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成及治理机制——基于四川崇州调研案例的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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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4 4卷第2期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V o l .4 4 , N o .22 0 1 7年3月J o u r n a l o f S i c h u a n N o r m 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S o c i a l S c i e n c e s E d i t i o n ) M a r c h , 2 0 1 7新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成及治理机制 基于四川崇州调研案例的分析刘 灿,黄 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成都6 1 1 1 3 0 )摘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中有重要作用。剖析四川省崇州市的典
2、型案例发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等外嵌性要素市场对提高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化水平和降低交易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控制权和剩余利润分配的内部治理和基于“制度规制”的外部治理有效地提高了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效率。这一研究为解决“谁来种地” 、 “科学种地”和“专业化种地”等提供了案例参考。关键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站;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四川崇州中图分类号:F 3 2 1 .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 0 0 0 - 5 3 1 5 ( 2 0 1 7
3、) 0 2 - 0 0 4 4 - 0 7收稿日期:2 0 1 6 - 1 1 - 1 0作者简介:刘灿( 1 9 5 1 ) ,女,重庆万州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农地产权改革;黄城( 1 9 8 5 ) ,男,四川成都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产权理论。一 引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2 0 1 4年1 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进一步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
4、,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近期,国家从战略层面提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提高供给质量为出发点,通过结构性调整促进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指引下,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为现代农业带来活力,推动着现代农业向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在国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践更多基于私有产权条件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经营模式。从现有文献来看,国外的研究也多侧重于两权分离下合作社治理结构和经营绩效的讨论,研究方法上则以理论模型和实证分析较为常见 1 。如C h a d d a d运用产业组织理论、博弈论等多种理论对合作社治理结构进行研究,
5、并构建了治理框架 2 。 B i j m a n等通过研究控制权在社员和外聘管理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提出不同类型合作社治理模式 3 - 4 。 F i s c h e r等在实证基础上发现,合作社在提高农民收入等方面有正向作用 5 - 6 。在国内,由于农村土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和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有重要作用。罗必良、胡新艳等认为在三权分置的背景下,盘活农44万方数据村土地经营权是创新农业经营方式的关键所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一种比较好的制度选择 7 - 9 。冀县卿、钱忠好等认为不同的农地产权结构有不同的激励约束功能,深化农地产权
6、制度改革、完善农地产权结构有利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和农业绩效的提高 1 0 - 1 4 。林乐芬等在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调研中发现,政府在引导实现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中有积极作用 1 5 - 1 6 。肖端等认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土地制度的重要创新,但由于受诸多因素的限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法律地位、内部治理等方面还面临诸多困境 1 7 - 1 8 。在对四川崇州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研究中,罗必良、李玉勤认为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农户、农业职业经理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等多元主体共同经营的模式,可能是未来农业经营方式创新的重要方面 1 9 。郭晓鸣、董欢
7、认为积极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对实现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有重要作用 2 0 。以上表明学者们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研究侧重于既定主体利益分析,而从制度变迁角度对合作社考查较少。为此,本文基于四川崇州的调研案例,从制度变迁视阈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外嵌性的要素市场、合作社的治理等方面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深入剖析,并对当前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所面临的困境进行概述,为深化农村改革、实现规模化经营提供借鉴。二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践早在2 0 0 7年成都市被国家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时,成都就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以实现区域内土地要素合理流动与优化配
8、置为核心,启动了农村土地产权改革。 2 0 0 8年以来,崇州市围绕农村产权“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改革总体思路,扎实推进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不断探索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经营模式。目前,崇州全市已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 0 0多个,入社面积超过3 0万亩,占崇州全市耕地面积5 9 %以上,入社的农户超过9万户,占崇州全市农户的5 9 %以上。(一)制度变迁视阈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1 .诱致性制度变迁近年来,随着四川崇州农村青年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农村劳动力不足成为一种常态,农业生产也处于一种兼业化状态。在兼业化生产模式下,外出务工农民在农忙季节回乡进行短期生
9、产劳动的成本相对较高,尤其在劳动力价格不断上升的过程中,这种兼业化生产模式几乎不可能实现,致使部分农村土地出现抛荒的现象。如何在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明晰的基础上,创新土地经营模式、增加土地财产性收益,成为提高农户收入的重要方面。 2 0 1 0年5月,崇州市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成立了第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 杨柳土地股份合作社。此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崇州全市得到快速发展,目前已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2 0 0多个。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在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约束下,部分农户有意愿通过制度创新来增加新的制度供给,从而推动制度从不均衡向均衡过程转变。这种由微观
10、主体农户所推动的制度变迁过程,属于诱致性制度变迁 2 1 - 2 2 。诱致性制度变迁不但可以充分发挥农户在土地规模化经营模式中的推动作用,还可以为强制性制度变迁提供经验。当新制度带来的经济利益得到广泛接受时,政府就会通过法律强制性来保护新制度的合法性,从而推动制度由诱致性制度变迁向强制性制度变迁的转变。四川崇州调研中所发现的农户主动探索新型土地经营模式,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其实质就是诱致性制度变迁过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这一新制度安排所带来的净收益改变了农户预期,使得这种制度被广泛接受,从而共同推动制度的变迁。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角度出发,将农户的行为和地方政府的行为结合起来进行互动研究,
11、可以为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高土地规模化经营水平和增加农户收入提供经验借鉴。2 .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四川崇州的调研中发现,政府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中同样起了重要推动作用。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看,由政府通过行政手段等外在强制力所推行的制度变革属于强制性制度变迁 2 3 。强制性制度变迁主要有两种形式,适应需求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和具有超前性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四川崇州的实践中,适应需求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发挥了重要作用。 2 0 0 7年1 0月,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从财产权的角度将农村土地承包权和54刘 灿 黄 城 新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形成及治理机制 基于四川崇州调研案例的
12、分析万方数据经营权界定为用益物权,为切实保护农户土地财产性收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2 0 0 8年以来,崇州市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为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此同时,在引导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过程中,地方政府向农户详细解读国家政策,并对地方农业发展规划等进行大力宣传。此外,地方政府还反复召集村镇相关领导干部集中学习,鼓励领导干部人员带头参与农村改革试点,为推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另一方面,调研中也发现,部分主要依靠农业收入维持生活的农户,比较难以接受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模式。这部分农户比较担心入社以后谁来种地、如何种地、土地土质如何保
13、护、利润如何分配等问题,对土地入社以后收入稳定性问题则尤为关注。针对实践中农户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担心和顾虑,地方政府超前性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起了重要作用。通过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在保障农户生产生活的同时,促进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平稳发展。例如地方政府实行农村土地耕保金转为农户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为农户未来养老问题提供解决办法;试点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解决合作社资金短缺问题。地方政府通过创新制度、增加制度供给、提供相关配套政策,为农户在生活、养老以及合作社运行等方面提供了保障,极大调动了农户参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积极性。(二)外嵌性的要素市场1 .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从生产理论来看,人力资本
14、作为关键性生产要素,对生产绩效有重要影响。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出现对加速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专业化发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这也成为四川崇州新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重要创新。在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中,如何有效匹配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供给和需求,是影响合作社运行的重要方面。从农业职业经理人供给来看,农业职业经理人必须参加相关培训考试,取得地方政府认定的合法证书,同时农业职业经理人内部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差异化管理政策,如初级、中级、高级,且技能等级与银行信用贷款额度直接挂钩。农业职业经理人专业等级越高,信用贷款额度越高,初级、中级和高级的信用贷款额度分别为1 0万元、 2 0万元和3 0万元。这种将专业技能等级和
15、信贷额度挂钩的模式,在有效激励农业职业经理人学习专业技术和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还扩大了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推动了合作社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另一方面,从农业职业经理人需求来看,农业职业经理人需要通过合作社的公开竞聘,才能真正成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实际经理人。在竞聘过程中,每位农业职业经理人需要向合作社成员阐明自己的农业生产计划、风险控制办法、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合作社日常经营管理等问题。社员大会根据农业职业经理人的竞聘表现以投票的方式选择农业职业经理人,且以一年为聘期,一年以后依据职业经理人的业绩表现再次投票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而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面,地方政府并未介入,完全由合作社和农业
16、职业经理人谈判形成,这就提高了合约的有效性。可以看出,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对优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要素结构,提高合作社专业化水平有重要作用。2 .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经理管理中,农业职业经理人需要考虑农业种子采购、农产品质量保证以及平衡农村劳动力和现代化机械设备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在农户分散化种植模式下,农户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而在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模式下,单纯依靠人力的传统种植模式已难以持续。由于合作社规模较大,一般高达上百亩土地,依靠人力生产的成本费用对合作社经营绩效会产生巨大压力。为控制生产成本,农业职业经理人通常对合作社内部土地
17、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大面积土地采用机械化生产方式,分散、细碎化土地采用人力生产方式。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职业经理人还需要采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如果农业职业经理人单独与市场供应商进行接触,合作社将产生高昂的交易成本,包括对种子、化肥、农药等的信息搜集成本、与不同经销商的谈判成本、谈判签约后对合约实施时的监督成本等。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对解决合作社生产过程中农业职业经理人所面临的困境,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产业链分工和提高合作社专业化水平起了关键性作用。农业综合服务站选择优质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当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下降时,农业综合服务站可将其从合64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
18、会科学版)万方数据作公司名单中剔除。如果农业专业服务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质量问题,农业综合服务站将对其进行责任追诉,从而帮助农业职业经理人解决农业生产中市场对接问题,降低了大量交易成本。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不仅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进行合作,普通农户也可以选购农业服务产品,并且服务价格都是明码标价。以崇州市集贤农业综合服务站为例,服务站里面有成都一稼禾公司集贤农业服务超市,提供的服务包括:农业技术咨询、农业劳务、农资配送、育秧服务、植保服务、农机服务、田间运输、粮食烘储等相关服务。其中,种子农业配送方面, “ 5 0亩以下, 5公里以内, 5元/次; 5 0亩以下, 1 0公里以内, 1 0元
19、/次; 5 0亩以下, 1 0公里以上, 1 5元/次; 5 0亩以上,市内,免费” ;专业育秧、全程机插秧方面,“ 3 2 0元/亩,含种子、育秧、起秧、运秧、机耕、机插” 。农业专业服务公司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同环节所提供的多层次、多类型综合服务,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时,还提高了农业生产各环节分工水平,有利于合作社经营绩效的改善。可以看出,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等共同形成的外部要素市场,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平稳运行及经营绩效的提高起正向推动作用。一方面,农业职业经理人不用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谈判签约,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规范化的运作模式在促进产业分工、提高合作社专业化水
20、平的同时,也有利于农产品档案的建立。尤其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农业综合服务站和农业专业服务公司等通过建立和完善农产品生产档案,对构建现代农业大数据,推动农业信息化,提高农产品质量,形成可追溯的农产品信息,提供了经验借鉴 2 4 。(三)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内部治理和外部治理1 .内部治理在组织结构上,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之初便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社员大会是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讨论合作社章程 ,并选举产生理事会、监事会、理事长和监事长。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理事会+农业职业经理人+监事会”的治理模式,
21、类似于现代企业制度中“董事会+经理人+监事会”管理架构,以解决不完全合约下的最优控制权配置 2 5 。在控制权分配中,理事会主要负责生产经营决定和财物收支管理,农业职业经理人主要负责提交生产计划和执行生产计划,监事会主要负责监督财务情况和执行情况。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优化控制权配置,形成监督制衡机制,对防止农业职业经理人机会主义行为有重要作用。同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创新利润分配机制,激励微观主体生产行为,完善了合作社内部治理。合作社利润分配方案由社员大会和农业职业经理人谈判协商确定。目前主要有三种利润分配方式:一是除本分红,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除去生产成本以后,纯收入部分按照1 : 2
22、 : 7的分配比例分红,其中1 0 %作为合作社的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2 0 %用于支付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佣金, 7 0 %用作社员土地入股分红;二是“保底+分红”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在除去约定的农户保底收益以后,剩余部分按照2 : 3 : 5的比例分配,其中2 0 %作为合作社的公积金、风险金和工作经费, 3 0 %用作社员土地入股分红, 5 0 %用于支付农业职业经理人的佣金;三是“佣金+超奖短赔”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按照约定向农业职业经理人支付管理每亩土地的佣金,同时以约定目标产量为基准,超出部分作为对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奖励,不足部分由农业职业经理人赔偿。当然,具体的分配方式和比
23、例因合作社不同而存在差异,但正是这一组织架构和分配机制,调动了社员和农业职业经理人管理合作社的积极性,提高了合作社的运行效率。2 .外部治理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这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员构成的特殊性,如何保障社员的合法权利,防止土地资源被过度开发和非正常使用,以及在合作社出现经营困难时妥善解决损失补偿等问题,都需要政府对其进行外部治理 2 6 。从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制度规范性来看,崇州市地方政府一方面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折股入社,另一方面也要求合作社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实行统一管理。在农业职业经理人市场建设培育过程中,地方政府实行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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