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doc(7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有关规定,依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河南分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细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及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规定、计量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技术监督导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1.2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
2、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1.3 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1.4 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1.5 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1.6本制度适用于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厂内建立三级技术监控管理网,即厂级、部门级、班组级。第一级
3、为厂级,由总工程师担任负责人。第二级为部门级,由设备管理部热控高级主管、主管担任部门级负责人。第三级为班组级,热工班组的班长或技术员担任班组级负责人。技术监督网和各级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日常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2.1.1 厂总工程师的职责2.1.1.1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组织制定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技术措施等。建立严格的考核奖励制度,确保热工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2.1.1.2督促、检查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了解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解决本单位开展热工技
4、术监督工作所必需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及试验设施的完善,达到规定的标准。对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人员进行奖励与考核。2.1.1.3审核热工技术监督年度工作计划。审批本单位向上级技术监督机构报送的热工技术监督各种报表、总结等。将热工技术监督任务与指标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技术监督指标的完成。2.1.1.4负责组织本单位工程项目中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技术监督和验收工作。2.1.1.5负责组织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实现电力建设与生产全过程技术监督。2.1.1.6在本单
5、位内贯彻计量法,负责解决本单位开展热工标准计量工作所必要的人员配备、设备添置与试验设施的完善等,达到规定的标准。督促本单位热工标准计量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的开展,按规定做到持证上岗。2.1.2 设备管理部热控高级主管、主管的职责2.1.2.1 接受本单位技术监控第一级负责人的领导和监督,并接受分公司热控高级主管的技术指导,全面负责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2.1.2.2 贯彻执行计量法、热工技术监督有关规程制度、上级有关指示和规定,推动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对本单位违反规程的行为有制止建议权和越级上报权。2.1.2.3定期监督检查热工仪表、自动调节系统、重要保护装置及数据采集系统的品质及
6、热工技术监督各项考核指标。2.1.2.4 参加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制定热工专业技术改造计划,审核备品备件和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购置计划与选型以及大、小修计划,协调热工专业内外的分工协作,对热工专业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攻关。提出提高设备可靠性和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2.1.2.5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班组、各外委检修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执行情况,参加热工设备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参加有关热工设备基建与检修的质量验收工作。2.1.2.6组织制订与审查热工专业、热工试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2.1.2.7制定本单位年度热工监
7、督工作计划。组织编写本单位年度(或半年)热工监督工作总结。按时报送本单位热工技术监督各类报表、总结等以及大修监督检查总结与事故分析报告,督促热工班组、热工试验室按时完成年度计划,发现重大问题与事故异常情况及时上报。2.1.2.8代表本单位与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热工技术监督负责人联系工作。2.1.2.9建立健全热工设备技术档案,并做到微机化管理。2.1.2.10参与工程项目与热工技术监督有关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参与新建或改扩建施工项目中热控系统的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出厂验收、安装调试、试生产等过程中的技术监督和质量验收工作。2.1.3热工班组、热工试验室主要职责2.1.
8、3.1 建立本单位热工计量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工作,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准确。2.1.3.2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2.1.3.3 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试验等工作。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有关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2.1.3.4 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传动试验报告及大小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审核签字制度(三级审核一律不允许以章代签字),作到事事有人负责、有章可循。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人及核验人必须具备本项设备的检定人员操作证。2.
9、1.3.5 定期对运行中的自动调节系统及保护装置和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进行系统调整。2.1.3.6 及时消除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缺陷和故障,对重大缺陷和故障应及时提出消缺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消除。对由于热工设备引起的主设备异常、障碍、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在处理完后24小时内写出分析报告。2.1.3.7 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有关热工部分的设计审查、施工质量的检查及验收工作。2.1.3.8 对备品备件质量进行监控,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用于生产现场。3 监督范围与内容3.1 热控系统自动调节系统;3.1.1数据采集系统;3.1
10、.2模拟量控制系统;3.1.3 保护、顺控及工艺信号系统;3.1.4自动调节系统;3.1.5炉膛安全监控系统;3.1.6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3.1.7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3.1.8汽轮机安全监视系统;3.1.9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3.1.10辅助控制系统;3.1.11热工量值传递系统;3.2 热工设备3.2.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一次传感器);3.2.2脉冲管路 (仪表取样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3.2.3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控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3.2.4二次仪表及控制装置(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
11、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及辅助单元等);3.2.5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联锁设备、光字牌、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3.2.6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3.2.7 过程监视控制计算机(包括DCS、PLC等);热工控制电源;3.2.8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3.2.9依照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中热控专业分辖的设备及装置。3.3 各单位对热工设备与其他相关设备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分工,一般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划分:3.3.1 全公司的热工仪表、程序控制、自动调节、数字电液调节、热工保护和热工信号装置。3.3.2 集控室机组DCS系统控制设备等
12、。3.3.3 DCS柜出口到就地配电箱端子排以前的电气设备启、停控制部分。3.3.4 进入DCS系统调节门信号,电动截止门送到配电箱的端子排信号。无配电箱时,电气信号应送至热控机柜端子排下端。3.3.5 变频器配电系统及控制回路。3.3.6 汽车衡、轨道衡、皮带秤、给煤机的控制设备。3.3.7 自动控制装置、热工仪表、化学在线仪表测点、取样一次门之后的管路及管道中伴热带设备(在一次门前的设备包括一次门,有法兰的包括门后法兰,由热控专业提出要求,设备所在专业负责维修工作)。3.3.8 调节门的就地端子排箱维护、检修、清扫。3.3.9 热力过程程序控制系统用的开度可调整的阀门,电动装置由热工专业负
13、责,阀门由主设备专业负责。调节机构(阀门、挡板等)的联接件从执行机构出轴第一拐臂处划分,拐臂外(包括拐臂销)由主设备专业负责。3.3.10 脱硫脱硝CEMS测量系统。3.3.11 冷却塔在线监测系统。3.3.12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控制部分。3.3.13 锅炉油枪推进器、点火枪、油阀控制部分、等离子点火控制部分。3.3.14 球磨机油站、大齿喷油装置控制部分、阀组出口仪表管路。3.3.15 吹灰器、定排程控的控制部分由热控专业负责,电动机及阀门电动装置由电气专业负责。3.3.16 电除尘程序控制、自动测量及电除尘加热自动部分。3.3.17 中央空调换热装置,微机及控制部分归热控专业,带自动控制
14、的挡板的电动部分归热控专业,热控专业管辖以外的电气部分归电气专业。3.3.18 低压变频器盘柜及控制信号回路的安装、调试与维修。3.3.19 全厂低氮燃烧器控制系统及就地设备。3.3.20 生产区域的工业电视监控设备。3.3.21 部分电磁阀体的控制及接线部分。3.3.22 电气设备上的温度、压力、流量、振动、位移表计的提供、校验、维护。巡视检查、拆装由电气专业负责。3.3.23 所有热力仪表的温度计插座、节流孔板接出管设计、加工、安装技术要求和质量检查、校核。3.3.24 压力、差压取样:凡一次门前(包括一次门及门后第一道焊口。高压管路一般设两个一次门。)的设备由主设备专业负责;一次门后的设
15、备由热工专业负责。只有一个门的设备,该门及门前设备均由主设备专业负责。3.3.25 流量节流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装卸、检修及更换衬垫等工作均由主设备专业负责,热控专业负责质量验收。水位计测量筒由主设备专业负责装卸。3.3.26 温度取样:所有工艺设备上热电偶、热电阻的插座、保护套管和集热块由热工专业提供,主设备专业负责安装拆卸,金属监督专业负责对材质、管壁厚度及焊接质量进行检查。3.3.27 热控用交、直流总电源由电气专业负责送至热控电源盘或热控盘的电源总开关入口端子排处。3.3.28 锅炉火焰检测装置的冷却风系统、主管路系统由主设备专业负责,炉膛火焰检测探头及分支管路由热工专业负责。3.3.2
16、9 控制用压缩空气气源及管路系统由主设备专业负责,手动门后的分支管路由热工专业负责。3.3.30 6号机、炉、脱硫附属的电缆桥架及竖井、脱硫公用部分。5、6号脱硫区域内除热控专业管辖外的电缆沟桥架的维护、清扫、检修归电气专业。3.3.31 集控楼四楼、电控楼二楼的电缆夹层内的电缆桥架清扫和维护。3.3.32化学分析仪表3.3.33依照生产设备分工管理规定中热控专业分辖的设备及装置。凡以上未包括的其他设备的分工问题,视具体情况由设备管理部确定。4 运行监督4.1 运行中的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1.1 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正确、清晰、齐全。跳闸保护装置的接线端子应有显明标志。
17、露天热控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防雨、防冻设施。4.1.2 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映灵敏,记录清晰。4.1.3 信号光字牌上的文字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正确、可靠。4.1.4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操作灵活可靠。4.1.5 热控装置用交、直流电源及熔断器应标明电压、容量、用途,并不得作照明电源、动力设备电源及其他电源使用。4.1.6 热控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盘内电缆入口要封堵严密、干净整洁。4.1.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脉冲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4.2主要参数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系统应
18、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不得退出。主要保护装置若发生故障,按照本单位的设备退役管理办法、保护联锁投退管理办法执行。必须开具工作票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迅速处理。保护装置因故障被迫退出运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24小时内恢复。否则应立即停机、停炉处理。4.3热控人员必须实时掌握热控设备及系统的运行状况。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必须定期巡检,并将做好巡检记录。4.4 运行中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工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定值如需更改,必须由有关部门事先提出书面修改申请,经厂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工专业人员执行,并通知有关人员验收,经验收确认后方可投
19、入。未经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不准对运行中的热控系统所属盘、柜、台等设施进行施工作业。4.5 建立完善的计算机软件组态修改制度,修改前应提出修改申请,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专人进行必要的修改工作,修改结束后提交修改报告并存档。对计算机系统的应用软件应进行定期存盘。4.6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热控人员按照本单位的异常和缺陷管理制度及时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应按规定办理缺陷延期手续,并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7热工人员对运行中的热工设备进行试验、检修、消缺处理时,应作好安全措施,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4.8运行
20、中主要运行数据和曲线应定期保存,记录表纸应注明每天日期。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设备编号、参数名称和记录日期,并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至少一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应及时、完整地收集并保存。4.9未经厂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4.10 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应进行现场定期校验,其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汽温度、主汽压力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大于该表准确度等级的12。 主要热工仪表及DAS系统测量参数,现场抽检每月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5块(点)。4.11 自动调节系统应做定期试验,一般在机组大、小修后进行。试验报
21、告中应将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附有相应的趋势曲线。试验报告保存三个周期备查。主要调节系统的调节品质应不低于附录C的指标。4.12 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规定如下:4.12.1 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距上一次保护传动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的传动试验;4.12.2机组遇临修或调停等停机机会,停机期间进行了有关热工保护系统的检修工作,则机组启动前进行有关系统的保护传动试验;12.3无论何种原因,机组停止时间超过七天,机组启动前进行热工主要保护系统传动试验;4.12.4 在机组大、小修前后进行锅炉安全监控系统的动态(闭环)试验,间隔不得超
22、过三年。4.12.5保护传动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两次大修及其之间的所有记录备查。4.12.6对于设计有在线保护试验功能的机组,应完善其功能,在确保安全可靠的原则下定期进行保护在线试验。4.13 加强DCS系统的管理,对主要外围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及维护,并设立DCS系统使用、维修、故障记录。4.14 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是一项综合指标,涉及热控、检修及运行,应分别纳入各部门的考核指标。4.15 要不断提高机组控制系统整体设备水平,以满足电网对AGC控制的要求。AGC控制的具体指标以及对机组一次调频的要求,按电网调度部门制定的有关
23、规定执行。 4.16 “三率”(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是各级监督管理机构考核电厂的重要指标之一,公司设备管理部应认真做好统计,每季(月)上报受委托的热工研究院. 5 检修监督5.1 热工检测仪表与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5.2热工设备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定额,所需调试时间厂部应列入检修计划予以保证。主要改进项目应有设计图纸与说明,并经设备管理部组织专家论证认可后方可列人检修计划。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以及分公司有关标准化检修管理规定开展检修工作。公司应制订热工设备大、小修标准检修项目和非标准检修项目并统计造册,一般应包括附录F所列内容,严格按检
24、修计划检修,不得漏项。检修、校验均应按有关规程进行,并符合检修工作要求。5.3 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咀和温度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5.4 检修结束,热控机柜与仪表盘台底部的电缆孔洞必须严密封闭,防尘、防火,必要时复盖绝缘胶皮。5.5 检修后,热工专业应严格按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系统检修运行维护规程的规定对检修项目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定。属于主设备的保护与控制装置,应由设备管理部组织相关专业共同验收。5.6 检修后的主要热工仪表,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大修对所有热工系统插件进行检查和校验。小
25、修对主要测量参数、保护系统、自动调节系统的插件检查。热工主要监测仪表检验点一般应在全量程范围内均匀选取,其点数不应少于5点;分析仪表和特殊仪表参考相关行业标准和该设备的技术要求确定校验点。5.7 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进行定期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附录C要求。5.8 检修后的顺序控制系统、工艺信号、保护联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传动试验,并做好试验记录。重要的机组保护必须实际传动,确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每次机组大、小修结束后都必须对机组及辅机的所有热工保护系统进行传动试验。检修后的重大项目试验措施必须经生产副总理(或总工)批准。5.9主设备检修需要拆
26、除热控设备和接线时,一律由热工负责人进行,不允许交给主设备检修人员或运行人员来完成。热工负责人应将所拆设备和接线的详细情况进行记录,以防遗漏或错接。5.10在检修中凡涉及到热控设备和系统的异动时,必须按照设备异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设备异动技术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5.11 按照计量管理要求,完成热工实验室标准计量器具的定期送检工作。整套校验装置经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12 备用状态下热工设备也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保证随时能转入运行状态。5.13 对于需要长期退出运行状态的热工设备,要做好记录;在投入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5.14检修结束后各班组应认真进行技术总结,对于重大项目应进行
27、专题总结;十五天内完成检修记录、技改和异动技术资料、检定和试验记录、图纸等整理汇总工作,由各级审核之后送本单位资料室存档。6量值传递6.11必须严格执行计量法。6.2 由技术监督受委托部门或者政府机关,对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和监督,对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标准的建立、配备、管理及其调整提出意见。负责对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计量标准及计量检定人员进行考核、认证工作。6. 3建立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计量标准,负责热工计量仪表的检定。各项标准都必须经上级计量主管部门考核认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计量设备复查。6.4 各级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
28、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准使用。6.5 从事量值传递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脱离检定岗位一年以上的人员,必须重新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工作。6.6 热工计量标准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应检定规程的要求。6.7 热工试验室的设施、计量标准装置的配置应执行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T500491)。并根据技术的发展,在上级计量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提高设备配置水平。6.8 更新或新增的计量标准器具,需经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应的考核认证手续后,方可使用。更新或新增一般工作用计量器具需经本厂计量部门同意。用于现场校验的压力、温度、电流、电压、频率等信号源,
29、按计量标准器具管理。6.9必须严格执行周检计划,一般的计量标准器的检定应在送检后一个月内完成,不得拖延。对于需进行批量检定的标准器应事先说明,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6.10 热工计量室应对其所管辖范围的热工仪表制定周检计划,并按期完成。6.11计量标准装置在使用过程中,依检定规程要求定期进行标准装置的自检试验。依据JJG1033和相关检定规程要求对于装置的年稳定性和重复性标准偏差的自检试验,自检周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自检记录要规范并记入标准装置履历表存档备查。6.12暂时不使用的计量标准装置和标准器可报请上级检定机构封存,再次使用时需经上级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6.13用于热工计量工作的
30、电测计量器具,统一归厂电测仪表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本单位不能检定的,由电力科研院进行检定。6.14计量标准试验室应由专人管理,对试验室用标准器、环境条件及检定记录、技术档案等进行统一管理。6.15为了保证各级量值传递的正确性,上一级计量监督管理机构随时可对下级计量检定的情况进行抽查。6.16计量检定工作接受集团公司及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的监督检查。7 技术管理7.1 认真贯彻执行技术监督的报告、签字验收、责任处理及告警制度。7.1.1 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热工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应及时上报。7.1.2 建立和健全热工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制度。在电力生产与建设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
31、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以及安装、检修、改造等工程,技术监督部门和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7.1.3 凡由于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与当事者的责任。7.1.4 建立技术监督告警制度,对违反监督制度的单位,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由主管监督的职能部门向该单位发出告警,并上报其集团公司。7.2单位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监督的方针、攻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并应结合本单位工作情况制定和执行下列相应的规程制度。7.2.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规程;7.2.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调校规程;7.2.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维护规程;7.
32、2.4 施工质量验收规程;7.2.5 试验用仪器仪表操作(使用)规程;7.2.6 安全工作规程。7.2.7 岗位责任制度;7.2.8 现场巡回检查制度和清洁制度;7.2.9 检修工作票和验收制度;7.2.10 现场定期试验、校验和抽检制度;7.2.11 热工设备缺陷和事故统计管理制度;7.2.12 工具、材科、备品备件管理制度;7.2.1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评级统计细则;7.2.14 计算机软件管理制度;7.2.15 技术资料、图纸管理制度;7.2.16 热控人员技术考核培训制度;7.2.17 热工计量标准器具检定规程(有效期内);7.2.18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实施细则;7.2.19 热工保
33、护运行、试验、管理制度;7.2.20 试验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7.2.21 设备质量监督检查签字验收制度;7.2.22 热工技术监督告警制度;7.2.23 技术监督工作考核奖励制度;7.2.24 控制用计算机管理制度及各种情况下DCS失灵后的紧急停机停炉措施;7.3 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和生产全过程的热工设备清册和技术档案,并努力作到档案管理规范化、微机化。清册和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7.3.l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的清册、台帐及出厂说明书;7.3.2 热工计量标准仪器仪表清册;7.3.3 全厂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图、原理图、实际安装接线图;7.3.4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系统图;7.3
34、.5 主要仪表测点实际安装图;7.3.6 热工常用部件(热电偶保护套管和插座等)的加工图纸;7.3.7 流量测量装置(孔板、喷咀等)的设计计算原始资料及加工图纸;7.3.8 热工设备运行日志;7.3.9 各种技术改进图纸和资料;7.3.10热工设备缺陷及处理记录; 7.3.11热工设备异常、障碍、事故记录; 7.3.12全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检定和试验调整记录; 7.3.13热工标准仪器仪表维修、检定记录; 7.3.14备用热工设备及零部件清册; 7.3.15计算机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备份; 7.3.16 DCS系统硬件配制清册;7.3.17 DCS系统故障及死机记录。7.4技术服务部门所
35、应建立和健全下列技术档案。7.4.1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计量器具清册、周期检定情况和记录。7.4.2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单位热控人员清册。7.4.3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情况及存在问题。7.4.4 大唐洛阳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事故记录分析及改进措施。7.5 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热工技术监督检测手段、计量标准与试验室,配备具有相应条件和一定数量的人员从事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并保持技术监督队伍的相对稳定。7.6 热工技术监督考核指标7.6.1 完好率:包括自动装置完好率和保护装置完好率。7.6.2 合格率:包括主要仪表抽检合格率和计算
36、机数据采集系统测点合格率。7.6.3 投入率:包括热工自动控制系统投入率、保护装置投入率和计算机数采系统测点投入率。 “三率”统计办法见附录B。7.6.4 及时、准确地做好热工技术监督考核指标的统计工作,并对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按时上报大唐集团河南分公司及西安热工研究院。7.6.5 为了使单位考核统计的热工技术监督指标能基本达到统一,根据现有设备情况,凡附录A中所列各种主要热工检测参数、自动调节系统和保护装置均需参加指标考核统计,应如实填报。7.6.6 热工技术监督季报表(附录E 附表13)应在次季度首月3日前上报。热工技术监督月报表(附录E 附表4)应在次月3日前上报。热工技术监督
37、年度工作总结应在次年l月5日前上报。7.6.7 新投产机组的热工设备自移交生产之日起,即应统计上报热工技术监督指标完成情况,试生产半年后正式予以考核。8 热工材料和备品备件的监督管理8.1 选型:热工材料和备品备件的选型必须满足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应选用业绩良好、应用成熟的产品,并兼顾节约资金的原则。8.2 计划:热工材料和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由热工班组设备专责工提出、班长(或技术员)汇总后申报,经热控高级主管、设备部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副部长)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热工材料和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数量要合适,不适合长期保存、更新换代较快的备件、材料要尽可能的少报;对供货周期长或将要停产的备件,
38、可以适当增加申报数量。8.3 验收:热工材料和备品备件到库后,由相关的热工班组班长(或技术员)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验收项目应包括生产厂家、规格型号、出厂时间、合格证等。保险管应提供保险熔断曲线,温度元件应提供检定报告。具备测试条件的备件,必须进行测试合格后才能验收。DCS、PLC系统的模件,验收后要进行至少半个月的烤机试验,正常后办理入库手续;如果出现异常,及时联系供货商处理。8.4 领用:热工材料和备品备件领用时要核对型号、规格、数量正确,进行外观检查,经确认无误、外观完好方能领出。9 设计、施工、调试监督9.1 新建、扩建、改建机组设计选用的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应贯
39、彻先进可靠的方针,并应注重实效;凡未经国家、行业鉴定合格的重要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不得纳入工程选用范围。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必须在新建工程中进行工业性试验时,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并在工程初步设计中予以明确。9.2新建、扩建、改建机组的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设计必须符合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75)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的要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的设计应满足火力发电厂热工自动化试验室设计标准(DL/T 5004)的要求。9.2.1新建、扩建、改建机组应设计热控电缆走向布置图,应做到强电与弱电分开、交流与直流分开。同一柜内不同类型、不同电压等级的电源接
40、线端子不得安装在同一端子排上,并用不同的颜色加以区分。所有二次回路测量电缆和控制电缆必须避开热源,并且设置防火设施。进入计算机装置的信号电缆,补偿导线都应符合计算机使用规定的抗干扰的屏蔽要求;9.2.2引进的热控设备和系统应具有先进性、可靠性和可扩展性;所有指示、显示参数均应采用法定计量单位;9.2.3根据有关规定配备入厂煤、入炉煤计量等设备和校验装置以及供热的计量设施。9.3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施工图纸的会审应按热工图形符号与文字代号GB/T 4270-1999中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前应全面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布置以及电缆接线、盘内接线和端子排接线图进行核对,如发现差错或不当之处,
41、应及时提出修改图纸并做好记录,以减少临时变更。9.4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施工中若发现在图纸审核时未能发现的有关设计问题,且设计代表又不在现场时,对于非原则性的设计变更(如二次回路端子排少量变更),可由施工单位热工技术负责人征得生产单位同意并作出记录后进行施工,并在一周内通知设计单位复核追补设计变更手续。对于较大的设计变更,须有设计变更通知单方可施工。9.5待装的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应妥善管理,防止破损、受潮、受冻、过热及灰尘浸污。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人员和热工安装技术负责人应对保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凡因保管不善或其他失误造成严重损伤的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必须上报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并及时通知生产单位,确定
42、处理办法。9.6施工单位热工技术专责应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以便科学的组织施工,确保安装质量。严禁非专业人员施工接线。9.7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施工中的高温高压部件的安装及焊接工作,应严格按照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DL5031)和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DL/T 5210.4-2009)进行施工和验收。9.8 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的施工质量管理和验收,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DL/T 5190.5)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9.9所有热
43、工仪表(包括测温元件、节流装置、补偿导线、补偿盒、变送器等)安装前均需进行检查和检定,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严禁将不合格的热工仪表安装使用和投入运行。安装后对重要热工仪表应做系统综合误差测定。检定证书和校验报告以及测试记录、原始资料(包括节流装置尺寸复核数据)、竣工图等技术资料应在机组移交生产后一并移交生产单位存档。9.10检定和调试校验用的标准仪器、仪表必须合格,符合等级规定。凡无有效检定证书不得使用。9.11 分散控制系统必须是双路独立供电,电源电压波动和电源切换都应符合规范要求。微机网络的接地应根据供货单位的技术要求,或自行设计单独接地装置,以保证分散控制系统安全运行。9.12分散控制系统
44、机房、工作室应安装足够容量的空调装置,其温度、湿度在一年四季都应符合计算机的使用环境要求,空调进风口应设置在无腐蚀性气体处,并有防尘滤网,房、室内计算机柜下电缆孔都应密封,工作室、机房应有专人负责并制定工作制度。9.13新投产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的调试工作,应由分公司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调试机构负责承担。调试单位和监督、监理单位应参与工程前期的设计审定及出厂验收等工作。9.14 新投产机组在调试前,调试单位应针对机组设备的特点及系统配置,编制详细的调试措施及调试计划。调试措施的内容应包括各部分的调试步骤、完成时间和质量标准。调试计划应规定分部试运和整套启动两个阶段中应投入的项目、范围和质量要求。
45、并在计划安排中保证各系统、装置有充足的调试时间和验收时间。9.15新投产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的启动验收应遵照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第5部分:热工自动化(DL/T 5190.5)进行。机组分部试运与整套启动的调试范围及项目应按照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建质199640号)和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进行。9.16分散控制系统的调试、组态应满足火力发电厂热工控制系统设计技术规定(DL/T 5175)和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DL5000)的要求。分散控制系统的验收项目及指标应按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9)的要求执行。9.
46、17调试单位在生产单位和电网调度单位的配合下,必须逐套对保护系统、自动调节系统和顺控系统进行各项试验。自动调节系统的试验项目和调节质量应满足火力发电厂模拟量控制系统验收测试规程(DL/T 657)的要求。顺控系统的试验项目和控制功能应满足火力发电厂顺序控制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8)的要求。FSSS系统的试验项目和控制功能应满足火力发电厂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在线验收测试规程(DL/T 655)的要求。9.18新装机组在进行试生产期间,业主单位负责组织调试、施工、设计及制造等单位进行热控系统的深化调试,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规定的内容对遗
47、留问题及未完调试项目做深入的调整试验工作,使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设计要求,做好协调控制系统、一次调频及AGC的投入工作,还应完成RB试验及DCS系统的性能验收试验。9.19试生产期间,在保证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热工调试人员应根据机组投产后热控系统的功能和性能要求提出的机组启动及负荷变动要求,满足调试需要的各种不同工况。7.8.20试生产期结束前,应由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调试、生产、施工、监督、监理、制造等单位按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电建1996159号)规定的内容对各项装置和系统的各项试验、数据、曲线、报告等进行逐项考核验收。9.21施工、调试单位应将设计单位、设备制造厂家和供货单位为工程提供的热控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配件以及仪表检定记录、调试记录、DCS组态软件、调试总结等有关档案材料列出清单,并全部移交生产单位。9.22对于老机组热控系统改造的监督工作可参照本部分内容执行。附录A 发电厂主要检测参数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指关系机组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控仪表、调节、控制和保护装置。各发电厂应根据本厂各机组及热力系统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实际配备情况,参照下列划分项目对全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统汁造册。A1 主要检测参数A1.1 锅炉方面汽包水位,汽包饱和蒸汽压力,汽包壁温,主蒸汽压力、温度、流量,再热蒸汽温度、压力、主给水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