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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按揭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关于按揭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1 合同编号:_ 贷款人(抵押权人)_(以下简称为甲方) 居处地:_ 法定代表人:_ 借款人(抵押人)_(以下简称为乙方) 居处地:_ 法定代表人:_ 身份证地址:_ 有效证件(照)及号码:_ 居住地址:_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_年_月_日在签订本合同,乙方愿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抵押给甲方,作为借款的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样,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履行。 其次条:抵押房地产 座落(四至范围)_ 建筑面积:_ 房屋、土地用途:_ 房屋结构(类型)_ 抵押房地产评估价值:_人民币万元整 权
2、证编号:_ 地号:_ 第三条:抵押房地产担保范围 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处分抵押房地产的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本合同有约定详细数额的根据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相关单位出据给甲方的收款发票额为准。 第四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金额)_万元整。 借款月利率:_,月综合费率:_.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以借款金额的_,按月收取综合服务费用,并一次性在应付乙方借款金额中先予扣除,扣除后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大写),即为借款的实付金额。乙方如在借款期间提前归还款,甲方不退还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限:
3、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甲方依照双方约定的借款金额、综合服务费率、借款利率,扣收借款期限内综合服务费后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借款到期后归还借款本息。 借款期内及借款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展期,届时双方另行签署展期合同,展期合同上确定的借款终止日为本合同的借款终止日,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展期期间接着有效,如需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的,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展期时乙方应结清上期利息并支付续展期内综合服务费。 借款期满五日内,乙方不办理展期或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手续,甲方有权对该抵押物进行拍卖或做其他处置。 第五条:登记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根据
4、本市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至市或区(县)的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申领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 第六条:保险 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房地产购买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担当,保险单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间,甲方为保险赔偿的第一受益人。保险赔偿不足支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及实行其他方法进行追索。 第七条:抵押房地产的占管 抵押期间,乙方对占管的抵押房地产妥当保管,负有修理、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有义务协作甲方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抵押房地产的处分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房地产转让、变卖、抵偿债务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也不得对抵押房地产作任
5、何实质性结构变更,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九条:抵押房地产的租赁 抵押期间,乙方确须出租抵押房地产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将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同时,在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权实现时,承租人应在甲方发出通知之日起10日内迁离该房地产,并将租赁合同交甲方备案,提交给甲方备案的内容须与房地产交易中心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备案的内容相一样,乙方和承租人及运用人不得变更合同内容,包括延长租赁期限和其他形式给他人运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和承租人及运用人共同担当。 第十条:乙方保证
6、及 乙方保证对抵押房地产享有合法的全部权、处分权、占有权。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抵押房地产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诉讼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权属争议或其他权利瑕疵。 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产全部权益)作为偿还本合同借贷条款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关费用的担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将本合同抵押物进行抵押,并与借款人共同担当偿还借款的责任。当须要处置抵押物偿还所担保的债务时,情愿无条件地自找住房。 乙方因自身及不行抗拒的缘由导致抵押房地产灭失,因灭失所得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 借款期内,乙方必需缴纳有关部门对抵押房地产所征收的有关税费,并保障该房地产免受扣押
7、或涉及其它法律诉讼。 本合同抵押房地产一旦发生无法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无条件、无偿向甲方供应合法有效的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房屋拍卖金额不足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用时,拍卖价不足部分由乙方无条件担当偿还责任。 乙方对本合同条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证履行,并对本合同各条款所规定的全部权利和义务作出的保证不会以此为由行使抗辩权及诉讼权。 第十一条:房地产抵押物关系的终止 乙方还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应费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合同即告终止。甲、乙双方共同(也可由乙方托付甲方)在抵押合同终止之日起10日内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十二条:房地产抵押权的行使及实现 乙方违反第
8、十条规定,隐瞒事实及供应虚假文书,其次居住地灭失、破产、死亡、征地拆迁等可能导致抵押权毁损或部分毁损的,或乙方行使抗辩权、抗诉权,本合同即提前终止,房地产抵押权提前实现。 借款期限或借款展期届满后5日内,乙方不履行债务或不能完全履行债务的,房地产抵押权即实现。甲方有权行使抵押权,处分抵押房地产。 本合同借款到期后,借款人(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借款人(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合同经公证后成为具有强制执行的债权文书,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不完全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作为乙方不行撤消授权甲方将抵押房地产提交有关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的文件依据,乙方
9、对此放弃一切抗辩权。由于拍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在拍卖收入中干脆予以扣除。 第十三条:拍卖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行使抵押权托付拍卖机构将上述房地产公开拍卖,拍卖收入扣除拍卖费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有关拍卖等手续乙方均托付甲方代为办理。 第十四条:费用 与抵押房地产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五条:特殊约定 乙方违反第四、七、八、九、十条规定及补充协议规定必需按借款金额的20%担当违约赔偿。逾期还款5天内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超过5天甲方可通过变卖、拍卖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变卖、拍卖或诉讼期、执行期直至债务完全清偿止的费用,按每日未还款总额的0.5%计算违约金。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约定可重复计算。 展期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本合同某一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在补充协议中未改修的接着有效。 第十六条:通知条款 全部的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的居住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方式发出的3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内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10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地址变更方才生效。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1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遇非本合同条款规定而引发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方法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说明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样的,双方应依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说明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十九条:提示条款 乙方已阅读本合同全部条款,因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全部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精确无误的理解。 其次十条:合
12、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公证处公证,按第五条约定办妥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产为多人共同共有,全部共有人应在合同公证时,签署有效的相关文书。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 其次十一条:其他事项约定 本合同中的抵押部分内容作为办理抵押登记时根据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要求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补充内容,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盖章)借款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_抵押共有人:_ 托付代理人:_托付代理人:_ 电话:_电话:_ 传真:_传真:_ 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 关于按揭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2 抵押权人:(
13、贷款人) 抵押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20 年 月 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按揭贷款合同范本(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给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情愿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供应肯定期限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担当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 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其次条 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 币 元整。抵押人必需将此笔贷款全部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
14、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 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每期应缴付本_息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 二、抵押人必需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担当偿还之责。 三、假如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刚好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需马上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 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
15、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赐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状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马上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马上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值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改变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实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状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100元
16、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缘由引致抵押权人实行正值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_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
17、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担当。 2.保险单上必需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
18、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全部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担当有关费用之状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_市房地产产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
19、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马上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依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限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供应一切
20、资料均真实牢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缘由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三、抵押人将抵押房产出租必需事先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且租约内必需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1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四、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并对抵押人有追索权,抵押人对担保人则没有反索权。 五、根据抵押权人合理之恳求实行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
21、保抵押权人之合法权益。 第八条 担保及担保责任 一、担保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是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也是本合同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担当无条件及不行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同引起有关之诉讼费用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人交付房产,发出入住通知书和办妥房产权证并交与抵押权人止。 二、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要求,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立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负任何责任。 第九条 抵押权人在核实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起3天内须将贷款金额全数贷出。 第十条 其他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
22、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缘由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马上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迫偿欠款本息及其它有关款项。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供应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本合
23、同未尽事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条 附则 一、本合同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市公证处公证。 二、本合同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之日期作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内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贷款申请书,借款借据及抵押人与担保人所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为本全约不行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处、登记处各存档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条款。 以下签章作实: 抵押人:(公章) 抵押权人: 担保人: 代表: 代表: 代表: 登记机关: 抵押登记编号
24、: 抵押登记日期20 年 月 日 关于按揭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3 贷款人(甲方):_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居处地:_ 邮编: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职务:_ 电话:_ 传真:_ 借款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_ 结算户(还款帐户)帐号: 结算户/储蓄户(1)帐号: (2)帐号: (3)帐号: 合同签订地: 特殊提示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请务必细致阅读本合同各条款,尤其是“特殊提示”和黑体字部分,如有不明之处请刚好询问,甲方肯定主动解答。乙方有权同意本合同或选择其他合同,但在签署本合同后即视为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 乙方因购买第一条所述房产(下称“抵押物”),情愿按本合同约定的
25、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并自愿将该房产作为向甲方借款的抵押担保。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将该房屋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抵押物,并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供应房屋按揭贷款,作为乙方购置该房屋的部分资金。为明确各方权责,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产状况 房产地址:_市区的商品房/商铺;建筑面积:_平方米;购房总价款:_元;土地运用年限:_年;商品房预售合同号(或房地产证号):_。 其次条贷款与用款 一、甲方向乙方供应的贷款专项用于购买本合同所列上述之房产;贷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元整(小写:_); 乙方在此不行撤销地授
26、权甲方将该贷款以支付购房款的名义全额转入售房者的帐户。 二、贷款期限共_个月,从贷款发放之日起算,贷款发放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银行出款日期为准。 三、乙方满意以下条件,甲方将向乙方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供应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款总价_%的首期款项; 3、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 5、本合同已经生效,乙方已填写了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帐户; 8、甲方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条利率及计息方式 一、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按贷款发
27、放日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当前贷款利率为月_(年_%),贷款利息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计收。 二、依据国家利率管理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含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利率不作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到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将从次年的1月1日起,按国家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相应期限档次利率执行,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还款额。 三、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或计息管理方法并应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时,甲方有权按调整后的利率和方式计算利息,并在调整当月通知乙方。甲方执行本条规定不视为对本合同的修改或变更。 第四条还款 一、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在甲
28、方开立还款帐户,并于每月还款日前在该帐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还款额的存款,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并特此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从该帐户划收当期还款及/或欠款。 二、乙方应从贷款发放日起,按月分期(每月为一期)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日为每月_号,乙方还款总期数为_期。 三、乙方选定按第_种方式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第一种方式:等额本、息偿还法 合同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贷款期数 月还款额=_ (1+月利率)贷款期数-1 2、其次种方式:等额本金偿还法 合同本金 月还款额=_+当期未偿还本金月利率 贷款期数 3、第三种方式:其他还款方式:_。 第五条乙方未按还款安排还
29、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贷款逾期。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国家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罚息。 贷款逾期后,乙方必需尽快补足,通知并同时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否则甲方有权持续计收罚息并计收复利。 第六条提前还款 一、贷款发放后,乙方可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但须至少提前30日并不行撤销地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二、提前偿还部分贷款金额不得少于人民币一万元并为其整数倍,且应先偿还当期还款,再偿还部分贷款。 三、乙方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的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第七条抵押 一、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刚好办理合同公证、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手续或抵押登记手续
30、,办妥后,房屋全部权有效证件、抵押备案证明或他项权证必需交由甲方保存,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清偿完毕为止。 二、乙方按期或提前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抵押关系终止,甲方应在日内将抵押物的全部权有效证件及有关文件交还乙方,并出具书面证明交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三、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缘由造成抵押物的价值削减的,乙方应在30日内向甲方供应与削减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相当于抵押物价值削减部分的本、息。 假如乙方既不供应价值相当的担保又不提前清偿等值的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贷款本
31、、息。 第八条保险 一、乙方应向双方认可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财产险,并将甲方列为保险利益的第一优先权人,投保金额应不低于贷款本金额的105%,保险期限应不短于贷款期限。保险单正本交由甲方保存。 二、抵押物如发生损毁等保险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刚好通知甲方,并主动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优先用于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在乙方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乙方不行撤销地授权甲方为接受赔偿金的代表人和支配人,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本合同约定的费用,甲方有权接着向乙方追偿。 三、在抵押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
32、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担当,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费用; 二、有权要求乙方供应与贷款有关的文件资料,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虚假的或隐瞒重要事实的材料; 三、有权随时了解、查阅和索取乙方各种经营活动、财产状况及乙方涉及的重大法律纠纷的文件资料等(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全部开户银行、帐号及存、借款余额状况、银行进帐单)。甲方对上述资料予以保密; 四、有权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用途运用授信款项; 五、有权依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乙方应偿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 六、对乙方躲避甲方
33、监督、拖欠贷款本息、供应虚假资料、虚构借款用途、违约或违法运用授信的,有权实施信贷制裁,有权通过新闻媒介实行公告催收; 七、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随时提前收回未到期的部分或全部贷款金额及应付利息: (一)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第十条第三、四、五、六、七、八款约定的义务,或有意阻碍甲方行使、实现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或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第九、十款约定的义务持续10个工作日以上的; (二)乙方涉入或将要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及其他重大法律纠纷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三)乙方逃匿、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及重大民事纠纷而危及甲方债权的实现的; (四)乙方发生重大变故,致使其缺乏偿债诚意、偿债实力受到严
34、峻损害的或丢失的; (五)乙方有丢失或可能丢失履行债务实力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按合同约定取得贷款; 二、抵押期间,有权接着占有、运用抵押物; 三、抵押期间,转让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抵押的状况;出租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且出租期限不得长于授信期限,出租期限长于授信期限的,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抵押物拆迁的,应当通知甲方;赠与抵押物的,应当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对抵押物处置的其他约定。 四、乙方应向甲方供应详实的一切与贷款有关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五、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和已设定抵押
35、等状况的; 六、乙方应主动(并非必需接到甲方通知时)按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七、乙方应办理该房屋有关权证及抵押登记手续、购买财产保险等; 八、主动协作甲方对其资金运用、消费和经济收入等方面进行监督; 九、变更居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经济收入、资产转让等重要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十、如发生对其正常经济收入构成威逼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诉讼事项、强制执行、财产状况的恶化等,应马上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本合同项下费用的担当 甲方担当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 乙方担当的费用有以下几项:_。 第十二条违
36、约责任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义务,应当担当违约责任。 二、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不发放贷款,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乙方未能按时还款即构成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订正,逾期不订正的,甲方有权实行下列但不限于下列措施: 1、发放的贷款均视为到期债权,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的贷款债权; 2、按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加收计收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3、有权依法处分乙方供应的抵押物,不足部分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有权从乙方在甲方开立的银行帐户中划收全部债权本、息和费用。若该帐户的币种与债
37、权币种不一样,甲方按以下方式处理: 按当日汇率折算成债权币种以实现债权; 其他。 5、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其他任何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并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或抵押登记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全部其他从属费用结清之日终止。 二、乙方如要求展期,应于到期日前2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同意展期,并由双方签订相关的展期协议,乙方接着担当抵押担保责任,本合同项下贷款才相应展期;否则作逾期处理。在签订展期协议前,本贷款合同接着执行。 三、本合同生效后,除合同已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
38、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样,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接着有效。本合同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十四条公证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 本合同若经公证机关公证为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债务人未能按期清偿所欠甲方的债务本、息和其他从属费用或乙方有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违约情形时,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干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合同虽经公证机关公证,但甲方不能干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一、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39、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在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3、仲裁方式,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金融争议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其他:_。 三、各方确认:_银行总行有权干脆或授权任何机构取代甲方处理因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纠纷。 第十六条乙方的特殊陈述 一、乙方并保证签订本合同已得到其配偶或者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该房产发生继承、遗赠等法律行为,本合同对乙方所设定的义务对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依旧有效。 第十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项下借款借据、担保合同、展期协议、催还款通知书或其他债权债务凭证、附件 等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项下甲方经办人为:_,联系电话:_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及有关机关各执_份。 第十八条符号的意思表示 在里打表示选择该选项,在里打表示不选择该选项。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空栏不足可另附页): 合同各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关于按揭购房贷款的合同范本4 购买方(甲方):_ 地址: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BB机/手机:_代理方(乙方):_ 地址:_ 电话:_ 传真: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_(地区)_(建筑面积_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