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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财经报 /2018 年 /3 月 /13 日 /第 005 版 两会话题 筑牢债务风险 “ 防火墙 ” 本报记者 李忠峰 经济发展稳中求进,防范债务风险至关重要。近年来,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法加快建立规范的 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初步形成覆盖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预警、应急预案、违约处置、 日常监督等各个环节的 “ 闭环 ” 管理体系。 一是实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自 2015 年起,每年提请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关于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 依法设置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的 “ 天花板 ” 。 二是依法将地方政府债务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印发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预算管理办 法,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 三是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经全国人大批准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分别安排新增地方 政府债务限额 6000 亿元、 11800 亿元、 16300 亿元,指导地方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重大公益性 项目建设。 四是加快推进专项债券改革。试点发行土地储备、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以及项目收益与融 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发挥政府规范举债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 五是锁定并置换存量政府债务。清理甄别认定截至 2014 年末各地非政府
3、债券形式存量政府 债务,用 3 年左右时间置换成地方政府债券。截至 2017 年,累计发行置换债券 10.9 万亿元,大 大降低地方政府利息支出,避免了地方政府资金链断裂,化解了许多长期积压的 “ 三角债 ” ,降 低了金融系统呆坏账损失。 六是实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预警。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等指标,每年组织评估、预警、 通报地方各级政府债务风险情况,督促各省级政府制定风险化解规划或应急处置预案,多渠道筹 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风险。 七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机制。提请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地方政府性 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作出系统性安排,妥善做好风险事件
4、应急政策储备。 八是实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经国务院同意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分类处置 指南,区分不同类型债务特点,依法界定地方政府偿债责任,分类提出债务处置措施,实现债 权人、债务人依法合理分担风险。 九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日常监督机制。印发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地方政 府债务监督暂行办法,建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的机制,实现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 监督。核查并转请相关省级政府、监管部门依法严肃问责部分地方政府、金融机构违法违规融资 担保行为,公开通报处理结果,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 “ 通过持续规范管理,目前我国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 公
5、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风 险不容忽视。 针对上述情况,去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政策,财政 部、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政部印 发关于坚决制止地方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地方政府举债 第 1 页 共 2 页 融资的 “ 正面清单 ” 和 “ 负面清单 ” ,严禁地方政府通过融资平台公司、 PPP、政府投资基金和政 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摸排核查隐性债务风险,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 行、审计署等部门分别加大了对隐
6、性债务的核查、调研和审计抽查力度,警示隐性债务风险。加 大查处问责力度,对部分市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函请相关省级政府和监管部门依法问责处 理,相关责任人被给予撤职、行政降级、罚款等处分,目前已分 10 批公开通报重庆、山东、河 南、湖北、江苏、贵州、江西、四川部分市县及部分金融机构、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及发债企业违 法违规行为。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依法 健全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从严整治地方举债乱象,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促 进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 一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一步完善地方建 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管控好新增项
7、目融资的 金融 “ 闸门 ” ,强化中央企业债务融资管控,严禁违规为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二是积极稳妥化解累积的隐性债务风险。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做到 “ 谁家的孩子谁抱走 ” , 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 “ 买单 ” 的 “ 幻觉 ” ,坚决打消金融机构认为政府会兜底的 “ 幻 觉 ” ,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依法实现债权人、债务人共担风险。 三是开好地方政府规范举债融资的 “ 前门 ” 。适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稳步推进专 项债券管理改革,支持地方政府合法合规与社会资本合作,严禁 PPP 异化为新的融资平台,严禁 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异化为 “ 二财政 ” ,支持市场化融资和担保。 四是稳步推动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管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 司,规范融资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防止地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 平台化 ” 。 五是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加强重点督查和审计,坚决查处问责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省级政府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继续违法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终身问责、倒查责任。 六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化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金融改革,全面推进地方政府债 务公开,加快编制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推进政府债务立法,强化法律保障。 第 2 页 共 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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