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pdf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pdf(2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1SF-2019-0205项目编码:工程编码:合同编号: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委托人:咨询人: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广 州 市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局制 定制 定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广 州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1目目录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协议书.1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1二、二、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三、三、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四、四、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2五、酬金或计取方式五、酬金或计取方式.2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六、合同文件的构成.2七、词语定义七、词语定义
2、.2八、合同订立八、合同订立.2九、合同生效九、合同生效.3十、合同份数十、合同份数.3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通用条款.41.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41.1 词语定义.41.2 语言.51.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51.4 适用法律.52.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52.1 提供资料.52.2 提供工作条件.52.3 合理工作时限.62.4 委托人代表.62.5 答复.62.6 支付.623.3.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的义务.6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6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7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73.4 使用委托人
3、房屋及设备的返还.74.4.违约责任违约责任.7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7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85.5.支付支付.85.1 支付货币.85.2 支付申请.85.3 支付酬金.85.4 有异议部分的支付.86.6.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96.1 合同变更.96.2 合同解除.96.3 合同终止.107.7.争议解决争议解决.107.1 协商.107.2 调解.107.3 仲裁或诉讼.108.8.其他其他.108.1 考察及相关费用.108.2 奖励.108.3 保密.108.4 联络.108.5 知识产权.113第三部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专用条款.121.1. 词语定义
4、、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21.2 语言.121.4 适用法律.122.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122.1 提供资料.122.2 提供工作条件.122.4 委托人代表.122.5 答复.123.3.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的义务.12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12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133.3 咨询人的工作依据.133.4 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134.4.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134.1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134.2 咨询人的违约责任.145. 支付.145.1 支付货币.145.2 支付申请.145.3 支付.146.6. 合同变更、解除
5、与终止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56.1 合同变更.156.2 合同解除.157.7. 争议解决争议解决.157.1 调解.157.2 仲裁或诉讼.1648.8. 其他其他.168.1 考察及相关费用.168.2 奖励.168.3 保密.168.4 联络.168.5 知识产权.169.9. 补充条款补充条款.16附录 A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酬金一览表.17附录 B 咨询人提交成果文件一览表.19附录 C委托人提供资料一览表(参照).20附录 D 委托人提供房屋及设备一览表.225总总 说说 明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SF-2019-0205)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合同范本的组成合同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协议书合同示范文本的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条款通用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条款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
7、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条款;3.在专用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合同范
8、本的适用范围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修缮等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合同订立。其中带号的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在约定时不应有违背性的意见,其他内容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内容,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三、其他事项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中的“支付”条款,在签订合同时优先选择合同示范文本中所列支付方式,如选择“其它支付方式” ,需以合同附件的形式予以说明原因。1第一部分第一部分协议书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甲方) :咨询人全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
9、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立项批文编号或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投资金额:资金来源:建设工期或周期:其他:二、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_。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 决策阶段、 设计阶段、 发承包阶段、 实施阶段、 竣工阶段。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 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 其他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附录 A。三、
10、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本合同施工工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2 工程估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 工程概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 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 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其他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除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外
11、,委托多项造价咨询服务的,服务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共_天。四、四、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_。五、酬金或计取方式五、酬金或计取方式1.酬金:_(大写) () 。2.计取方式:_。酬金或计取方式详见附录 A。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六、合同文件的构成合同文件的构成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1.3 款赋予的规定一致。七、词语定义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_年_月_日。2.订立地点:_。3九、合同生效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_生效。十、合同份数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份,具有同等法律
12、效力,其中委托人执_份,咨询人执_份。委托人:咨询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社会信用代码:社会信用代码: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电子信箱:电子信箱:4第二部分第二部分通用条款通用条款1.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1.11.1 词语定义词语定义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工程造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1.1.3“委托人”是指本合同
13、中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4“咨询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1.1.6“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咨询人的工作。1.1.7“附加工作”是指咨询人根据合同条件完成的正常工作以外的工作。包括合同期限延长、增加服务内容、增加服务范围、提高成果质量标准、要求赶工、非咨询人原因引起的重复或反复工作均为附加工作。1.1.8“项目咨询团队”是指咨询人指派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团队,其团队成员为本合同的项目咨询人员。1.1.9“项目负责人”是指
14、由咨询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的负责人。1.1.10 “委托人代表” 是指由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托人权利的人。1.1.11“酬金”是指咨询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咨询人的金额。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和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在协议书中载明的,咨询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咨询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咨询人的酬金。1.1.14“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5、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5“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咨询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1.1.16“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是指咨询人对咨询项目提出合理化建议或优化建议被采纳且为项目节约了投资的,委托人应付给咨询人一定比例的费用奖励。1.1.17“小时或天”除特别指明外,指时钟小时或日历天。合同中约定按照小时计算时间的,从发生事件有效时开始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约定按照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5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
16、限,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 24:00(即次日零点)。1.21.2 语言语言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 解释和说明。 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 应以中文为准。1.31.3 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的组成及解释顺序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工程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索赔和合同价款调整报告等修正文件);2.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专用条款及附件;5.通用条款;6.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适用于
17、招标工程)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7.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41.4 适用法律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本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 规程、 定额、 技术标准等规范性文件。2.2.委托人的义务委托人的义务2.12.1 提供资料提供资料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参
18、照附录 C 的约定无偿向咨询人提供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咨询人提供最新的与本合同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委托人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完整性负责。2.22.2 提供工作条件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咨询人完成造价咨询提供必要的条件。2.2.1 委托人需要咨询人派驻项目现场咨询人员的,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项目咨询人员有权无偿使用附录 D 中由委托人提供的房屋及设备。62.2.2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咨询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2.32.3 合理工作时限合理工作时限委托人应当为咨询人完成其咨询工作,设
19、定合理的工作时限。合理工作时限参考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发布的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期标准” (CECA/GC10-2014)确定。如果委托人要求咨询人的工作时限小于工作时限的,视为附加工作。工作时限从委托人按 2.1 条规定提供完整的资料后开始计算。2.42.4 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 7 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权限范围书面告知咨询人。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咨询人。2.52.5 答复答复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由此造成的工作延
20、误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2.62.6 支付支付委托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咨询人支付酬金。3.3.咨询人的义务咨询人的义务3.13.1 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3.1.1 项目咨询团队的主要人员应具有专用条款约定的资格条件,团队人员的数量应符合专用条款的约定。3.1.2 项目负责人咨询人应以书面形式授权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咨询团队工作。采用招标程序签署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应当与投标文件载明的一致。3.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咨询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咨询工作正常进行。咨询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等情形调整项目咨询团队人员。咨询人更换项目负责人时,应提前 7
21、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咨询人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其他咨询人员, 应提前 3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 经委托人同意后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3.1.4 咨询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委托人要求咨询人更换的,咨询人应当更换:(1)存在严重过失行为的;(2)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7(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3.23.2 咨询人的工作要求咨询人的工作要求3.2.1 咨询人应当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等要求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
22、业务的团队人员名单及执业(从业)资格证书、咨询工作大纲等,并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实施咨询业务。3.2.2 咨询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专用条款约定的份数、组成向委托人提交咨询成果文件。咨询人提供造价咨询服务以及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标准。具体的执行标准、委托人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高于以上标准的,可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2.3 咨询人提交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除加盖咨询人单位公章、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印章外,还必须按要求加盖参加咨询工作人员的执业(从业)资格印章。3.2.4 咨询人应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对委托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建议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州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广州市 建设 工程造价 咨询 合同 示范 文本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