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127-2000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pdf
《JGJ 127-2000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JGJ 127-2000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pdf(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C o d e f o r De s i g n o f D e t e n t i o n Ho u s eJ GJ 1 17 -2 0 0 0J 3 7 -2 0 0 0( 内部发行 )2000 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C o d e f o r D e s i g n o f D e t e n t i o n H o u s e.I GI 1 2 7 - 2 0 0 0部部设安建公国国和和主编单位 :批准部 门: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施行 日期 :8月关于批准发布 看守所建筑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 2 0 0 0 1 6
2、 5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 ( 建设厅) 、公安厅 局 ,计划单列市建委、公安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 公安部 1 9 9 8年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 ( 公技监 1 9 9 8 7 1 号) 要求,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主编的 看守所建筑设 计规范 , 经审查, 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 编号J G J 1 2 7 -2 0 0 0 ,自2 0 0 0年8月 1日起施行。 原标准 看守所建筑标准 G A9 -9 1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负责管理和具体解释,公安部监所管理局组织 内部 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2 0 0 0年 7月 2 6日前言根
3、据公安部公技监 1 9 9 8 1 7 1 号文 公安部 1 9 9 8 年行业标准 制、修订计划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原 看守所建筑标准( 试行) c c n9 -9 1 )进行了全面修订后,形成本规范。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 . 术语; 3 . 选址和总平 面布局;4 . 建筑设计;5 . 监室环境和建筑设备等。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 增加了看守所建筑设计的基本要 求和基本原则; 2 . 增加了术语一章; 3 . 对选址和总平面布局作了 大量修订补充;4 . 对监室层高、门窗、送饭孔、建筑构造、防护网和警戒岗
4、楼围墙等条文进行了修订。增加了监室类型、监室床 铺、技术用房、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的设计要求等本规范由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归口管理并负责具体解释。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所管理局。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杜山、王耀群、温竹平。目次总则术语 3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 4 ,. . . . . . 一 , . . .- 33 . 1选 址 , 。 . . . . . 33 . 2 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 ” “ . ”. 33 . 3监 区 ” , “ , 价 33 . 4 行政办公区 ,. 价 . . . . . . . . “ 二 43 5 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 , , .
5、. . 卜 二, 53 . 6 武警营房区 ” , ” 53 . 7 通道 一 53 . 8 建筑朝向 ” ” 。 , ,. , . . 53 . 9绿 化 价 。 。 , ” 价 54 建筑设计 ” ” 价 . . . , . . . . . 一 64 . 1监 室 价 , , 。 。 , , 64 . 2 监室门窗 ” ,. “ 价 ” , ” 64 . 3 监房通道 价 , . . . . . . . . . . 74 . 4 监房建筑构造甲 , , , , 甲,., .74 . 5 讯间室、律师会见室和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价 一74 . 6 技术用房 价 ,. , ” . . . . .
6、 .“ .84 . 7 岗楼、监区围墙 ,. , , ” - 甲 , , 一 ,8 5 监室 环境和建筑设备价 一 , . . . . 一 95 . 1 监室环境 . .“ .95 . 2电 器 设 施 , ,一 众. . . . . . . . . . .- . . , . . , , . . . 95 . 3 给排水设施 , 一95 . 4 采暖设施 “ “ , , . 一1 0 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1 1 条文说明 。 。 。 1 31 总则1 . o . 1 为规范看守所建设,使看守所建筑设计符合 “ 坚固安全,
7、方便管理,功能齐全,体现文明”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看守所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 。1 . 0 . 3 看守所建筑应根据建设规模、 管理模式的要求和基地环境 及气候条件,因地制宜地设计,并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城 市规划要求相适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经济适用1 . 0 . 4 看守所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语2 . 0 . 1 有哥肪d e t e n t i o n h o u s e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留所服刑罪犯 ( 以下统称在押人员)的机关。 2 . 0 . 2 监
8、区s u p e r v i s i o n看守所内关押在押人员、依法实施武装警戒的区域。2 . 0 . 3 监室s u p e r v i s i o n r o o m在押人员起居用房 2 . 0 . 4 监房s u p e r v i s i o n b u i l d i n g由监室、室外活动场、管理通道和巡视道组成的建筑单元2 . 0 . 5 管理通道ma n a g i n g p a s s a g e监房内用于收押、提讯在押人员和提供在押人员生活保障等管理工作的通道。2 . 0 . 6 巡视道i n s p e c t i o n p a s s a g e供民警对监室和室外
9、活动场进行巡逻观察的通道。2 . 0 . 7 主通道p r i m a r y p a s s a g e监房之间、监房与其他附属用房之间的封闭式连接通道2 . 0 . 8 室外活动场o u t d o o r p la y i n g p l a c e监区内用于在押人员室外活动的有防护设施的固定场所3 选址和总平面布局3 . 1 选址3 . 1 . 1 看守所选址应符合下列条件:1 . 水电、交通、通讯便利,地势较高的地带;2 . 与各种污染源、易燃易爆危险品、高噪声、高压电线和无 线电干扰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的规定;3 . 避开高层建筑、 繁华商业区、 居民稠密区及外事活动场所3
10、 . 2建筑分区和总平面设计3 . 2 . 1 看守所建筑根据看守所工作环节和建筑功能,应分为监 区、行政办公区、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和武警营房区。3 . 2 . 2 总平面布局应做到功能明确, 联系方便。 监区应置于看守 所中央部位; 监区围墙外应设有 5 m警戒区; 其他功能区均应毗邻监区;行政办公区应置于看守所出人口处。3 . 3监区3 . 3 . 1 监区必须设置围墙、警戒岗楼。监区内建筑应包括监室 ( 含卫生间) 、室外活动场、禁闭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及其活动室 ( 含文化教育室) 、在押人员伙房、 物品储藏室、图书室、 浴室、医务室,看守民警值班室、管教办公室、谈话室、技术控制室等
11、。 3 . 3 . 2 设计关押容量5 0 0 人以上的看守所, 在押人员伙房、 技术 控制室可设在监区外。3 . 3 . 3 严寒和寒冷地区看守所的采暖锅炉房不得设在监区内。 3 . 3 . 4 监区建筑各部分的连接应设置封闭通道,并用防护门分隔 ;巡视通道应 形成网络 ,并便于分 区巡视 ;管理通道以直线布置为宜,避免死角;看守民警值班室应面对管理通道,按套间设置,管理半径不宜超过 6 0 m;技术控制室必须设置在较隐蔽、在 押人员接触不到的位置。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及其活动室应单独设置,并加以隔离。 3 . 3 . 5 监区宜只设置一个出入口。设计容量 5 0 0 人以上的看守 所,可增设一
12、个紧急出入口。监区出入口不得直接面对看守所出人 口。3 . 3 . 6 监区建筑间距应满足通风、日 照和防火要求, 不得低于当 地住宅间距的规定,且不得小于 l o m。监区建筑与监区围墙间距 不得小于 6 m,3 . 4 行政办 公区3 . 4 . 1 行政办公区建筑应包括所领导办公室、 内勤文印室、 档案 室、职能部门办公室、驻所检察室、接待室、会议室,收押检查 室、在押人员财物保管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通讯室、电教室、警械武器库、专业技术用房,民警备 勤宿舍、 食堂、文娱活动室,传达室、发配电房、 车库、 仓库、 浴 室、小卖部等3 . 4 . 2 设计关押容量5
13、0 0 人以上的看守所收押检查室、 在押人员财物保管室、讯问室、律师会见室可设在监区内。 3 . 4 . 3 行政办公区建筑布局应根据各类用房的功能要求分类集 中设置,并与道路、绿化统筹规划设计3 . 4 . 4 收押检查室应置于警戒线处, 毗邻监区出入口, 按套间设 置,并具备收押登记、犯罪信息采集、安全检查和健康检查等功能。3 . 4 . 5 讯问室、 律师会见室、 在押人员家属会见室必须设置封闭 隔离通道,使外来人员与在押人员各行其道,确保在押人员不出警 戒线3 . 5留所服刑罪犯 劳动区3 . 5 . 1 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区建筑应包括劳动用房、 仓库、 卫生间 ( 含盟洗室) 、看守民
14、警值班室等,并设置围墙等警戒设施。 3 . 5 . 2 设计关押容量 S 0 0 人以下的看守所的留所服刑罪犯劳动场所可设在监区内,但必须隔离设置。3 . 6 武 奋 营房 区3 . 6 . 1 武警营房区建筑应包括营房、 哨兵室、 勤务值班室和军事 训练等设施。建筑布局应方便值勤和内务管理。3 . 7通道3 . 7 . 1 看守所主通路应与城市公路相连接, 各功能区均应设有能通行机动车辆 的道路 。3 . 7 . 2 监区内应设置环型消防车道;行政办公区应设置停车场。3 . 7 . 3 进 人监 区的通道净宽不得小 于 4 m.3 . 8建 筑 朝 向3 . 8 . 1 看守所建筑应符合当地
15、最佳建筑朝向。3 . 9绿化3 . 9 . 1 看守所绿化总面积应符合当地城市绿化的规定3 . 9 . 2 监区及警戒区内不得种植高大树木。 3 . 9 . 3 行政办公区、 武警营房区的建筑物前后和道路两侧应种植树木4 建 筑 设 计4 . 1 监室4 L1 监室 ( 含卫生间)面积应根据监室类型确定。 监室应分为 普通监室、特殊监室、留所服刑罪犯监室和禁闭监室。普通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2 . 6 m ( 含铺位面积 1 . 5 m2 ) , 设计关押容 量每间8 -1 5 人。 特殊监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 . 8 m , 设计关押容量每间3 - 5 人。 留所服刑罪犯监室人均使用面
16、积不得大于普 通监室的指标, 设计关押容量每间 6 - - 8 人。 禁闭监室每 1 0 0 - 1 5 0人设置一间,使用面积不得大于 6 m% 4 . 1 . 2 监室层高应根据气候条件确定。 严寒和寒冷地区 监室净高 不宜低于 4 m;夏热冬冷地区监室净高不宜低于5 m;夏热冬暖地 区监室净高应控制在5 . 5 -6 . O m . 4 . 1 . 3 监室 卫生间应与床铺隔离, 并做局部遮掩, 设置水冲式便 器和盟洗设施。使用面积 2 -3 m4 . 1 . 4 监室内设置床铺。普通监室为通铺,距室内地坪高度为 3 0 0 -4 0 0 m m, 用厚度不小于3 0 m m的 木板 连
17、体铺设, 并作防 腐处 理,固定在地垅上, 地垅间距不得大于 3 6 0 mm,地垅两端设带防护网的通风孔;特殊监室设置固定式铁木床;留所服刑罪犯监室 可设置双层床。4 . 1 . 5 室外活动场应与监室连体设置, 顶部加装钢筋防护网, 网 顶高度为 3 . 2 -3 . 6 m,人均占有面积不得小干 2 -1 -4 . 2 监 室 门 窗4 . 2 . 1 通往管理通道的监室门须两层设置, 分别为铁栅门和钢板门,并设置门锁,钢板门上应设观察窗;通往室外活动场的监室 门单层设置;监室门高为1 . 8 - 2 . O m,门宽为 。 . 7 -0 . 8 m。监室门开关必须由民警控制。4 . 2
18、 . 2 监室前后墙应设置监窗, 并应符合巡视观察和通风采光的 要求。监窗开关必须由民警控制。 4 . 2 . 3 监室靠管理通道一侧墙体上应设置加装铁门的送饭孔和送开水孔。孔净尺寸为 1 5 0 m m X 1 5 0 m m,高度距地坪 1 . 0 5 m,4 . 3监房 通道4 . 3 . 1 监房主通道净宽不得小于2 . 4 m,管理通道净宽不得小于1 . 8 m ,4 . 3 . 2 监室毗邻室外活动场一侧设置巡视道并形成网络, 净宽不 得小于 1 . 0 m,4 . 4监房建筑构造4 . 4 . 1 墙体应符合下列要求:监房墙体应采用强度不得小于MU1 0 砖、 石和M5 的水泥砂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jgj 看守所 建筑设计 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