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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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30日 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严厉打击利用网络生产销售违法化妆品行为,整顿和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逐步建立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19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排查处置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安全风险,督促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
2、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针对利用网络(含互联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生产销售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等突出问题,坚持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与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推进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进一步净化线上线下化妆品市场环境,维护公众化妆品消费安全。二、工作目标突出问题导向,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违法产品,以及网上展示的违法产品信息、生产企业和产品虚假资质信息;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督促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并执行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实名登记、发现违法制止和报告、停止提供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等制度;建
3、立长效机制,研究并逐步制定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公众正确树立安全用妆意识,构建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三、工作重点(一)排查清理违法产品。集中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的非法添加禁用物质化妆品、假冒化妆品、无证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未经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经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公告或者通告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国家药监局或者省级药监局通知暂停或者停止销售的化妆品、违法宣称药妆、EGF(表皮生长因子) 、干细胞等的化妆品等。(二)排查清理违法产品信息。集中排查清理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上展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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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 药监局 综合 关于 开展 化妆品 线上 网线 下清源 风险 排查 处置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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