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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新建改造PPP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第9条 土地9.1土地使用权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向乙方出让本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并确保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独占性地使用土地。9.2对使用土地的限制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改变9.1条项下土地使用的用途。政府相关机构或部门负责本项目占用土地的规划审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审批及管理工作。第10条 设计10.1设计要求本项目的建设应当依照项目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并且严格遵守建筑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地方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审批程序,乙方自行承担或选择有相应
2、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应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本项目设计中的任何缺陷负责,甲方未对设计文件提出异议不应被视为对本协议项下其权利的放弃,或以任何方式免除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0.2审阅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乙方已审阅过本项目设计相关文件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对设计文件中的任何错误、不一致、不明确或遗漏应在下一阶段工作中提出并给予纠正,否则造成的后果和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10.3施工图设计乙方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项目设计文件规定的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给甲方及具有审查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建设前审查。如果在施工图设计中需要对初步
3、设计进行重大变更则应提出变更理由。有内容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必须经甲方批准方可以据此施工。如申报后7日内甲方未书面拒绝,视为甲方同意该施工图的内容变更。第11条 建设11.1乙方应尽最大努力申请并及时获得从事建设工程所需要的政府部门的各种批准(甲方给予积极配合),并使其保持有效,以及承担所有获得上述批准所需要的费用和支出。11.2乙方负责按照协议约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项目的建设并开始运营,该责任不因乙方将部分或全部项目建设分包给施工单位或承包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11.3根据下列规定实施建设工程:(1)适用法律;(2)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本协议下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所有要求。
4、11.4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安全以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和环境,避免安全事故;11.5在施工期间釆取一切合理措施减少对公众、居民和商业的干扰和不便。11.6在建设期内,若乙方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实际施工,乙方应积极履行其作为总承包人的监管义务,若由于实际施工人的施工存在缺陷致使项目不能正常达到建设或运营标准,乙方应与该实际施工人承担连带责任。11.7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监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竣工验收等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强制性标准,且应符合本协议规定的所有要求;11.8乙方应在开始建设工程之前,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方案交甲方审查确认后执行,可作为验收依据之一。甲方在收到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
5、制方案后的 7 个工作日内,应提出审查意见;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方案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审查意见则视为认可该方案。如甲方的审查意见要求乙方进行修改的,则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 7 个工作日内修正该方案并将其重新提交给甲方审查确认后方可执行;11.9在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的情况下,甲方有权在工作时间内对乙方或承包商履约情况进行检查,以保证乙方工程的任何部分均符合本协议的要求。乙方须对此项检查予以协助;11.10乙方应负责依法购置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临时性或永久性的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的釆购、供应、进口应当按照法律实施并符合国家的规范和标准
6、及本协议的约定。11.11对本项目建设,乙方的主要股东如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则由其主要股东直接施工建设。11.1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范围内项目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第12条 工程进度12.1建设期建设期为2年,双方应共同努力,及时使工程按要求进度竣工。12.2开工日 具体开工日为协议签订后 日,乙方应于开工日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开工日之前开始修建通道、勘探、测量和现场清理等准备工作。12.3工程延误12.3.1 不可抗力导致的施工进度延误当第21条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一方应在实际发生延误的 7个工作日之内,向另一方
7、提出书面的延期要求,并说明该延期是已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后所无法回避的延期。 收到延期要求的一方应积极同提出要求的一方就延期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书面意见。如提出书面要求的一方在7个工作日之内没有收到另一方对延期表示异议的书面意见,将被视为另一方对延期的要求已表示同意。 12.3.2 乙方导致的施工进度延误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施工进度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额 元。甲方可以从履约保函中兑取,直至履约保函全部兑取完。如果履约保函累计被兑取完毕、违约金金额累计达到履约保函金额或者延误达到10日后,甲方有权立即发出终止协议通知书,提前终止本特
8、许经营协议。12.4 进度报告 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12.5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检查本项目涉及的配套设施的运营、维护进行监管,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陪同检查,提供检查工作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8.2条保密条款执行。 12.6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在收到甲
9、方的警告通知后,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作出相应质量修正计划报告,就修正的时间和具体安排等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获得甲方许可。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 日内未作出修正的意思表示或作出拒绝修正缺陷的意思表示,或者 日内同意修正,却有故意拖延修正的行为,甲方有权停止施工,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整改后仍不符合质量及安全要求的,乙方应承担项目建设不合格的责任。12.7 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12.8交付图纸和技术资料
10、在竣工日之后3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a) _份项目建(构)筑物及设备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b)_份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c)_份,甲方合理要求的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技术文件或资料。第13条 竣工验收工程实质性竣工是指新建建(构)筑物完成验收并达到项目开始正常运营的标准,工程实质性竣工日期作为工程竣工日,本项目所有建设工程内容应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之日起1年内完成。乙方应将工程竣工情况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甲方在接到通知后
11、的7日内派代表参加由乙方组织有关方面联合进行的竣工验收。如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未参加竣工验收,则竣工验收可在甲方缺席的情况下按预定的时间进行,并将验收结果及时通报甲方。 如果竣工验收部分或全部不合格,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陈述不合格理由。乙方应采取所有必要的改正措施补救不合格情况,并应至少提前 7个工作日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再次组织竣工验收。乙方应对因不合格而导致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甲方在再次竣工验收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未发出有关不合格的书面通知,并且验收结果已得到有关部门的认可,则视为项目竣工。第14条 开始运营(1)乙方自接到项目建设全部验收合格通知且符合开始正常运营的标准并通过甲、乙双方认可的具有认证资格的第三方监测机构检测,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接到相关部门发出的正式通过验收的通知后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申请正式开始运营。 (2)甲方应自接到运营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开始运营,如不同意须同时陈述理由。如果不同意原因是由甲方造成的,甲方应在10日内解决。如10 日内仍未能解决,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第 日视为开始运营日。如甲方未于上述期限内发出同意或不同意的通知,视为同意乙方开始运营。乙方应将最终的运营日通知甲方。 (3)自开始运营日或视为开始运营日起,项目正式进入运营期。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