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doc
《国家标准《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标准《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doc(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P GB XXXX20XX 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organic fertilizer plant(征求意见稿)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Technical standard for organic fertilizer plantGB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 0 年 月 日中国出版社20 北 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号
2、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的公告现批准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自20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 年月日 前 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厂址选择与总平面布置;5.工艺设计;6.建筑与结构;7.辅助生产设施与公
3、用工程;8.环境保护与节能;9.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0.施工与验收;11.运行与维护。目 次1 总 则12 术 语23 基本规定34 厂址选择与总平面布置44.1厂址选择44.2总平面布置45 工艺设计55.1一般规定55.2设计内容55.3工艺流程55.4原料及贮存55.5原料预处理65.6一次发酵65.7二次发酵75.8后处理76 建筑与结构96.1一般规定96.2生产及附属建筑97 辅助生产设施与公用工程107.1电气及仪表控制107.2供热与采暖通风107.3给水排水107.4消防118 环境保护与节能128.1环境保护128.2节能129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149.1一般规定149
4、.2劳动安全149.3工业卫生1510 施工与验收1610.1工程施工1610.2质量验收1611 运行与维护1711.1运行管理1711.2安全操作1811.3维护保养18本标准用词说明202 引用标准名录21 I1 总 则1.0.1 为规范有机肥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验收及运行维护,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有机肥工程。1.0.3 有机肥工程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12 术 语2.0.1 有机肥 organic fertilizer主要来源于植物和(或)动物,经过发酵腐熟的含碳固态有机物料,其功能是改善土壤肥力、
5、提供植物营养、提高作物品质。2.0.2 堆肥 composting 在有控制的好氧条件下,利用微生物的作用,使畜禽粪便、秸秆、动物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等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减量化、稳定化的过程。2.0.3 辅料 Bulking agent用于调节堆肥原料含水率、碳氮比和堆体结构等参数的有机固体废弃物。2.0.4 一次发酵 Primary fermentation 堆肥发酵的第一阶段。以有机物质中易分解的有机组分被微生物迅速分解为特征的发酵过程。2.0.5 二次发酵 Secondary fermentation 堆肥的熟化阶段。一次发酵后,微生物以较低的速度分解较难降解有机物和发酵中间产物的
6、发酵过程。 213 基本规定3.0.1 有机肥工程的建设应符合当地总体规划,与当地客观实际相结合。3.0.2 有机肥工程的工艺选择,应根据有机肥生产建设规模、所用工艺与装备的技术条件合理确定,并适度提高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3.0.3 有机肥工程的设计应符合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和职业卫生的要求。3.0.4 有机肥工程应设置减少噪声、除尘、除臭等设施,对排放物的处理应符合国家现行环境保护标准的有关规定。3.0.5 有机肥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采取保证人身和公共安全的有效措施。4 厂址选择与总平面布置4.1 厂址选择4.1.1 应符合项目所在区域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
7、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4.1.2 应具备满足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气象条件。4.1.3 应处于居民区的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并距离居民区500米,且应满足卫生防疫的要求。4.1.4 应有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足够的可利用的面积和较适宜的地形,满足厂区总体合理布局。4.1.5 宜具有给排水、供电条件,对外交通方便。4.1.6 统筹考虑服务区域,充分考虑原料的分布及收储运条件,服务半径宜不超过20公里。4.2 总平面布置4.2.1 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对已选定厂址的要求;2 应符合GB 50187的有关规定;3 主、辅建筑布局合理,生产作
8、业线紧凑规范,做到人流、物流分开;4 在满足生产要求前提下,应注意节约用地,减少土石方工程量;5 应获得消防与环保等合格证书。4.2.2 建筑布局应符合以下要求:1 建筑物之间距离,应满足防火要求,生产车间火灾危险性按照GB 50016的规定应属丙类,厂房和库房耐火等级为二级;2 建筑物的朝向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3 建筑布局应考虑生产车间噪声和粉尘对整体环境的影响;4 对厂区生产设备、生产设施等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别是禁止烟火标志。4.2.3 厂区分区与厂区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1 按照生产流程及功能,可划分为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和成品区,各区域间宜适当分隔;2 厂区道路应为硬化路面,不宜采
9、用沥青材料,并应有良好的排水系统。5 工艺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工艺设计应满足产品产量和质量的要求。5.1.2 工艺设计应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并符合环保和节能有关规定。5.2 设计内容5.2.1 设计内容包括工艺流程、工艺参数选择、设备选型及非标设计等。5.2.2 工艺流程应包含原料贮存、原料预处理、一次发酵、二次发酵和后处理等单元,以及其他辅助配套。5.3 工艺流程5.3.1 有机肥生产工艺流程如图所示,主料和辅料经过混配后,进行一次发酵,可通过曝气、翻堆等手段实现供氧和物料均一化,发酵过程臭气应收集后集中处理,一次发酵后进入二次发酵进一步腐熟,形成堆肥产品,发酵物料可通过粉碎、筛
10、分后计量包装形成商品有机肥产品。图1 有机肥工艺流程图(注:实线为必需步骤,虚线为可选步骤)5.4 原料及贮存5.4.1 原料1 堆肥原料包括主料和辅料,主料可为畜禽粪便、动植物残体和以动物植物产品为原料加工的下脚料等,辅料可包括结构调理剂、成分调理剂和微生物菌剂等。2 结构调节剂,可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如木屑、谷壳、秸秆、切碎的园林残枝等调整主料的含水率和结构。也可采用切碎的轮胎、陶粒或特制专用填料,但一次发酵后需筛出回用。3 成分调节剂,可添加木屑和秸秆等富含碳的物质,以提高主料的碳氮比(C/N)值。4 微生物接种剂,为缩短发酵周期、提高堆肥质量,可定量添加不危害环境安全的堆肥菌剂,选用菌
11、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GB 20287的有关规定。5.4.2 原料贮存1 原料进厂贮存需要进行称量、质检。2 原料贮存区的场地布置,应便于进场车辆卸料及前处理机械设备运行的衔接。3 原料贮存区的场地应采取防止原料散落的措施,应有地面冲洗和污水导排设施。4 原料贮存区应防火、防雨,并应保持消防车道的畅通和消防工具完备有效。5 主料贮存设施及其容积应按各原料最大日用量进行设计。6 辅料贮存设施及其容积应根据辅料种类、特性、获取容易程度、消耗量等因素确定。7 构筑物应包含原料贮存场或贮存池,应符合防雨、防渗、防溢流的有关规定。5.5 原料预处理5.5.1 原料预处理可包括杂质清理、粉碎、混配等工艺环节。
12、5.5.2 原料混合环节应尽量按照设计比例混合均匀,保证物料均一性。5.5.3 原料预处理设施设备应根据原料特性等选择和确定,应包含物料暂存、输送设备和混料设备,预处理后的物料输送至发酵单元进行处理,可采用自动进料设备进行预处理和输送。5.6 一次发酵5.6.1 一次发酵物料宜符合以下规定:1 含水率宜为55%65%;在环境温度低时宜取规定范围的下限值,反之取其上限值。2 粒度宜为315mm;3 碳氮比(C/N,质量比)宜为20:140:1;4 pH宜为5.58。5.6.2 一次发酵温度应达到55以上并保持一定时间,其中采用条垛式发酵发酵工艺的持续时间不应少于15d,槽式发酵发酵工艺持续时间不
13、应少于5d。采用反应器工艺发酵温度应达到65以上,且持续时间不应少于3d。5.6.3 一次发酵曝气和堆高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强制曝气的工艺风量宜为0.05m3/min0.20 m3/min。原料的有机物含量或含水率低时,风压可取下限,反之取上限。曝气宜根据堆肥过程氧浓度、水分和温度等跟踪测试值及时进行调整,一次发酵堆层氧浓度应大于5%。2 通风风压应按堆层每升高1m,风压增加1000Pa1500Pa计;灰土含量大,含水率小时宜取下限,反之取上限;露天操作时,雨天应对堆体进行及时覆盖。3 堆层高度不应超过2.5m;当原料含水率较高时,堆层高度不应超过2.0m。自然通风的静态堆肥工艺,堆层高
14、度宜为1.2m1.5m;原料的有机质含量或含水率较高时可取下限,反之取上限。4 配有强制曝气设施的机械翻堆间歇动态堆肥,高温期不宜翻抛,高温期后翻堆次数宜为每24天一次;无强制通风设施的机械翻堆间歇动态堆肥,翻堆次数宜为1次/天3次/天,气温高时取较大值,气温低时取较小值。5.6.4 一次发酵设施设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发酵设计容积应根据进料量和设计的一次发酵时间确定,并应留有不小于10%的富余容量,实际装填原料体积,不宜大于发酵装置总容积的80%。2 发酵容器应配置测试温度和氧浓度的装置。3 应具有保温、防渗和防腐措施及水分调节、渗沥液和臭气收集功能。5.7 二次发酵5.7.1 发酵过
15、程中的物料含水率宜控制在35%45%之间。5.7.2 发酵宜采用静态或间歇动态的处理工艺。构筑物应包含堆料场或发酵槽,可配备强制通风设施和翻抛设备。5.7.3 发酵曝气和发酵时间,应根据场地条件、经济成本和一次发酵时间等因素确定。发酵周期宜为15d30d,一次发酵周期长时宜取下限值,反之取上限值。5.7.4 发酵结束时,二次发酵产物各项指标应符合标准NY3442的有关规定。5.8 后处理5.8.1 后处理可包括包装、烘干、造粒、贮存等。5.8.2 有机肥料包装袋上应注明:产品名称、主要原料、商标、有机质含量、总养分含量、净含量、标准号、登记证号、企业名称、厂址。其它标识内容应符合GB18382
16、有关要求。5.8.3 可根据需要对有机肥产品进行烘干造粒,粒状有机肥应符合标准NY525的有关规定。5.8.4 利用二次发酵产品生产有机肥时,有机肥产品应符合NY 525的有关规定。5.8.5 有机肥料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潮、防晒、防止包装破裂。6 建筑与结构6.1 一般规定6.1.1 建筑设计应按照生产工艺合理布局,综合考虑生产规模、场地、材料及施工具体条件等,多方案比较,贯彻适用、安全、经济、规整的方针,生产车间平面设计应紧凑、规范。6.1.2 建筑抗震设计,应符合GB 50011的有关规定。6.2 生产及附属建筑6.2.1 有机肥工程由主体工程设施、配套设施以及生产管理和
17、生活服务设施构成。各部分具体设施的设置应根据有机肥工程处理工艺需要确定。6.2.2 有机肥工程主体工程设施主要包括:原料储存间、预处理间、一次发酵车间、二次发酵车间及后处理间、库房等。6.2.3 配套设施主要包括:厂内道路、维修、供配电、给排水、消防、通信、监测化验、消杀和绿化等。 6.2.4 生产管理设施主要包括:办公用房、机修车间、计量间、化验室、变配电室等。 6.2.5 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食堂、浴室、值班宿舍等设施。6.2.6 主体工程设施宜采用大体量、大跨度适应生产工艺要求的建筑,依据生产工艺确定层高和地面至主梁底或网架下弦净高,以及开间跨度,室内地面标高应高出室外地面设计标高,且
18、不小于0.3m,地面的活荷载可按生产使用、安装检修、堆放材料、运输工具等重物引起的局部荷载及集中荷载实际计算,面积与耐火等级按照GB 50016执行。库房应设置物料装卸月台和雨篷,有机肥产品库房宜满足36个月产品储存需要。对原料储存间、预处理间和一次发酵车间等易腐蚀场所,建筑部件应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防腐设计应符合GB 50046的有关规定。6.2.7 有机肥工程的配套工程应与主体工程相适应。其装备标准应满足堆肥厂全天候安全作业和不污染环境的要求。6.2.8 有机肥工程的生产管理及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在满足使用功能和安全的条件下,宜集中布置。7 辅助生产设施与公用工程7.1 电气及仪表控制7.1
19、.1 电气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以及供配电可靠、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保障人身、设备安全的要求。7.1.2 电气设计中应采用先进、实用及节能的电气产品和成套设备,严禁采用淘汰产品,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7.1.3 供配电方案应根据负荷性质、用电容量、工程特点和地区供电条件等,经过技术经济的综合比较后确定。7.1.4 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中的有关规定,生产电力负荷应为三级负荷,可采用单回电源供电;仪表DCS、应急照明属于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的负荷,除采用正常电源供电外,还应采用应急电源供电,应急电源可采用UPS、蓄电池等。7.1.5 供电电源、供配电系统设计、供
20、配电电压选择、电能质量要求以及无功补偿应符合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的有关规定。7.1.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过电压保护,应符合现行GB/T 50062的有关规定。7.1.7 防雷和接地应符合现行GB 50057和GB/T50065的有关规定。7.1.8 原料储存间、发酵车间、渗沥液收集池等易散发可燃气体的场所的照明灯具、开关和其他电器应采用防爆设计。7.2 供热与采暖通风7.2.1 依据当地气候条件,生产车间可设置采暖系统,室内温度应满足生产要求。7.2.2 粉尘较多的区域,应采用不易积灰、易于清扫、防腐性能较好的散热器。各类型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规定。7.2.
21、3 生产车间内采暖供汽/供水管道不得与工艺的供汽/供水管道合一;采暖的凝结水/回水管道与工艺的凝结水/回水管道宜分开。7.2.4 采暖通风与空调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GB 50019的有关规定。7.2.5 通风系统应能保障室内空气流通,应符合现行GBZ2的有关规定。7.2.6 原料库与成品库可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方式,气流组织宜为下进上排方式。7.3 给水排水7.3.1 给水应符合现行GB 50013和GB 50015的有关规定。7.3.2 生活用水应符合现行GB 5749的水质要求,用水标准及定额应符合现行GB 50015的有关规定。7.3.3 生产用水应包括原料水分调节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地
22、面和道路冲洗用水、设备冷却用水、绿化用水以及消防用水等,各项用水量应根据各工艺要求确定。生产用水水源选择及供水系统设计,应充分考虑节水。7.3.4 排水应符合现行GB 50014和GB 50015的有关规定。7.3.5 有机肥工程的排水系统必须实行雨污分流,排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7987)的要求。7.4 消防7.4.1 应设置室内外消防系统,消防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现行GB 50016和GB 50140的有关规定。7.4.2 厂房应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划分为丁类,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7.4.3 原料和有机肥产品储存间、电气设备间和中央控制室等火灾易发部位,应设消防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有机肥工程技术标准 国家标准 有机肥 工程 技术标准 征求意见 doc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