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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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报批稿)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建设单位(盖章): 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周至县红光工艺厂 编制日期:编制日期:2019 年年 11 月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
2、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12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周至县红光工艺厂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张党兵联系人联系人张
3、党兵通讯地址通讯地址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3991923245传真传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710400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西 1 公里立项审批部门立项审批部门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文号批准文号2018-610124-31-03- 056216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行业类别 及代码及代码C3391 黑色金属铸造占地面积占地面积3000m2(约 4.5 亩)绿化面积绿化面积50m2总投资(万元)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环保投资(万元万元)85.8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总投资比例42.9%评价经费评价经费预计投产日期预计投产日期已投产
4、运营工程内容及规模:工程内容及规模:一、概述一、概述1、项目由来、项目由来周至县红光工艺厂(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是个人独资企业,成立于 2003 年 02月 18 日,位于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主要经营项目:工艺品组装、包装、销售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禁止和限制的进口货物、技术除外)。该厂 2017 年产能达 1500t 铸造加工件,该项目建设之初未履行环评手续。为了改进产品质量,改变环保设施不完善的现状,周至县红光工艺厂投资 200 万元在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西 1 公里处建设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不新增产能,项目产能在原产能的基础上削减 30%(相关证明文件见附件
5、 12)。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向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咨询,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了分析初筛,该项目原有产能于2003年已经投产,属于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生效前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情形,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依照原环境保护法和原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应当限期补办环评手续。根据陕西省 2018 年“散乱污”工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散乱污”企业是指具有固定设施、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工业企业,并具有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存在安全隐患的基本特征。2018 年的整治范围为规模以3下“散乱污”工业企业。对排查出的
6、“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先停后治”的原则,采取清理取缔、整合搬迁和提升改造等方式,分类施策,精准整治。对不具备提升改造的“散乱污”工业企业,按照“两断”、力争“三清”的标准,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坚决杜绝已取缔的“散乱污”工业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周至县红光工艺厂用地性质为村镇建设用地,于 2003 年已建成,目前正在停产治理,并补办环评手续,且已取得当地政府部门的支持,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备案(见附件 2,项目代码为:2018-610124-31-03-056216,2018 年 10 月 26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开展
7、环境影响评价。铁铸件生产属黑色金属铸造,根据 GB/T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属C3391,本项目产品种类具体属于金属制品大类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中类黑色金属铸造小类。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环境影响评价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0、黑色金属铸造 其他”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 12 月 20 日,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委托我单位(渭南华山环保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对本项目
8、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调查,研读了有关政策与技术文件,收集现有资料,综合整理和认真分析,编制完成了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本项目环保设计、业主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当地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本报告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西安市周至县生态环境局,监测单位西安普惠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3、分析判定情况、分析判定情况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涉及行业类别为“C3391黑色金
9、属铸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4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亦不属于陕西省限制投资类产业指导目录(陕发改产业200797 号)中限制投资产业,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根据 2018 年 10 月 26 日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周至县红光工艺厂工艺品生产项目的备案确认书,项目备案号为2018-610124-31-03-056216,明确项目已完成备案。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产业政策。本项目利用生铁块原料,通过中频感应炉熔融成铁水后,生产出各类工艺品铸造件;浇铸模具为外购铝模范和红砂制作的
10、模具。表表 1-1 项项目目产产业业政政策策符符合合性性分分析析表表规范名称规范名称规范条文规范条文本项目特征本项目特征分析结论分析结论 (五)钢铁7、用于地条钢、普碳 钢、不锈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 应炉;项目所用的中频炉用于机械行业 的铸造融化工艺,无冶炼工序不属于 冶炼(五)钢铁9、30 吨及以下电炉 (不含机械铸造电炉);电炉为机械铸造电炉不在淘汰 电炉之列 (十)机械11、砂型铸造粘土烘干 砂型及型芯使用红砂,不用粘土砂不在淘汰 砂型之列(十)机械13、砂型铸造油砂制芯使用红砂,不用油砂不在淘汰 砂型之列 (十)机械24、粘土砂干型/芯铸造 工艺使用红砂,不用粘土砂不在淘汰 砂型之列
11、落后生产工艺装备机械25、 无磁轭(0.25 吨)铝壳中频感应电 炉(2015 年)产业结 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11 年 本)(修正) 中淘汰类落后产品27、GGW 系列中频无 心感应熔炼炉”项目所用的中频感应炉型号为 KGPS 型,是具有恒功率快速节 能功能不在淘汰 电炉之列铸造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 规,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铸造业和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项目位于周至县尚村镇临川寺村 西 1 公里,土地用途为建设用地, 符合发展规划要求。本项目已取 得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备案确 认书,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 业政策符合铸造行 业规范条 件 (2018 年
12、 修订)在二类区和三类区(一类区以外 的其他地区),新(扩)建铸造 企业和原有铸造企业的各类污染 物(大气、水、厂界噪声、固体 废弃物)排放标准与处置措施均 应符合国家和当地环保标准的规 定项目位于二类区,针对喷漆有机 废气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 废气净化系统处理后经 15m 高排 气筒(P3)排放;针对熔化烟尘 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袋式除尘 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P1) 排放;抛丸粉尘和打磨粉尘内置 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 筒(P2)排放;焊接烟尘配置小 型移动式烟尘净化机处理后无组 织排放;喷漆产生的有组织、无 组织排放有机废气执行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符合5(
13、DB61/T1061-2017)中表面涂 装有机废气排放标准限值及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 37822-2019)中表 A.1 厂 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熔 化产生的颗粒物执行铸造行业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TCFA- 030802-2-2017)中排放浓度限值; 其他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中的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 一般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 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 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 新(扩)建铸造企业
14、应通过“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及 “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估”,并通 过项目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防护设施“三同时”验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处于编 制阶段符合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 种、批量,合理选择低污染、低 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 工艺符合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 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 艺项目使用红砂,不用粘土砂,低 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符合企业应配备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的 熔化设备和精炼设备;炉前应配 置必要的化学成分分析、金属液 温度测量装备,并配有相应有效 的通风除尘、除烟设备与系统项目配有无芯中频感应电炉,并 配有相应有效的通风除尘、除烟 设备与系统、光谱
15、分析仪器、炉 前测温仪符合企业应配备与生产力相匹配的造 型、制芯、砂处理、清理等设备。 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 旧砂处理设备项目采用砂型铸造工艺,旧砂回 收后可再利用符合新(扩)建铸造企业冲天炉的熔 化率应大于 5 吨/小时,不得采用 铸造用燃油加热炉项目采用电加热炉符合铸件的外观质量(尺寸精度、表 面粗糙度等)及铸件的内在质量 (成分、金相组织、性能等)应 符合产品规定的技术要求产品质量满足一般工程用铸造 碳钢件GB/T11352-2009 的相 关参数要求符合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的砂型工艺、电炉均为允许使用的工艺及设备。不属于淘汰之列。3.2 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相关环境管理政
16、策符合性分析表表 1-2 项目与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项目与相关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一览表6文件文件具体要求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符合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2018 年 版)的通知发改 经体20181892 号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 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 行为;禁止投资限制类项目, 禁止新建本项目属于铸造行业,采 用湿型砂铸造工艺,采用 铸造中频电炉,不属于禁 止类之列;公司成立 2003 年,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 不属新建项目符合陕西省国家重点 生态功能区产业准 入负面清单(试行)陕西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 业准入负面清单(第一
17、批、第 二批)本项目不属于陕西省国家 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 负面清单(第一批、第二 批)符合陕西省印发蓝天 保卫战 2019 年工作 方案打好结构调整硬仗,将依法依 规关停退出一批能耗、环保、 安全、技术不达标和生产不合 格产品或淘汰产能,年底前, 关中地区基本完成“散乱污”工 业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打好 工业污染治理硬仗,重点涉气 工业污染源全部安装烟气在线 监控设施,关中地区水泥、焦 化、钢铁、有色、玻璃、陶瓷、 砖瓦等行业执行排放新标准本项目属于黑色金属铸造 行业,采用项目湿型砂铸 造工艺,生产过程涉及工 艺废气(主要为烟尘、粉 尘)排放,工艺废气采用 收集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国务院
18、关于印发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 造。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 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重点区域严禁 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 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陕西省铁腕治霾 打赢蓝天保卫战三 年行动方案 (20182020 年) (修订版)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关中地区严禁 新增焦化、水泥、铸造、钢铁、 电解铝和平板玻璃等产能,执 行严于国家的钢铁、水泥、平 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 法项目属重点区域涉及湿型 砂铸造工艺,污染物排放 的
19、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工艺废气 采用相应的治理技术处理 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属于 补办环评,不新增产能, 原企业在 2017 年实际生产 铸件为 1469.8t/a,本项目 实现产能 1000t/a。符合陕西省“十三五” 环境保护规划多渠道协同控制大气污染,全 面治理石化、有机化工、汽车 制造与维修、印刷、家具等行 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本项目属于黑色金属铸造 行业,采用项目湿型砂铸 造工艺,生产过程涉及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有机废 气采用收集净化处理符合西安市环保局 8 月 6 日印发的关于 “散乱污”企业专项 政治工作中环评手 续办理的指导意见(三)2003 年 9 月 1 日后建成
20、 的企业;2、符合产业政策,且 规划、土地均合法的企业(此 类企业可以补办环评文件审批 手续)周至县红光工艺厂成立于 2003 年,位于周至县尚村 镇临川寺村西 1 公里。项 目在建厂以来未被要求办 理相关环保手续,企业各 项污染治理措施基本齐全, 且未接受到任何环保处罚 及投诉符合73.3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政策规划的协调性分析)有关政策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表表 1-3 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有关法律、政策的协调性分析)有关法律、政策的协调性分析规划规划规划内容规划内容本项目情况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符合性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气污染防治法
21、(2015 年 8 月 29 日修订)第四十五条规定:产生含挥发性有机 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 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 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 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本项目喷漆、烘干等均 在密闭车间内,无露天 喷涂作业;喷漆房(晾 干)采用过滤棉+活性炭 处理设备,处理后达标 排放符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 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新建涉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本项目成立于 2003 年, 不属于新建企业符合机加工行业,大力推广使用水性、紫 外光固化涂料,到 2020 年底前,替代 比例达到 60%以上本项
22、目使用水性涂料 60%以上符合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加强 废气收集与处理,有机废气收集效率 不低于 80%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过 滤棉+活性炭吸附”废气 净化系统,收集效率达 到 90%以上,可实现达 标排放符合企业应规范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制定 VOCs 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案,相关 台账记录至少保存 3 年以上评价要求企业规范环保 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 账符合新、改、扩建涉 VOCs 排放项目,应 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 装高效治理措施“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 治工作方案加大工业涂装 VOCs 治理力度。钢结 构制造行业:大力推
23、广使用高固体分 涂料,到 2020 年底前,使用比例达到 50%以上;试点推行水性涂料。大力 推广高压无气喷涂、空气辅助无气喷 涂、热喷涂等涂装技术,限制空气喷 涂使用。逐步淘汰钢结构露天喷涂, 推进钢结构制造企业在车间内作业, 建设废气收集与治理设施本项目使用的涂料为丙 烯酸聚氨酯面漆和水性 丙烯酸底漆,喷漆房采 用“过滤棉+UV 光催化 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 设备,烘干房采用集气 罩+活性炭处理设备,处 理后达标排放符合鼓励使用水性涂料、高固份涂料、粉 末涂料、紫外光固化(UV)涂料等环 保涂料本项目使用水性涂料 60%以上。符合应尽量避免无 VOCs 净化、回收措施 的露天喷涂作业 含
24、 VOCs 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采取 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集效率, 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与逸散,并对 收集后的废气进行回收或处理后达标 排放本项目设置单独的喷漆 房,喷漆与烘干工序均 在密闭车间内进行,并 且漆房采用“集气罩+活 性炭吸附”废气净化系统, 收集效率达到 85%以上, 可实现达标排放符合挥发性有机物 (VOCs)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对于不能再生的过滤材料、吸附剂及 催化剂等净化材料,应按照国家固体 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处置本项目废气过滤设备中 产生的废活性炭交资质 单位进行处置符合8企业应建立健全 VOCs 治理设施的运 行维护规程和台帐等日常管理制度, 并根据工艺要求定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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