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深工具: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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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证券代码: 002282 证券简称: 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 2017-106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 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独立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签署日期:二一七年十二月 特 别 提 示特 别 提 示 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新增股份发行价格为 12.22 元/股。 二、本次新增股份数量为 75,024,546 股,
2、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数量为413,154,546 股。 三、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 2017 年 11 月 24日受理博深工具递交的本次交易发行股份登记申请。 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将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博深工具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前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 四、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日期为 2017年 12 月 21 日,限售期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上市首日本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仍设涨跌幅限制。 五、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3、资产新增股份的限售期为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六、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声 明 和 承 诺声 明 和 承 诺 一、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上市公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上市公告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三、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各参与方保证其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五、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六、投资者若对本上市公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七、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本上市公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该等文件已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 目 录目
5、 录 释 义释 义 . 5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本次交易概况 . 8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 8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0 三、募集配套资金 . 26 四、本次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29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35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36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37 八、本次发行股份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 . 37 九、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 40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交易实施情况本次交易实施情况. 41 一、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41 二、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情况 . 42 三、相
6、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差异 . 4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情况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调整情况 . 43 五、 重组过程中, 是否发生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44 六、相关协议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44 七、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 45 第三节第三节 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新增股份的数量和上市时间 . 47 释 义释 义 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股票发行情况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7、 本次重组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上市公司、博深工具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指 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 金牛研磨、交易标的 指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100%股权 达顺机械 指 常州市达顺机械有限公司,原名常州市通诚砂布有限公司、金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 亚细亚研磨 指 常州亚细亚研磨有限公司、金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 ,2017 年 4 月已注销 亚洲研磨 指 常州亚洲研磨有限公司、金牛研磨
8、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 ,2017 年 4 月已注销 孟河珠城砂布 指 常州市孟河珠城砂布厂,金牛研磨关联方(金牛研磨实际控制人杨建华控制的其他企业) ,2017 年 5 月已注销 贝尔特磨具 指 常州市贝尔特磨具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 指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等金牛研磨全体股东 杨建华、巢琴仙等 10名交易对方 指 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 业绩承诺股东 指 交易对方,即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 审计基准日 指 本次重组的审计基准日,即 2017 年 6
9、 月 30 日 评估基准日 指 本次重组的评估基准日,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 指 2015 年、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标的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至博深工具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当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建华、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 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二)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建华
10、、巢琴仙等 10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股份认购协议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与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等配套融资方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 一致行动协议 指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5 人于 2008 年 7 月 9 日和 2014 年 1 月 1 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补充协议 指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张淑玉5 人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 金牛研磨审计报告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勤信审字2017第 11863 号”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备考审
11、阅报告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勤信阅字2017第 1006 号”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金牛研磨评估报告 指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同致信德评报字(2017) 第 0135 号”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全部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东方花旗、 独立财务顾问 指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指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中勤万信、 中勤万信会计师 指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同致信德、 同致信德评估师 指 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
12、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2016 年修订)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2006 年修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2017 年修订)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 年修订) 配套募集资金问答 指
13、 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 (中国证监会 2016 年 6 月 17 日发布)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6 年修订) 公司章程 指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GDP 指 国内生产总值 元 指 人民币元 万元 指 人民币万元 亿元 指 人民币亿元 报告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况本次交易概况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本次重组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14、构成。 根据博深工具与金牛研磨股东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博深工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杨建华、巢琴仙、叶现军、徐子根、杨华、李卫东、朴海连、钱建伟、陆博伟、朱红娟所持金牛研磨 100%股权。 根据同致信德出具的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合计为 120,110.38 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标的资产整体成交金额为120,000.00 万元。博深工具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合计支付对价 91,680.00 万元,占比为 76.40%,以现金方式合计支付对价 28,320.00 万元,占比为
15、23.60%。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持有金牛研磨 100%股权。 博深工具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全部交易对价, 股份发行价格为每股 12.25元,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60个交易日博深工具股票交易均价的 90%。据此计算,博深工具将就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共计发行 7,484.0809 万股股份。 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上市公司以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 。鉴
16、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相应的,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由 7,484.0809 万股调整为 7,502.4546 万股。 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交易对方交易对方 持有金牛研磨持有金牛研磨 股权比例股权比例 交易对价 (万元)交易对价 (万元)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支付现金 (万元)支付现金 (万元) 发行股份发行股份 (万股)(万股) 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18,360.
17、00 3,505.7283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6,000.00 1,963.9934 3 叶现军 6.50% 7,800.00 - 638.2978 4 徐子根 6.00% 7,200.00 2,160.00 412.4386 5 杨华 5.00% 6,000.00 - 490.9983 6 李卫东 5.00% 6,000.00 1,800.00 343.6988 7 朴海连 0.50% 600.00 - 49.0998 8 钱建伟 0.50% 600.00 - 49.0998 9 陆博伟 0.25% 300.00 - 24.5499 10 朱红娟 0.25% 30
18、0.00 - 24.5499 总计总计 100.00% 120,000.00 28,320.00 7,502.4546 同时, 博深工具向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怀荣、 吕桂芹、 任京建、 程辉、张淑玉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58,840万元,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总金额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中介机构费用、 现金对价和投入标的公司年产 3,000 万平方米涂附磨具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19、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的 90%。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批文后, 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6,762.60 万股(即不超过发行前博深工具股本的 20%) 。在上述范围内,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市场化询价的情况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最后发行数量。 在发行期首日至发行前的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
20、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生效和实施为条件,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融资实施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本次重组后,博深工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怀荣、吕桂芹、程辉、任京建和张淑玉等 5 人。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7 年 4 月 5
21、 日) 。 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九十。 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应当说明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 前款所称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和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百分之九十分别为 12.57 元/股、12.25 元
22、/股和 11.80 元/股。 在充分考虑上市公司股票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基础上, 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综合考虑交易各方利益, 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所选取的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百分之九十,即 12.25 元/股,不低于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市场参考价的百分之九十,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根据博深工具 2017 年 3 月 10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17 年 4 月 6日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上市公司以2016 年末的总股本 338,130,000 股为基数,
23、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 元(含税) 。鉴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调整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12.25-0.03)/1=12.22 元/股。相应的,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由7,484.0809万股调整为7,502.4546万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股份发行期间,博深工具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份发行数量(二)股份发行数量 本次股份发行数量为博深工具向杨建华、巢琴仙等
24、10 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之和。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交易标的的成交价格各交易对方在交易标的的持股比例各交易对方以股份支付的比例)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及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补充协议 ,上市公司向本次交易对方分别支付对价的金额及具体方式如下表所示: 序号序号 姓名姓名 持有金牛研持有金牛研磨股份比例磨股份比例 获取对价获取对价(万元)(万元) 股份对价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现金对价 金额(万元)金额(万元) 股数 (万股)股数 (万股) 金额 (万元)金额 (万元) 1 杨建华 51.00% 61,200.00 42,840.0
25、0 3,505.7283 18,360.00 2 巢琴仙 25.00% 30,000.00 24,000.00 1,963.9934 6,000.00 3 叶现军 6.50% 7,800.00 7,800.00 638.2978 - 4 徐子根 6.00% 7,200.00 5,040.00 412.4386 2,160.00 5 杨华 5.00% 6,000.00 6,000.00 490.9983 - 6 李卫东 5.00% 6,000.00 4,200.00 343.6988 1,800.00 7 朴海连 0.50% 600.00 600.00 49.0998 - 8 钱建伟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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