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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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简称:浙商证券 股票代码:601878 浙商证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五星路 201 号)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二二二二二年年六月月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1 发行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
2、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其投资决定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其投资决定
3、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时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站()。)。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2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时, 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一、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二、关于本次发行的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发行可转债由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评级机构, 浙商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可转债的信用等级亦为 AAA。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三、本次可转债发行不设担保 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 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 截至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38.37 亿元,符合不设担保的条件,因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设担保。如果公司可转债存续期间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 持有人可能因本次可转债未设担保而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 四、公司
5、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四、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程序 (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一)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形式(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3 (三)发放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的条件(三)发放现金分红、股票
6、股利的条件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5%;公司发放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1、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若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利润为负或审计机构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当年将不进行现金分红。 公司还可以采取股票股利方式分配股利或者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四)
7、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4、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8、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前款所述“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系指以下情形之一: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拟对外投资或收购资产或其他由于业务拓展的资金支出或投资预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扣除客户保证金后)的 10%;3、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4 (五)利润分配期间间隔(五)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符合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
9、,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六)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 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期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对于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计划,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结合公司所
10、处的行业特点及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运用于充实净资本以作为未来持续发展的保证。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电话等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或年度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不足 15%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公司留存资金的使用计划和安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明确独立意见,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该等年度现金利润分配的议案时, 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为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11、。 (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根据行业监管政策,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不得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 外部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5 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 同时,监事会应当进行审核,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
12、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为公众投资者参与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或修改提供便利。 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21年度年度 2020年度年度 2019年度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9,568.28 162,716.60 96,755
13、.71 现金分红(含税) 50,416.19 - 30,000.12 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22.96 - 31.0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 80,416.31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9,680.20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50.36% 本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近三年年均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0.36%,超过 30%。公司分红符合管理办法和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要求。 六、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六、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第三节第三节 风险因素风
14、险因素”全文,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波动风险(一)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波动风险 我国证券公司的业务经营及收入利润情况与证券市场表现具有很强的相关性。证券市场受到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宏观经济政策、市场发展程度、国际经济形势、境内外金融市场波动以及投资者行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较强的周期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6 性和波动性。当前国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外部不确定因素增多,世界经济和贸易增速趋缓,地缘政治不稳定,经济运行风险加大。在中美经贸摩擦的背景下,中国经济所面临的外部环境严峻, 与自身发展所面临的问题相
15、叠加, 使得稳增长、防风险的难度增大。同时,受宏观经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换、行业监管趋严、投资者风险偏好变化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周期性特征较为显著,短期波动较大,将给公司的经营和收益带来直接影响,并且这种影响还可能产生叠加效应,从而放大公司的经营风险。 我国证券市场成立时间较短,还属于新兴市场,市场发展尚未完全成熟,表现为证券市场在短期内的大幅波动。以上证指数为例,2019 年、2020 年和 2021年,上证指数分别变动 22.30%、13.87%和 4.80%,存在较大幅度的波动;同期,A 股市场成交金额分别为 126.88 万亿元、206.05 万亿元和 257.18 万亿元,虽
16、然持续增长但增速存在较大幅度波动。 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证券市场表现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公司面临因市场波动导致盈利大幅波动的风险。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565,947.86 万元、 1,063,651.38 万元和 1,641,811.30 万元, 同比变动分别为 53.17%、87.94%和 54.36%,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6,755.71 万元、162,716.60 万元和 219,568.28 万元,同比变动分别 31.29%、68.17%和 34.94%。如果证券市场行情持续下跌或成交量较低,公司的收益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甚至可
17、能会出现公司营业利润较上年下滑 50%以上或亏损的风险。 (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二)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我国证券公司数量已达 140 家。然而,证券公司平均规模较小,证券行业内的市场竞争亦日益加剧。一方面,部分证券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上市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随着金融市场的竞争加剧,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公司利用其客户、渠道方面的优势逐步进入以资产管理等为主的相关业务领域。 此外, 互联网金融的渗入也在快速打破过去证券公司的渠道覆盖和区域优势,将推动包括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研究业
18、务的交叉服务和产品整合,促使证券行业的竞争日趋激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7 同时,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机构在国内证券市场的参与程度将进一步深入,证券行业的竞争也将进一步白热化。2020 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多家外资机构设立外资控股券商。相比国内的证券公司,外资证券公司在品牌影响、营销能力、管理能力、技术水平等方面具备一定的竞争优势。 综上,在证券行业内外部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如公司未能充分把握新一轮行业改革创新机遇,将存在行业竞争地位和盈利能力受到一定挑战的风险。 (三)经纪业务风险(三)经纪业务风险 经纪业务
19、是证券公司主要业务之一,目前仍为证券公司的重要利润来源。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87%、15.46%及 13.81%。报告期内经纪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占比较大,经纪业务是公司的重要业务。 证券市场交易量方面,据 Wind 资讯统计,2019 年、2020 年及 2021 年,A股市场日均交易额分别为 5,199.81 亿元、8,479.33 亿元和 10,583.74 亿元。在经济增速放缓的宏观背景下,证券市场可能会出现活跃度降低、投资者信心下降、交易量萎缩等市场表现, 将对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另一方面,中国证券市场相对于成熟市场而言交易频率更高, 随着中国主流投资者的投资理念逐渐成熟,未来证券市场交易频率及交易量亦有可能逐步下降。 证券交易佣金方面,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的经纪业务平均净佣金费率为 0.28、0.24及 0.24。同时,互联网公司利用用户数量优势、资金优势,纷纷开展金融产品销售、网上投顾等业务,抢占客户财富管理市场,给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带来进一步压力。随着未来竞争环境的变化,公司面临经纪业务平均净佣金费率水平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综上,公司存在因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度降低、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下滑而导致经纪业务未来盈利能力下滑的风险。 (四)自营业务风
21、险(四)自营业务风险 目前公司自营业务主要涉及股票、 债券等投资品种。 2019 年、 2020 年和 2021年,公司自营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83,795.29 万元、85,467.71 万元及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8 135,367.65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4.81%、8.04%和 8.25%。公司自营业务主要面临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和投资决策不当及操作失误风险。 证券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证券市场的走势容易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产生较大幅度和较频繁波动;同时,尽管股指期货等
22、创新业务的陆续推出为投资者在风险管理手段上提供了更多选择,但总体而言,我国资本市场金融工具尚不完善,投资品种较少,公司无法通过应用各类投资工具完全规避市场风险。因此,公司自营业务的业绩与市场景气程度存在相关性,市场疲软时公司自营业务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 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公司自营业务亦面临投资产品的内含风险,如债券可能面临发行主体违约或信用评级下降导致债券价格下跌甚至无法兑付的风险, 股票可能面临上市公司业绩下降、 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或其他突发事件导致股票价格下跌的风险,从而导致公司自营业务收益出现下滑。 投资决策不当及操作失误风险。公司在选择证券投资品种、证券买卖时的投资决策不当和操作失
23、误,也会对自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 (五)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业务(五)资产管理和基金管理业务风险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浙商资管开展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通过联营公司浙商基金开展基金管理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同属资产管理范畴。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贡献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8,314.01 万元、48,504.78 万元及 47,656.55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6.77%、4.56%和 2.90%。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浙商基金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8,547.37 万元、14,802.56 万元和 22,955.8
24、9 万元。 资产管理业务和基金管理业务主要面临的风险包括产品投资风险、 行业竞争风险、监管政策风险等。 产品投资风险方面, 资产管理产品和基金产品的收益率与投资标的及其组合直接相关,若证券市场行情低迷或公司投资决策失误,可能出现产品收益大幅下滑,无法达到投资者预期的情形,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或声誉;若出现投资标的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而无法偿付本息等情形时,投资者将面临较大损失,若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1-2-9 公司自有资金购买该类产品则可能出现投资亏损的风险。 行业竞争风险方面,国内保险公司、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5、不断推出新型的金融理财产品, 资产管理业务领域竞争激烈。同时,互联网技术发展也对资产管理行业的竞争环境和格局产生了深刻影响。竞争环境的变化对资产管理业务的综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在产品设计、市场推广、投资能力等方面取得竞争优势,资产管理业务的持续增长和竞争力可能受到影响。 监管政策风险方面,2018 年 4 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按照产品类型统一监管标准,从募集方式和投资性质两个维度对资产管理产品进行分类,分别统一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要求,对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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