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捷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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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股说明书摘要 1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WuXi Xinje Electric Co.,Ltd. (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北区刘塘路 9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层) 招股说明书摘要 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
2、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
3、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招股说明书摘要 3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I. 下游市场景气度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下降导致的风险导致的风险 面对劳动力成本上升的压力和产业升级的需求, 我国制造业智能装置系统和服务的需求逐年上升,这对公司所处的工业自动化行业是个长期利好。工业自动化产品应用广泛,几乎覆盖工业生产的各个领域,目前公司的下游行业为机械设备行业,主要涉及包装印刷机械、食品
4、医药机械、电子制造设备、纺织机械、机床、橡塑建材机械、矿用机械、造纸机械等。虽然下游行业的分散度较高,不会带来过于集中的风险,但下游行业中的传统行业容易受到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变动、信贷调控、经济结构调整的影响,从而将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014 年国民经济运行进入“新常态”,GDP 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及 PMI 等宏观经济指标均较往年有所回落,调结构、去产能进入新阶段, 使 OEM 自动化行业增速放缓。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15年宏观经济形势仍然严峻,尤其是下半年各项经济指标呈现快速下滑趋势:全年GDP 增速降到 6.9%, 制造业
5、采购经理指数 (PMI) 下半年持续在枯荣线以下 (低于 50%) ,反映制造业经济收缩,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各月环比同比均持续下降。 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增长 0.8%(2014 年度较上年增长 7.0%) ,2015 年度利润总额较上年下降 2.3%(2014 年度较上年增长 3.3%) ,下降幅度较大。 由于公司下游行业以制造业为主,且覆盖范围广泛,所以宏观经济走势成为公司经营业绩的重要影响因素。受 2015 年度宏观经济景气度快速下滑的影响,2015 年以来公司收入增速明显放缓,201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2.59%,而 2014 年
6、度时仍有 18.87%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2016 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7.63%,仍面临较大增长压力。如果宏观经济持续下行,公司所面对的下游行业萎缩及其相关产品的需求有可能进一步下降, 将给本公司的生产经营 招股说明书摘要 4 带来不利影响,收入增幅可能进一步降低,甚至会出现收入规模下滑。 II. 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风险市场竞争加剧带来的风险 长期以来,我国工业自动化市场形成内外资企业构成的高低搭配格局:外资企业如西门子、 三菱、 欧姆龙、 安川等企业凭借技术和资本优势, 占据高端市场,以服务中大型客户为主;内资企业凭借性价比和本土化优势,依靠对客户个性化需求的快速响应,在以中
7、小型客户为主的中低端市场赢得市场份额。但近几年随着外资企业在华增加投资,产业链正不断向中低端市场延伸,而内资企业原有的成本和价格优势也不断减弱,若服务和创新能力不能得到提升,将受到外资品牌更大的竞争压力。 另外,工业自动化电气产品具有与电子产品相似的价格走势,普遍呈现同款产品价格逐年下降的趋势,虽然电子元器件等原材料价格也在逐年下降,但若公司不能通过有效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来抵消价格下降的风险, 或者无法做好技术创新、持续推出新产品或进行升级换代,产品价格下降将导致毛利率水平的下降,并最终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经过多年经营,公司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营销服务网络,在产品稳定性、技术维护、二次
8、开发等方面形成了一定客户粘性,这奠定了公司在行业内竞争优势和行业地位。若公司不能持续保持目前良好的发展态势,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强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加速产品更新换代,形成较强的综合竞争力,有可能在将来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 2014 年度受宏观经济因素影响,客户的价格敏感性趋强,导致 OEM 自动化市场掀起一波价格竞争, 公司调降了主要产品价格导致毛利率有所下降。 2015年度及以后年度,市场竞争可能依然激烈,下游客户营商环境仍未显著改善,公司产品毛利率不排除有进一步下降的风险。 III. 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应收账款较高的风险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 公司应收账
9、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3,895.49 万元、4,475.09 万元、5,385.08 万元和 6,419.09 万元,逐年上升,但占流动资产的比例有所下降,分别为 18.82%、17.26%、17.42%、18.47%。2013 年度至 2016 招股说明书摘要 5 年 6 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6.82 次、7.03 次、6.14 次和 5.36 次,其中 2015 年度和 2016 年上半年下降较为明显,主要由于下游行业景气度下降使得客户回款速度有所降低,这增加了公司的坏账风险。 公司较高的应收账款金额一方面降低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在融资手段单一的情况下,将影响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增长
10、,另一方面考虑到公司下游以中小型企业为主,资金实力较弱,若出现回款不顺利或欠款方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风险。 IV. 存货较高的风险存货较高的风险 2013 年末至 2016 年 6 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8,428.05 万元、7,444.48 万元、6,682.94 万元和 7,882.26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0.73%、28.72%、21.61%和 22.68%,主要由原材料、产成品和发出商品构成。 期末原材料是由于公司出于满足后续市场需求和根据原材料的供应情况储备所致; 发出商品是公司已发货至客户, 但尚未确认收入并结算的产成品, 2013年末至
11、2016 年 6 月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2,374.78 万元、 2,279.72 万元、 1,872.86万元和 2,472.80 万元,金额较大,这主要由公司与客户的结算模式造成。由于产品种类繁多、客户下单频繁、单位价值较低等原因,一般情况下,公司发货后先按约定的期间对产品数量、型号、价格进行对账,双方认可后才确认收入并结算,于是随着客户数量、订货规模和频度的上升,尚未确认收入并结算的发出商品因此较多。 由于存货规模较大,一方面占用了公司营运资金,另一方面由于发出商品尚未实现收入,若公司不能加强管理,可能产生存货跌价和损失的风险,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公司产成品规模较大,如果市场需求判
12、断失误或长期滞留仓库,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同款产品价格逐年下降,将会出现跌价风险。 二、上市后二、上市后 36 个月内稳定公个月内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司股价的预案 为保护中小股东和投资者利益,公司特制定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如下: 1、实施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 招股说明书摘要 6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 2、公司股价稳定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
13、措施,向社会公众股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回购义务: A、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C、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 D、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
14、成立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 招股说明书摘要 7 的相应承诺要求。 (2)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第一大股东
15、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第一大股东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A、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C、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第一大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 D、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第一大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 E、公司
16、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第一大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第一大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第一大股东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或第一大股东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 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时, 或者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第一大股东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
1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 招股说明书摘要 8 情形为止。 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A、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B、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 C、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20%。 D、单一
18、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自公司领取税后薪酬及津贴总和的50%。 E、如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且第一大股东已采取增持股份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如果公司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后3个交易日内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实施上述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3、公告
19、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 公司应在满足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2)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招股说明书摘要 9 第一大股东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第一大股东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
20、股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相关条件成立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计划并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公告的3个交易日后,按照增持计划开始实施买入公司股份的计划。 4、约束措施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公司第一大股东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第一大股东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 再从应付第一大股东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公司有权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回购股票的等额资金先行支付代其履行增持义务,再从应付董事、高
21、级管理人员的现金分红中予以扣除。若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和个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公司和个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对此,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1、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
22、股价的措施, 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招股说明书摘要 10 公司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回购义务:1、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3、单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0%。4、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回购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 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23、的规定,在上述条件成立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启动董事会会议程序讨论具体的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实施方案将在公司依法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股份回购决议后公告。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 如果回购方案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公司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采取的具体措施等有不同规定,或者对公司
24、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的, 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敦促并确保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稳定股价预案方面的相应承诺要求。 2、公司第一股东李新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连续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第一大股东将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措施,增持公司股份,至消除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
25、产的情形为止。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 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招股说明书摘要 11 第一大股东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形履行上述增持义务:1、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2、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3、单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第一大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4、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上市后第一大股东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50%。5、公司以回购公众股作为稳定股价的措施未实施, 或者公司已采取回购公众股措施但公司股票收盘价仍低于上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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