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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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Kaibao Pharmaceutical CO.,LTD. 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沪杭公路地址:上海市工业综合开发区沪杭公路 1542 号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意向书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 181 号号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
2、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I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股数 2,74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 】 预计发行日期 200【 】年【 】月【 】日 发行后总股本 10,960 万股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穆来安和第二大股东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穆来安同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
3、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新乡县中兴贸易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星药厂、新乡县金鑫商贸有限公司及张善杰等 36 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穆竟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任职
4、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穆竞男、张吉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穆来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穆来安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II 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刘宜善、王国明、石凤国、张
5、棚、杜发新、畅清岭、王忠山、张连新、刘绍勇、朱迎军和任立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署日期 2009 年 12 月 15 日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
6、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III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及本次发行的以下事项和风险: 一、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穆来安和第二大股东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7、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穆来安同时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股东新乡县中兴贸易有限公司、河南新乡华星药厂、新乡县金鑫商贸有限公司、张善杰、苗增全、岳随有、冯德宏、刘宜善、杜发新、闫保明、穆来栋、张棚、李修海、来新民、石凤国、李武金、邵长青、生秀泽、吕海兰、赵明瑞、畅清岭、王忠山、侯干云、李世芬、侯起志、杜好武、王国明、马志山、秦春瑞、张呈峰、赵云峰、王崇帮、宋敬启、赵加志、从云、任立旺、王孟国、朱迎军和
8、刘绍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下,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穆竟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关联股东穆竞男、张吉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9、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穆来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穆来安离职后 6 个月内, 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IV 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刘宜善、王国明、石凤国、张棚、杜发新、畅清岭、王忠山、张连新、刘绍勇、朱迎军和任立旺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
10、司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经2009年7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若本次股票发行并上市成功, 则本次股票发行之日前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依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三、本公司主营业务是清热解毒类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痰热清注射液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的销售收入占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69%、98.50%、98.99%和98.93%,销售毛利占公司当年主营业务收入毛利总
11、额的比例分别为97.73%、98.45%、98.99%和98.94%。痰热清注射液配方独特、技术新颖、疗效显著,自2004年上市以来,在全国2,000多家二级以上医院得到了广泛应用。痰热清注射液生产、销售的异常波动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四、 本次股票发行前,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穆来安直接持有本公司40.15%的股份; 此外, 通过持有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30.13%的股份间接控制发行人13.65%的股份,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穆来安直接持有发行人30.11%的股份, 通过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发行人10.24%的股份, 仍然保持第一大股东
12、地位, 存在通过行使表决权控制本公司人事和经营决策,使中小股东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 五、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总额为3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8,700万元。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经营规模的扩大和业绩水平的提高产生较大影响。但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等存在着一定不确定性。 虽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设备选型、工程方案等方面经过缜密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发生变化而导致的风险;同时,竞争产品的发展、产品价格的变动、市场容量的变化、新的替代产品的出现、宏上海凯宝药业
13、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V 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 营销力量的配套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本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痰热清注射液的原料主要包括熊胆粉、黄芩、山羊角、金银花、连翘等中药材,其中熊胆粉起到抗炎、镇静、解热和抗血栓等作用,是生产痰热清注射液的关键原料。从2006年至2009年6月,熊胆粉的市场价格持续上涨,公司采购均价从2,674.76元/千克上涨至3,174.08元/千克。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项目”将痰热清注射液年产能由1,610万支扩张到4,500万支。上述项目投产后,2012年公司对熊胆粉的年
14、需求量将增加到18.14吨。尽管公司通过改进提取工艺,使熊胆粉有效提取物的收率从2006年的13.93%上升至2009年的19.46%;同时,作为熊胆粉市场的主要采购商,公司具备较强的议价能力,并与主要供应商签订了长期稳定的供货合同,但募集资金项目投产后,公司对熊胆粉的需求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若熊胆粉供应量不能得到足够保证或价格大幅度上升,将对本公司的盈利产生不利影响。 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400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作为上海市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20052007年
15、度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本公司未注册在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不完全符合上述税收优惠的条件,存在补缴优惠税收的可能。根据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出具的上海市奉贤区国家(地方)税务局统一签报单,上海市奉贤区国家税务局第八税务所与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分局同意凯宝药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09年9月1日,本公司全体股东出具承诺函做出承诺,如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本公司补缴在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前所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发行前全体股东将共同无条件以现金全额承担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16、并承担连带责任。2009年9月12日,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穆来安出具补充承诺函,如国家税务主管部门要求凯宝药业补缴在股票公开发行上市前所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而免缴及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凯宝药业实际控制人将无条件以现金先行全额承担应补缴的税款及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VI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关于贯彻的财税政策实施细则的规定,本公司目前仍然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税收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补助等政府补助政策,这些优惠政策虽然有明确的法律和
17、文件依据,但如果相关政府补助和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将对本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16月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505.48万元、987.75万元、664.06万元和357.90万元,占当期净利润的24.22%、22.04%、11.52%和12.04%。 八、发行人曾存在委托持股的情况,虽然发行人对委托持股进行了清理和规范,并由河南省新乡县公证处对股东解除委托持股事宜进行了公证,但仍不排除出现权属纠纷的可能。 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穆来安和第二大股东新谊药业承诺如因委托持股发生权属纠纷,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九、 发行人在2006年度对部分支付给专家的讲课费
18、和聘请的临时销售人员的费用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处以共计808,397.09元罚款。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于2008年8月13日出具说明,“我局2008年7月10日沪地税奉处2008178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及沪地税奉罚一200818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凯宝有限的税务处罚属于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罚决定,可由涉税个人承担”。 此外,发行人2006年度列支的会务费、住宿费发票中发现假发票、不合法发票金额8,534,557元,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据此对凯宝有限处以426,000元罚款。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区分局于2008年8月13日出具说
19、明:“我局2008年7月10日沪地税奉罚二2008109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所涉及的凯宝有限的违法行为系凯宝有限在会务费、住宿费支出的发票管理中的疏忽造成,经我局检查后企业已自查并纠正。该企业在2006年度的会务费、住宿费列支中的不合法发票情节轻微,不属于重大的行政处罚”。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和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09年9月29日出具了关于奉贤区税务局对上海凯宝药业有限公司税务处罚及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年一期依法纳税证明的认定函,同意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奉贤分局对于沪地税奉罚一2008186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地税奉罚二2008109号税务行政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
20、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VII 处罚决定书所述对发行人处罚的认定,确认上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2009年12月4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穆来安出具承诺函做出承诺,如因发行人公开发行前的事项出现涉税及其他法律风险而给发行人造成任何损失,将由其本人全额承担。 十、本公司与曹春林共同拥有痰热清注射液的专利权,本公司为痰热清注射液药品批准文号的唯一持有者, 依据 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 的相关规定,非经本公司同意,其他公司无法申请痰热清注射液批准文号,本公司拥有痰热清注射液的独家生产经营权。痰热清注射液为国家中药二类新药,目前仍处于专利保护期内,虽然专利到期后,公司可以申请中药保护,但仍
21、存在中药保护未被批准、秘密技术外泄而导致其他企业仿制,从而替代本公司产品的可能。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可能导致该产品的价格下降、盈利能力降低,公司生产经营将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 十一、发行人主导产品痰热清注射液曾于2007年8月10日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注射剂品种名单”和“中药注射剂高风险品种名单”。 虽然根据上海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提供的数据和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CIOMS)确定的不良反应等级标准,发行人主导产品痰热清注射液2007年度不良反应发生率为罕见级, 但特定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对痰热清注射液的使用不恰当,仍有可能导致出现不良反应事故,发行人主导产品痰热清
22、注射液存在临床使用不良反应的风险。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特别关注上述重大事项提示。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全文, 并特别关注上述重大事项提示。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VIII 目目 录录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 .1 第二节第二节 概概 览览 .4 一、发行人简介.4 二、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5 三、发行人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简介.8 四、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9 五、本次发行情况.10 六、募集资金主要用途.10 第三节第三节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1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12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12
23、三、本次发行的有关各方.13 四、发行人与有关中介机构的股权关系和其他权益关系.15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15 第四节第四节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16 一、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16 二、实际控制人影响公司治理的风险.16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17 四、原材料采购的风险.17 五、政府补助、税收优惠政策变化和被追缴所得税优惠的风险.17 六、委托持股产生权属纠纷的风险.18 七、税务处罚风险.19 八、技术风险.19 九、产品临床使用存在不良反应的风险.20 十、应收账款风险.20 十一、行业风险.20 十二、中药标准改变的风险.21 十三、医药体制改革风险.21 十四、环保风险.21
24、 十五、药品降价的风险.22 十六、市场竞争风险.22 十七、资产结构风险.22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 IX 十八、新产品开发和审批风险.22 十九、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22 二十、公司规模扩大带来的管理风险.23 二十一、中小股东股权协议安排风险.23 二十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23 第五节第五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24 一、发行人的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24 二、发行人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27 三、发行人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29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和组织结构.29 五、发行人对外投资情况.32 六
25、、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34 七、发行前后股本变化情况.44 八、发行人的职工及社会保障情况.46 九、公司自然人股东委托持股与清理规范.49 十、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其履行情况.68 第六节第六节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69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设立以来的变化情况.69 二、公司所处行业基本情况.69 三、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77 四、发行人面临的竞争状况.81 五、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88 六、与发行人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99 七、公司核心技术及研发情况.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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