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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 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 林地承包合同协议书 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 甲乙双方就土地运用权租赁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合同内容如下: 1.出租土地位于_,总面积_平方米。 2.出租土地用途:_ 3.租赁期限:_ 4.租金:_ 5.甲方权利、义务:_ 6.乙方权利、义务:_ 7.违约责任:_ 8.其他约定事项:_ 9.本合同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 本合同附件有:_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签订变更合同协议书,作为合同的补充部
2、分。 甲方(公章):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开户银行及帐号:_ 地址:_ 法定代表人(签字):_ 开户银行及帐号:_ 订立合同日期:_年_月_日 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甲方代表乌苏市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 其次条本合同范围内的土地,乙方只有运用权,土地全部权属于国家。地下资源、埋藏物等均不属于乙方运用范围
3、。 其次章租赁的土地、期限,租赁金 第三条甲方将位于乌苏市 乡(镇) 处 亩国有土地租赁给乙方进行耕种经营,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需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 土地租赁运用年限为 _年,从 20_年 1 月 日起到 20_年 1 月 30日止。 第五条乙方在租赁 20_年1月至 20_年1月免交租赁费, 20_年 1月至 20_ 年 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20_年1月至2035年 1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2035年 1月至2045年1 月每年每亩上交租赁费 元。 租赁费在当年12月30日前交清一年的租赁金。 第三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第六条 甲方依据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权限给乙方实地丈量、核实土地租赁位置和面积。 第七条 甲方在乙方按期限、规划进行土地经营后,组织有关部门验收。验收合格甲方依法予以确权勘界,确定土地经营面积,注册登记国有农用地运用权、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 第八条 甲方有权按时如数向乙方收取租赁金,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爱护土地,有权制止乙方损害租赁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第十条 敬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一条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土地租赁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因社会公益事业和国家
5、、地方重点工程需占用土地的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0天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交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补偿,补偿标准甲乙双方依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二条 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因租赁土地界线而产生的冲突纠纷,如因甲方的过错给乙方造成不应有的损失,甲方负责赔偿造成的干脆损失。 甲方无故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全部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三条 甲方享有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甲方应当为乙方
6、全力争取国家赐予当地的各项实惠政策. 其次节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五条 甲方必需保证乙方优先足量浇灌土地的用水,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土地浇灌用水权,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需把电的线路架到打井的地方,全部费用由 甲方担当。 第十六条 乙方如需用地下水时,甲方负责把打井的一切手续办齐,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浇灌土地。如造成损失由甲方全部负责。 第十七第 乙方应依法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第十八条 如乙方植树经甲方确认的植树面积不收土地租赁费,植树费用乙方自理,林木收益权归乙方全部。 第十九条 乙方运用土地不得利用土地进行违法活动,因此而产生的一
7、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担当。 其次十条 乙方可以将租赁的国家农用地运用权、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进行转租、转让。 其次十一条 乙方在租赁的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其次十二条 乙方如遇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在24小时内将灾难状况上报甲方,在3日内向甲方提交减免租赁费的书面申请报告,依据市人民政府确认的损失额度,按比例减免应缴的租赁费。 第17条 本合同在租赁期间,可依照法律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时须依法进行国有农用地运用权、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变更登记。 其次十三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如不再接着租赁,其农田基础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构筑物设施,登记造册无偿归乙方全部,并
8、办理注销登记国有农用地运用权、国有建设用地运用权手续。 其次十四条 本合同租赁期满后,如乙方需接着租赁该土地,须在到期前90日内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可优先租赁,并经双方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不提出申请,视为不再接着租赁,甲方可干脆另行租赁。 其次十五条 租赁期满后,乙方返还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种植实力。 其次十六条 本着节约水资源,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原则,乙方必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农业新技术推广任务。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其次十七条 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须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一样,达成书面协议。 其次十八
9、条 单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对方,双方经协商一样后达成书面协议。 其次十九条 合同履行期间,假如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改变,严峻影响到了一方的权益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十条 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应担当违约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干脆损失。 第三十二条 乙方自批准之日起连续两年未经营的视为乙方自愿解除租赁合同无偿向甲方交回土地运用权,由甲方另行发包,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由担当。 第三十三条 乙方不能按期缴纳租赁金的,应担当违约责任,逾期不交每月按应收总额3收
10、取滞纳金。 第三十四条 乙方可以变更土地用途将土地转租、转让。 第三十五条 乙方如无故终止合同,其租赁土地上的一切设施无偿归甲方全部。 第三十六条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七条 租赁期满乙方返还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应赔偿损失,并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予以惩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合同所在地乡(场)镇依据乌苏市国有土地开发管理暂行方法(乌政办20_41号)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 受市人民政府托付负责对本行行政辖区内的农村国有土地租赁金的收缴工作。 (二) 严格执行市、乡(场)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
11、村国有土地的路、林、渠、水、田以及居民点等规划建设状况。 (三) 爱护土地租赁者的合法权益,与市国土资源局处理本行政辖区内村民与土地租赁者的土地纠纷。 (四) 督促落实本行政辖区内农村国有土地租赁者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植树造林、农业新技术推广等各项任务,并做好安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可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
12、起,原合同一律废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乡(镇)国土资源所一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3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陈明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因乙方生产须要,占用甲方的承包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样,自愿达成如下土地租赁合同: 一、甲方愿将承包的位于唐河县城郊乡大张庄村大张庄张北组村东边段永怀土地南边土地(东西长 米,南北宽 米,共 亩)出租给乙方运用,乙方情愿承租。 二、土地每亩每年租赁价格 元。 三、租期一年,从 年 月
13、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用用用途:仅限于放置预制板。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上述土地上铺设石子、河沙、不得硬化土地表面,并且不得在上面修建临时或永久性建筑。 五、甲方需自用时,可随时收回上述土地,乙方应无条件退还。 六、甲方须要回收土地时,乙方应腾空土地上全部物品,保证乙方能够耕种土地。 七、如甲方要求退还土地乙方拒不退还或收回土地时乙方不腾空土地上的物品时,乙方应担当违约责任,违约金的数额为捌拾万元。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决不反悔。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协议人: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年 月 日订 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4 甲方:户县_乡周贵_
14、村(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西安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赁范围和用途 甲方将户县五竹乡周贵_村所属土地约 亩的土地出租给乙方运用(租地面积以实际丈量为准)。 乙方租赁土地的用途为 。 租地界址 。 二、租赁期限、租赁金额及支付方法: 1、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至 年 月 日。 2、租用该地的面积、金额:该土地面积为 亩;每亩年租金为1000元/亩,壹年的租金总额为 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纳实行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交纳给甲方 。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
15、约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在五天内将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围划定,将地上附着物清理干净,达到乙方运用要求。 3、租赁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土地再次出租给第三方运用。 4、如因乙方开发该块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5、假如乙方变更土地用途,须要办理各种手续, 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并担当费用。. 7、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间,拥有该地的运用权,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经营策划。 3、乙方在承租期间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
16、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5、承租期满乙方有意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根据约定向甲方交纳租金。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乙方有权拒付租金并不担当违约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担当赔偿责任。 3、乙方在开发该土地过程中引起的村民纠纷和相邻权等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在问题解决前,乙方有权延
17、付租金并且不担当违约责任;假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担当违约责任。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4、假如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行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担当违约责任。 六、承租期满若不再续租或双方协商一样解除合同的,乙方在该土地上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八、双方协商一样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18、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_市国土资源局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实施方法及有关法规规定,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租赁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依照本合同出租土地运用权,土地全部权属于国家. 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土地运用权出租范围. 其次条 甲方以现状出租给乙方的宗地位于_区路(街,巷) 号,宗地编号_,土地面积(包括分摊面积)为_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
19、合同附图所示(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盖章确认. 第三条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用途为 用地(其中 平方米自行改为 用地). 第四条 本宗土地运用权租赁期限为 年. 自20_年 月 日至20_年 月 日. 第五条 该宗土地的土地运用权租金为: 用地每年 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 用地每年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年租金总额为 元人民币. 租金交付日期及方式: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20、 日前缴纳 元; 20_年 月 日前缴纳 元; 乙方以支票或现金缴纳租金. 第六条 如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付当年租金等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款项的3缴纳滞纳金,逾期6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运用权,注销土地运用证,甲方向乙方追 缴实际运用日期租金并加半年租金额作为经济赔偿. 第七条 本合同所列的年租金标准根据政府批准的租金标准执行.如租金标准调整,甲乙双方需签订补充合同,并按政府公布的新的租金标准征收. 第八条 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付清当年的租金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领取国有土地运用证. 第九条 乙方在租期内不得变更该宗地运用用途,确需变更的,必需向甲
21、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重新办理土地运用手续. 第十条 乙方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运用权后,除经甲方依法批 准外,不得转让,转租和抵押.否则,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运用权,没收非法所得,所付租金不退. 第十一条 乙方承租本宗地后,闲置一年以上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 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闲置的,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土地运用权. 第十二条 假如因甲方缘由致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运用权的,则本合同项下的土地运用权租用期限相应推延.因延期给乙方 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从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租金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合同规定的租赁年限届满,甲方有权无偿收回出 让宗地的运用权,乙方应按规定办理土地运用权注销登记手续,
22、交还土地运用证. 乙方如需接着运用该宗地,须在期满前60天向甲方提交续期申请书,并在获准续期后,确定新的租用年限,租金和其他条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办理土地运用权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 租期届满,乙方如不再续租,应在租期满前10日内到甲方注销国有土地运用证,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按国家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在运用土地期间,如因政府法令及城市规划等特别缘由,须要在其红线内通过各类管线工程,乙方不得阻拦,所造成的损失,由建设方合理赔偿. 本合同存续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国家建设和军事建设等特别状况,甲方可以依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须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该出土地的部分或全部土地运用权,更改或终止本租赁
23、合同,甲方不担当违约责任, 土地租金按实际运用日期交付.提前收回土地运用权的,甲方应在30天前通知乙方. 第十六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行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负法律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实行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削减因不行抗力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行抗力的一方,应在事务发生15日内向另一方通报不行抗力的状况,并应供应政府有关部门出据的不行抗力证明.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政府批准(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因执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合同和附件共 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存档一份,副本若干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合同双方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确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国有土地租赁协议合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