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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记录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1 一、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班会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加强法制教化宣扬,增加同学们的自我爱护意识,使同学们了解各种法律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武器爱护自身的权利和利益,让同学们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二、活动过程: 1、开场白,说明本次活动的意义 甲:各位同学,在今年的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详细时间是每年的12月4日。 乙: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是法律界由来已久的呼声。 甲:所
2、以,为了更好地做到懂法遵守法律,在12月4日即将来到的日子里,我们来学习一下我国的宪法。 2、宣布活动起先 合:我宣布,三(2)班弘扬宪法精神,培育法治文化主题班会现在起先。 三、宪法日介绍: 乙:同学们,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甲:设立国家宪法日有着深厚的意义。关于“宪法”你们究竟了解多少呢?让我们多驾驭一些法律学问吧! (一)、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各项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
3、,规定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国家根本大法。它集中反映驾驭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根本利益,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专政的重要工具。它在国家的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最大的法律效力,既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也是公民立身行事的总依据。在本质上,它是国家的根本法,是阶级力气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实现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 (二)、宪法的作用 1、宪法对统治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确认维护和巩固国家权力;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防止权力滥用,这正是宪法民主性的体现。 2、宪法对法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促进法制的完备和健全;促进法制的统一。
4、3、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主要表现在:宪法确立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内容;宪法为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实现规定了必要的保障。 4、宪法对政治制度的作用表现在:确立和维护国家政治制度;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5、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主要表现为:确认、爱护和巩固自己的经济基础;确认其他制度,为经济建设服务;在宪法的指引下和范围内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四、让我们一起懂法、遵守法律 乙:我信任大家也了解了很多学问,接下来,让我们听两个小故事,希望大家有所警觉。 故事一: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嬉戏CS后,就着了迷,常常往网吧里钻。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
5、吧,差不 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果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 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少年法庭判处缓刑。 甲:法律像眼睛时刻伴我行,平安像耳朵把我来提示,让我们提高自我爱护意识,法律常识承记心窝。 五、宣布活动结束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2 一,班会地点:教室 二,参与人员:全班同学及班主任 三,主持人:班主任
6、或学生干部 四,班会主题:法律与我们同行 五,班会标题:踏好青春每一步 六,班会目标: 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学问的宣扬和教化,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化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护法的好公民. 七,班会背景: 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2,13岁,都还不很懂事,简单受到四周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一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 八,班会筹备状况: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
7、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状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九,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化,引导学生学法,遵守法律,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 十,班会开展形式: 印发法制学习手册;观看法制教化小品;采纳探讨,沟通方式 十一,活动前打算: 1 查阅中小学生自我爱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化通用读本, 2学生自己打算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3 以小组为单位排练文艺节目 十二,班会流程 1,班主任发言导语;2,主持人法律学问简介;3,探讨法律案例;4,法律学问抢答
8、;5,文艺演出;6,做自我总结 十三,班会过程: (一)导语: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很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晰地告知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休戚相关,密不行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七,八岁了,信任大家都会推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 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当去深思呢 (二) 法律学问简介 将活动前找好的资料印发成册,分发给学生,由主持人带头集体学习相关的法律学问(三)案例结合,探讨法律案例 案例(一):事情发生在南关西四小区的住宅
9、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游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1,提出问题: 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假如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觉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可能触犯法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详细说来,青少年应当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担当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爱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
10、 案例(二): 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晓雪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电影,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状况后告知了晓雪父母,并劝告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晓雪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晓雪的房屋主子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稽:你侄女情愿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方法,你家人是如何教化孩子的 请问,晓雪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担当什么法律责任 案例(三):破坏公物 二00二年七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九年级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留意,静静溜进学校,直奔四楼九年级(3)班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
11、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板踢下一块,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起先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高一(3)班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化机构教化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赐予治安管理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峻,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状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爱护自己时却不会爱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遵守法律,更要学会用法 (四)法律学问抢答 我们
12、以小组为单位进行法律学问竟答,法律学问竟答分抽签必答和小组抢答两部分,必答题20分;抢答题答对10分,答错扣10分,最终看哪个小队得分最多就是优胜小队.学问竞赛题目由法律学问中抽取. 必答题: 共八问(略);抢答题: 共八问(略) (五)文艺演出 节目由学生自己打算,开展自由活动 (六)活动总结 1,全班同学发表自己对本活动的看法,并说说自己通过本次活动后的感受,并写一篇阅读法律手册的观后感. 2,班主任老师总结. (七)主持人宣布班会结束.主持人: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华蜜欢乐与我们恒久相伴!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3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 二、活动目的: 通
13、过案例剖析使学生了解各种法律法规,教会学生懂得什么是犯罪,什么是违法,曾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法规的习惯, 高校生法制教化主题班会。 三、活动过程: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家好! 今日很兴奋有机会在这里和大家沟通,我们的考试刚刚结束,我首先在此祝福各位同学取得好的成果。希望大家在新的学习任务起先之前调整好的状态,迎接下一次的挑战。我们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在一每天的发生着变更,我们身边也随之出现了形形色色的不同群体或个人,并且他们的行为有时会侵扰到我们的权利,假如我们不懂法我们也可以能侵扰到他们的权利,为了增加我们的法律意识,培育遵纪遵守法律的实力,为此
14、我为大家打算了这次“高校生知法、懂法、遵守法律教化”的主题班会,希望通过这次班会使同学们了解驾驭法律法规常识,从而使我们自觉遵遵守法律律法规。 案例一:(盗窃罪) 2009年10月14日18时许15号公寓楼238宿舍李某向派出所报案称本宿舍俩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现场没有发觉任何被撬痕迹。民警经过细致询问后,得知该宿舍张某作案嫌疑,随即对张某的行踪进行了调查。经过多方努力,民警在该学校东门城中村一款待所抓获。据张某交代,其中一台笔记本电脑已经销售,另外一台藏在另一款待所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其次百六十四条规定,
15、张某犯有盗窃罪,且两台笔记本电脑折合人民币八千余元,属数额较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点评:据了解张某系该学校新闻专业学生,该生家庭条件很好,其爷爷是一个高级干部,父亲自己开一个公司,产业也很大。应当说经济条件很好的,但是张某为什么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呢?后据张某交代,该生来校以后交了女挚友,经济花销比较大,家里给的生活费不够自己在女挚友面前“显摆”。国庆节回家后父母给他买了一个价值8000元的电脑,该生由于没有生活费在火车上以3400元将其处理。收假后没有几天就把这些钱挥霍完了,为了在女挚友面前能有“面子”,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事后张某懊悔莫及,但是法律神是圣不行侵扰的,法律面前人人同等,
16、等待张某的只能牢狱之苦。可谓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盗窃罪的量刑: 1、盗窃金额500-2000以上为较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2、盗窃金额5000-2万以上的为巨大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3、盗窃金额3万-10万以上的为情节特殊严峻 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罚金 案例二:(抢劫罪) 刘某、崔某、郑某、程某、陈某5人,是某高校02级法律专业的二年级学生。2003年12月11日,5人在一起喝酒、吃饭后,于当晚12时许携带菜刀、木棍等凶器,窜至西安市友情西路,拦路抢劫西安仪表厂职工张某和其妹。其中一人勒住张某之妹的颈项,另3人则围住张某,并用木棍将张左肋骨打骨折,抢走现金1780元。期
17、间,程某在一旁望风。作案次日,程某和陈某到校保卫处投案。另3人依次被抓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情节严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惩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上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 点评:据了解几个学生家庭条件都可以,就是因为一种新奇心最终酿成大祸。我们现在许多高校生进去高校以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加之离开家庭,自认为走上了社会,便渐渐滋生了好逸恶劳、学习松弛、自私自利、胆怯艰苦、贪图享乐、仰慕虚荣等不良习性。而一旦面对犯罪的诱因,在不能正确辩别是非的状况下,就以身试法。最终酿成苦果。
18、 案例三:(有意损害罪) 2009年圣诞节晚上9时某高校某班级圣诞节晚会结束,班上同学张某与王某到商业街归还所租用音响设备,因器材有所损坏牵扯赔偿问题发生口角,后双方心情激烈大打出手,张某给其辅导员打电话告知此事,辅导员随带领班上10余名学生赶到现场,现场秩序一度混乱,无法限制,其中一同学孙某抽出随身携带的刀具刺向租音响的老板,店老板心脏左下方被刺伤,当即倒地不起,后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此案件中,孙某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店老板刺成重伤,构成有意损害罪,依据刑法其次百三十四条规定,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家属也赔偿受害者医疗各项费用数十万元。 案例四:(有意损害罪) 某天夜里公寓楼内,同学舒某和同
19、住一室的陈某在熄灯后还在大声交谈,隔壁的同学王某等人就不满了,因此这些同学就争吵起来,后来陈某与王某就约好,二人到学校操场上去“单挑”,陈某起先还带上一把水果刀防身,但后来出门时因要换鞋,顺手又将刀递给与他同寝室的舒某,之后,陈某和王某就按约定来到学校操场,当时那位姓舒的同学就带着那把刀,也跟到了操场上,看到陈与王二人在对打,当时他那把刀就抓在手上,陈某被打得在后退时,或许是出于“拔刀相助”这个成语的熏陶吧,舒某见陈某打不过对方,就顺手朝对方王某腹部连刺数刀,刺破了对方的回肠,经法医鉴定,对方的伤势已经构成重伤。舒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有意损害罪,虽然舒某只有14周岁,但是依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
20、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有意损害致人重伤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10年以下,最终他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点评:友情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妙,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时期,肯定要谨慎择友,择良友。和好的挚友在一起相互学习,相互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不不良的挚友在一起,反而简单受到不良的影响,所以我在这里劝诫大家交挚友肯定要擦亮眼睛。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周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或者挚友的要求,肯定要保持头脑醒悟,以道德和法律的标尺进行
21、衡量,三思而后行,不行随意迁就,否则就会酿成大祸。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状况动身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因体力、智力已相当发展,并有肯定社会学问,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实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 案例五:(聚众斗殴罪) 还有这样一个案例,也是象你们一样的两个学生,他们是同班同学,因为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冲突,一天,其中一位同学杨某对与他发生过冲突的张某同学说:等一下,我们一起回去,张某就以为杨某要打他,于是他就去叫几
22、位所谓讲义气的同学石某、王某等6人,一起协商如何应付杨某,然后跟随杨某,其中一人向对方挑衅,而杨某当时可能因为人少对其未加理睬,但后来却纠集了其余10多个人,又拦在路上向张某这方挑衅,双方相互殴打,最终张某这方的一同学头部受到严峻打击,被打成重伤,造成了不行整理的后果。 这是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聚众斗殴一般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除非是多次聚众斗殴,或者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或者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峻混乱,或者是持械聚众斗殴的,应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聚众斗殴造成重伤、死亡者,就应根据刑法规定,以有意损害罪、有意杀人罪定罪。有意损害就要判处三年以上
23、有期徒刑。这起案件中有三人因在聚众斗殴中有意损害了他人的身体致人重伤,构成了有意损害罪,刑法规定对有意损害他人造成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点评:而这起案件的起因只是与他人之间的一点小冲突,双方假如能退一步,就不致发生这样的结局。俗话说:忍一时一帆风顺,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人生活在社会中,难免相互之间有磕磕碰碰,但只要我们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开发生很多 ,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而案件中因为讲义气出手帮忙的同学,同样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惩罚,他们的行为其实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多管闲事,没有约束好自己的行为,导致发生如此后果。 案例六:(利用网络散布谣言扰
24、乱社会公共秩序罪) 2009年9月21日,安康市汉滨区某校大二学生一时无聊竟然拿“针扎”事务开玩笑,在互联网上一个“安康论坛”发布“安康发生针扎事务”等信息,引来大量人员跟帖,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经过公安机关的缜密侦查,于9月23日在安康巴山路泓星网吧内将发布虚假信息人周某抓获。据周某交待,出于对新疆发生的“针扎”事务新奇,便在网上发布了听说安康发觉针扎事务的虚假信息。 周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其次十五条之规定,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当周某知道因为自己一时的新奇和无聊换来了10天拘留时懊悔莫及。 2011年3月15日上午10点多,在自家电脑上敲下一段不到50个字的
25、消息,发在了几个群上。超乎他想象的是,在此后的短短几个小时之内,这条消息夹杂着人们对辐射的恐慌不胫而走。 一天以后,北京、广东、浙江、江苏等地发生食盐抢购现象。据官方分析,造成食盐抢购的缘由一方面是日本地震海啸造成 ,民间盛传含碘物品可以预防核辐射,造成部分民众盲目抢购囤积碘盐;另一方面,民众担忧海水受到污染,以后买不到没有污染的食盐了,所以疯狂抢购囤积,一些不法商家甚至趁机提价牟取暴利。 2011年3月21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分局发布消息称,已查到“谣盐”信息源头,并对始作俑者“渔翁”作出了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惩罚。 近日网上出现一条“陕西兴平将于6月13日发生剧烈地震,震级为7-
26、8级左右,此后还会有六百多次余震,震级均不等”的传言,引发部分网友恐慌。经经过公安部门调查核实,该谣言出自陕西咸阳两名学生之手,目前这两名学生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点评: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平安爱护管理方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利用国际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赐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惩罚条例的规定惩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惩罚法其次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有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
27、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刑法其次百九十一条:编造爆炸威逼、生化威逼、放射威逼等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有意传播,严峻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峻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总 结 通过以上的案例的教训,我们同学们应进一步增加自己的法律意识。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从而懂得什么事是可以做的,什么事是不行以做的,不要被利益所驱动去尝试原来不行以做的事情。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经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肯定要走好每一步,学会分析,学会辩别,学会拒绝,才能学会自我爱护,否则一旦触犯法律,法律是
28、无情的,法律面前人人同等,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缺憾,懊悔莫及。因此,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道德规范,这是每一个公民的义务,更是我们同学们在自我防范违法犯罪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最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人数和比重逐年递增,案件性质涉及盗窃、寻衅滋事、有意损害、抢劫、巧取豪夺、非法集会等等,而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的缘由都是对法律学问的匮乏,遵守法律意识的淡薄和一时的年轻冲动所造成的。 同学们,你们正处于成长发育阶段,生理、心理都不非常成熟,加上社会阅历浅,所以是非观念较差,简单去仿照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也简单被人利用。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簇新
29、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是否能辨别得清晰?我们是否想过我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需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行侵扰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处。信任我们的辅导员老师对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的法纪平安教化已经讲过许多次。今日我和同学们共享以上这几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故事,现实存在的案例,希望同学们能从这些案例里或多或少的受到一点点启示。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4 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 活动目的:加强法制教化宣扬,增加学生的自我爱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案例分析、学生共同参加探讨
30、活动打算:PPT课件、未成年人法律宣扬的相关教化视频、相关案例 活动流程: 一、导入 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爱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协作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缘由是家长、老师和社会不行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领,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爱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仔细学习法律学问,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化,运用法律武器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必要。 二、一起来分析和探讨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爱护
31、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加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有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相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 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 具等等。 为爱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爱护 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相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 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
32、母和学校的教化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办法识渐渐增加。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珍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老师的教化缺乏正确的看法。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看法,发脾气; 对老师的指责教化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假如连老师、家长的正确教化也不接受,那就很简单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依据话题探讨,内容为: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胆怯其次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果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索: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探讨)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爱护自己的合法权
33、益 未成年人应当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爱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 权不仅能爱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 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_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_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_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愿,坚持“要人不要钱”。小_为了爱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_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_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_依靠法律,爱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_家住_农村,是七年级学生。19_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
34、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_撞倒在地致伤,_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样看法,_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_带回派出所拘留。周_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需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 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 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_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学问,确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_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需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最终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小_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
35、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 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状况后告知了小_父母,并劝告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小_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小_的房屋主子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稽:“你侄女情愿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方法,你家人是如何教化孩子的?”请问,小_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担当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案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告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
36、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_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_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_学籍的确定。法院对小_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_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惩罚,判处小_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_在父母的陪伴下来到学校,要求接着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确定,声称学校与小_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探讨班级公约 (六)班主任小结 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要从详细的小事抓起
37、。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将演化成大错。教化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刚好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5 老师们、同学们: 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三个陕西省法制宣扬周,是全民的宪法“教化日、普及日、深化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增加宪法意识,培育法制信仰。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确定:将12月4
38、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扬教化活动。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昭示着中国共产党全力推动依法治国的意志与决心。它把国家的法治建设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也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树立起一个法治信仰、法治追求的新高度,对全面推动依法治国战略具有非常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从1954年我国拥有第一部真正属于人民的社会主义宪法,到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期间经验了风雨侵袭,经受了时代考验。历史阅历告知我们:只有以宪法为准则,才能维护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捍卫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以宪法为准绳,才能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
39、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实力的现代化水平。反之,假如宪法受到漠视、减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遇挫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动依法治国的今日,在陕西“追逐超越”的大背景下,在学校深化改革、提升质量,致力于办好人民满足的中职学校,打造师生共建共享精神家园的关键时刻,我们更应深知重任在肩。为此我们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我们要仔细学习宪法,提高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坚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信仰植根于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让宪法实践成为我们的自觉行动; 我们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做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相一样。 老师们,同学们,让我们仔细学习十九大精神,从实践做起、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共同营造“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良好氛围,从校内起先,辐射全社会,为“法治中国”幻想的实现砥砺前行、携手并进。 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班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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