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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U 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ICU 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二、ICU 病房医师与护士配备: 2.1 医师配备: 2.1.1 依据工作量与工作性质而定,综合ICU 床位与人员之比为1:0.8-1,固定的重症医学医师,不应低于70%,确保能够实施三级医师查房与担当独立值班。 2.1.2 应由从事重症医学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负责领导,非固定医师可定期轮换,但轮换期不应少于6 个月。 2.1.3 制定与实施岗前业务培训安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2.2 护士配备: 2.2.1 依据工作量与工作性质、监护项目、监测项目、医疗技能的不同,合理确定病人与护士比例,综合ICU 床位与人
2、员之比为1:2.5-3,固定的重症医学护士,不应低于80%,护师以上人员不低于50%。 2.2.2 应由在ICU 从事重症医学五年及以上资格的主管护师及其以上职称的人员领导护理工作,护师以下人员可定期轮换,但轮换期不应少于12 个月。 2.2.3 制定与实施ICU 护士岗前业务培训安排,经考核后方可上岗,进修与见习期人员不得单独执业。 2.2.4 对ICU 在岗护理人员的接着教化与技能培训实行分级管理。 2.3 医院有重症医学医护人员应急调配的预案 2.3.1 医务处、护理部会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制定有“ICU 医护人员应急调配的预案” 2.3.2 医务处、护理部适度支配其它临床骨干医护人员(主
3、治医师及护师)接受ICU 培训/ ICU 临床轮转。 (注释:ICU 常因手术季节及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因素,员工妊娠、临产、生病等减员缘由导致人员惊慌,工作超负荷时间过长,护患冲突、监护隐患、平安隐患凸显,致使医疗纠纷增加,护士流失增加,医院应随时调配人力资源,以确保每一位ICU 患者的平安。) 三、医院ICU 管理制度(试行) 1.入住ICU 病房的病人选择: 1.1 严格执行收治标准(见ICU 的收治范围)。 1.2 各类ICU 病房可依据本科室实际状况,制定入住ICU 病房详细病种选择标准,例如各种困难大型手术后的危重患者;需行呼吸管理和(或) 呼吸支持的患者;心功能不全或有严峻心律紊
4、乱患者;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各类休克患者;严峻创伤患者;各种缘由所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患者;器官移植患者;急性中毒患者;其他经短期强化治疗可望复原的多系统、器官功能不全的患者等。 1.3 全麻术后麻醉作用尚未消逝或生命体征尚未稳定,一般经短时间视察,病人醒悟或病情稳定后刚好转到一般病房。 1.4 不相宜ICU 病房收治的,如已认定脑死亡者、急性传染病、无急性症状的慢性患者;恶性肿瘤晚期、老龄自然死亡过程患者;治疗无望或因某种缘由放弃抢救者。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2.1 在已有院级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各ICU 应进一步制定相应的制度及细则,不断改进及完善本科室的诊疗常规,全部的医务人员均
5、应娴熟驾驭。 2.2 严格执行三级查房制度、病历书写制度、病历探讨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及会诊制度及消毒隔离等规章制度。 3.质量目标与指标: 定期探讨在贯彻医院(ICU 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看法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4.加强医疗质量关键环节的管理: 4.1 诊疗方案的探讨与制定 4.2 院内感染监控 4.3 抗菌药物及胃肠外养分的合理应用 4.4 患者(或家属)知情同意等。 5.诊疗管理: 5.1 ICU 的患者由ICU 医生负责管理,ICU 医生应当与原发疾病的专科医生保持亲密联系与沟通。, 5.2 ICU 医师主要担当脏器
6、功能监护和支持救治,患者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状况,主要由原发疾病的相关专科医师负责刚好诊疗。 5.3 对重点高危患者,建立实行ICU 医师与负责原发疾病诊疗相关医师联合查房的机制。 6.高风险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 对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实行许可授权制。 7.优先原则 严格执行危重病人出、入ICU 病房优先原则。 8.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需进行APACHE II 评分, 医务处定期对各ICU 病房及进行分析总结。 9.建立ICU 病房医疗质量月报制度: 各ICU 病房按时上报ICU 病房医疗质量月报表。 10.ICU 病房医疗仪器、设备应保持性能状态良好: 保证刚好有效的运用,消毒及
7、维护有相应记录。 11.各ICU 病房之间应加强合作: 相互支持,特别状况下可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统一调配医疗资源,最大限度发挥危重病人救治的实力。 12.医院临床试验室可随时(24 小时7 天)为全部的ICU 供应服务:若不能随时供应此种服务时,则须在ICU 内或紧邻ICU 处,设置一小型试验室,最低限度必需能做化学和血液学检查,包括动脉血气分析; 13.医学影像与药学部门(24 小时7 天)为全部的ICU 供应服务:随时(24 小时7 天)为全部的ICU 供应服务,要有可落实的详细保障措施。 四、ICU 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制度(试行) 1.对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实施危重程度评分
8、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料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 资源。 2.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病人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最好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3.常用危重程度评分方法甚多,可依据各ICU 自身的性质与功能选用相宜的评分方法 3.1 APACHE 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系统 3.2 或MODS 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3.3 或 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 3.4 或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峻性评分 3.5 或TISS-28 治疗干预评分 3.6 或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病人)。 3.7 或依据自身ICU 的性质与功
9、能选用其它认为相宜的评分方法 4.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有条件的ICU 可通过医院的“临床信息系统”实施“实时”动态的评分,无论采纳何种评分系统都应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与程序,以确保科间、院际的评价信息比较可信度。 5.评分工作在医务处领导下实施,综合ICU 与专科ICU 都应进行,定期将评分结果,报告院长和医院ICU 质量与平安管理委员会,用于医院ICU 资源利用状况及对危重症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并可作为外部(第三方)评价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与平安的重要指标。 五、危重病人进行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许可授权制度 医师与护士为危重病人进行诊疗操作须担当极大的风险,为确保诊疗操作质
10、量与病人平安,实行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削减诊疗操作的风险性。 1.诊疗操作资格的许可授权范围,应当包括全部进行本诊疗操作的医疗与护理人员。无操作权的个人,除非在有正值理由的紧急状况下,不得从事诊疗操作。 2.医院对操作危急性大、易于发生并发症的诊治操作项目应有明确的资格许可授权有规定,每项详细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制定考评标准,全院各临床科室均应遵照执行。 3.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建立相应的资格许可授权体系。 3.1 由医疗、护理管理职能部门与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评组织。 3.2 供应须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化。 3.3 应当结合操作者
11、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娴熟驾驭程度进行认定。 3.4 全部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可信任的,是书面的、具体的,并能随时可查。 4.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至少每二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状况,则应当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4.1 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的资格认定新标准者。 4.2 经质量评价证明,其操作并发症的发生率超过操作标准规定的范围者。 4.3 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者,并发症发生率增加者。 5.通常需由医师在危重病人诊疗活动中完成的,具有高危急性、高难度操作项目如下,但不限于。例如:经皮动脉置管术、各种途径的中心静脉置管术、肺动脉置管术、经静脉临时起搏
12、器安置术、心律转复、除颤术、气管内插管术、纤维支气管镜检查术、三腔管气囊填塞术。经皮气管造口术、环甲软骨切开置管术(Seldinger 法)、诊断性腹腔灌洗术、腹膜置管透析术、机械通气、持续动静脉血滤和透析、人工体外膜肺、人工心室协助、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人工肝、血浆置换等、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 规定须要授权的其它项目等。 六、ICU 的收治范围 1.急性、可逆、已经危及生命的器官功能不全,经过ICU 的严密监测和加强治疗短期内可能得到复原的患者。 2.存在各种高危因素,具有潜在生命危急,经过ICU 严密的监测和适时有效治疗可能削减死亡风险的患者。 3.在慢性器官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出现急性加重
13、且危及生命,经过ICU 的严密监测和治疗可能复原到原来状态的患者。 4.慢性消耗性疾病的终末状态、不行逆性疾病和不能从ICU 的监测与治疗中获得好处的患者,通常不是ICU 的收治范围。 5.优先获得ICU 诊疗,是当ICU 的病床运用率较高、一时不能满意病人须要时,符合“1”的患者要比符合“2”、“3”的患者优先获得ICU 诊疗。只要可能,就应当运用评价疾病严峻程度和预后的客观指标,对收治的病人进行分类管理。 6.各医院可依据上达要求,结合本院ICU 资源状况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七、为病人供应非医疗技术方面的服务制度 1.收住ICU 的患者符合入住ICU 收住指征。 2.病人的诊疗知情同意权得
14、到保障。 3.出ICU 的病人能够优先得到连贯的医疗服务。 4.ICU 患者转科的过程中能够得到合格的医疗护理人员监护。 5.病人的病历资料能随患者的转科而同时转移。 6.为醒悟的病人供应心理方面的护理服务。 7.非醒悟患者的隐私得到敬重。 8.主动告知患者及其家属诊疗安排,实施高危操作应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签字同意。 9.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拒绝复苏和放弃或停止维持生命治疗的权利和应担当的责任。 10.刚好向患者家属告知奔者准确病情,并赐予他们支持和劝慰,适时供应接近患者的机会。 八、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医疗工作制度 (一)病历书写制度 病历是临床医生诊疗工作的记录和总结,可作为病人进一
15、步诊治的参考,也是临床教学、医学科研的素材和法律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现医疗质量和学术水平。 1.新入院患者 1.1ICU 病历书写制度原则上与一般病房一样,并符合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要求。 1.2 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庭史、个人生活史、月经生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别检查、小结、初步诊断、治疗处理看法,由书写医师签字。 1.3 客观照实反映病情。 1.4 病历内容要求完整,重点突出,次序分明,条理清晰。 1.5 病历摘要据概括性和系统性,能准确反映病情特点,可作为初步诊断的依据。 1.6 入院24 小时内完成入院病历书写。 1.7 格式与内容
16、同一般入院病历及首次病程记录。 2.转入ICU 的记录要求 2.1 转入ICU 不足24 小时的患者仍需有的转科记录。 2.2 转入ICU 首次病程记录应在入科4 小时内完成。 2.3 记录内容与一般病房的转科记录基本一样,应包括 2.3.1 因何种疾病(手术名称,术中发生特别状况)入科及入科方式。 2.3.2 转入时赐予何种处理(或处理原则),处理后的反应。 2.3.3 病人现实状况(生命体征等)。 2.3.4 须要接着视察的项目。 2.4 化验回报单应按时间依次粘贴,各种病情介绍单或诊断证明书亦应附于病历上。 2.5 病程记录 2.5.1 病程记录的书写每天至少12 次,病人病情遇有重大改
17、变及短期调整治疗应刚好记录。 2.5.2 记录内容包括:病人病情改变,检查结果、鉴别诊断、上级医师病情分析查房看法,诊疗过程及治疗效果,凡施行特别处理时,要记录处理及治疗后的效果,要记明施行时间和方法,对病情改变的简洁 分析,须要值班医生关注的项目等。书写者应为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如进修医生的记录应有主管医生或代管医生的签名认可。 3.转科记录要求与医院统一要求相同。 4.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均按医院要求完成。 (二)ICU 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专科状况突出时,应刚好申请多科会诊或转科。 2.原发病诊疗科室负责诊疗的医师应保持日常查房,不属会诊范围。 3.科间会诊:由经
18、治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非急诊会诊,会诊医师应在24 小时内完成,并写会诊记录。急诊会诊:被邀请的人员,应在30 分钟内到位进行会诊,并写会诊记录。 4.院内多科会诊:由科主任提出,商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与。会诊一般由ICU 主治医师主持,必要时科主任主持,须要时应请医院相关职能科室参与会诊。 5.院外会诊:本院诊治有困难的疑难病例可由相关科室负责人提出,经ICU科主任、医务处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同时将病历摘要寄发有关单位,确定会诊时间。 6.远程医疗询问会诊:一般由高年资的副高职以上医师参与,接到远程医疗询问通知的医师,应事先熟识病例资料,按时间准时参与。会诊结束后
19、仔细填写询问会诊看法。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做好会诊前的打算,并具体介绍病史,做好会诊记录。ICU 应综合会诊看法,负责治疗方案的制订和会诊看法的接受实施。 8.ICU 应邀院内科间会诊应由具有ICU 专业资格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应邀到外院会诊,应指派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前往会诊。会诊医师是供应本专业学问技能帮助,会诊看法是否被接受确定权在对方科室或单位。 (三)ICU 医师值班制度 1 ICU 病房应建立分级值班制度,明确各级医师职责,并确保贯彻执行。 1.1 一线值班医师:必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1.1.1 值班期间不允许擅自离开病房,负责病房内全部患者的常规
20、医疗工作,完成医疗文件书写,正确贯彻执行上级医师的指导意 见和治疗方案。 1.1.2 如患者病情出现特别改变,值班医生赐予刚好抢救治疗,负责与患者家属沟通并马上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1.1.3 要求主管医师与值班医师之间的交接具体、完整,不遗漏患者病情改变,保证既定治疗策略的贯彻执行。 1.2 二线值班医师: 1.2.1 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要求随叫随到,如患者病情出现特别改变,刚好调整治疗策略,指导值班医师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向上级医师及医院有关部门领导请示汇报。 1.2.2 负责协调上、下级医师治疗看法,保证治疗方案执行的持续性。 1.2.3 担当院内会诊工作,帮助指导院内其它科室患者的
21、抢救工作,负责ICU 患者的收治。 1.3 三线值班医师: 1.3.1 值班期间要求保持联络,如遇紧急呼叫,不论是夜间或休息日,应赶到病房或马上与病房取得电话联系。 1.3.2 探讨解决疑难问题,负责指导特别状况危重病人的收治、医疗、转科、转院和组织疑难病例探讨及死亡病例探讨,刚好向医院总值班及有关部门领导请示汇报。 2 保证各级值班医师之间规范交接、沟通顺畅,确保患者既定治疗方案的贯彻执行,如遇紧急状况,能够刚好正确应对。 3 科主任依据科室实际状况,制定及实施ICU 值班医师资格许可与授权制度。 4 ICU 值班医师应与原发病科室值班医师保持联系沟通,应对原发病的病情改变刚好做出评估与处理
22、。 (四)ICU 医嘱制度 1.具有执业资格的ICU 医师具有下达医嘱的权限。 2.精确录入或书写下达医嘱时间、病人姓名和床号。书写医嘱时字迹要清楚,签全名。意义要明确,不得随意涂改,修改医嘱要签名。 3.医嘱内容要求运用中文通用名,无精确中文译名的药品,用公认英文代号。 4.如开错或取消未执行的医嘱用红笔在此条医嘱中注明“DC”字样及本人签字。对护士已执行的医嘱,禁止运用“DC”,只能下达停止医嘱。 5.医生在开完医嘱后需刚好通知该病人的主管护士,以免遗漏、延误执行。 6.医生不得下达口头医嘱(抢救时除外)。抢救时医生下达的口头医嘱护士必需复述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结束后半小时内完成口头医
23、嘱的补记。 7.电子录入医嘱系统应能有效识别录入者的身份和权限。 8.必要时设置不同级别医师的医嘱权限;对明显错误或超出正常运用范围 的医嘱,应有提示功能。 (五)知情同意书制度 1 在ICU 临床诊治过程中,因患者病情危重、体质特别、需行手术、特别检查、特别治疗、费用过大和试验性临床医疗等状况,医务人员应履行告知责任,具体填写知情同意书。 2 ICU 知情同意书的内容包括:有创操作、特别检查、特别治疗的项目、目的、风险性及可能并发症等,也应包括不执行此操作、特别检查、特别治疗所带来的后果。每一项的详细内容在一个科内应运用同一个格式及内容,同时应随着专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完善,刚好修订。知情系列
24、医疗文书的签字应包括患者、家属及医师三方签字栏目。 2.1 在法律上,患者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但在我国临床实践上表现出特别性,强调由病人家属或单位(涉及医疗经费的负担)签字,并注明与患者的关系。 2.2 知情同意权的享有者包括患者本人和患者家属,或者是患者托付人,医疗机构和医师在履行告知义务时,可以依据详细状况选择告 知对象。 2.3 家属是指本人以外的家庭成员,应依据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弟姐妹的排序确定近亲属行使知情同意权。 2.4 托付代理人签字,应当有患者或近亲属书写的授权托付书。 3 紧急避险时,以维持病人生命平安为原则: 3.1 危及病人生命的手术、操作,
25、有时由于各种缘由不能在签完字后才能进行,这时可通知家属,讲明状况后执行。 3.2 若由于各种缘由不能通知到家属及签字者,应征得上级医师及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执行。 3.3 为最大限度维护患者的生存权,对心肺复苏初期A、B、C,包括电除颤等紧急避险时,在紧急无时间先征求家属看法时,可先救命后告知 4 知情同意书一旦签署,必需妥当保存,切勿丢失。 (六)手术病人转入ICU 后的交接制度 ICU 医生、护士应与手术室人员(麻醉医生和外科医生)交接,全面了解病人的状况,包括: 1.一般状况:病人的姓名、年龄、及其它有关资料。 2.麻醉前状态: 2.1 简洁的现病史和主要的既往病史、过敏史。 2.2 心脏功
26、能检查异样状况、肺功能检查异样状况、药物治疗状况、试验室检查结果、及其它有关资料。 2.3 病人对术前药反应及监护导管置入状况。 3 麻醉状况: 3.1 麻醉方法、麻醉药物和药物剂量。 3.2 麻醉中遇到的问题,如:困难插管、循环波动、心电图异样、血管活性药物运用、正性肌力药物运用、低体温等。 3.3 麻醉期间液体平衡状况,包括晶体液输入量、胶体液输入量和胶体液种类、血液制品输入量和种类、围术期出血量、围术期尿量等。 3.4 目前输注的药物和剂量、术中最终的试验室检查结果等。 3.5 预料可能遇到的问题,如醒悟和拔管延迟、再插管困难、醒悟时血压波动。 4.手术状况: 4.1 所施手术及术中遇到
27、的问题。 4.2 术后应特殊留意视察的问题。 4.3 预料可能遇到的问题,如:止血问题、血液制品补充等。 (七)对进入ICU 病人的初始评估制度 应当对全部进入ICU 病人的病情快速进行系统精确的评价,据此制订诊治原则。 1 一般视察: 1.1 依据心肺复苏ABC 原则快速确认气道通畅、推断通气和循环状态。 1.2 确认全部的监测导联线、静脉管道、胸管、尿管通畅并正常工作。 1.3 确认ICU 全部的监护仪已校对并正确连接。 2 呼吸系统: 2.1 确认呼吸机已连接和调整。 2.2 检查气管插管的位置和气囊容量。 2.3 接呼吸机前手控呼吸时听诊双肺呼吸音质量及气流分布。 2.4 确认胸引管开
28、放并引流。 2.5 如在ICU 起先机械通气,初始吸入氧浓度为60100,以后依据动脉血气和胸片结果进行调整。 2.6 如有呼气末二氧化碳监测,视察波形以确认气管插管的位置和无气道梗阻。 2.7 经皮脉搏氧饱和度评价动脉血氧合状况。 3 循环系统: 3.1 检查心率和心律: ECG 监测有无心肌缺血和/或心律失常。 检查起搏器的功能。 3.2 评价体循环:比较动脉血压和袖带血压结果。 检查四周脉搏、皮肤颜色、体温柔尿量。 测定中心静脉压、肺动脉压和肺动脉楔压(如有漂移导管)。 热稀释法测定心输出量,计算心脏指数、体循环阻力和肺循环阻力(如有漂移导管)。 4 检查术后出血状况:留意伤口有无渗血、
29、引流管及胸管的引流量。 5 中枢神经系统:意识水平,应包括意识状态、瞳孔大小、对光反应及四肢活动改变。 6 肾脏系统: 6.1 日尿量与单位时间尿量。 6.2 留意尿的性质(尿浓缩、血红蛋白尿、或血尿)。 6.3 必要时叩诊膀胱有无尿潴留并留置尿管。 7 胃肠系统:胃管的通畅和位置,胃管引流有无血性液体。 8 皮肤:受压部位有无皮肤损害。 9 体温: 9.1 测定中心体温柔外周体温。 9.2 如直肠温度低于35,用加热灯或复温毯复温。 9.3 留意有无寒战并赐予治疗。 10 完成APACHE II 评分和/或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病人)。 (八)ICU 患者转出制
30、度 1.总则:患者的转出,遵循病情及双方科室共同协商确定,并有责任告知家属。 2.ICU 患者应经ICU 上级医师查房和允许转出后,与接收科室负责医师共同商定后方可转出。 3.患者转入ICU 的缘由基本去除,相应接收科室能接着完成治疗时,可考虑转出。 4.对于患者及其家属要求或接收科室要求将患者转出时,如病情不允许,须具体告知病情及风险,其仍坚持的可考虑转出,应请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字确认。 5.因基础疾病的不行逆或植物状态导致的不能撤机、或存在血管活性药依靠的患者,以及其它非医疗缘由在ICU 住院的患者,也应转出ICU。 (九)ICU 患者检查和治疗转运制度 为保障转运途中及检查治疗过程中
31、的平安,特制定如下转运制度: 转运原则:确认转运的必要性,转运前充分的评价,并做好必要的打算(人力、物力),确保患者平安。 1 转运前评估及知情同意 1.1 危重病人转运必需确认是必需和必要的,并由上级医生对转运前病人的生命指征及转运的可行性作出评估和批准; 1.2 应当充分向病人或家属说明检查或治疗的必要性及转运风险,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运用正规的知情同意书,由病人或家属签字认可 2 转运前协调与沟通 2.1 转运前必需协调好相关部门,包括目的地科室相应人员、途径各关口(电梯、门卫、急救车等)。 3 转运时人员要求 3.1 依据病人的危重程度,协调组织必要的医护人员,但至少有两人以上,要求
32、至少是娴熟驾驭ICU 技能的医生、护士。 4 转运设备及药物打算 4.1 设备须要: 4.2 生命支持设备:简易呼吸器,必要时应用便携呼吸机,状况良好的氧气瓶,连接用管路;手动或脚动吸痰器 4.3 便携式监测仪,至少具有SPO2 及心率监测功能。 4.4 药物须要: 4.4.1 常用复苏药物:如肾上腺素,阿托品等。 4.4.2 常用镇痛及冷静药物:如吗啡,安定等。 5 临转运前再次评估病人及调整相应物品,防止窒息、缺氧、脱管等意外。 5.1 评估是否须要人工气道,若已经存在,检查其固定是否牢靠,并保证通畅。 5.2 患者生命体征维持相对稳定。 5.3 需保证有畅通的静脉通路(两条或两条以上)。
33、 5.4 患者身体其它管路及引流装置保证固定牢靠,如:胃管,腹盆腔引流管等。 6 转运时留意事项 6.1 亲密监测ICU 患者各项生命指征。 6.2 保证生命支持设备工作稳定(患者生命征稳定)。 6.3 保证各种附属管路固定牢靠(以防脱落)。 6.4 防止患者发生意外损伤。 (十)ICU 患者入住接待基本流程 入住ICU 患者 生命体征不平稳者 生命体征评估生命体征平稳者 即刻报告上级医师 询问病史 快速予以相应处理 体格检查 了解于一般病房的 病情改变及诊疗经过 开出急查化验单 和临时医嘱 向家属交代病情,签署重病 通知及有创治疗签字单 向上级医师汇报病例,确定治疗方案 开长期医嘱及进一步检
34、查项目 (十一)ICU 患者转出医师交接流程 与一般病房的护士/医师 床边交接, ICU 患者 经上级医师综合评估可转出者 联系一般病房 通知患者家属 患者目前病情相宜转 通知主班/值班护士整理 患者相关物品及影像学片子 主管/值班医师书写转出志 护士/医师护送 患者转至相关一般病区 九、ICU(重症病房、加强医疗病房)护理工作制度5 项 (一)ICU 护理质量与平安管理组织 1.护理部应加强对ICU 护理质量的限制及管理,成立ICU 护理质量管理组织。其组成由护理部和ICU 护士长等组成,在护理主管院长(或医疗主管院长)和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主要职责与权限是:对ICU 护
35、理质量管理工作予以询问及评议,对本院的ICU 护理问题负责提出鉴定和处理看法。 2.1 职责: 2.1.1 探讨全院ICU 护理质量管理状况,审定ICU 护理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2.1.2 建立会议制度,定期探讨、解决ICU 护理质量方面的重大事项,遇有紧急问题随时召集会议。 2.1.3 组织ICU 护理的会诊及病例探讨 2.1.4ICU 护理问题鉴定: a.对本院ICU 发生的护理问题进行鉴定,探讨分析问题性质,为医院做出处理确定供应依据。 b.对于ICU 发生重大问题与相关部门共同鉴定,并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2.2 权限: 2.2.1 实施ICU 护理质量监控,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看法及
36、改进措施,以促进全院ICU 护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2.2.2 对各ICU 制订的护士培育安排进行审定,对其安排的落实状况进行考评。 (二)ICU 护士准入制度 1.ICU 护士准入条件(新上岗) 1.1 具有护士执业资格 1.2 两年以上的临床护理实践阅历,娴熟驾驭专科疾病的护理常规。 1.3 通过三个月以上的危重症护理在职培训 1.4 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ICU 临床护理。 2.ICU 护士独立工作准入资格 2.1 实行一对一带教,直至其能独立完成危重症病人的护理工作。 2.2 带教期间在带教老师指导下进行各项护理操作。 2.3 带教期间,每月由护士长和临床老师对其进行ICU 临床技能考核。
37、2.4 带教期结束后,能娴熟驾驭ICU 各种规章制度、规程、岗位职责并通过严格的理论及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工作。 (三)ICU 病房护理管理制度 1.ICU 护理人员在科主任领导下,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管病房医师给与帮助。 2.ICU 护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各项医疗护理操作常规。 3.ICU 护士对病人实行24 小时连续动态监测并具体记录生命体征及病情改变。急救援理措施精确刚好。 4.各种医疗护理文件书写规范,记录完整、整齐。 5.危重症病人护理措施到位,杜绝差错隐患,确保病人平安。 6.做好病房的消毒隔离及清洁卫生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7.ICU 仪器、设备应指定专人负责
38、管理、定期保养,使之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8.ICU 物品定位、定量、定人保管,未经护士长允许不得外借或移出ICU。 9.ICU 护理人员衣着统一规范,严格限制非本室人员的出入。 10.刚好向家属供应准确病情,并赐予他们支持和劝慰,创建条件激励他们亲近病人。 (四)ICU 护理工作制度 1.ICU 护理工作基本要求 1.1 严密视察病情改变,随时监测生命体征、保持呼吸道及各种管道的通畅,精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1.2 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改变。 1.3 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均由护理人员完成。 1.4 随时做好各种应急打算工作。 2.ICU 护理交接班基本要求 2.1 每班必需按
39、时交接班。在接班者未接清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2.2 严格床旁交接班。交班中发觉疑问,应马上查证。 2.3 交班内容及要求: 2.3.1 交班内容突出病人病情改变、诊疗护理措施执行状况、管路及皮肤状况等。 2.3.2 特别状况(如:仪器故障等)需当面交接清晰。 2.3.3 晨会中护士长可支配讲评、提问及讲课,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及应留意改进的问题,一般不超过15 分钟。 3.ICU 护理查对制度 3.1 对无法有效沟通的病人应运用“腕带”作为患者的识别标记,“腕带” 填入的识别信息必需经二人核对后方可运用,若损坏更新时同样须要经二人核对。 3.2 对用药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3.3 给药
40、时查对药品质量,留意配伍禁忌,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刚好查清方可执行。) 3.4 医嘱需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若有疑问必需问清后方可执行。) 3.5 仔细查对医嘱,规范本科室医嘱查对时间及人员要求。 3.6 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需复述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以便查对。 4.ICU 患者转科(院)制度 4.1 患者须要转回原临床专业科(院)接着治疗原发病时,由医生向家属交待病人病情及途中风险,取得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行转科(院)事宜。 4.2 依据转科医嘱,进行转移前患者评估及各项护理打算,并通知接收科室的主班护士
41、 4.2.1 检查患者护理记录齐全,记录内容完整。 4.2.2 检查病人的个人卫生:转出时病人面部、手足、会阴、皮肤清洁,无褥疮。 4.2.3 检查各种管道应清洁通畅,固定合理、坚固,引流袋清洁。注明 插管换管日期、时间,伤口敷料保持干燥清洁。 4.2.4 检查静脉穿刺部位。保持静脉输液通畅,所用药物标示清晰。 4.2.5 备妥病历记录、各种检查胶片、有关药品和病人的物品打算移交。 4.2.6 向接收科室护士介绍病人的状况:姓名、诊断、主要治疗、皮肤及各种管道状况。 4.2 依据病人病情危重程度,支配医师护师陪伴。 4.3 转科(院)途中备好必要的抢救药物及用物。仔细视察病人病情改变,保证各种
42、管路通畅。 4.4 到达新科室(院)后,仔细与该科(院)的主管医生、护士进行床旁交接班,由交、接双方填写交接记录。 5.ICU 病人外出检查制度 5.1 依据下达医嘱,在检查前评估患者病情,并进行记录。 5.2 检查全程须有医护人员陪伴。 5.3 依据检查项目要求,做好检查前各项打算工作(包括心理护理),必要时备好抢救药物及用物。 5.4 在离开ICU 前仔细核对工作,包括核对医嘱、病人识别标记、检查项目及部位无误,与醒悟患者进行有效沟通,安抚患者的惊慌心情。 5.5 在检查过程中需仔细视察患者病情改变、意识状态、生命体征等,留意保暖并保证各种管路通畅及仪器正常运行。 5.6 如有特别病情改变
43、,刚好进行处置后再行检查,或依据病情停止检查。 5.7 检查完毕返回ICU 后,护士妥当安置病人并做好具体记录。 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6.1 全部仪器应分类妥当放置,专人管理,正确运用。 6.2 保证各种仪器能正常运用,定期检查、清点、保养,发觉问题刚好修理。 6.3 保持各种仪器设备清洁,备用设备必需处于消毒后状态,有备用标识。 6.4 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得随意外借,遇有特别状况由医疗行政部门协调调配。 6.5 科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仪器应用培训,包括消毒操作与流程、常见故障解除方法等,做到娴熟驾驭。 6.6 医院设备科对ICU 抢救用主要仪器应刚好修理、定期检测并有相关记录。 7.ICU 抢
44、救物品管理制度 7.1 抢救物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定期清点并登记。 7.2 抢救用品应保持随时即用状态,定期进行必要的维护检查并有记录。 7.3 抢救用品运用后应刚好清洁、清点、补充、检测、消毒,处理完毕后 放回固定存放处。 7.4 抢救用品出现问题刚好送检修理,刚好领取。 7.5 在进行维护检查时、检查后或消毒时有明显的标识。 7.6 严格规范管理毒、麻、剧药品,对高危药品应单独存放、标示明确,运用的剂量及途径有规范。 8.ICU 护理记录书写规范 8.1 护理记录描述要客观、真实、精确、完整、刚好。 8.2 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精确。书写过程中出现错字时,应当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签全名
45、。不得采纳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8.3 楣栏项目填写完整不空项、清晰、无涂改。 8.4 护理记录单均用蓝黑签字笔书写。 8.5 记录内容: 8.5.1 患者的生命体征、主诉及与护理有关的阳性体征、医嘱落实状况、护理措施和效果。 8.5.2 手术患者要记录手术方式、麻醉方式和伤口敷料等状况。 8.5.3 具体记录各种管道名称、引流方式、引流物性质和量等状况。 8.6 生命体征至少每小时记录一次。重要治疗、护理记录时间应精确到分钟。 8.7 记录特别检查、特别治疗结果及患者的反应状况。 8.8 抢救后六小时内完成护理记录。 8.9 专科视察记录按科内统一规定记录。 9.告知制度 9.1 主管医生及护士应将自己的姓名主动告知病人。 9.2 特别诊断方法、治疗措施,均应告知病人及家属。未经病人及(或)家属的理解和同意,医务人员不得私自进行相关特别诊治。 9.3 有关诊断、治疗措施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副作用,可能发生的意外、合并症及预后等应向病人及家属做出通俗易懂的说明。 9.4 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说明。 10.ICU 护士紧急替代制度 10.1 科内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