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统计填报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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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 年经费统计填报说明一、安装新版本一、安装新版本将 JYJFTJ2010_JYB 解压缩,双击解压后的 JYJFTJ2010_JYB.exe 文件, “下一步”,直至安装完成。正确安装完毕后,在 excel 程序中会多出一个“佳尔软件” “教育经费统计填报 2010”的菜单和一个工具栏。如下图 03:图 03多出的工具栏如图 04 只有填报“教育经费统计报表”时才能使用。图 04二、设置学校信息二、设置学校信息点击“设置学校信息”菜单可以看到下图 05:图 05填报年份默认为 2010 年(不可修改) ,填写学校相关属性,高校可点击“选择高校代码”按钮,然后窗口中将列出全国的高校代码列
2、表(如下图 06) ,可通过学校代码和地区代码组合进行筛选,双击所要选择的学校,完成对高校代码的选择,学校信息将自动填写到界面的相关位置(如图 07) 。图 06非高校代码或新的高校代码没有预置在系统中,需要手工填写学校信息,填写好的学校信息如图 07。图 07如图 07 填写的实际学校信息应由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印发。确认填写的信息正确无误后,点击“设置完成”按钮,系统会弹出“选择基表存放路径”窗口,默认的文件名格式为:”填报年份”_”学校代码”_”地区代码”_”基表 x”.xls。如下图08:图 08可自由选择保存路径,点击保存后,会自动根据所填学校信息打开相应的基表,如图 09。图 09三
3、、数据输入三、数据输入在打开保存的“2010_单位代码_地区代码_基表 X”文件中,按照要求进行输入或修改报表(注:注:“填报日期填报日期”录入格式为录入格式为“年年- -月月- -日日” ) 。四、校验四、校验点击 excel 界面左上角工具栏(如图:)中的“校验”按钮对报表进行校验。校验结果中“强制”性信息学校必须修改必须修改正确;“提示”性信息学校要对数据进一步核实,核实无误后可不予修改。双击校验信息后,可用“切换单元格”提供的功能实现当前激活单元格在错误的单元格之间切换。五、基表打印五、基表打印基表打印功能是把基本情况表和收入表、支出表和负债情况表分别打印在两张纸上。六、上报六、上报将
4、校验通过并保存的文件报送给本级教育主管部门。注意:校验结果无注意:校验结果无“强制强制” 性信性信息后方可上报,否则上报文件将不能被上级部门接收。息后方可上报,否则上报文件将不能被上级部门接收。七、注意事项七、注意事项1 1、各中心小学统一填报数据、各中心小学统一填报数据, ,无需分村小无需分村小2 2、各中心小学统一填报所辖幼儿园数据、各中心小学统一填报所辖幼儿园数据, ,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必须分开填报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必须分开填报3 3、在填报第一张基本情况表时、在填报第一张基本情况表时, ,完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机构数都填一个完中、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机构数都填一个机构数
5、,中心小学填报机构数按所含村小或幼儿园个数填写。机构数,中心小学填报机构数按所含村小或幼儿园个数填写。4 4、各学校数据要以本年年报数据为准、各学校数据要以本年年报数据为准5 5、离退休经费、离退休经费, ,医保经费医保经费, ,住房改革经费都放入其他拨款项目中住房改革经费都放入其他拨款项目中6 6、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在收入项目中统一列入事业收入项目、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在收入项目中统一列入事业收入项目7 7、汽车的维修费统一放入交通费项目中、汽车的维修费统一放入交通费项目中( (即其他支出即其他支出) )。8 8、此次经费统计时间紧、此次经费统计时间紧, ,任务重任务重, ,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望各单
6、位高度重视, ,及时上报。及时上报。指标解释指标解释教财基教财基 2-12-1 表:表:1在职教职工。填报编制在学校或单位,并从事教学、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的固定人员。各类学校或单位的教职工数的划分以工资关系为准,下同。(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 1 月 1 日的在职教职工数。(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 12 月 31 日的在职教职工数。2代课人员。填报学校因教师缺编,长期聘请的顶编教师或教师因产、病假等,聘请的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聘用并在册执教一年以上或预期一年以上的顶编教师。(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 1 月 1 日的代课人员。(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 12 月 31 日的代课人员。3年末离
7、退休人员:填报学校或单位离退休人员年末数,包括已纳入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并发放离退休费用的退休人员。4学生数。填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级各类具有学籍的在校学生数,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实际在校学生数填列,不含小学附设学前班、幼儿园的幼儿数,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具有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数。教育行政单位和教育事业单位不填报该项指标。(1)年初数:填报统计年度 1 月 1 日的在册人数。(2)年末数:填报统计年度 12 月 31 日的在册人数。说明: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应包括独立设置教师进修学校的学生数。技工学校在校生数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具有正式学籍,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包括短期
8、技能培训的学生数。5年末校舍面积:按统计年度 12 月 31 日实际数填报。校舍面积指产权归学校所有的各种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包括已交付使用但未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及尚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借用(租用)的房舍或临时搭用的棚舍、房改中已售给教职工个人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房屋面积。教育行政单位和教育事业单位不填报该项指标。“其中:危房”填报统计年度 12 月 31 日校舍建筑总面积中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 )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的校舍面积,包括 B、C、D
9、三个级别。6年末固定资产总值: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或单位固定资产总价值,即会计报表固定资产科目的期末数。(1)房屋和建筑物: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或单位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房屋和建筑物价值。(2)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或单位固定资产中按固定资产分类的专用设备价值。7本年新建、改扩建校舍: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或单位完成并投入使用并完成固定资产移交的新、改扩建的校舍面积以及该项目所支出的全部金额。教育行政单位和教育事业单位不填报该项指标。8本年购置专用设备: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专用设备(含电教设备)所支出的金额。9本年购置图书:一般图书: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图书册数及所支出的
10、金额。电子图书:填报统计年度内用各种资金购置的电子出版物册数及所支出的金额。10年末图书:一般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或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学校图书馆(室)的图书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 。电子图书册数:填报统计年度末学校或单位固定资产分类中列入图书设备项的、学校图书馆(室)的电子出版物数量(以册为计量单位) 。补充资料:11机构数: 填报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学校、教育事业单位、教育行政单位的机构个数 (其中,学校数原则上按事业统计指标解释填报)。说明:经批准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中独立设置的中专校(部)应计算校数。正在建设但没有在校学生的中等专业学校和高等院校附设的中
11、专班都不计算校数。经教育部门批准,独立设置的职业高中计算校数。普通中学附设的各种职业班不计算校数。经批准独立设置的技工学校计算校数。附设的技工学校或附设班不计算校数。经批准独立设置的高级中学、完全中学、初级中学、十二年制学校、九年制学校计算校数。小学附设的初中班或初中附设的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的普通中学班均不计校数。经批准独立设置的完全小学、中心校、村小学计算校数。小学附设的教学点(巡回点、延伸点等)不计校数。经批准独立设置的幼儿园计算园数。小学附设的幼儿班、学前班不计园数。经批准独立设置的盲、聋哑学校,智障辅读学校等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计算校数。普通小学招收的智障儿童班不计校数。教财基
12、教财基 2-22-2 表表: :1教育事业费拨款:填报学校或单位从中央和地方财政取得的预算内教育事业费,即列入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第 205 类“教育支出”科目中教育事业费拨款数,不含 205 类第 09 款“教育费附加支出” 、10 款“地方教育附加支出” 、11 款“地方教育基金支出” 及其他类科目中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安排用于教育的财政性经费拨款。 2其他拨款: 填报除教育事业拨款以外的其他属于财政预算内的经费拨款,如医疗保障经费、住房改革经费、 政府收支分类支出科目第 208 类“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相关经费等。注意:教育收费资金应计入注意:教育收费资金应计入“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指标中,
13、凡将其列入指标中,凡将其列入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统计填报时必须予以剔除。财政预算内教育拨款的,统计填报时必须予以剔除。3教育费附加:填报按照国家规定比例向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教育费附加。该指标应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或单位实际收到的教育费附加拨款数。4地方教育附加: 指地方各级政府根据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在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外,开征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如地方政府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一定比例征收的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等。该指标应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或单位实际收到的地方教育附加拨款数。5地方基金:填报地方各级政府除预算内教育经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以外的纳入基金预算管理的
14、安排用于教育的其他财政性经费拨款。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能源建设基金收入等安排用于教育的拨款。该指标应填报统计年度内学校或单位实际收到的地方教育基金拨款数。6事业收入: 填报学校或单位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经财政部门核准留用或经财政专户核拨回的预算外资金。“其中:学杂费”填报经财政部门核准留用或经财政专户核拨回的学费数(含普通高中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收取的择校费和幼儿园的保育费) ,不包括上缴财政专户但尚未返还部分、学校收取的课本费和其他代收费项目。7经营收入:填报学校或单位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
15、营活动取得的收入。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报学校或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各种收入。9上级补助收入:填报学校或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10其他收入:填报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如:捐赠收入、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收入、联合办学(班)收入、乡村安排用于的教师奖励、取暖的资金等。“其中:捐赠收入”填报境内外社会各界及个人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其中:投资收益”填报学校或单位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11基本建设拨款: 填报学校或单位从中央和地方发展与改革部门取得的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经济分类第 309 类的“基本建设支出”拨款。12 “附:本年实际收取学杂费”填报统
16、计年度内学校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学生实际收取的学杂费(含普通高中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收取的择校费和幼儿园的保育费) 。13.“附:经营支出”填报学校或单位在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支出。补充资料:(1) “捐赠收入中港澳台及海外捐赠”填报海外侨胞、港澳台胞、外籍团体、友好人士等对教育的资助和捐赠资金。(2) “农村捐赠收入”填报农民个人或乡(镇) 、村办企业根据自愿原则,向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捐赠的经费。(3) “其他收入中从非本级财政或其他政府部门取得的用于农民工培训、复转军人培训、岗前培训等的财政拨款”:填报学校因承担农民工培训、复转军人培训、岗前培训等任务,而收到的非
17、本级财政或其他政府部门的财政拨款数额。注:“其他政府部门”:指学校主管部门以外的政府部门,如:邯郸一中主管部门为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科技局、农业局等部门为其他政府部门。(4) “其他收入中资产处置收入”:填报学校或单位经批准,按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转让、注销取得的收入。(5) “其他收入中联合办学(班)收入”:填报学校与其它学校或单位联合办学(班)取得的收入。说明:使用“教育事业费拨款” 、 “教育费附加” 、 “地方教育附加” 、 “地方基金”和“基本建设拨款”购置校舍建设土地的资金应纳入统计范围。教财基教财基 2-32-3 表表: :教育经费支出分为事业性经费支出和
18、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支出两部分。事业性经费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四部分。1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1)基本工资: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第 01 款“基本工资”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工资。(2
19、)津贴补贴: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第 02 款“津贴补贴”填列。反映经国家批准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如:教龄津贴、中小学教师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教津贴等。(3)奖金及绩效工资: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第 03 款“奖金”及第 07 款“绩效工资”填列。反映教育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奖金,学校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4)社会保障缴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第 04 款“
20、社会保障缴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其他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第 05 款“伙食费” 、第 06 款“伙食补助费”、第 99 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之和填列。(6)代课人员工资: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1 类“工资福利支出”第 99 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用于代课人员的工资填列。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填列。反映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离、退休费:按政府收支分类
21、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第 01 款“离休费”加第 02 款“退休费”填列。 “离休费”反映学校或单位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学校或单位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2)医疗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第 07 款“医疗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3)助学金: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第 08 款“助学金”填列。反映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等费用。(4)其他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
22、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3 类“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第 03 款“退职(役)费” 、第 04款“抚恤金” 、第 05 款“生活补助” 、第 06 款“救济费” 、第 09 款“奖励金” 、第 10 款“生产补贴” 、第 11 款“住房公积金” 、第 12款“提租补贴” 、第 13 款“购房补贴”以及第 99 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之和填列。3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 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 。 (1)办公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 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0
23、1 款“办公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2)水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05 款“水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3)电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06 款“电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的电费支出。(4)邮电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 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07 款“邮电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5)取暖费:按政
24、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 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08 款“取暖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6)差旅费: 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 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11 款“差旅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7)维修(护)费: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302 类“商品和服务支出”第 13 款“维修(护)费”填列。反映学校或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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