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计量法的决定2015年.docx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计量法的决定2015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计量法的决定2015年.docx(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 定公布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 2015.04.24施行日期: 2015.04.24效力: 有效门类: 宪法类其他(2015 年 4 月 24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5 年 4 月 24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6 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文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下列法律中有关行政审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或者价格管理的规定作出修改: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十二条第二款。(二)删去第十六条。(三)将第十八条改为第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的个体工商户,必须经县级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发给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者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关于 修改 计量法 决定 2015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