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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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根据中共政法委员会关于报送政法专门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情况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本单位人才队伍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司法行政队伍基本情况(一)编制使用情况。我局内设5个股室,下辖17个基层司法所,核定编制总数46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个,地方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2个。现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9人,事业编制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核定领导职数乡科级正职2名,现有2名,核定乡科级副职19名,现有16人。改非干部4人,3人享受副县级经济待遇,1人享受正科级待遇。(二
2、)基层司法所队伍情况。在全县17个基层司法所中,共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2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在我局的积极推动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现已全部升格为副科级派出机构,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4名。(三)文化、年龄、结构情况。全县司法行政44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研究生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2.3%;大学本科学历27人,占总人数的61.4%;大学专科学历15人,占总人数的34%;中专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2.3%。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背景23人,占总人数的52.3%,其他专业21人,占总人数的47.7%。年龄在30岁以下的6人,占总人数的13.6%;在31-35岁的12人,占总人数的27.3%;
3、在36-40岁的8人,占总人数的18.2%;在41-45岁的9人,占总人数的20.5%;在46-50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9.1%;在51-54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9.2%;在55岁以上的1人,占总人数的2.1%。二、当前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近年来,虽然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基础弱、底子薄,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各种问题和不足仍然是比较突出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专业水平不高。这主要是由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构成所决定的。现在大部分司法行政干部都是从其他各个岗位招、转、调、录过来的,法律专业素质普遍不高,而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普法依法治理
4、、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所以部分干部职工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二)人员严重不足。受到内设股室和人员紧缺限制,局机关一直没有专门配备政工人员,政工工作全部由办公室处理。在基层司法所方面,全县17各基层司法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8人,一人所的情况比较突出。同时,基层司法所人员还要承担乡镇分配的其他工作,比如驻村、综治维稳、信访、灾后重建等中心工作,由于人手不足,精力有限,往往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三)思想存在偏差。部分干部职工认为司法行
5、政工作比较务虚,而且职能偏弱,上升渠道狭窄,导致少数干部职工缺乏争先创优意识,满足于现状,对待工作应付了事,习惯于老思维、老办法、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高,存在做一天和撞一天钟的思想。(四)舆论宣传不够。近年来,虽然我县采取系列措施加强了舆论宣传力度,也取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舆论宣传不够全面,往往是静态新闻宣传多,动态新闻宣传少,尤其是对司法行政先进典型事迹和人物的宣传报导欠缺,难以及时、全面、立体地展现司法行政工作风采,舆论引导针对性不高,宣传效果有待提升。三、加强和改进专门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者政治敏锐性和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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