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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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规范,出名词、动词、代词等词性。意指符合逻辑,客观、真实、全面、完整、精确、刚好,达标。明文规定或约定俗成的标准。以下是我共享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第一条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方法。其次条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适用本方法。本方法所称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依法取得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本方法所称代理记账是指代理记账机构接受托付办理睬计业务。第三条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机构从事代理
2、记账业务,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领取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样式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详细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可以依法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第四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为依法设立的企业;(二)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三)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应当具有会计类专业基础学问和业务技能,能够独立处理基本会计业务,并由代理记账机构自主评价认定。本条第一款所称
3、专职从业人员是指仅在一个代理记账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人员。第五条申请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提交申请及下列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二)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三)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四)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第六条审批机关审批代理记账资格应当根据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须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
4、人根据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二)受理申请后应当根据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确定。10日内不能作出确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三)作出批准确定的,应当自作出确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发放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进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觉实际状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赐予惩罚。(四)作出不予批准确定的,应当自作出确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应当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七条申请人应当自取得
5、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第八条代理记账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设立或撤销分支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确定或变更之日起30日内依法向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并应当自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代理记账机构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审批机关领取新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同时交回原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代理记账机构跨原审批机关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迁出地审批机关应当刚好将代理记账机构的相关信息及材料移交迁入地审批机关。第九条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刚好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
6、备案登记。分支机构名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分支机构应当根据要求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代理记账机构应当在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信息管理等方面对其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实质性的统一管理,并对分支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质量和债务担当法律责任。第十条未设置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当托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睬计业务。第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托付办理下列业务:(一)依据托付人供应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二)对外供应财务会计报告;(三)向税务机关供应税务资料;
7、(四)托付人托付的其他会计业务。第十二条托付人托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应当在相互协商的基础上,订立书面托付合同。托付合同除应具备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应当明确下列内容:(一)双方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各自应当担当的责任;(二)会计资料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三)编制和供应财务会计报告的要求;(四)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及相应的责任;(五)终止托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业务交接事宜。第十三条托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二)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三)刚好向代理记账机构供应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
8、料;(四)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刚好予以更正、补充。第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托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二)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隐私予以保密;(三)对托付人要求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供应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予以拒绝;(四)对托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相关问题予以说明。第十五条代理记账机构为托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托付人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
9、规定对外供应。第十六条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材料:(一)代理记账机构基本状况表(附表);(二)专职从业人员变动状况。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审批机关报送上述材料。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状况实施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将抽查状况及查处结果依法刚好向社会公开。对托付代理记账的企业因违反财税法律、法规受到处理惩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其托付的代理记账机构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对其他部门移交的代理记账违法行为线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刚好
10、予以查处。第十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觉有违反本方法规定的代理记账行为,可以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进行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第十九条代理记账机构实行欺瞒、贿赂等不正值手段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资格,并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赐予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告。其次十条代理记账机构在经营期间达不到本方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审批机关发觉后,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其次十一条代理记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机关应当办理注销手续,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并予以
11、公告:(一)代理记账机构依法终止的;(二)代理记账资格被依法撤销或撤回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的其他情形。其次十二条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方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示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赐予行政惩罚,并向社会公示。其次十三条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主管代理记账业务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违反规定出具虚假申请材料或者备案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赐予警告,记入会计领域违法失信记录,依据有关规定实施联合
12、惩戒,并向社会公告。其次十四条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业务中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托付人会计核算混乱、损害国家和托付人利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代理记账机构有前款行为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赐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其次十五条托付人向代理记账机构隐瞒真实状况或者托付人会同代理记账机构共同供应虚假会计资料的,应当担当相应法律责任。其次十六条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13、财政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其次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其次十八条代理记账机构依法成立的行业组织,应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建立会员诚信档案,规范会员代理记账行为,推动代理记账信息化建设。代理记账行业组织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其次十九条本方法规定的5日、10日、20日、30日均指工作日。第三十条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方法制定详细实施方法,报财政部备案。第三十一条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代理记账资格,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根据本方法
14、和其他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本方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2005年1月22日发布的代理记账管理方法(财政部令第27号)同时废止。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要求规范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酷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不遗余力,尽职尽责。2.诚恳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醇厚人,说醇厚话,办醇厚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隐私。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遵守法律、清正廉洁。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看法,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识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
15、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加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418057.参加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识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领导决策,主动参加管理。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二、业务操作及会计核算的流程1接受客户的托付(1)了解客户的基本状况,评估此次业务的风险。(2)确定是否接受客户的托付,若接受客户的托付,则与客
16、户商讨详细操作事宜,签定约定书。2与公司财务会计人员办理有关资料的交接手续(1)双方经办人员应列明资料清单,资料编号,交接日期,交接双方签字盖章。)依据企业特点,依据实际须要,设置必要的会计科目。2(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41805(3)了解企业的经营方式和生产流程,帮助企业建立会计内部限制制度。3审核原始凭证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中必不行少的环节,是国家给予财会人员的监督权限,只有经审核无误后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账凭证和登记明细分类帐的依据。会计人员主要应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1)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理性,即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和安排合同等为依据,审核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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