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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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枣庄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着重解决影响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参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隐患排查制度。1 组织领导1.1 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生产厂长、技术厂长、安环部、设备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排查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安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1.2 隐患排查确认小组:生产厂长任组长,技术厂长、安环部、设备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负责对安
2、全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分类、责令相关部门编制整改措施等。1.3 隐患整改治理小组:设备部部长任组长,生产厂长、技术厂长任副组长,各车间、部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隐患整改及措施的落实工作。2 责任分工2.1 董事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2.2 生产厂长负责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分析、分级分类、组织编制整改措施。2.3 设备部部长对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2.4 安环部部长对各部门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负责。2.5 各部室、车间负责人负责对排查出的本部门隐患组织编制整改措施,报生产厂长确认后组织实施。2.6 安环部负责安全隐患的监督整改和统计上
3、报工作,并建立隐患治理档案,实行档案化管理。2.7 厂长办负责协调公司安全隐患整改工作。2.8 设备部负责组织指导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管理工作。2.9 采购部负责及时供应治理安全隐患所需的物资设备及材料。2.10 财务部负责安全费用的提取及使用管理工作,并做到单独立帐。2.11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具体施工措施编制工作。3 分类定级3.1 隐患分类安全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情况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按照安全隐患定义和我公司实际,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类:安全管理类、工艺系统类、设备系统类。3.2 隐患定级按照安
4、全隐患威胁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工程量大小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险性不大、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或消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险性较大、发现后一时难以整改或需要停车整改、需要列入治理计划及系统上难以完成整改消除的隐患;不属于隐患范畴的视为现场管理问题。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安全安全隐患,其他的认定为一般安全隐患。3.2.1 安全管理(1)未按要求参加安全责任保险,未缴纳工伤保险。(2)公司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3)未按照要求执行变更管理制度。(4)未按要求执行作业许可管理。(5)相关重要设施安全距
5、离不够,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安全通道被占用。(6)消防水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7)关键、重点部位未定期检测或监控设施失灵的。(8)新项目没有按照三同时规定投入建设和生产的。3.2.2 工艺系统(1)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未按规定修订、评审。(2)工艺系统存在缺陷,装置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部位未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泄压设施和安全联锁装置。(3)工艺介质为甲醛、双氧水、三氯化磷、氯化苄、叔胺、醋酸、盐酸、烧碱等管道或设备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4)安全指标超标,重要工艺指标长期超标。(5)现场联锁投用、摘除与恢复不符合规定。(6)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部位的巡检、取样、操
6、作与检维修管理混乱。(7)高压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泄漏仍继续生产的。(8)其它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3.2.3 设备系统(1)联锁保护不起作用的,安全阀、防爆膜不起作用的,机组保护程序不起作用仍然继续生产的。(2)大型机组关键设备维护不到位,备用设备未处于完好备用状态(3)特种设备、现场各类仪表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4)电气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5)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及安装不符合要求的(6)压缩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轴位移、轴承温度、轴振动值超过报警值,继续开车运行的。(7)压缩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严重漏油,继续开车运行的。(8)自动化控制系统存在重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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