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1.wps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1.wps》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1.wps(1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 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规范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行为,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及其管理活动。第三条第三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三级,其中城市轨道交通企业安全生产达标标准等级分为一级、 二级。评为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 900 分(满分 1000
2、 分,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二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700 分且完全满足二、 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评为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分数不低于 600 分且完全满足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第四条第四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并负责一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长江航务管理局、 珠江航务管理局分别负责长江干线、 西江干线跨省航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和二、三级达标企业的考评工作。以上部门和单位统称为主管机关。第五条第五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初次考评、 换
3、证考评和附加考评等三种形式。第六条第六条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坚持客观、 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由主管机关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第七条第七条 主管机关应向社会公告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第二章 考评机构与考评员第二章 考评机构与考评员第八条第八条 主管机关或其认定的考评机构负责对交通运输企业实施考评。第九条第九条 考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或经批准注册的交通运输系统社团组织;(二)具备固定办公地点和必要的设备;(三)具有一定数量从事相关领域考评工作需要的管理人员及考评员;(四)建有相应的管理制度。第十条第十条 考评机构应经主管机关认可,接受主管机
4、关的监督管理,并按照主管机关赋予的权限开展工作,建立企业考评档案。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考评员应具有交通运输相关学历和工作经历,并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主管机关负责考评员适任条件的审核、 考试发证、 注册登记等管理工作,并建立档案。考评机构应建立考评员日常管理档案,并按年度向主管机关备案。第三章 考评与发证第三章 考评与发证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申请考评的企业应向主管机关提交申请。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考评活动采用资料核对、 人员询问、 现场考评等方法进行,人员询问、现场查验可以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第一节 初次考评和发证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申请初次考评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
5、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含分公司),并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实体;(二)具有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建有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已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初次考评应提交申请报告,并附以下材料:(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二)企业基本情况和安全生产组织架构;(三)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自评报告。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主管机关收到初次考评申请及所附材料后,应审查以下内容:(一)是否属于本管辖范围;(二)是否满足申请条件;(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告知企业补充、 修改或重新提交申请。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交通运输 企业 安全生产 标准化 考评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