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星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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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Venustech Inc. Beijing Venustech Inc.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 号中关村软件园 21 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121121 北京启明星辰信
2、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 董事会声明董事会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 全 文 的 各 部 分 内 容 。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同 时 刊 载 于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http:/)。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3、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发行人” 、“启明星辰” )总股本 7,375.9123 万股,本次拟发行 2,500 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9,875.9
4、123 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王佳、实际控制人王佳和严立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122122 2、公司股东西藏天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天辰” ) 、刘恒、茆卫华、邱维、潘重予、刘兴池、曾岩、傅世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谢奇志、董事潘宇东、监事王海莹
5、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西藏天辰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西藏天辰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西藏天辰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佳和严立承诺:自启明星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届时承诺人持有西藏天辰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天辰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启明星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变动情况。 4、公司股东 KPCB V
6、T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KPCB” ) 、 Ceyuan Ventures HK Limited(以下简称“Ceyuan Ventures” ) 、Ceyuan Ventures Advisors HK Limited(以下简称“Ceyuan Advisors” ) 、Demetrios James Bidzos(以下简称“Bidzos” )和 Sanford Richard Robertson(以下简称“Robertson”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含)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对于所持公司股
7、份,自其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08 年 6 月 3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二、根据 2008 年 9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 200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 2010 年 2月 1 日召开的公司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完成后,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123123 (一)产品销售季节性风险 根据赛迪顾问的统计数据,我国信息安全产品市场下半年销售规模的比例一般
8、占全年的 60以上。由于公司目前的主要客户是政府机关,电信、金融等行业的大型国有企业,这些客户通常采取预算管理和产品集中采购制度,一般为下半年制订次年年度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审批通常集中在次年上半年,设备采购招标一般则安排在次年年中或下半年。因此,公司在每年上半年销售较少,订单从 78 月份开始明显增加,设备交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从近三年公司各季度营业收入占全年的比例统计来看,第四季度占比平均为 50%左右;从报告期上半年净利润情况看, 2007 年至 2009 年各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2,135.25 万元、 -620.66 万元和-1,685.25万元,而
9、全年净利润分别为 3,903.92 万元、4,714.11 万元和 5,291.49 万元。因此,公司的销售呈现较明显的季节性分布, 并由此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也呈现季节性分布,由于费用在年度内较为均衡地发生,而收入主要在第四季度实现,因而可能会造成公司第一季度、半年度或第三季度出现季节性亏损,投资者不宜以半年度或季度的数据推测全年盈利状况。 (二)财税优惠政策风险 1、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2007 年、2008 年和 2009 年,公司获得的增值税退税金额分别为 1,168.16 万元、1,559.41 万元和 2,414.11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27.23%、29.86%
10、和 42.30%。该等增值税退税是软件行业税收制度的特殊性造成的,基于软件行业的特殊性,以及国家对软件行业的总体政策导向,预期上述税收优惠法规在一定时期内将保持稳定。但如果国家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司的净利润。 2、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公司 2003 年2007 年连续五年均被国家发改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原信息产业部)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 公司 2008 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09 年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2007 年、2008年和 2009 年享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 319.09 万元
11、、437.08 万元和 503.91 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44%、8.37%和 8.83%,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但如果国家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124124 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公司以后年度不能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 ,公司须按 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公司存在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的风险。 3、国家各项产业支持政策风险 启明星辰十几年来始终坚持技术创新,先后实施并完成了 30 多项国家级、省部级重点信息安全科研项目,包括国家 863 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国家级十五攻关计划的多个项目。启明星辰还独立承担多个部委的重
12、大科研项目 20 多项,包括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等部委委托的科研项目。2007 年至 2009 年非经常性损益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分别为 423.42 万元、1,354.80 万元和 1,347.16 万元。如果国家相关财税优惠及产业支持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研究和开发产生一定影响。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2007 年至 2009 年,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 12,438.16 万元、13,475.22 万元和 14,115.59 万元,2008 年和 2009 年分别较其前一年增长 8.34%和 4.75%; 2007 年至 2
13、009 年, 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78%、26.22%和 26.08%,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尽管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但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主要原因是公司客户中政府部门、电信行业和金融行业的客户销售占比位居前三且基本稳定, 2007 年至 2009 占比平均值分别为政府部门 39.31%、 电信行业 14.31%、金融行业 11.92%,共占到所有行业的 65.55%,这些客户资信良好、实力雄厚,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同时,随着我国信息网络的普及和信息化程度的提高,上述客户对网络安全产品和安全服务具有相对稳定的依赖性。但如果客户信用发生重大变化或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不力,发生坏账
14、的可能性将会加大。 (四)目前 SEA DEEP SERVICES LIMITED(BVI 公司)已将其所持唯圣控股的股权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已收到 BVI 公司解散的证明文件,发行人的境外上市架构已有效解除。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王佳、严立不可撤销承诺不谋求发行人境外上市。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125125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不超过 2,500 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1%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25.00 元 发行市盈率 58.97 倍 (每股收益按照 2009 年度审计的扣除非
15、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4.56 元(按公司截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计算) 市净率 (发行价/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2.66 倍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王佳、实际控制人王佳和严立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16、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西藏天辰、刘恒、茆卫华、邱维、潘重予、刘兴池、曾岩、傅世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谢奇志、董事潘宇东、监事王海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西藏天辰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西藏天辰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西藏天辰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
17、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佳和严立承诺:自启明星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届时承诺人持有西藏天辰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天辰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启明星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变动情况。 4、公司股东 KPCB、Ceyuan Ventures、Ceyuan Advisors、Bidzos 和Robertson 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于 2009 年 6 月 29 日(含)之前刊登招
18、股说明书,对于所持公司股份,自其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08 年 6 月 3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62,500 万元、净额 59,061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约 3,439 万元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126126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一、发行人基本资料 注册中、英文名称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eijing Venustech Inc.注册资本 7,375.9123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佳 成立日期 2008年1月25日 住所及其邮政
19、编码 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8号中关村软件园21号楼启明星辰大厦一层,100193 电话、传真号码 电话:010-82779006、传真:010-82779010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ir_ 二、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二、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公司系由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司” )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 2008 年 1 月 2 日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有限公司截至 2007 年 9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值 56,913,936.88 元为折股基数,折成股本 56,900,000.00 元,余额13,936.88 元计入资本公积。2008 年 1 月
20、 25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取得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资本 5,690 万元,注册号为 110108004648048。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三、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7,375.9123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2,500 万股,不超过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1%。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二)发行人股东持股情况 1、发起人持股情况 以发行 2,500 万股计算,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5.31%。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招 股 说 明 书 摘 要
21、127127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项目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比例 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 王佳 3,851.0952.21%3,851.09 38.99%严立 806.284410.93%806.2844 8.16%西藏天辰 522.71197.09%522.7119 5.29%刘恒 87.14241.18%87.1424 0.88%茆卫华 82.84641.12%82.8464 0.84%邱维 81.8451.11%81.845 0.83%潘重予 75.8421.03%75.842 0.77%刘兴
22、池 68.64990.93%68.6499 0.70%曾岩 68.49050.93%68.4905 0.69%傅世敏 45.09890.61%45.0989 0.46%KPCB 1,053.7014.29%1,053.70 10.67%Ceyuan Ventures 504.726.84%504.72 5.11%Bidzos 52.68480.71%52.6848 0.53%Robertson 52.68480.71%52.6848 0.53%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Ceyuan Ventures 22.12760.30%22.1276 0.22%本次发行的股份 - - 2,500 25.31%总股
23、本 7,375.9123100%9,875.9123 总股本 7,375.9123100%9,875.9123 100.00%公司股东关于持股锁定期承诺如下:公司控股股东王佳、实际控制人王佳和严立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西藏天辰、刘恒、茆卫华、邱维、潘重予、刘兴池、曾岩、傅世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
24、谢奇志、董事潘宇东、监事王海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西藏天辰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西藏天辰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西藏天辰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份的变动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王佳和严立承诺:自启明星辰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届时承诺人持有西藏天辰的股份,也不由西藏天辰收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任启明星辰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不超过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西藏天辰的股份;并及时向公司申报持有西藏天辰股 招 股 说
25、明 书 摘 要 128128 份的变动情况。 公司股东 KPCB、 Ceyuan Ventures、 Ceyuan Advisors、 Bidzos 和 Robertson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若公司于 2009 年6 月 29 日(含) 之前刊登招股说明书, 对于所持公司股份,自其成为公司股东之日(2008年 6 月 3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 2、发行人前 10 名股东 股东名称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股权性质股权性质 王佳 3,851.0886 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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