天通知党委成员讨论的问题一般不作临时动议保证各委员有充分时间酝酿。 4、党委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召开。党委成员因故不能参会须向主持人履行请假手续。决定问题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允许保留或向上级组织反映不同意见但在行动上必须坚决执行决定任何个人无权更改。 5、因工作需要可以召开书记办公会和党委扩大会纪委书记参加同级书记办公会书记办公会议事不决策。党委扩大会一般扩大到政府副职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机构负责人也可列席参加。 6、出席党委会议的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不宜公开的内容否则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7、党委(扩大)会议由组织委员负
10、责记录并按时立卷归档保存。 六、重点工作通报调度会议制度 1、周通报会议。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参加人员为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定于每周六上午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推延或随时召开。主要内容是对本周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汇报、交流、点评对下周工作进行安排由分管负责人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部署要求和全镇工作全局进行点评提出要求、强调重点确定工作完成时限。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部门调度会议。 2、重点工作调度会议。参加人员为镇党政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联系村(居)干部和村(居)党支部书记、主任主要是通报当前全镇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各项指
11、标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当前形势对下一步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做安排布置提出具体要求。 3、半年及年终总结会议制度。 七、学习制度 1、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可结合周通报调度会议进行。学习内容以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社会经济管理知识、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为主。参加人员为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实行签名制。部门负责人可列席参加学习由宣传部门组织并负责落实。 2、机关干部学习制度。学习以部门为单位原则上每周五下午学习一次内容以党委、政府重要文件、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业务知识为主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并记录。原则上每月不定期召开一至二次机关全体人员学习会议。宣传部门提供指导性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 八、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机关卫生管理实行部门负责人和楼长负责制。 2、实行“上下班前十分钟清理室内外”制度认真管好室内环境和卫生。办公室内用品及资料摆放整齐窗明几净责任区卫生清洁。 3、每月的最后一个周末集中大扫除消灭卫生死角。 4、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制度对各办公室的室内环境及卫生责任区镇机关卫生创建工作领导组组织各办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或随时检查检查结果在政务公开栏中予以公布。 5、走廊、厕所、楼梯有专人负责每天清扫保持日常清洁卫生。 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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