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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施工合同有关施工合同模板集合五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化人心,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它可以爱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须要留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施工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施工合同 篇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详细状况,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第一条 工程名称: 空调工程。建 设 地 点: 。其次条 工程明细见附件(工程报价单)。第三条 本合同所承包工程的工期按甲方的装修进度完工。乙方按图纸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和甲方缘由或不行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
2、期,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竣工日期,乙方应按协商好的竣工日期竣工。第四条 付款方式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xxxx 元,大写: xxxx 元整。1、合同签定后,甲方预付工程合约内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作为定金2、乙方主设备到场,甲方需付工程合约内的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3、在乙方把空调安装调试好后,甲方需一次性付清合约内工程余款(即是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给乙方。第五条、乙方要求付款形式:(二选一)1、汇款到乙方基本银行账上,否则乙方有权不承认此笔款项。(确认款项以汇款单据或支票为准,其它一切不确认)。2、汇款到乙方个人账上。第
3、六条 在工程完毕一个星期内,甲方必需派人帮助乙方的工程负责人按合同进行验收。第七条 乙方安装的空调机安装完毕后按厂家规定进行保修。第八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九条 争议处理方式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说明。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说明本合同的理解与说明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便利而设,不应影响
4、本合同的说明。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户 名: 户 名:账 号: 账 号:开户行: 开户行:户 名: 卡 号: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财务电话: 财务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甲方:乙方:施工合同 篇2发包方(简称甲方): 重庆市万盛区锦川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承包方(简称乙方): 四川广安星河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着团结协作、紧密协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合同承包条例的规定:结合工程详细状
5、况,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履行。一、工程名称:重庆市万盛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工程二、工程地点:重庆市万盛区黑山谷景区藻渡河支流的鲤鱼河上三、承包项目及主要工程量:1、黑山谷景区旅游蓄水坝、冲砂管、放水管、溢洪道、防洪堤、消力池、副坝等本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四、承包方式:五、开工时间:20xx年4月10日竣工时间:20xx年2月30日六、工程价款:捌百伍拾万陆仟柒百元正(850.67万元)。七、工程质量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工程总投资的10%,即 85.067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 一年后如数退还乙方。工程差额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缴纳20万元作
6、为工程差额保证金,方可进行施工,待乙方进场 30 天后如数退还乙方。八、工程付款方法: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组织工作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 10 %即85.067万元作为进场款,正式开工后每月按乙方所报工程月进度经核定后支付工程量的 60 %,工程竣工验收后,除按规定扣留工程总价 10 %即 85.067万 元,作为工程保修金(考验期 一 年)外剩余部分付给乙方,保修金待质量考验期满后付清给乙方。九、设计资料供应:合同签订后由甲方供应施工图纸二份;(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十、施工中甲方职责:1、负责建设期内协调土地占用、青苗、树木赔偿等以及其他需甲方协调
7、的事宜。2、施工前向乙方进行技术和图纸交底及有关地址和地下埋设、设施资料的交待。3、重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协作乙方进行施工质量监督管理、技术指导、办理现场签证。4、工程竣工后,指导施工方编制工程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验收工程。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担当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6、因甲方供应的材料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甲方应赔偿乙方的误工损失,工期相应顺延。十一、施工中乙方职责:1、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重要工序及隐藏工程完工后,需经甲方验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2、在施工过程中,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管理监督,听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3、施工所用
8、各种建筑材料及设备等,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并征得甲方认可,方能运用。十二、材料供应方法:商品混凝土由甲方供应,其它材料乙方自行组织十三、工程质量:1、乙方工程必需按甲方供应的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2、甲方施工技术负责人有权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部分有权提出返工要求,乙方必需听从。十四、工程设计变更和增减:施工如需进行设计变更和工程数量增减,必需经甲方同意,并将工程量的增减改变计入工程决算,增减量大影响和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十五、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乙方提出验收报告,施工总结和有关资料报请甲方组织验收。十六、竣工决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按有关规定和协议
9、规定和协议条款提交工程量改变签证、有关质量检验报告、工程结算书及编制说明、施工总结、竣工图纸等,交由甲方审核,并协作甲方作好工程竣工资料整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核部门审批,最终以审核部门审核为准。十七、违约的索赔: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付给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按预料工程总价的5%付给,计人民币42.5万元,如在施工过程中一方终止合同或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时,违约方还应向对方赔偿超出违约的金额。十八、工程施工平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的平安防护措施,并担当由于自身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概由责任方担当和有关
10、费用。十九、其他事项:甲供商品混凝土必需供应到施工场地内,乙方不担当混凝土的质量检查、保管、平安等责任,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二十、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工程竣工资料交清,费用结算付清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旧生效外,其余条款自行终止。二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正本 陆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效力。二十二、其它约定事项在合同执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相互同等、实事求是的原则,共同友好协商解决。甲 方: 乙 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经 办 人: 经 办 人:电 话: 电 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 号: 帐 号:年 月 日 年
11、月 日施工合同 篇3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发的责任、权利、义务,保证工程顺当实施,在甲乙双发完全自愿和完全理解本合同条款的状况下,双发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样,签订本合同。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结构形式: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二、 工程承包范围1、食堂建设工程施工图及该工程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不包括。三、 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合同日期总日历天数 天(含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日)四、 质
12、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同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现行国家及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五、 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含暂列金)六、 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 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 投标书及其附件4、 本合同专用条款5、 本合同通用条款6、 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中双方往来的书面文件7、 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8、 本工程施工图纸9、 食堂工程工程量清单10、 合同附件(食堂建设工程廉政协议、食堂建设工程平安责任书、食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共三份)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履约过程中的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
13、书面协议或文件及发包人驻工地总代表有关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其内容不得变更本合同的计价原则,其内容不能影响本合同文件的含意,除非双方同意将它们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样之处,以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依次进行说明,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七、 议书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 乙方向甲方承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担当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 甲方向乙方承诺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 本合同双方约定廉政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并同意中标后提交中标价款1.5%廉政保证金
14、。十一、 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双方约定协议书在承包人供应履约担保,由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阅历收合格,在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本合同正式贰份,副本陆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乙方副本壹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样时,以正本为准。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施工合同 篇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同等、自愿、公允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钢结构厂房工程建设达成如下协议: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位
15、于跃进路58号,钢结构招牌工程造价按70元每平方米结算(按正面封板面积计算),增加部分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注:本造价包括制作安装和施工用机具,不包括全部施工用料)。二、 双方责任:1、 甲方供应施工现场的坐标和有关资料给乙方,甲方供应工程所需水、电源费用由甲方支付。2、 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甲方允许乙方支配人员看工具和材料,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听从甲方人员支配。3、 乙方应本着平安第一的原则,严守国家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提出平安施工要求和监督。4、 如甲方毁约,乙方有权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全部钢结构。三、 工程质量和施工期限:1、 乙方应保质保量按甲方方
16、案工程施工,凡因乙方违反操作规范而造成返工的,返工所须要的费用由乙方担当。因不行抗力因素和自然灾难导致损失的费用乙方不负责,假如是乙方施工的责任,质量由乙方负责,假如是人为的因素造成的甲方应付乙方修理费和材料费。2、 乙方施工工期从20xx年7月10日至20xx年8月5日止。共计25天,将该工程交给甲方验收。四、 工程款支付方式:在工程开工三天后,甲方支付生活费两千元给乙方,待吊装后再支付三千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双方验收,甲方支付工程款的百分之九十给乙方,招牌全部完工后10天内甲方一次性付清余款给乙方。五、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
17、: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施工合同 篇5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在我国法律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终一次出现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这一司法说明中,该说明共有两条共三次提及实际施工人。分别为:其次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和其次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见权利的,人民法
18、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当责任。”一、司法说明为何首创“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可以说“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是由说明首创。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是一个过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诞生是现实、政策与法律妥协的产物。1、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惩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峻的,吊销资质证书。”建筑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吸纳了大量农夫工就业,但
19、是建筑市场实践中,农夫工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一些资质等级低甚至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包工头带领一帮民工组成临时队伍,他们依托大的建筑企业,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形式承揽建设工程,但由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违法性,这些临时队伍往往难以追回工程款,造成农夫工工资拖欠问题特别严峻,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这些临时队伍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缺陷,干脆影响了发包人的利益,并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危及公共平安。基于此,国家法律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予以严格禁止,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实践中,法律的禁止规定并未取得良好效果,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大量存在,而单纯的否定转包和违法
20、分包合同的效力,只会增加农夫工追讨工资的难度,因为合同无效的话,实际施工人难以依据合同约定而须要通过起诉的方式主见权利,法院通常须要实行工程造价评估鉴定来核定工程款,由于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内,诉讼程序往往历时很长,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困难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须要寻求律师的帮助,预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取证的不确定性都使得农夫工向转包人追讨工资难度加大,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平安,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说明,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运作存在大量不规范之处,其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尤为严峻,很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后并不进行施工,而是将工程再次转
21、包或违法分包。由于这些承包人已经获得了相当数额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他们往往不主动向发包人主见工程款。说明出台之前,法律未对实际施工人问题作出规定,大量实际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因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无法干脆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无力向农夫工支付工资。这一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剧烈关注。为有效爱护农夫工的合法权益,说明其次十六条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担当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见权利供应了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依据说明其次十六其次款判决发包人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担
22、当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是,是否全部参加了工程施工的主体都可以适用说明其次十六其次款向发包人主见权利呢?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说明其次十六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应如何界定。说明共有四条提及实际施工人,其中第一条其次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其次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其次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
23、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见权利的,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担当责任。”目前较为一样的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协助人、合法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说明的理解与适用看法也认为,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
24、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这种状况下,才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这一看法对说明其次十六条其次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定。说明其次十六条其次款对农夫工利益的爱护是一种间接爱护,该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有限度的,农夫工个人不能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讨工资的诉讼。笔者同意上述观点,虽然说明其次十六条其次款创设的目的是为了爱护农夫工的利益,但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条款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缺乏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通过加强对这些建筑企业和施工队的爱护而间接的爱护农夫工的利益。因此,审判实践中,应正确理
25、解说明其次十六条其次款的真实内涵,严格限制实际施工人的范围,不宜单纯依据字面含义,将全部参加建设工程施工的主体都界定为实际施工人。对于因劳务分包、承揽、雇佣等法律关系参加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农夫工个人,应严格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其合同相对方主见权利,而不应简洁适用说明其次十六条其次款,加重发包人的法律责任。指出的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符合实际施工人条件的施工队往往以工头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原告实际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大多支持了原告要求发包人担当责任的诉请。这种情形与前述农夫工追讨个人工资的状况是有着实质区分的。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21页 共21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第 21 页 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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