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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PVC-U)管材国家标准)管材国家标准给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0002.1-1996neq ISO 4422:1990ISO 4422:2:1996代替 GB 10002:1-8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以聚氯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经挤出成型的给水用硬聚氯乙烯管材(以下简称管材)的材料、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外(架空或埋地)给水用管材。本标准规定的管材适用于压力下输送温度不超过 45?的水,包括一般用途和饮用水的输送。2 引用标准下外标准所包
2、含有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033-86 塑料密度和相对密度试验方法GB 4615-84 聚氯乙烯树脂中残留氯乙烯单体含量测定方法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6111-85 长期恒定内压下热塑管材耐破坏时间的测定方法GB 6671.1-86 硬聚氯乙烯(PVC)管材纵向回缩率的测定GB 8802-88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维卡软化温度测定方法GB 8805-88 硬质塑料管材弯曲度测量方法GB 8806-88 塑料管材尺寸测量方法
3、GB 9644-88 硬聚氯乙烯(PVC-U)饮水管材和管件,铅、锡、镉、汞的萃取方法及允值1/7GB 13526-92 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二氯甲烷浸渍试验方法GB 14152-93 热塑性塑料管材耐外冲击性能试验方法,真实冲击率法3 材料3.1 生产管材的材料应以 PVC 树脂为主,加入为生产符合本标准的管材所必要的添加剂组成的混合。混合料中不允许加入增塑剂。3.2 允许使用满足本标准的本厂的回头料。不得使用其他再加工材料。4 产品分类4.1 产品按连接形成分为弹性密封圈连接型和溶剂粘接型,见图 1 和图 2。图 2 溶剂粘接型承插口4.2 公称压力(PN)和管材规格尺寸按表 1
4、 规定。表 1 管材公称压力和规格尺寸4.3 公称压力系指管材在 20?条件下输入送水的工作压力。若水温在 25,45?之间时,应按表 2 不同温度的下降系数(ft)修正工作压力。用下降系数乘以色称压力(PN)得到最大允许工作压力。5 技术要求5.1 外观管材内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凹陷、分解变色线和其他影响性能的表面缺陷。管材不应含有可见杂质。管材端面应切割平整并与轴线垂直。检验方法按 6.1规定。5.2 不透光性管材应不透光,按 6.2 规定检验。5.3 管材尺寸5.3.1 长度管材的长度一般为 4m、6m、8m、12m,也可由供需双方商定。长度极限偏差为长度的2/7+0.1%-0.2%。
5、按 6.3.1 规定测量 ,管材长度不包括承口深度,长度测量位置见图 3。图 3 管材长度5.3.2 管材弯曲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按 6.3.2 规定测量。5.3.3 平均外径及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表 4 规定 0.6Mpa 的管材不要求不圆度。按 6.3.3 规定测量。5.3.4 壁厚5.3.4.1 管材任一点壁厚及偏差应符合表 1、表 5 的规定,按 6.3.4 规定测量。5.3.4.2 管材平均壁厚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6 的规定,按 6.3.4 规定测量。5.3.5 承口橡胶密封圈式连接的承口最小深度应符合图 1 和表 7 的规定。溶剂粘接型承口最小深度、承口中部径尺寸应符合图 2 和
6、表 7 规定。溶剂粘接型承口壁厚不得低于管材公称壁厚的 75%,即 0.75e。承口尺寸按 6.3.5 规定测量。5.3.6 橡胶密封圈式管材的插口端应按图 1 的规定尺寸。5.4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 8 的规定。5.5 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9 的规定。5.6 卫生指标为使管材达到 GB 5749 的 2.1 条规定,饮用水管材的卫生指标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6 试验方法6.1 外观在光源下用肉眼观察。6.2 不透光性取 400mm 管段,将一端用不透光材料封严,在管子侧面有自然光的条件下,用手握住有3/7光源方向的管壁,从管子开口端用肉眼观察试样的内表面,不见手遮挡光源的影子为合格。6.3 尺
7、寸测量6.3.1 长度用精度为 1mm 的钢卷尺测量。6.3.2 弯曲度按 GB 8805 规定测量。6.3.3 平均外径及偏差和不圆度按 GB 8806 规定测量平均外径和平均外径偏差。按 GB 8806 规定测同一断面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用最大外径减最小外径为不圆度。6.3.4 壁厚偏差及平均厚偏差按 GB 8806 规定,沿圆周测量最大壁厚和最小壁厚,不足 0.1mm 者,进至0.1mm,计算壁厚偏差。在管材同一截面沿圆周均匀测量八个点的壁厚,计算其算术平均值,为平均壁厚,不足 0.1mm 者,进至 0.1mm,平均壁厚与公称壁厚的差为平均壁厚偏差。6.3.5 承口深度和内径用精度为
8、0.02mm 的游标卡尺按图 1 和图 2 规定的部位测量承口深度,用精度为 0.001mm 的内径量表测量承口中部两个相互垂直的内径,计算它们的算术平均值,为平均内径。6.4 密度按 GB 1033 规定测试。6.5 维卡软化温度按 GB 8802 规定测试。6.6 纵向回缩率按 GB 6671.1 规定测试。4/76.7 二氯甲烷浸渍试验按 GB/T 13526 规定测试,试验条件为 15?15min,表面无变化为合格。6.8 落锤冲击试验按 GB/T 14152 规定,0?条件下试验,落锤冲击试验的冲击锤头半径为 25mm,锤质量和冲击高度见表 11。6.9 液压试验按 GB 6111
9、规定试验,试验温度和诱导应力见表 12,管材在表 12 规定的条件内不出现渗漏或破坏为合格。6.10 承插口将连接后的试样按 GB 6111 规定试验,试验压力和温度见表 13,试样不应发生渗漏或破坏。6.11 按 GB 9644 规定测定铅、锡、镉、汞的含量。6.12 按 GB 4615 规定测试氯乙烯单体含量。7 检验规则7.1 产品需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合格证方可出厂。7.2 组批同一批原料,同一配方和工艺情况下生产的同一规格管材为一批,每批数量不超过 100t。如生产数量少,生产期 7 天尚不足 100t,则以 7 天产量为一批。7.3 出厂检验7.3.1 出厂检验项目为
10、 5.1,5.3 和 5.4 中规定的纵向回缩率和二氯甲烷浸渍试验,5.5 中的环应力 42Mpa 20? 1h 液压试验。7.3.2 5.1,5.4 按表 14 规定采用一般检验水平,合格质量水平 6.5 检验,也可按合同双方协议规定检验。7.3.3 在计数据抽样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 5.4 中规定的纵向回缩率和二氯甲烷浸渍试验,5.5 中的环应力 42Mpa 20? 1h 液压试验。7.4 型式检验5/7型式检验项目为全部技术要求项目。按本标准技术要求,并按 7.3.2 规定对 5.1,5.3 项进行检验,在检验合格的样品中随机抽取足够的样品,进行 5.4、5.5 和 5
11、.6 中各项性能的检验。一般情况下每一年至少一次。若有以下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动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7.5 判定规则项目 5.1,5.3 中任一条不符合表 14 规定时,则判该批为不合格。物理力学性能中有一项达不到指标时,则随机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的复验。如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为不合格批。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判为不合格批。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8.1 每根管材不得少于两处永久性标志。标记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a)生产厂各、厂址;b)产品名称:应注明(PVC-C)饮用水或(PVC-U)非饮用水;c)规格尺寸:公称压力、公称外径和壁厚;d)本标准号;e)生产日期。8.2 包装按用户要求进行。8.3 运输6/7管材在运输时,不得暴晒、沾污、重压和损伤。8.4 贮存管材应合理堆放、远离热源。堆放高度不超过 1.5m。扩口部位交错放置,避免挤压变形,当露天存放时,必须遮盖,防止暴晒。7/7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