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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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示范文本)出租方(甲方) :_承租方(乙方) :_合同编号:_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制定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二、具有出租权的出租方和承租方约定,由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夜市场地(包括摊位、铺位等)、相应设施以及服务,供承租方从事夜市经营,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和服务报酬,可以自愿选择采用本合同示范文本。三、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修改、增补。实际使用时对合同文本进行了修改、增补的,应当删除“示范文本”字样。四、夜市经济受季节影响较大,建议双方当事人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点,合
2、理约定租赁期限、租金等事项。五、建议承租方在签订合同前,验看出租方的证照资质,确认其是否具有出租该夜市场地的权利。建议出租方在签订合同后督促承租方根据规定办理相关证照。建议出租方对持有下岗证、低保证、残疾证的承租方,优先考虑签约或者给予适当优惠。六、当事人参照本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应当充分理解合同条款内容,并自行承担合同订立履行所发生的法律后果。七、当事人对本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理解发生争议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市场监管部门不负责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进行解释。八、本合同示范文本在吉林省范围内自公布之日起使用,其使用期至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发布时止。夜市场地租赁经营合同出租
3、方(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承租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的规定,双方就夜市场地租赁经营相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夜市场地的基本情况及用途依据夜市场地平面图、 业态规划图, 甲方将以下符合夜市经营条件的场地出租给乙方。地址位置(附图纸)经营面积(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经营项目(场地用途)装修及配套设施其他第二条租赁期限、营业时间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营业时间:至:。第三条租金标准、租金总额、支付方式等1.本合同租金标准为;
4、租金总额为(大写:);收款单位:收款账号:收款人:租金实行 (一年/半年/季/月) 支付制,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每期到期前日支付下一期租金。第四条保证金和其他费用1.是否收取保证金,由双方协商约定;如甲、乙双方约定收取保证金,则适用本条第2、3、4、5款。2.甲、乙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甲方收取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3.保证金的保证事项:(1)因乙方造成该场地本身及相关甲方所属设施、物品的损害赔偿责任;(2)乙方未依约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时的逾期支付、欠付租金等相关违约责任;(3)乙方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行为,导致应由
5、乙方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4)本合同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4.乙方违反保证事项的,甲方有权直接将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在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扣除后不足以抵扣乙方应承担的金额或甲方受到的损失的, 乙方应继续承担剩余支付或赔偿责任。甲方应在扣除保证金后日书面通知乙方,保证金不足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补足。5.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金额外,剩余部分应于合同终止后日内无息归还乙方。6.水、电费收费标准,按以下第种方式:(1)甲方承担(包含在租金内);(2)乙方承担:每月按元向甲方支付水电费;(3)乙方安装水、电表。(乙方自行缴费/甲方代扣代缴)7.乙方为营业活动
6、而进行的装修、设置附属设施及设备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其他费用:。第五条租赁场地的交付1.交付时间:2.交付方式:3.验收:(双方可另外签订交接单)第六条租赁场地的维护1.租赁场所的公用设施、租赁场地配套设施由甲方负责维护,并承担费用。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自然损耗除外);若无修复价值,由乙方折价赔偿。2.乙方自行设置的设施、设备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坏,则由甲方负责维修或承担维修费用,若无修复价值,由甲方折价赔偿。3.维修责任方未履行维修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维修责任方承担。4.因设施维修,影响乙方正常经营使用的,
7、应当相应减少租金(元/天)或者延长租期;对乙方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因乙方过错致使设施维修的除外。5.其他约定:。第七条租赁场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场地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甲方同意乙方改善或增设他物的,改善或增设他物不得因此损害原有配套设施,并需符合消防安全标准。2.合同期满,对租赁场地的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处理办法,按以下第种方式:(1)无偿归甲所有;(2)乙方将租赁场地恢复原状;(3)。第八条租赁场地的转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对租赁场地进行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同意转租的, 乙方转租前应书面告知甲方, 转租期限应在本合同租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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