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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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山东龙汶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展柜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龙汶展览展示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二年五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龙汶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展柜生产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王兴稳联系方式18615250740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航天大道 3599 号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 B10-1、B10-2 号楼地理坐标(E 117 度 14 分 11.236 秒,N 36 度 53 分 2.095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53 安全、 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2319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0-0
2、39 印刷中”的“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4000.00环保投资(万元)9.5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2 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济南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图(2017-2040)济南高官寨徐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文件名称:济南市环保局关于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
3、告书的审查意见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原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审查文号:济环建管函2019G2号,2019年1月15日2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 1、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范围:北至国道308,西至黄河,南至济青高速,东至规划路,规划范围总面积约148平方公里。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航天大道3599号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B10-1、B10-2号楼。山东龙汶展览展示有限公司购置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根据济南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图(2017-2040)和济南高官寨徐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拟建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综上所述,项
4、目符合用地及规划要求。2 2、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原济南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审查意见(见附件5),济南临空经济区园区产业发展定位为依托遥墙机场发展临空高端制造、保税物流等临空特色产业,以及临空商贸、总部研发等现代服务业,引领产业主要包括航空运输服务、航空维修与装备; 支撑产业主要包括保税物流与空港物流、 临空高科技产业;提升产业主要包括空港商务贸易、 配套现代服务。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下表。表表 1 1济南临空经济区环境准入基本要求及负面清单济南临空经济
5、区环境准入基本要求及负面清单类别类别基本内容基本内容环境准入基本要求优先准入航空运输服务、航空维修与装备、保税物流与空港物流、临空高科技产业、空港商务贸易、配套现代服务等主导产业。引进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积极引进鼓励类项目,优先引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的项目。引进的项目生产工艺、装备技术、清洁生产水平等应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优先引进资源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少、产品附加值高的工艺技术、产品或项目。引进的项目必须具备完善、有效的“三废治理措施,能够实现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保障区域环境功能区达标。强化污染物排放强度指标约束, 引进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在开发区允许排放
6、总量范围内。引进的项目环境风险必须可控,优先引进环境风险小的项目。产业负面清单禁止新建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项目。禁止新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品仓储项目。限制用水效率低、 耗水高的产业, 限制新建废水排放量大的生产项目。禁止列入“高污染、高风险”产品目录的生产项目。限制排放高盐废水或高浓度有机废水,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限制排放异味或高浓度有机废气,且不能有效处置的项目。禁止燃煤、重油、渣油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项目。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以及山东省产业政策中明确列入淘汰或限制的项目。不符合国家、山东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
7、、装备及产品。拟建项目为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不属于济南市临空经济区负面清单内容,符合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济环建管函2019G2号)中的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1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拟建项目不在其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范围内,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 2、“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8、150 号),拟建项目与“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2.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年)中济南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图及其登记表可知,拟建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南水北调济南段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SD-01-B1-02),项目区位于该生态红线区西北方向约 12.8km,项目不在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之内。济南市省级生态红线规划见附图 5。2.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 2021 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 , 项目所在
9、区域空气质量状况如下:2021 年,济南市城区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浓度均满足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4根据2021 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城区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 类标准要求。拟建项目附近地表水为小清河,根据2021 年济南市环境质量简报,2021 年睦里庄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水质类别为类;辛丰庄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水质类别为类;还乡店、大码头断面均达到地表水类标准,水质类别均为类。拟建项目建有完善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处
10、理设施。喷绘、清洗废气经顶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 15m 排气筒 DA001 排放; 木工加工中心自带除尘器, 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器收集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项目建设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周围的环境功能,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影响。2.3、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采用较先进的技术装备,并注重节能减耗,资源能源利用率较高,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拟建项目用电由市政电网供给,用水由市政管网供给,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2.4、环境准
11、入负面清单拟建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航天大道 3599 号中欧制造国际企业港 B10-1、B10-2 号楼,拟建项目属于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拟建项目不在济南临空经济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见表1)内,符合济南临空经济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济环建管函2019G2号)中的准入要求。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的实施满足区域“三线一单”要求。3 3、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济政字202120214545 号号)的符合性分析。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12、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 号),济南市共划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 120 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控制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 3 类。5根据济南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图,拟建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见附图8。表表 2 2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管控类管控类别别重点管控要求重点管控要求项目情况项目情况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
13、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拟建项目不在济南市生态保护红线内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拟建项目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泉水补给区及其他自然保护地范围内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
14、类项目逐步退出。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拟建项目为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允许类,不属于“两高”行业, 项目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的法规标准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山
15、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 噪声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 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环境风险防控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项目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并制定切实有效的突发环
16、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有效防止环境污染事故6的发生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 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 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不采用高污染燃料, 采用清洁能源电能根据表 2 可知,项目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4 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表表 3 3项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情况分析表项目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情况分析表
17、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具体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具体要求工程情况工程情况符合性符合性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不涉以上行业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正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
18、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拟建项目已采取污染物治理措施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制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环境综合治理、废弃物资源化等政策措施,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重点行业污染控制,鼓励、支持无污染或者低污染产业发展,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项目采取合理有效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
19、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拟建项目为新建项目,利用现有车间进行生产,无新增用地,拟建项目位于产业园区内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 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符合75 5、与鲁环委办、与鲁环委办20212021303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拟建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20、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的通知(鲁环委办202130 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 7。表表 4 4拟建项目与鲁环委办拟建项目与鲁环委办202120213030 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号文的符合性分析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文件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聚焦汇入南四湖、东平湖等重点湖库以及莱州湾、丁字湾、胶州湾等重点海湾的河流,开展涉氮涉磷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开展硫酸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治理,2021 年 8 月底前, 梳理形成全省硫酸盐与氟化物浓度较
21、高河流(河段)清单,提升汇水范围内涉硫涉氟工业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能力。南四湖流域以 5 条硫酸盐浓度和 2 条氟化物浓度较高的河流为重点, 实施流域内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特征污染物治理。拟 建 项 目 为 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和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项目,不属于造纸、化工、玻璃、煤矿等行业的涉硫涉氟工矿企业符合继续推进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退城入园,提高工业园区集聚水平。指导工业园区对污水实施科学收集、分类处理,梯级循环利用工业废水。逐步推进园区纳管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统一调度”,第一时间锁定园区集中
22、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来水源头,及时有效处理处置。大力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对获得国家和省级命名的生态工业园区给予政策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引进“环保管家”服务,提供定制化、全产业链的第三方环保服务, 实现园区污水精细化、 专业化管理。拟建项目位于济南 临 空 经 济 区内,不属于化工、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制革、原料药制造、电镀、冶金等行业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文件相关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每年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开。全省 1415 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在 2021 年年底前应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方案并落实。新增纳入土壤污染重
23、点监管单位名录的单位,在一年内应开展隐患排查,2025 年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隐患排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监测数据公开并报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法定义务在排污许可证发放和变更时应予以载明。生态环境部门每年选取不低于 1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拟建项目不属于土壤重点监管单位符合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 8 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对
24、“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全部淘汰出清。各市聚焦“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拟建项目不属于文件中涉及的重点行业,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8高风险”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到 2025 年,传输通道城市和胶济铁路沿线地区的钢铁产能应退尽退,沿海地区钢铁产能占比提升到70%以上;提高地炼行业的区域集中度和规模集约化程度,在布局新的大型炼化一体化项目基础上,将 500 万吨及以下未实现炼化一体化的地炼企业炼油产能分批分步进行整合转移;全省焦化企业户数压减到 20 家以内,单厂区焦化产能 100 万吨/年以下的全部退出;除特种水泥熟料和化工配套水泥熟料生产线外,2500
25、吨/日以下的水泥熟料生产线全部整合退出。按照“发现一起、处置一起”的原则,实行“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严格项目准入,高耗能、高排放(以下简称“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污染物排放减量“五个减量”替代。有序推进“两高”项目清理工作,确保“三个坚决”落实到位,未纳入国家规划的炼油、乙烯、对二甲苯、煤制油气项目,一律不得建设。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十四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下降 10%,控制在 3.5 亿吨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13%左右。制定碳达峰方案,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达峰。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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