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通讯报道、调研工作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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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务信息、通讯报道、调研工作考核办法_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政务信息、通讯报道、调研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全县工商系统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工作更好地宣传工商工作;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做好服务根据市局、县委、县政府关于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领导 (一)县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办公室是主管部门。县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工商系统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的组织、协调及考核。各分局、县局机关各股室要配备专、兼职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将本分局、本股室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新思路、工作新措施、工作新业绩、典型材料报送县局办公室。 (二)县局办公室信息工作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制定本地
2、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工作计划并实施; 2、做好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的采编、筛选、加工、传送、反馈和存储;及时在媒体上反映工商工作动态;及时更新工商信息网站内容; 3、要立足服务上级、服务机关、服务基层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撰写通讯、调研、信息提供有情况、有分析、有预测、有建议的综合信息宣传成绩和亮点。 4、组织开展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工作经验交流了解和指导下级单位工作情况。 5、组织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二条工作原则 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准确性。要准确、真实可靠时间、地点、数据、单位要准确无误。坚持有喜报
3、喜、有忧报忧。 (二)新颖性。一般性工作动态类信息要报但重点要放在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特别是领导普遍关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难点问题抓好综合类、经验类、问题类、建议类、突发类信息的编报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提高信息质量。 (三)时效性。要快速收集、及时编发和传递信息。对重大突发事件、不良反应必须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并做好续报。 (四)保密性。对涉及机密的信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不允许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三条 考核对象 (一)各分局、县局机关各股室。 (二)市局各业务科室。 第四条 考核机制 (一)通讯报道、调研、政务信息工作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直接纳入年度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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