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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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永永 高高 股股 份份 有有 限限 公公 司司 (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埭西路 2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股)招股说明说明书书摘要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CAPITAL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号) 二一一年十一月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发行股份:发行股份: 5,000 万股万股 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后总股本: 20,
2、000 万股万股 拟上市地:拟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声明重要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 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3、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以及公司股东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张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4、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余振伟和王杰军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张建均、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二
5、、二、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或者股票股利分配政策; (3)现金分红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具体分红比例依据公司现金流、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和投资项目等确定; (4)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
6、见,并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母公司)为 31,946.15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3 万元。根据公司于 2010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1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归属的议案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若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在 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顺利完成,则发行前未分配的滚存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否则分配方案另行召开股东大会确定。 三、获
7、得土地使用权证的不确定风险 广东永高先后于 2004 年、2005 年与广州宏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代征土地合同,分别约定广州宏贯实业有限公司代广东永高代征土地 205.44 亩(简称“一期土地”)和 118 亩(简称“二期土地”) 。广东永高目前实际使用土地为一期土地中的 101.22 亩(毛地 205.44 亩,扣减市政道路及绿化用地 62.4 亩、未使用土地 41.82 亩) ,地上建筑物共 13,700.5 平方米;目前一期未使用土地 41.82 亩和二期土地 118 亩均未发生实际用地行为,也未在该土地上建造任何房屋建筑物。 根据广东省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 (粤
8、府200978 号)等政策的规定,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2011 年 8 月 5 日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下发 关于广东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 “三旧” 改造方案的批复 (粤地政20116 号) ,同意广东永高实际用地 101.22 亩及房产纳入“三旧“改造,同意按粤府200978 号文的意见以协议出让方式办理供地手续。2011 年 10 月14 日,广东永高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约定由广东永高受让位于花都区新华街马溪村东秀路地段面积约62,580 平方米的工业用地(未含道路用地面积 4,898 平方米) ,土地出让金为8,085,336 元,目前相关土地权证
9、手续正在办理中。广东永高尚未使用的 159.82亩土地(一期土地 41.82 亩和二期土地 118 亩)拟待公开招拍挂时通过竞拍获得土地使用权。 由于上述土地使用权证书尚处在办理过程中, 控股股东公元集团已承诺将承担因上述土地使用证无法获得可能给发行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之“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4 四、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 PVC-U、PVC-C、PPR、HDPE 等专用树脂目前占公司塑料管道产品生产成本 70%左右。 塑料管道生产专用树脂的采购价格波动是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的重要因素之一。
10、 上述主要原材料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 其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的影响较大。2008 年以前,原油、化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专用树脂的采购价格也呈联动上涨态势,至 2008 年中期达到顶峰。2008 年 8 月份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 原油、 有色金属等价格出现大幅下跌, 专用树脂价格也出现明显下降。2009 年度上述原材料价格变化呈现前低后高态势,但增势较 2008 年金融危机前平缓;2010 年至今至今原材料价格继续呈上涨态势。 尽管公司能够通过产品价格调整、 改进工艺和加强管理等方式部分转嫁或抵消原材料涨价对公司的影响, 但是未来专用树脂等原材料价格若出现较大幅度上涨,将对公司盈利
11、水平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仍将面临着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2009 年 12 月 7 日公司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8 年 12 月 25 日子公司上海公元被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均为三年,有效期内上述两家公司所得税按15%的税率计缴。 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对公司 2008 年度、 2009 年度、2010 年度、2011 年 1-6 月份净利润的合计影响数分别为 213.73 万元、621.98 万元、 1,87
12、6.09 万元和和 894.29 万元, 分别占当年净利润的 3.01%、 4.08%、 11.67%和 11.01%。如未来国家变更或取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公司未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向产品销售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依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的, 项目的实施对于公司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丰富产品系列、完善市场布局、提高市场占有率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5 和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项目投产后,公司产能将从现有的20.10 万吨提高到 33.10 万吨,产能的快速增加对相关产品的市场开发进度提出了
13、较高的要求。 如果项目建成投产后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不利变化或市场开拓不能如期推进,公司将面临产能扩大引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七、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目前,国内从事塑料管道生产的企业近 3,000 家,主要集中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区域;年生产能力达到或超过 10 万吨的企业接近 20 家,主要集中在广东、浙江和山东三省。随着塑料管道行业的不断成熟,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摆脱低质量、低价格的经营模式,形成更多依靠技术进步和品牌优势经营的规模企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此外,行业内还存在一些不正当、不规范竞争现象,如商标侵权、企业名称侵权、虚假宣传等。尽管公司具有近二十年塑料管道生产经营经验,具有较强品牌优势、渠道
14、优势和行业地位优势,但仍面临行业竞争激烈和不正当、不规范竞争的风险。 八、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达到预计的收益水平需要一定时间, 将导致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比发行前的净资产收益率可能有较大幅度下降,因此,短期内公司存在因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引致的相关风险。 九、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控制风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 卢彩芬夫妇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和间接控制本公司83%的股份,发行完成后张建均、卢彩芬夫妇仍将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62.2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5、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制定了关联交易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内部控制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安排上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不当控制行为。如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以及其他方式对公司的财务决策、经营决策、人事任免等进行控制,则存在侵犯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6 第二节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发行股数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发行价 18.00 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 17.31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6、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市盈率 23.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18元/股(以截至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数据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7.41元/股(按2011年6月30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市净率 4.31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后市净率 2.43倍(按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
17、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 A 股股票账户的符合条件的境内自然人和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股份的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公司控股股东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建均、卢彩芬,以及公司股东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张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余振伟和王杰军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
18、部股权,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张建均、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7 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承销方式 由以首创证券为主承销商组成的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以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85,410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发行费用主要包括: (1)保荐、承销费用 3,4
19、70 万元; (2)审计费用 320 万元; (3)律师费用 180 万元; (4)信息披露、发行手续费用 620 万元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8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文名称: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英文名称: YONGGAO Co., LTD. 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建均 成立日期: 1993 年 3 月 19 日 整体变更设立日期: 2008 年 7 月 11 日 住 所: 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区埭西路 2 号 邮政编码: 318020 电 话: 0576-84277186 传 真: 0576-84277
20、383 互联网地址: 电子信箱: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日用塑胶制品、塑料管、塑料管子接头、塑料异型材、塑料板材、塑料棒材、塑胶阀门、塑料窨井盖、保温容器、橡胶密封垫圈、模具、水暖管道零件、金属紧固件、 逆变器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本公司系2008年7月11日由浙江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8 年 6 月 3 日,永高塑业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将永高塑业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永高塑业截至 2008年 5 月 31 日经审计后的净资产
21、18,364.196 万元,按 1.83641 的比例折合股本1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其余净资产 8,364.196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金。 2008 年 6 月 18 日,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开元信德深验资字(2008)第 019 号验资报告,确认本公司的出资已经全部缴足。2008 年 7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9 月 11 日,本公司在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为33100300001715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 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后,本公司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原永高塑业股东即为本公司的发
22、起人。本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份(万股份(万股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公元塑业集团有限公司 6,450.00 64.50% 2 卢彩芬 2,000.00 20.00% 3 张炜 1,350.00 13.50% 4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 200.00 2.00% 合计 10,000.00 100.00% 本公司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整体承继了永高塑业的全部资产和负债,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塑料管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三、发行人有关股本情况 (一)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 15,000 万股,本
23、次发行 5,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本次发行前持有本公司股份的 2 个法人股东公元集团和元盛投资、 两名自然人股东卢彩芬和张炜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张建均分别承诺: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余振伟和王杰军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台州市元盛投资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也不由该公司回购该部分股权。 张建均、卢彩芬、张炜、卢震宇、林映富、王成鑑作为股份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
24、人员承诺:除遵守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出售股份总数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的百分之五十。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0 (二)公司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 15,000 万股,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 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票类别股票类别 发行前发行前 发行后发行后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比例比例 股数(万股)股数(万股) 比例比例 有限售条
25、件的股份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5,000.00 100.00% 15,000.00 75.00% 境内一般法人持股 9,450.00 63.00% 9,450.00 47.25% 境内自然人持股 5,550.00 37.00% 5,550.00 27.75%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5,000.00 25.00% 普通股人民币A股 5,000.00 25.00% 合计合计 15,000.00 100.00% 20,000.00 100.00% (三)发起人、前十名股东和主要自然人股东持股情况 发行人发行前共有 4 名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股份(万股份(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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