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更新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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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珠江新城华夏路 49 号号之二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津滨腾越大厦北塔 21 层)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招股说明书说明书摘要摘要 (上会上会稿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州市天河北路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号大都会广场 43 楼楼 (4301-4316 房)房)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
2、发行的简要情况, 并不包括招股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3、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第一节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广业公司及其全资控制的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承诺:自发行人本次 A 股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
4、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其他股东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郑炳旭、王永庆、张汉平、傅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建秋、李萍丰、华立新、郑永伟、肖梅还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若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
5、,出售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0%。 广业公司及其关联股东工程研究所、伊佩克环保、广之业公司和恒健投资根据 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 财企 200994 号的通知,还承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合计将持有本公司国有法人股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 10%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中广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3,770,143 股,工程研究所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伊佩克环保转持数量为 517,731 股,广之业公司转持数量为 106,201 股,恒健投资转持数量为 564,194 股,具体转持数量以实际发行数量计算为准。全国社会保障
6、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原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二、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比例规定 本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董事会在制订利润分配预案时,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及分配比例: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 若现金充裕,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现金分红比例;若公司为扩大业务规模需提高注册资本,或者有着良好投资机会需较多资金,则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股票股利的分配方式,或者现金及股票股利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 在有条件的
7、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3)公司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 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 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明确意见;(4)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 公司应当通过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
8、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同时,公司制定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具体股利分配计划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当年及其后的两年(2012 年度、2013 年度和 2014 年度)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30%。 关于本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请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四节 股利分配政策” 。 三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滚存利润分配政策 发行人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四四、特别风险提示、特别风险提示 (一)(一
9、)民爆器材生产安全风险民爆器材生产安全风险 民爆器材产品的危险爆炸品的性质, 决定了行业内企业都必然面临一定的生产安全风险。若由于安全风险控制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则会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形象。虽然报告期内,发行人下属的两家民爆器材产品生产企业,未发生过任何重大人员伤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及爆炸事故。但由于民爆器材固有的危险属性导致不确定因素的存在, 因此不能完全排除因偶发因素引发的意外安全事故的可能性。 (二二)露天矿山露天矿山采剥服务安全施工风险采剥服务安全施工风险 露天矿山采剥领域是天然具有一定高风险性的行业。 虽然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但由于露天矿山采剥服务主要在露
10、天、复杂地质及气候环境下进行, 其主要使用的民爆器材具有一定危险性,发行人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若因爆破作业操作不规范、方案设计不合理等主观原因,或特殊地质环境等其他不可控客观因素导致安全事故,将给公司的生产经营、企业盈利和品牌信誉等带来损失。因此公司面临行业固有的安全风险。 (三)(三) 民爆器材受计划管控的行业风险民爆器材受计划管控的行业风险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民爆器材在生产能力与销售价格方面都要受国家计划管控。一方面,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爆器材生产企业核定的许可产能,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核定的许可产能范围内进行生产;另一方面,国家发改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1、 1-2-5 委对民爆器材的出厂价格实行指导价,确定其出厂基准价格和浮动范围。由于民爆产品执行国家指导价格, 但指导价的调整与原材料价格上升相比具有一定的滞后性, 同时受工资成本上升及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出现一定的波动性。 (四四) 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行业特性带来的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6.08%、78.25%和73.32%,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依赖主要客户的风险。一方面是由于民爆器材销售需要通过广东省民用爆破器材专卖公司销售;另一方面,由于大中型露天矿山主要集中在国内几家矿山集团业主, 从而使公司露天矿山采
12、剥业务形成依赖几家大中型露天矿山业主的现状。 (五)(五)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应收款项余额较大引致的坏账风险引致的坏账风险 报告期各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21,012.73 万元、23,012.68万元和 26,462.68 万元,绝对金额较大,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08%、17.33%和 16.35%, 2010 年、2011 年同比分别增长 9.52%和 14.99%。随着公司应收账款的不断增长,公司存在产生坏账的风险,公司资金周转速度与运营效率也有可能降低。 (六)(六)募集资金投向风险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围绕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和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而
13、进行的,有利于提高公司业务承接能力,扩大公司业务规模,降低项目经营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仍不能排除设备出现闲置,或部分在建工程因延期、 中断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购买的矿山开采设备出现短期闲置,以及因工程量不足而造成部分设备闲置,进而影响公司经济效益。 第第二二节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拟发行 5,476 万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91% 发行价格 通过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确定发行价格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盈率
14、 26.78 倍(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的孰低额和发行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预测净利润及发行后每股收益(如有) 无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 2.56元/股(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5.20 元/股(按 201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和实际募集资金合计额与发行后股本计算) 标明计量基础和口径的市净率 2.78(以公司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值计算) 发行方式 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 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投资
15、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的除外)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对象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净额 募集资金总额: 79,182.96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72,626.83 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保荐费用: 5,642.32 万元 审计评估费用: 142 万元 律师费用: 61 万元 文件制作及印制费:23.93 万元 股份登记及上市初费:67.50 万元 印花税: 36.33 万元 信息披露及其他费用:583.05 万元 第三节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一、 发行人发行人基本资料基本资料 中文名称: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Guangdong Hon
16、gDa Blasting Co.,Ltd. 注册资本: 16,420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郑炳旭 成立日期: 2003年12月25日 变更设立时间: 2007年12月19日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49号之二津滨腾越大厦北塔21层 邮政编码: 510623 电话: 020-38092888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传真号码: 020-38092800 互联网网址: http:/ 电子信箱: 二、二、 发行人发行人历史沿革以及历史沿革以及改制重组情况改制重组情况 (一)(一) 发行人的设立方式发行人的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
17、2007年11月20日,宏大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宏大有限以截至2007年10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80,622,856.27元,按1:0.806222987比例折股为6,500万股,差额15,622,856.27元计入资本公积,整体变更为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9日,宏大爆破由广东省工商局核准登记,工商登记注册号为440000000007691,注册资本6,500万元。 (二)发起人(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是由宏大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变更设立后,本公司完整继承了宏大有限的全部资产和负债, 截至目前, 公司已依法办理了相关
18、资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三、发行人、发行人股本股本情况情况 (一一)发)发行人股本及锁定情况行人股本及锁定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6,420万股,本次拟发行5,476万股,上述股份均为流通股。 关于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二二)持股数量及比例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发起人股东目前持股情况股东目前持股情况 序号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股东名称或姓名 持股数持股数(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680.000 34.5920% 2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78
19、0.000 4.7503% 3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 780.000 4.7503% 4 广东广之业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160.000 0.9744% 5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6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7 刘 畅 332.944 2.0277% 8 傅建秋 152.000 0.9257% 9 李荣辉 138.672 0.8445% 10 罗惠堃 112.000 0.6821% 11 肖文雄 104.000 0.6334% 12 肖 梅 104.000 0.6334% 13 莫春伟 104.00
20、0 0.6334% 14 缪仕胜 104.000 0.6334% 15 李萍丰 104.000 0.6334% 16 陈颖尧 104.000 0.6334% 17 魏汉方 104.000 0.6334% 18 赵维清 104.000 0.6334% 19 王会全 48.000 0.2923% 20 魏挺峰 34.672 0.2112% 21 付启云 34.672 0.2112% 22 赖义纯 32.512 0.1980% 23 赖经建 32.000 0.1949% 24 吕 义 32.000 0.1949% 25 郑贤宏 26.000 0.1583% 26 张中宏 26.000 0.1583%
21、 27 吴健光 24.000 0.1462% 28 卢史林 24.000 0.1462% 29 唐 涛 24.000 0.1462% 30 林再坚 20.800 0.1267% 31 钟伟平 20.800 0.1267% 32 陈迎军 20.800 0.1267% 33 周利珍 16.000 0.0974% 34 刘英德 16.000 0.0974% 35 陈炎声 16.000 0.0974% 36 宋常燕 16.000 0.0974% 37 邢光武 16.000 0.0974% 38 农造录 16.000 0.0974% 39 陈焕波 15.488 0.0943% 40 钟雪梅 10.400
22、 0.0633% 41 郑健夫 7.744 0.0472% 42 黄之光 6.192 0.0377% 合合 计计 12,941.168 78.8134% 2、前十名股东、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共有122名股东,其中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数量(万股) 比例比例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80.000 34.5920% 2 郑炳旭 1,790.336 10.9034% 3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4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 850.000
23、 5.1766% 5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SS) 780.000 4.7503% 6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SS) 780.000 4.7503% 7 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3.0451% 8 上海硅谷天堂合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3.0451% 9 刘 畅 332.944 2.0277% 10 李战军 228.432 1.3912% 合合 计计 13,088.848 79.7128%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序号序号 公司股东公司股东 持股数持股数(万股万股)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1 郑炳旭 1,790.336 10.903
24、4% 2 王永庆 1,647.136 10.0313% 3 刘 畅 332.944 2.0277% 4 李战军 228.432 1.3912% 5 傅建秋 152.000 0.9257% 6 李荣辉 138.672 0.8445% 7 张汉平 115.000 0.7004% 8 罗惠堃 112.000 0.6821% 9 肖文雄 104.000 0.6334% 10 缪仕胜 104.000 0.6334% 11 陈颖尧 104.000 0.6334% 12 肖 梅 104.000 0.6334% 13 李萍丰 104.000 0.6334% 14 魏汉方 104.000 0.6334% 15
25、赵维清 104.000 0.6334% 16 莫春伟 104.000 0.6334% 合合 计计 5,348.52 32. 5732% 4、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国家股、国有法人股股东情况情况 序号序号 名称名称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数量 (万股) 比例比例 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SS) 5,680.000 34.5920%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0 2 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SS) 850.000 5.1766% 3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SS) 780.000 4.7503% 4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所(SS) 780.000 4.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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