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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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ASHA DECORATION CO., LTD. (浙江省上虞市章镇工业新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浦东新区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15 层)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
2、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 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3 释 义释 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或亚厦装饰股份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发行人或亚厦装饰股份 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亚厦装饰集团、亚厦有限亚厦装饰集团、亚厦有限 指浙江亚厦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亚厦控股控股股东、亚厦控股 指股份公司第一大股东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发行前直接持有发行人 48.04%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 指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持有发行人75.55%的股权 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 指公司的股东张伟良、王震、王文广,其中:张伟良为张杏娟之弟,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
4、前 3.93%的股权;王震为丁欣欣之姐丁薇薇之女婿,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前 1.31%的股权;王文广(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总经理)为丁欣欣之表弟,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前 1.31%的股权 亚厦幕墙亚厦幕墙 指浙江亚厦幕墙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 亚厦木业亚厦木业 指浙江亚厦木业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 设计研究院设计研究院 指浙江亚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汉星广告汉星广告 指上虞市汉星广告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 景观园林景观园林 指浙江亚厦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发行人持有其 100%的股权 亚厦产业园亚厦产业
5、园 指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发行人持有其 67.177%的股权,发行人全资子公司亚厦幕墙持有其 32.823%的股权 亚厦房产亚厦房产 指浙江亚厦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直接和间接持有亚厦房产 100%的股权 梁湖建设梁湖建设 指浙江梁湖建设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丁欣欣姐夫控制的公司祝家庄实业祝家庄实业 指上虞祝家庄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亚厦房产持有其 60%的股权,亚厦控股持有其 40%的股权 嘉兴房产嘉兴房产 指嘉兴市亚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丁欣欣持有其 60%的股权,亚厦房产持有其 40%的股权 滨江投资滨江投资 指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
6、人本次发行前 4.87%股权 亿都创投亿都创投 指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4.11%股权 天堂硅谷天堂硅谷 指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2.22%股权 国顺置业国顺置业 指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 持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 1.46%股权财富里昂、保荐人、主承销商财富里昂、保荐人、主承销商 指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申报会计师、天健正信申报会计师、天健正信 指原名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光华(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因与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并更名为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7、有限公司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4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以下重大事项: 一、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 丁欣欣和张杏娟夫妇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亚厦控股的股权,也不由亚厦控股回购其持有的股权。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丁欣欣、 张杏
8、娟、 谭承平、 丁海富、王文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滨江投资、亿都创投、天堂硅谷、国顺置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经公司 200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完成前的滚
9、存利润由公司首次股票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74,950,969.16 元。 三、 报告期内, 2007 年度公司存在关联方亚厦房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占用公司(含 2007 年 8 月收购的亚厦幕墙)资金的情况,2007 年度上述关联方对公司的月平均资金占用余额为 23,456.21 万元,占款的用途主要为房地产开发。相应地,2007 年度公司向上述关联方收取了资金使用费 1,943.45 万元。截止2007年12月31日, 亚厦房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已全部归还了上述非经营性占款,2008 年度及 2009 年度无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10、金的情形。 2009 年 12 月 22 日, 为彻底杜绝未来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隐患, 实际控制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5 丁欣欣、张杏娟和控股股东亚厦控股出具了承诺函 ,亚厦控股、丁欣欣和张杏娟控股的亚厦房产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完成截止 2009 年 12 月 22 日的开发项目外,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项目的开发;除此之外,亚厦控股、丁欣欣和张杏娟同时承诺不通过除亚厦装饰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控股的其它企业从事房地产项目的开发。 四、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招股说明书全文“第三章 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1、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公司 2009 年末、 2008 年
11、末及 200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97,494.64 万元、 68,575.98 万元和 70,085.41 万元, 其净额分别占同期末资产总额的 55.38%、56.04%和 60.28%。公司应收账款比例较高是由其所处行业的特点所决定的,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仍将保持在较高水平,同时宏观经济的波动可能加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难度。 如果出现大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发生坏账的情况或应收账款计提比例不足, 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影响。 2、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 2009 年度、2008 年度、2007 年度毛利率及其构成如下: 年度年度 2009 年度年度 2008
12、年度年度 2007 年度年度 公共建筑装饰 14.02%14.06%15.37%住宅精装修 15.22%16.76%21.18%建筑幕墙 14.31%14.23%14.16%综合毛利率综合毛利率 14.83%15.13%16.51%报告期内,为了开拓新的市场,使公司营业收入保持较快速度增长,公司适当降低了对所承接项目毛利率的标准,从而使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2009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较 2008 年度略为下降,2008 年度综合毛利率较 2007 年度下降了 1.38 个百分点,如毛利率延续上述下降趋势,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宏观经济周期及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13、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建筑装饰业, 建筑装饰行业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经济增长的周期性波动对建筑装饰行业有较大影响。近年来受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6 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影响,公司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不断提升。但如果经济增长发生波动,可能影响对建筑装饰的需求,进而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300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25.12% 每股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
14、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并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和市场情况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市盈率 50.57 倍(按照发行后每股收益为基础计算) 发行后每股收益 0.63 元(按照 2009 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3.31 元(按照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10.17 元(按照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3.13 倍(按照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
15、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期安排 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丁欣欣、张杏娟、谭承平、丁海富、王文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 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滨江投资、亿都创投、天堂硅谷、国顺置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8 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约 168,858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约 162,352 万元 发行费用 预计发行总费用
17、6,506 万元;其中: 承销和保荐费用:5,366 万元 审计费用:130 万元 评估费用:20 万元 律师费用:90 万元 发行、路演及信息披露费用:900 万元 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公司名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二) 英文名称: ZheJiang YaSha Decoration Co., Ltd. (三) 注册资本: 158,000,000 元 (四) 法定代表人: 丁欣欣 (五) 变更设立日期: 2007 年 7 月 25 日 (六) 公司住所: 浙江省上虞市章镇工业新区
18、(七)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望江东路 299 号冠盛大厦 (八) 邮政编码: 310020 (九) 电话号码: (0571)89880808 (十) 传真号码: (0571)89880809 (十一)互联网网址: (十二)电子邮箱: 二、发行人基本资料二、发行人基本资料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经 2007 年 6 月 21 日亚厦装饰集团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 2007年 7 月 22 日公司创立大会决议批准,由亚厦装饰集团原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亚厦装饰集团截止 2007 年 6月 30 日的净资产 13,892.
19、94 万元为基数,折合 13,8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亚厦装饰集团整体变更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0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3000000000256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3,800 万元。2007 年 12 月28 日,滨江投资等四家战略投资者以现金增资,本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9 15,800 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本公司设立时,以经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的截止2007 年
20、 6 月 30 日的亚厦装饰集团账面净资产值 138,929,409.61 元作为折股基础,按照 1:1 的比例折合为 138,000,000 股,分别由亚厦装饰集团股东亚厦控股和丁欣欣、张杏娟、张伟良等 10 名自然人按其在亚厦装饰集团中的权益比例持有,余下未折股部分的净资产 929,409.61 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设立时拥有的主要资产为由亚厦装饰集团整体变更承继的土地使用权、厂房、生产设备、存货及货币资金等。 本公司变更设立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均无重大变化。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一)总股本、本次发行
21、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总股本为 15,800 万股,本次拟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为 5,300 万股。 丁欣欣、张杏娟、亚厦控股、张伟良、严建耀、金曙光、谭承平、王震、丁海富、王文广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丁欣欣、张杏娟、谭承平、丁海富、王文广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
2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十,并向本公司及时申报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 滨江投资、亿都创投、天堂硅谷、国顺置业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持股数量和比例(二)持股数量和比例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0 1、发起人持股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股权性质 1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7,59055.00法人股 2 张杏娟 2,76
23、020.00自然人股 3 丁欣欣 9667.00自然人股 4 张 威 6214.50自然人股 5 张伟良 6214.50自然人股 6 严建耀 2071.50自然人股 7 谭承平 2071.50自然人股 8 金曙光 2071.50自然人股 9 王 震 2071.50自然人股 10 丁海富 2071.50自然人股 11 王文广 2071.50自然人股 合 计 合 计 13,800100.002、截止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的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持股数 (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股权性质 1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7,59048.04法人股 2 张杏娟 2
24、,76017.47自然人股 3 丁欣欣 1,58710.04自然人股 4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704.87法人股 5 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4.11法人股 6 张伟良 6213.93自然人股 7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3502.22法人股 8 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 2301.46法人股 9 严建耀 2071.31自然人股 10 谭承平 2071.31自然人股 11 金曙光 2071.31自然人股 12 王 震 2071.31自然人股 13 丁海富 2071.31自然人股 14 王文广 2071.31自然人股 合合 计计 15,800100.00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25、: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 (持股数 (万股) 持股比 (%)股权性质)股权性质 1 亚厦控股有限公司 7,59048.04法人股2 张杏娟 2,76017.47自然人股3 丁欣欣 1,58710.04自然人股4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704.87法人股5 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6504.11法人股6 张伟良 6213.93自然人股7 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3502.22法人股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11 8 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 2301.46法人股9 严建耀 2071.31自然人股10 谭承平 2071.31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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