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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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6号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征求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为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工作,切实减轻重污染天气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201786号)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快修订工作的函(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5号)要求,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起草了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请你们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于2018年9月30日前反馈我办,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联 系 人:
2、周仁强联系电话:08262659936联系邮箱:附件: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 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8年9月21日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大气函201786号)和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717号)等文件要求,在广安市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基础上修订形成本预案。一、适用范围本市辖区内出现或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的应急处置。二、预警分级根据重污染天气的形成特点,
3、按照重污染天气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分级统一划分为四个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判别依据。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过程,且间隔不超过24小时,应按一次重污染过程统计,从严启动预警。当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含本区域在内的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启动与省重污染天气指挥部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蓝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黄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橙
4、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1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预测PM2.5浓度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PM2.5浓度2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或预测PM2.5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6小时以上;或监测PM2.5浓度350微克每立方米并持续3小时以上。三、响应措施蓝、黄、橙、红色预警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分别为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的内容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一)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
5、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4)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相关专业临床救治培训,储备必要的急救药品,组建医疗专家,为医疗急救工作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风险评估。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夏季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季调低12摄氏度。(3)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
6、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4)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在强制性污染减排基数的基础上,工业企业按照“一厂一策”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全市颗粒物(PM)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5%以上;加强环境执法检查。(2)移动源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禁止重型载货汽车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公共交通部门加大运输保障力度。(3)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主要道路、行道树每天至少进行2次冲洗除尘。(二)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
7、(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尽量采取防护措施。(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夏季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季调低12摄氏度。(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
8、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4)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5)加大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的扬尘控制力度。(6)有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10%以上,各类工业企业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须进行全覆盖防尘处理;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
9、罚。(2)移动源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通行。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和扩大公交车路线。加强销售和生产领域的汽油、柴油品质监管,从源头上截断劣质汽油、柴油的使用。(3)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城市主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2次全面冲洗或洒水作业,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4)建筑扬尘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
10、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城市主城区内禁止使用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管理和执法检查,在重点施工场地周边片区增加现场巡查监管频次,增加出勤人数,延长出勤时间。(5)禁烧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禁止餐饮油烟违规排放,禁止露天烧烤等经营活动;禁止秸秆、垃圾、建筑废物等露天焚烧;禁止季节性腊肉制品熏制、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祭祀等。(三)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
11、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取消户外活动。(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夏季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季调低12摄氏度。(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4)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
12、理设施效率。(5)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6)有条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7)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20%以上,各类工业企业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须进行全覆盖防尘处理;加强环境执法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2)移动源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
13、油车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通行;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停止使用;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和扩大公交车路线;加强交通执法检查。加强销售和生产领域的汽油、柴油品质监管,从源头上截断劣质汽油、柴油的使用。(3)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3次全面冲洗或洒水作业,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4)建筑扬尘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涂、粉刷、切割、建筑拆除作业;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
14、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城市主城区内禁止使用非道路工程机械和车辆;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在重点施工场地周边片区增加现场巡查监管频次,增加出勤人数,延长出勤时间。(5)禁烧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禁止餐饮油烟违规排放,禁止露天烧烤等经营活动;禁止秸秆、垃圾、建筑废物等露天焚烧;禁止季节性腊肉制品熏制、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祭祀等。(四)级响应措施1.健康防护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强烈建议采取防护措施。(2)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强烈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3)
15、教体部门协调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停课措施。已经到校的学生,学校可安排学生自习;未到校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在家学习。(4)卫生计生部门协调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开通重污染天气呼吸疾病患者急救绿色通道,积极做好患者集中救治相关准备工作。(5)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夏季空调温度调高12摄氏度,冬季调低12摄氏度。(3)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
16、原材料及产品使用。(4)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5)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实施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制。(6)有条件的城市可免除公交乘车费用。(7)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缓解空气污染。3.强制性减排措施(1)工业减排措施。列入限产、错峰生产名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工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和错峰生产计划执行,全市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颗粒物(PM)、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达到30%以上,各类工业企业煤、渣、沙石等物料堆放必须进行全覆盖防尘处理;加强环境执法
17、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进行处罚。(2)移动源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禁止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国一、国二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上路行驶(0点至3点除外);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通行;禁止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车辆。增加城市公交营运频次和扩大公交车路线。加强销售和生产领域的汽油、柴油品质监管,从源头上截断劣质汽油、柴油的使用。(3)道路扬尘减排措施。在日常道路清扫保洁频次的基础上,增加清扫保洁作业频次,城市主城区及城郊结合部道路每天至少进行4次全面冲洗或洒水作业,保证无明显浮尘积土淤泥。(4)建筑扬尘减排措施。城市主城区停止室外产生扬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的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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