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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蜂产品制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4.1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适用于蜂产品制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2 产品种类产品种类蜂产品制品指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花粉的提取物、混合物,或以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花粉为主要原料添加其他物质(如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植物提取物、其他食品等) ,经科学加工而制成的具有蜂产品基本特性的产品。蜂产品制品包括蜂蜜膏、王浆膏、蜂花粉片等相关产品。4.3 检验依据检验依据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
2、标准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5009.28 食品中糖精钠的测定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GB/T 5009.97 食品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的测定 GB/T 5009.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 GB/T 5009.35 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GB/T 1893
3、2.19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18932.20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气相色谱-质谱法GB/T 18932.21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 酶联免疫法GB/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农业部公告第 781 号-10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负化学源)SN/T 1864 进出口动物源食品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检测方法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GB/T 18932.12 蜂蜜中钾、钠、钙、镁、锌、铁、铜、锰、铬、铅、镉含量的测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谱法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经
4、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4.4 抽样抽样4.4.1 抽样型号或规格抽样型号或规格预包装产品。4.4.2 抽样方法及数量抽样方法及数量原则上在流通环节抽样,流通环节未抽到的产品,可在生产企业抽取。流通环节抽样时,在货架、柜台、库房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抽取样品的总量不少于 1kg,不少于 3 个销售包装。生产企业抽样时,在同一批次样品堆的不同部位,抽取样品不少于 1kg,不少于 3 个销售包装。所抽样品分成 2 份,2/3 作为检验样品,1/3 用于复检的备份样品(由承检机构保管) 。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盖章,当场封样
5、,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样品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样品不被污染,不发生腐败变质,不影响后续检验。对温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产品的运输、贮存,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注:在本细则的规定中,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不得采用备份样品。4.4.3 抽样单抽样单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并记录所抽产品及企业相关信息。4.5 检验要求检验要求4.5.1 检验项目检验项目检验项目见表 26-4。表 26-4 蜂产品制品检验项目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
6、1铅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5009.12GB/T 18932.12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2糖精钠aGB 2760GB/T 23495GB/T 5009.283甜蜜素aGB 2760GB/T 5009.974安赛蜜aGB 2760GB/T 5009.1405苯甲酸aGB 2760 GB/T 23495 GB/T 5009.296山梨酸aGB 2760GB/T 23495GB/T 5009.297合成着色剂(柠檬黄、日落黄、胭脂红、苋菜红、亮蓝)abGB 2760GB/T 5009.35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8氯霉素农业部公告第 235号GB/T 18932.
7、19 GB/T 18932.20 GB/T 18932.21 农业部公告第781号-10 SN/T 18649菌落总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210大肠菌群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311霉菌计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1512酵母菌计数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GB 4789.15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检测方法注:a.2015 年 5 月 24 日前生产的蜂产品制品判定依据为GB 2760-2011,2015 年 5 月 24 日后(含)生产的产品判定依据为 GB 2760-2014。b.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4.5.2 检验应注意的问题检验应注意的问题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规范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4.6 判定原则判定原则抽检项目出具抽检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4.6.1 检验的项目全部符合相应的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6.2 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标准要求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项目不符合 GB -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