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江苏华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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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JiangsuHuachenTransformerCo.,Ltd. (江苏省徐州市铜山经济开发区第二工业园内钱江路北,银山路东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 565、577 号 8-11 层)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声声 明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
2、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将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
3、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目目 录录 声声 明明. 1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 4 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 4 二、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 8 三、关于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 . 11 四、关于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 14 五、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
4、约束措施 . 16 六、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 19 七、关于股东信息的专项承诺 . 20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0 九、本次发行后利润分配政策 . 20 十、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 22 十一、2022 年一季度业绩预计情况 . 24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 26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 27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 27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 27 三、发行人的股本情况 . 28 四、发行人业务情况 . 30 五、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资产权属情况 . 38 六、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情况
5、. 42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52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 57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57 第四节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募集资金运用 . 8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安排和计划 . 83 二、项目前景分析 . 83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五节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 85 一、风险因素 . 85 二、其他重要事项 . 92 第六节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 100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 100 二、本次发行上
6、市的重要日期 . 100 第七节第七节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 101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01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地点、电话和联系人 . 101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一、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事项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孝金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止,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7、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前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3、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不再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自不再担任上述职位之日起半年内,本人将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发行人股票上市后,若发行人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8、规定的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的, 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前,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5、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6、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准
9、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7、本人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除外) ,将遵守下列规则: (1)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将不低于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5%; (4)如本人及本人的一致行动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
10、减持导致减持完成后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本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承诺的第6 条和第 7 条第(1)项的相关承诺; (5)本人将明确并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并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 8、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当与本人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9、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报告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10、本人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的相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并按照相关规定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
11、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12、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的直接或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中属于相关监管规则对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特殊要求的内容。 13、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行承担。 ”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12、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银和张孝玉承诺:晨、张孝银和张孝玉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张孝保、张晨晨、张孝银和张孝玉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4 月 13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止, 本人及一致行动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发行人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 前述收盘价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
13、。 3、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披露减持进展情况;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按照监管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人在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减持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的发行人股份除外) ,将遵守下列规则: (1)本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
14、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本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3)本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将不低于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5%;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4)如本人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导致减持完成后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低于 5%的,则本人在减持后 6 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承诺的第 4 条和第 5 条第(1)项的相关承诺。 6、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应当与本人一致行
15、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7、本人将及时向发行人报告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8、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9、本人自不再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日起,无需遵守上述承诺中属于相关监管规则对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特殊要求的内容。 10、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
16、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 (三)发行人股东久泰商务、众和商务承诺:(三)发行人股东久泰商务、众和商务承诺: 发行人股东久泰商务、众和商务承诺: “1、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2021 年 9 月 27 日)起至发行人股票上市满三十六个月止,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已发行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减持首发前股份时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监管规则,包括但不限于: (1) 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
17、的, 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1%; (2)本企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本企业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发行人届时股份总数的 2%。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3、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应当与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一致行动人的认定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4、如果相关监管规则不再对某项承诺的内容予以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如果监管规则对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5、如果本企
18、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发行人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企业自行承担。 ” 二、二、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关于发行人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发行人上市后股价的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上市后 36 个月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时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导致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发行人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 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下同) ,在不违反证券法规并且不会导致发行人的股权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
19、下, 发行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及发行人的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以下全部或者部分措施稳定发行人股票价格。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当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且同时满足监管机构对于增持或回购发行人之股份等行为的规定时, 发行人应当在 3 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已出具的相关承诺,以及发行人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商稳定发行人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 发行人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20、 (二)相(二)相关责任主体关责任主体 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孝金、发行人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 、高级管理人员。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发行人回购、发行人回购 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采取发行人回购股份方式稳定股价,发行人应在 3 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 讨论发行人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发行人董事会应当在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发行人董事承诺就董事会审议该等股份回购事宜时投赞成票。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
21、,发行人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需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发行人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 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 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发行人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且发行人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 (2) 发行人单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总股本的 1%, 单一会计年度累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的 2%;
22、(3) 如果发行人股价自发行人股份回购计划披露之日起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或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发行人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的,发行人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方案,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 如在一年内两次以上满足启动稳定发行人股价措施的条件,则发行人应持续实施回购股份,每一年度内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高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 发行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
23、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0 在发行人符合相关承诺规定的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的情况下, 发行人董事会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行人所处行业情况、发行人股价的二级市场表现情况、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认为发行人不宜或暂无须回购股票的, 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应将不回购股票以稳定股价事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在发行人无法实施回购股
24、票, 或发行人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发行人回购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将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在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需) 、且不应导致发行人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上一会计年度从发行人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在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方案实施期间内,若发行人股票连续 10 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可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 3、董事及高级管理
25、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未及时提出或实施增持发行人股票方案,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主体增持发行人股票实施完毕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条件时, 在发行人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 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发行人股票进行增持;有义务增持的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单次用于增持发行人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薪酬累计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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