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章程示范文本.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章程示范文本.doc(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1 -内部资料 仅供参考理理工工参参 考考2012 年第 3 期(总第 37 期)长沙理工大学发展规划办(院校研究中心) 2012 年 5 月 18 日编制按编制按:大学章程,就是大学的“宪法”,是按大学发展规律而制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事务及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运行规则、原则的法规性文件,是大学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自我约束、自我完善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要求,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核心,是大学现代性的重要内涵与品质特征。就现实而言,大学章程建设也是我国大学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和基本趋势,将成为我国大学深层次变革的新起点、新引擎。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的章程可谓成熟完善,也成为推动其大学良好发展的
2、制度性保障。我国近代大学章程的建设起步较晚,而且较弱,即使到今日,也只有少数大学有了自己的章程,难说成熟。2011 年教育部正式全面启动大学章程建设工作,这是一项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战略工程。我校是湖南省大学章程建设试点的十所院校之一。为做好大学章程建设工作,特推出本专题研究,供学习参考。- 2 -大学章程建设与完善:我国大学变革的新引擎一、大学章程的内涵1、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的的概概念念大学章程,是指为保证学校自主管理和依法治校,根据教育法、 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以文本形式对大学的重大的、基本的事项做出全面规定所形成的规范性文件。其本质是对大学内部以及与大学有关的教育利
3、益的调整和分配。2、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的的特特征征拥有“最高地位”。从大学章程的地位来看,它是学校的“宪法”,是学校最基本的规范性文件,是学校其他规章制度的基础和依据。在大学规章制度体系中,章程是“母法”、 “上位法”,位于最高层次,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而其它规章制度则是“子法”、 “下位法”,其规定不能和大学章程相冲突。关注“最大事项”。从大学章程的内容来看,它规定的是学校重大的、基本的、全局性的问题。一些细小的局部性的问题没有必要在章程中体现。规范“最多关系”。从大学章程的效力来看,它不仅对学校内部有法律效力,而且对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也具有法律效力。明确“最严要求”。从大学章程的制
4、订和修改的程序看,其制订和修改程序比学校其他规章制度更为严肃、严格。- 3 -3、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的的内内容容大学章程的内容,即章程规定的事项,可分为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三类。第一部分:大学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1)名称和校址;(2)办学宗旨或办学的指导思想、培养对象和培养目标;(3)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党委的职责;校长的权利和职责;教职工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形式;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方式和程序;主要会议制度等);(4)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举办者确认归学校所有的各项财产;举办者为学校开展工作所提供物质保障;学校经费的其它来源;学校资产管理办法
5、等)(5)举办者和学校之间的权利、义务;(6)章程修改程序。第二部分:相对必要记载事项(1)学校发展的目标和办学规模;(2)组织人事制度(举办者在组织人事方面的权限;学校的常设机构及其权限和开展工作的办法;学校机构的改组和撤消程序;教职工的晋级、晋职、考核、培训、奖惩、待遇等);(3)教育或培养的形式;(4)课程或学科门类的设置。第三部分:任意记载事项- 4 -(1)学校的教育教学制度(教育教学所使用的语言、招生办法、每个教学阶段的学习期限、学生品德和学习等方面的评价方法和程序、学生的学习制度);(2)学生学籍管理、日常管理和奖惩制度;(3)举办者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认为应当由章程规定的其它事项。
6、二、我国大学章程的历史演进1、 、我我国国大大学学章章程程的的渊渊源源我国大学章程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曾经兴盛了数百年的书院院规或训示,如朱熹的白鹿洞书院揭示等可谓是我国大学章程的独特渊源。但是,源于西方的大学章程与我国传统的书院规则不同,后者更多的表现为内部管理规章。2、 、我我国国近近代代的的大大学学章章程程1898 年,我国近代第一所新式高等学校京师大学堂成立时就制定了京师大学堂章程。1919 年,校长蔡元培成立了由蒋梦麟、顾孟余、胡适等组成的组织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改革、整顿,起草各种规章制度。1920 年呈送教育部“鉴核备案”北京大学章程。1921 年东南大学出台东南大学组织大纲,实行校
7、长领导下的评议会、教授会和行政委员会“三会制”。1927 年,清华大学制定了清华学校组织大纲,由教授会、评议会和校务会议组成校内权利机构。- 5 -3、 、北北京京师师范范大大学学章章程程的的公公布布及及之之后后的的缺缺失失在 20 世纪 50 年代初,教育部曾公布了北京师范大学章程。但此后,我国的大学逐渐转化为政府的附属机构,大学的一切活动都在政府统一的计划和管理范围之内,没有任何办学自主权,也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此后一段时间,大学章程在我国大学制度建设缺位。4、 、我我国国大大学学章章程程建建设设新新阶阶段段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建立“自我发展、自我约束、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
8、”的现代大学制度的呼声日趋高涨。作为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的基础与核心,大学章程又被重新提上日程。2005 年 12 月底通过的吉林大学章程被视为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第一部大学章程,随后中国政法大学章程、 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湖南农业大学章程等先后出台。当前,越来越多的大学认识到制定大学章程不仅是政府的要求,也是大学自我发展的需要,并开始着手制定大学章程。三、大学章程的作用1、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是是学学校校依依法法治治教教、 、依依法法治治校校的的需需要要依法治校可以理解为按照法的模式、法的精神、法律条规来治理学校。大学章程作为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和大学行为的总规范,实际上是法的治理模式、法的精神和法律条
9、规在一所大学的进一步延伸和具体化、个性化。对内,大学章程调整投资者与学校、教师、- 6 -学生与学校间的关系,保障和维护学校内部各主体间的合法权益;对外,调整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社会与学校间的关系,规定了学校与其举办者之间的权利边界,因而是政府及其他学校举办者监督管理学校的基本依据。有章必依,照章办事,树立大学章程在学校管理中的权威,才能由人治走向法治,真正做到依法治校。2、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是是使使学学校校成成为为独独立立法法人人的的前前提提1995 年开始实施的教育法明确规定,设立学校必须具备的首要条件就是要有“组织机构和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学校第一个权利是“按照章程自主管理”。19
10、98 年颁布的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设立高等学校的,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的材料之一就是“章程”,第二十八条从十个方面具体规定了高等学校的章程应该规定的事项,第二十九条规定高等学校“章程的修改,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核准”;第四十一条特别提到高等学校校长除拥有该法明确规定的五大职权外,还拥有“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第十三章“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中明确提出:“加强章程建设。各类高校应依法制定章程,依照章程规定管理学校。 ” 这些法律法规说明了章程的法律地位,大学依法、积极地制定章程,保障和维护大学作为独立法人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3、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是是学学校校
11、自自主主办办学学和和自自我我约约束束的的需需要要大学章程一旦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核准,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仅对大学的办学行为有约束力,而且对大学管理者的管理行为、举办者的监督行为也有约束力,所以大学章程所规定的大学的权利- 7 -也就成为大学自主管理的法律基础。大学章程中规定的属于学校自主管理的领域,管理者和举办者不能再加以干预。当然,大学自主管理的权利也必须以法律和章程为依据,超越或违背法律和章程的规定来行使权利,就会受到管理者和举办者的干预,甚至要受到司法部门的审查。无论是学校的自主办学,还是学校的自我约束,最直接和具体的法律依据就是学校章程。4、 、大大学学章章程程是是高高校校管管理理以以
12、人人为为本本的的需需要要高校管理中以人为本就是大学的管理决策的价值取向要以教师和学生为中心,管理活动应围绕服务教师、学生的发展而展开,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效率和效益。大学章程之所以是大学管理“以人为本”的需要,是因为大学章程作为“大学宪法”对“以人为本”起着制度上的保证作用。它通过确定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学校与教师、学生间的权力和义务来判定各自的行为边界,以确保校园内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受到关注,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以人为本。四、有影响力的国外大学章程1、 、柏柏林林大大学学章章程程众所周知,柏林大学办学的基本原则可概括为:教学与研究的统一;学术自由,
13、即教与学的自由;重视自由教育。柏林大学的这些办学原则对以后德国乃至全世界的大学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使这些办学原则得以落实和发挥作用的正是柏林大学章程。由- 8 -政府负责制定颁布并体现了施莱尔马赫思想的“大学章程”,规范了柏林大学的基本框架,对柏林大学办学模式的形成提供了法律基础。柏林大学章程的主要内容是:(1)学院制:大学由四个平等的学院构成。 (2)教师等级制:保留了传统上由正教授、副教授、助教所构成的三级结构。 (3)教授会制:大学各项事务均由教授会(全体正教授组成)决定。 (4)讲座制:按学科和专业设置讲座,每一讲座由一名正教授全权负责。 (5)利益商谈制:每位正教授就物质与财政
14、方面的事宜定期与州政府进行商谈,而不是与大学方面单独交涉。这五个方面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规定了柏林大学的组织结构、权力结构及其运行机制。正是柏林大学章程,使大学自治、学术自由、教授治校这些理念的实现有了法律制度上的保障。2、 、耶耶鲁鲁大大学学章章程程耶鲁大学章程规定,内部管理体制一般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行使的职权具有决定性和宏观指导性。 “校长是学校的首席执行官,是各学院、学院委员会、行政部门的成员和法人代表。 ”耶鲁大学章程根据职责不同共规定了12 个委员会,分别负责财政、审计、投资等涉及学校工作各个方面的具体事务。大学的管理非常重视发挥教授的作用,学
15、校的决策机构、重要管理机构都吸收教授加入。耶鲁大学章程规定, “每个学院的终身教授同时是行政人员,他们和校长、教务长、院长一起组成终身职员理事会。该理事会是学院的管理机构,处理有关教育政策、- 9 -学院管理的事情。 ”对学校与外部关系,耶鲁大学章程规定,法人机构成员中有 3 名为当然委员,他们是耶鲁大学的校长、州长和副州长。3、 、牛牛津津大大学学章章程程牛津大学章程分别用了六个章节对“大学评议会”、 “教职员大会”、 “学院、社团和永久私人学院”、 “理事会”、 “学部、学院、分院、系和继续教育部”、 “学术人员和访问委员会”等各决策机构和大学各层次部门的职责、权限、聘任条件与程序进行了明
16、确界定。如章程第 VII章规定:学校按学科门类及实际需要划分为学部、学院、分院和系科,大学共分为 4 个学部,各学部的构成及活动分配由理事会依规则决定,学部下面又分成 27 个学院,学院成员及其职责由有关学部委员会批准,经理事会同意,有关学部委员会可以把学院分成几个分院,可以建立和维持系科。学院、学院委员会、分院和系科履行由章程规则、学部或学院委员会规定的职能。另依大学章程序言所述,学校所有学院都是依特许状而成立的,是由创立人的永久性捐赠而建立的。学院由于通常比大学更能获得丰富的捐赠,很大程度上就成了自主的、神秘的、未受监督的机构,享有一定的特权,控制着自己的资产。因此,牛津大学的学院自治程度
17、极高。以上规定明确了各决策机构和管理部门在学校的地位和职权,清晰地界定了各自的权限范围和管理领域,理顺了大学内部管理体制。五、大学章程建设中应重视的几个问题- 10 -1、 、全全面面认认识识大大学学章章程程建建设设的的重重要要性性与与紧紧迫迫性性与过去相比,现阶段提出的大学章程建设,从时代背景、社会环境、主体关系、地位功能和价值目标等方面都发生了广泛深刻的变化。其重要性在前面的作用分析中已经分析,其紧迫性则可能受到忽视。大学章程建设的紧迫性主要表现在这一章程建设对大学在新的时代下发展会产生新的重大影响,大学章程的现代性是大学整体办学水平与能力的现代内涵与品质的重要标志,也是在竞争发展中关乎前
18、途命运的基本要素。这就使得大学章程建设具有抓机遇,抢先机的特殊性质与功能。谁的大学章程建设得早,建设得好,功能发挥得好,谁就能够在开放竞争的条件下拥有更多更好的发展机遇与发展动力。2、 、高高度度重重视视大大学学章章程程建建设设的的复复杂杂性性与与艰艰难难性性我国的大学基本上是在改革开放中快速发展起来的,与外部的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关系日益广泛密切,也更加复杂。正是这种变化的广泛性与复杂性,大学章程建设的难度就相应增加。因此,需要高度负责的精神和科学严谨的态度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与交流,集思广益,在复杂中把握重点、明确主线,在艰难中稳步推进、提高成效,制定出既符合规范,又具有时代特色的大学
19、章程。3、 、努努力力提提高高大大学学章章程程建建设设的的特特色色性性与与前前瞻瞻性性大学章程是大学生存发展的“根本大法”。在大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进行大学章程的完善或建设,既是对历史的总结,也是对现实的适应,更是对未来的定位。因此,大学章程建设,要基于自身的发- 11 -展历程以及在这一进程中形成的基础积累和相对优势,要全面分析和科学规范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职责关系,要对经济社会发展与大学发展的规律有深刻的认识与准确的把握,从而提高大学章程的特色性与前瞻性。4、 、充充分分发发挥挥大大学学章章程程建建设设的的导导向向力力与与凝凝聚聚力力大学章程是具有全局性长远性的规范与指南。制定大学章程需要全体利益相关者加强交流沟通,特别是大学章程中,内部治理是主体内容,需要学校内部的广大教师、管理者、服务者和学生的广泛讨论和充分交流,以促进了解和理解,明确发展方向与共同目标,形成和强化共同理念与各自职责的重要机遇与方式,使大学章程建设成为大学制度健全,大学精神培养,大学文化建设,大学品质提升的重要内容,增强履行大学使命的制度保障力,增强学校发展的导向力与凝聚力。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402 本期责编:伍运文 刘绍勤 刘解龙联系人:王映莲 电话:85258342 E-mail: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