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pdf
《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京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示范文本).pdf(2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 二_年_月监制监制南 京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房 产 局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南 京 市 住 房 保 障 和 房 产 局南 京 市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2 - 目目 录录 说 明 专业术语解释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 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 合同网签备案 第九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3 - 说说 明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 由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监制。 2.签订本合同前,卖方应当向买方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 卖方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方尽到提示义务。买方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在本合同文本【】中划“”表示选定,划“”表示不选定;空格部位填写内容,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空格部位若为空白句,应以“以下空白”字样注明。 5. 卖方与买方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 6. 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和买方都应当分别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 4 -专业术语解释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 :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 : 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
4、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 2.20M 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 : 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分割拆零销售 :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为若干部分分别出售给买受人的销售方式。 8.返本销售 :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定期向买受人返还购房款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9.售后包租 : 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
5、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 10、合同网签备案:是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备案。 - 5 - 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 售) 卖方向买方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 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 合同当事人 卖方(下称“甲方” )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号: 通讯地址: 邮政
6、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买方(下称“乙方”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6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 : 【】 居民身份证 【】 护照 【】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护照【】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号码_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共有方式为【
7、】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份额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1.甲方以【】出让【】_方式取得坐落于_【】市【】县【】区【】 ,_【】镇【】街道【】 ,_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 权 。 该 地 块 【 】 不 动 产 权 证 书 号 【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号为 ,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平方米,地类用途为 。乙方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2.甲方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容积率为_,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
8、期为_年_月_日,竣工日期为_年_月_日。 - 7 -第二条第二条 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 批准预售, 预售许可证号为 。 第三条第三条 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为【】毛坯【】装修【_ 】 ,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 ,建筑总层 数为 层,其中地上 层,地下 层, 【】有【】无电梯。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 【】幢【】座【】 ,_单元_层_【】号【】室,该坐落为【】工程门牌【】公安门牌。房屋有_室_厅_厨_卫 _ 【 】 , 房 屋 朝 向 为 【 】 东 【 】 南 【 】 西 【 】 北 【 】 向。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
9、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 ,其预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商品房共有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 米,有 个阳台,其中 个阳台为封闭式, 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第四条 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该商品房在建工程设定抵押 抵押人: ,抵押权人: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类型: 【】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该商品房
10、在建工程设定抵押 抵押人: ,抵押权人: , - 8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甲方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乙方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4. ; 5. 。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网签备案或【 】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11、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章 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第六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甲方与乙方约定按下述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不含装饰装修)价款: 1.按【】套计算【】基本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种)_元(大写_元整) 。 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币种)_元,总价款为_(币种)_元(大写_元整) 。 3.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币种)_元,总价款为_(币种)_元(大写_元整) 。 4.按照 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币种)_元(大写_元整) 。 - 9 -该商品房【】有装饰装修【】无装饰装
12、修,装修工程价款为_( 币 种 ) _元 ( 大 写_元整) 。 该商品房(含装饰装修)全部价款合计为_(币种)_元(大写_元整) 。 第七条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 签订本合同前, 乙方已向甲方支付定金_(币种) _元(大写_元整) ,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时【】交付首付款时【】 时, 【】抵作商品房价款【】 商品房价款。 (二)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 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该商品房全 部 价 款 , 首 期 房 价 款 _ ( 币 种 ) _ 元 ( 大 写_元整)应当于 年 月 日前
13、支付。 _。 3.首付加贷款方式付款: 【】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和公积金组合贷款【】 。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_(币种)_元(大写_元整) ,占该商品房全部价款的_%。 余款_(币种)_元(大写_元整)向_(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_,预售 资 金 监 管 账 户 开 户 行 为 , 账 户 名 称- 10 -为 ,账号为 。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第八条 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乙方
14、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 。 (1)逾期在 日之内,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 甲方不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该比率不低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
15、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第九条 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 1、2、 、 项所列条件(可多选) :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3. ; 4. 。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甲方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 - 11 -第十条第十条 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 : 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
16、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 2.供电: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 3.燃气: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 4.电话通信: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5.有线电视: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宽带网络: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 ; 以上第 1、2 项由甲方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 3、4、5、6 项需要乙方自行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 1、2 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 3
1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 4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 5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第 6 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甲方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 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2) 。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 : 年 月 日达到 ; - 12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 年 月 日达到 ; 3.规划的车位、 车库 : 年 月 日达到 ; 4.物业服务用房 : 年 月 日达到 ; 5.医疗卫生
18、机构 : 年 月 日达到 ; 6.幼儿园 : 年 月 日达到 ; 7.学校 : 年 月 日达到 ; 8. ; 9. 。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3.规划的车位、 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甲方应当在交付
19、日期届满前 日(不少于 10 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乙方。乙方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 交付该商品房时,甲方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乙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甲方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 1.房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后, 办理交付手续前, 乙方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 - 13 -2.乙方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
20、量问题的,由甲方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 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5) ; (6) 。 3.查验该商品房后, 甲乙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 ; (2) 。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2)不作累加】
21、 。 (1)逾期在 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 1(1)项中的期限】 ,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 1(1)项中的比率】 。 (2)逾期超过 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退还乙方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并自乙方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计算给付利息 ; 同时, 甲方按照全部房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要求继续履行
22、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甲方按日计算向乙方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 【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 1(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 14 -2. 。 第五章 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乙方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甲乙双方同意按照第 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 3%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南京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 预售 示范 文本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