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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与防爆管理制度第一节、 生产装置 l、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2、在有可燃飞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仪,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 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 50以下。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4、因反应物料外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5、应在可燃气体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设
2、灭火管接头。6、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7、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防爆斑,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8、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 2 米以上。第二节、动火、用火1、公司二门以内生产区属禁火区。2、固定动火区,生活区、煤场为固定动火区。 3、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一律禁止吸烟。4、禁火区内一切用火作业,均须办理动火许可证。5、动火证一律由安全(防火)部门审批。6、在禁火区 (生产岗位,重点部位)内使用电、气焊、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
3、、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炙热表面的临时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埋动火证。7、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1)特殊动火:指处于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险的动火作业。(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的动火作业。(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和特殊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8、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经分析后方可进行,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 小时),二级动火也应分析,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六天(144 小时)。9、动火证上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安全防范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始动火时间及各项负责人和审批人的签
4、名及意见。10、各项责任人的职责:(1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须在动火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其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规定,并向作业人员交代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2)、动火人(焊工)在接到动火证后,要详细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 30 分钟(含动火停歇超过 30 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向现场当班化工班组长呈验动火证。(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灭
5、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须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负责人、动火人检查,消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4)、化工班组长(工段长)负责生产动火作业的衔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紧或异常时,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情况, 在动火证上如实填写分析结果并签字认可。分析样品保留至动火项目结束为止。(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须对动火作业的审批负全责,审查并完善防火措施,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11、动火分析应符合
6、下列规定:(1)、取样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2)、取样与动火的间隔不得超过 30 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 30 分针,均必须重新取样分析。12、动火分析应执行以下标准当被测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 10时,浓度应小于 1%,当爆炸下限浓度小于 4,浓度应小于 0.2。第三节、消防组织与设施I、贯彻“预防为主、防削结合”的消防方针,实行目标管理。2、我公司设有总经理为主、各有关车间科室主任(科长)参加的防火安全委员会。车间设有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及在其领导下的义务消防队。3、根据企业的特点,拟订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 并进行经
7、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结合事故预想进行演练。4、对所有易燃、易爆物品和可能产生火灾、爆炸危险的生产、储运、销售使用过程及其相关的设备,进行严格管理。5、消防器材设置在各岗位(部位)的固定位置,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数量,定专人管理),不准挪作它用。6、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要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和厂总调度报警并说明着火物质,义务消防队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第四节、其它消防安全规定1、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车辆,应配装阻火器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2、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面和衣服等。3、应随时将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自然的擦洗材料,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消除。4、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物、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5、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和装置,与高压线的间距要大于高压线塔杆高的 15 倍。6、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 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8、扑救有毒、有害物质的火灾时,应站在上风向,必要时佩带防护用具。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