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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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年)调调 整整 方方 案案 说说 明明孤山孤山镇镇人民政府人民政府二二 O 一七年十月一七年十月目目 录录第一章第一章 现现行行规规划划实实施状况施状况.1第一节 现行规划批准情况.1第二节 规划实施情况.1第三节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3第四节 规划调整完善编制的必要性.4第二章第二章 东东港市孤山港市孤山镇镇概况概况.6第一节 自然概况.6第二节 社会和经济概况.6第三章第三章 规规划依据划依据.7第四章第四章 指指标标落落实实情况情况.10第一节 指标落实原则.10第二节 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指标落实情况.10第三节
2、 规划调整完善其他指标落实情况.12第五章第五章 规规划空划空间间管控管控优优化化说说明明.14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说明.14第二节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16第三节 分区的步骤与方法.18第四节 土地用途区类型.19第五节 “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划定说明 .22I第六节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说明 .24第七节 “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理由和依据 .25第八节 建设用地管制区说明.25第六章第六章 与相关与相关规规划划衔衔接接.28第一节 与现行规划的衔接.28第二节 与县级规划的衔接.28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0第一章第一章 现现行行规规划划实实施
3、状况施状况第一第一节节 现现行行规规划划批准情况批准情况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 2012 年 9 月,获丹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第二第二节节 规规划划实实施情况施情况一、一、现现行行规规划主要控制指划主要控制指标执标执行情况行情况(一一)较较好的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好的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护任任务务截至 2014 年底,全镇现有耕地面积为 9295.3 公顷,比全镇耕地保有量 7650.0 公顷高出 1645.3 公顷;6286.0 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已全部落实到地块和农户,较好的完成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二二)建建设设用
4、地用地规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模未得到有效控制截至 2014 年底,全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2450.4 公顷,比 2020 年建设用地总规模 2634.0 公顷低 183.6 公顷,占规划期末控制指标的93.0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 1490.8 公顷,比 2020 年城乡建设用地 1515.0公顷低 24.2 公顷,占规划期末控制指标的 98.40%,城镇工矿用地 382.4公顷,比 2020 年城镇工矿用地 435.8 公顷低 53.4 公顷,占规划期末控制指标的 87.75%,均未突破 2020 年规划控制指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
5、案说明1地 959.6 公顷,比 2020 年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1119.0 公顷少 159.4公顷,占规划期末控制指标的 85.76%。(三三)新增建新增建设设用地用地规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模得到有效控制现行规划实施至今,全镇共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235.5 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 231.2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 214.5 公顷,均未突破现行规划下达的 653.0 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321.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指标,303.0 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四四)土地整治任土地整治任务务全面落全面落实实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285.9 公顷,
6、提前并且超额完成规划目标年 182.3 公顷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任务。(五五)基基础础性生性生态态用地得到有效保用地得到有效保护护规划实施至 2014 年,孤山镇基础性生态用地面积为 15222.1 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 76.81%,土地生态空间呈现出结构合理,且功能互补的格局。二、二、现现行行规规划划实实施的主要成效施的主要成效(一)增强了耕地保护力度,确保了耕地总体稳定现行规划通过实行“占一补一”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力度,使耕地在数量及质量上保持稳定;通过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使基本农田得到特殊保护;通过中低产田改造提高了耕地质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7、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2量,进一步稳定了农业的基础地位。(二)严格控制了建设用地的规模,规范了建设用地管理。通过对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的严格控制,鼓励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确需扩大建设用地规模的优先安排利用非耕地或劣质耕地,有效地控制了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同时通过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划定各项建设用地范围,有效地制止了不按规划建设、少批多占等现象,使建设用地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三)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现行规划的实施使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明确,稳定了农民在承包地上投资、投肥、投劳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对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总体质量的同时,使耕地地力得以更大化发挥,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第三第三
8、节节 土地利用存在土地利用存在问题问题一、一、规规划目划目标单标单一,与社会一,与社会经济发经济发展展对对土地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土地利用的要求不相适应应现行规划编制以耕地保护为核心,遵循以有限供给制约建设用地需求的原则,对耕地保护强调较多,对正常建设用地需求考虑不充分,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生产条件改善重视不够,与社会经济发展所要求的提供全面的土地保障有一定的距离,导致了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制约了现行规划作用的充分发挥。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3二、与二、与经济经济社会社会发发展展规规划、城划、城镇发镇发展展规规划划衔衔
9、接程度不接程度不够够按国家规定,现行规划注重了与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尤其是依照法律规定对城镇、村镇建设用地规模进行了严格审核,落实了城镇建设用地范围。但是由于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分属不同的体系,行业政策与管理方式难以协调和衔接,规划之间统筹协调的机制尚未形成,各相关规划更多体现为部门规划,土地规划对各业的统筹能力偏弱,导致现行规划与各相关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力度不够,有的甚至存在突出的矛盾。第四第四节节 规规划划调调整完善整完善编编制的必要性制的必要性现行规划实施以来,对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宏观调控、保护耕地,促进土地资源科学合理和节约集约开发利用管理,保障经济社会
10、可持续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建设、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不断增加,现行规划与现阶段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由于对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估量及城镇发展用地预判不足,基本农田规划布局不合理,适宜建设区受到规划管制区限制等问题较为集中,造成规划局部内容与战略性用地需求错节,用地矛盾突出,甚至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无法落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为保证今后几年城乡建设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建设项目、招商引资项目等所需用地得到落实,所以,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基本农田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11、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4实行特殊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是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5章 2 章 东东港市孤山港市孤山镇镇概况概况第一第一节节 自然概况自然概况孤山镇位于辽东半岛东北翼,东港市西部,西与大连市接壤,北与鞍山市接壤。孤山镇属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受黄海的调节,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降水量 800-900 毫米,雨热条件良好,为农业发展带来了有利条件。孤山镇南部为鸭绿江口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湿地边缘多种植水稻,是东港市重要大米产区之一,孤
12、山大杏梅,甜酸可口,是辽东南著名特产。第二第二节节 社会和社会和经济经济概况概况2014 年,全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213.19 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值达到 12.60 亿元,二三产业值达到 200.59 亿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额 6.94亿元,孤山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的加速发展,把发展工业经济作为全镇经济的主导和支撑,由此可见,全镇经济稳步发展,全镇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6第三章第三章 规规划依据划依据一、法律法一、法律法规规依据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
13、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6.土地复垦条例;7.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8.辽宁省基本农田保护办法;9.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 43 号令)。二、政策二、政策规规范依据范依据1.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号);2.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 号);3.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 号);5.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
14、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 号);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76.国土资源部关于辽宁省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总体方案的复函(国土资函2012709 号);7.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促进“一区一带”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73 号);8.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 号);9.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 号);10.辽宁省关于促进当前经济稳增长十五条措施的通知;1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
15、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 号);12.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 号);1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 号);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 号);15.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辽国土资发2016240 号);16.关于征求调整方案意见的函(辽国土资函2016121 号);17.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
16、说明818.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19.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8-2010)。三、三、规规划划资资料依据料依据1.辽宁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东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3.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4.东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9第四章第四章 指指标标落落实实情况情况第一第一节节 指指标标落落实实原原则则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对各项控制指标进行落实。
17、全镇主要控制指标落实总体上遵循了六个基本原则:(一)规划基数采用 2014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二)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特别是建设用地;(四)优化全镇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各业统筹发展;(五)统筹安排经济、社会和生态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土地利用可持续利用;(六)实行差别化用地和管地政策,优先保障国家、省、市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建设。第二第二节节 规规划划调调整完善主要指整完善主要指标标落落实实情况情况一、耕地与基本一、耕地与基本农农田指田指标标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指标,均为约束性指标。本方案将对
18、以上指标直接落实到孤山镇。(一一)耕地保有量耕地保有量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10耕地保有量指标要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格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生态退耕规划稳步实施生态退耕。规划期内,保障全镇耕地保有量指标不低于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全镇的耕地保有量指标。到 2020 年,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全镇的耕地保有量指标为 9007.3 公顷。(二二)基本基本农农田保田保护护任任务务为了更好地保护基本农田,同时考虑到规划期内一些不可预见的重大项目对基本农田的占用,本次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在严格落实上级规划调整
19、方案下达指标的前提下,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布局总体稳定”。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 2020 年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是不低于 6262.0 公顷。二、建二、建设设用地用地规规模指模指标标根据重点项目落图情况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包括新增交通水利和新增城乡建设用地);综合建设用地复垦情况分配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规划期内其他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一一)城城乡乡建建设设用地用地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的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为 115.0公顷,主要是考虑孤山镇重点项目情况及规划期内发展战略的定位。1.城镇工矿用地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
20、11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考虑重点项目情况及发展战略的定位,分解城镇工矿用地规模。2.农村居民点用地根据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并根据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与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之差,即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二二)交通水利及其他建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设用地用地规划期内,孤山镇直接落实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第三第三节节 规规划划调调整完善其他指整完善其他指标标落落实实情况情况一、园地、林地、牧草地指一、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标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孤山镇的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2014 年全镇园地、林地、
21、牧草地分别为 425.6 公顷、2046.8 公顷、0 公顷,到 2020 年,上级规划调整方案下达给全镇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别为 899.6 公顷、2288.8 公顷、255.0 公顷。规划期内,园地、林地、牧草地规模均呈增加趋势。力争做到用地规模与生态环境保护相衔接,用地规模与改善气候、防风护沙、水土保持、涵养水源、保护生态多样性、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等生态环境目标相结合,同时落实法律法规对森林等资源保护的要求,以全镇园地、林地、牧草地现状为基础,落实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东港市孤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调整方案说明12二、新增建二、新增建设设用地、新增建用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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