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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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 恒通物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HENGTONG LOGISTICS CO.,LTD (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龙口市外向型加工区土城子村龙口市外向型加工区土城子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摘要摘要 保荐人(主承销商)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号国信证券大厦)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2 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2、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由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它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
3、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发行人公开披露的信息,自主判断企业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3 第一节第一节 释释 义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或名词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术语 发行人、恒通股份、公司、本公司或股份公司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恒通有限 指 龙口市恒通运输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港恒仓储 指 龙口市港恒仓储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恒通吊装 指 龙口市恒通起重吊装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恒通培训 指
4、龙口市恒通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恒通汽贸 指 龙口市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恒福绿洲 指 山东恒福绿洲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恒通租赁 指 龙口市恒通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发行人子公司 华恒物流 指 华恒物流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深发恒福 指 山东省博兴县深发恒福绿洲有限公司, 恒福绿洲子公司 北奔重汽 指 北奔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中石化天然气公司 指 中国石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28)的全资子公司 南山投资 指 龙口南山投资有限公司 南山集团 指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 魏桥集团 指 山东魏桥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铝山东
5、 指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南山铝业 指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南山铝压延 指 龙口南山铝压延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山新材料 指 烟台南山铝业新材料有限公司 南山西海岸 指 龙口市南山西海岸人工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东海氧化铝 指 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 武汉绿能 指 武汉绿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广汇能源 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新奥能源 指 新奥能源有限公司 安彩高科 指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浩源 指 新疆浩源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章程、公司章程 指 本招
6、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有效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4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新股、A股 指 本次发行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 本次发行、首次公开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000万股, 每股面值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的行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山东和信
7、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师、中天华评估 指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最近三年 指 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或万元 中道协 指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 二、专业术语 道路货运物流 指 在道路上使用汽车从事货物的运输,也称公路货物运输或汽车货物运输 门到门运输服务 指 由发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接收货物,负责将货物运到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付的一种运输服务方式 多式联运 指 受托运人、收货人或旅客的委托,为委托人实现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的全程运输 载质量 指 载重量,车辆设计规定装载货物的标准质量 货运量 指 在一定时期内运送的货物的重量,单位
8、为吨 货运周转量 指 在一定时期内运送的货物(吨)数量与运送里程(公里)的乘积计算的运输量,单位为吨公里 运距 指 运送货物的距离,单位为公里 普通货物 指 对运输、装卸、保管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 特种货物 指 对运输、装卸、保管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包括长大笨重物品、危险物品、贵重物品和鲜活物品等 危化品 指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有毒、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和财产毁损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 货车 指 一种主要为载运货物而设计和装备的商用车辆,又称卡车 半挂牵引车 指 装备有特殊装置用于牵引半挂车的商用车辆 半挂车 指 车轴置于车辆重心(当车辆均匀受载时)后
9、面,并且装有可将水平或垂直力传递到牵引车的联络装置的挂车 整车 指 由牵引车和挂车组合成的可独立完成运输的车辆,以及单辆普通货车 LNG 指 液化天然气,主要成分为甲烷,低温常压条件下以液态形式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5 存在,气化后单位体积膨胀约600倍 LPG 指 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为丙烷、丁烷,部分LPG还含有丙烯、丁烯 LNG增效剂 指 为提高天然气的火焰温度添加的一种特殊化学成份 LNG汽车 指 使用 LNG 作为燃料的汽车 LNG运输车 指 运输 LNG 的专用车辆,一般为罐式槽车 去程运输 指 将(港口、火车站等始发地)卸载的货物运往客户指定目的地的运输
10、回程运输 指 完成去程运输后,在返回始发地途中进行的运输 散杂货回程收入占比 指 散杂货回程运输收入占散杂货运输总收入的比例 注:本招股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6 第第二二节节 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一)股份所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11、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刘振东、于江水、唐庆华、李健、解苓玲、于时伟;监事:孙占涛、李嘉国;高级管理人员:王广臣、刘国阳、王叶萍、唐鹏军均承诺:在上述限售期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向交易所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交易所挂牌交易转让发行人股份数不超过其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50%。 (二)关于减持价格限制、股价低于发行价的相关承诺 控股股东刘振东、持股董事于江水、
12、唐庆华、解苓玲、于时伟、李健、持股高级管理人员王广臣、刘国阳、李健、唐鹏军、王叶萍分别承诺: “本人所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通股份 、 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恒通股份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恒通股份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即发行价应参考二级市场股价修正方法进行修正) 。本人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承诺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
13、以公告。 ” (三)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7 1. 稳定股价的预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 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公开披露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时(以下简称“启动条件” ) ,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每股净资产亦将作相应调整) 。 (1)回购或增持价格 回购或增持股份的价格不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限。 (2)相关责任主体 预案所称相关责任主体包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预案中应采取稳定股
14、价措施的董事(本预案中的董事特指非独立董事,以下同)、高级管理人员既包括在公司上市时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包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主体离职不影响预案及其承诺的执行,新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受聘时应作出相关承诺。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措施 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每次回购股份数量应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0.5%且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1%, 或者每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 但公司回购股份的比例最高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15、%。 公司单次或多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3,000 万元;公司一次或多次实施回购后,剩余回购资金不足 500万元的,下次回购可以仅使用剩余回购资金进行回购。 若在公司实施(或准备实施)股份回购的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的,公司董事会有权做出决议终止回购公司股份事宜。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8 回购股份的处置应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具体措施 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16、合上市条件,具体措施如下:A、控股股东应以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的 30%增持公司股份,股份增持的价格不以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为限;B、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金额为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薪酬累计额的 20%。 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单次或多次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 1,000 万元。 若在控股股东、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施 (或准备实施) 股份增持的过程中,公司股票连续 5 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加权平均价格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除权后的每股净资产值的,或继
17、续增持将触发要约收购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增持公司股份。 (4)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要求其在任职前签署承诺书,保证严格遵守执行本预案,并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相关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新聘任的董事还应同时保证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5)顺序安排 优先由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在上市公司回购方案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控股股东增持;前两项措施无法执行或者实施后仍未解决股价问题时,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6)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 公司应在触发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
18、 2 个交易日发布提示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9 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 10 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回购应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并应在履行相关法定手续(如需)后的 6 个月内实施完毕。 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过程中,股价再次达到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不再重复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前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后,再次出现本预案规定的稳定股价启动条件的,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再次启动稳定股价程序
19、。 2. 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承诺 (1)控股股东刘振东承诺: “在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本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 (2)发行人全体董事承诺: “在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董事职务,本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 3. 增持股份的承诺
20、(1)控股股东刘振东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 ,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 (2)发行人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 ,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0 4. 关于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承诺的承继 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前需要承诺如下(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只需承诺第项) : 本人承诺,在恒通物
21、流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财务报告确定的每股净资产时,且在符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届时本人如继续担任董事职务,本人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的预案投赞成票。 本人将严格遵守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股票上市后股票价格稳定措施的预案 ,包括按照该预案的规定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 ” (四) 关于“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补偿措施的承诺 1. 关于回购股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22、,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控股股东刘振东承诺: “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 2. 关于赔偿损失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若本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 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分别承诺:“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23、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3)国信证券承诺如国信证券在本次发行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导致国信证券所制作、出具的文件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并造成投资者直接经济损失的,在该等违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1 法事实被认定后,国信证券将本着积极协商、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自行并督促发行人及其他过错方一并对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及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进行赔偿。 (4)中伦律师承诺为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制作、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以及历次补
24、充法律意见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中伦律师过错致使上述法律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中伦律师将依法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山东和信承诺为恒通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若因山东和信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山东和信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五) 关于持股意向透明度的说明 1.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振东减持意向如下: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 股份锁定期满后
25、两年内, 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 。 (3)减持恒通股份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 1%, 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2. 副董事长于江水、宋建波及南山投资减持意向如下: (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2) 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 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 25%,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摘要 1-2-12 且减持价格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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