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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平安监管,强化平安责任,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分兵把口、齐抓共管的平安生产格局,促进全镇平安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新平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制定本方法。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白沙镇行政区域内村(社区)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第三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和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对平安生产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行政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的平安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平安生产的负责人是平安生产工作综合监督管理的责任人,对平安生产工作负
2、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督管理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干脆领导责任。其次章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责任第四条镇党委书记对本镇平安生产工作负总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仔细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把平安生产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二、常常了解平安生产工作状况,分析平安生产工作形势,有针对性地开展重大平安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指导工作。三、探讨并解决有关平安生产及平安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隐患(重大危急源)的整改,增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为生产平安和平安工作的顺当开展供应条件。四、适时主持
3、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听取平安工作汇报,重点部署平安工作,探讨解决平安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五、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分管副书记和其它副镇长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平安生产工作。第五条镇人大主席平安生产监督职责:一、仔细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和检查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和执行状况,正确行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状况,刚好订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法律、法规的正的确施和肃穆性。三、适时听取平安工作状况汇报,督促探讨和解决平安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四、主动参加平安事故的查处,督促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4、和善后工作。第六条镇长为本镇平安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仔细实行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指示精神,把平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持探讨和解决本地平安生产的重大问题,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平安生产宣扬教化和培训,加大具备平安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二、组织探讨制定平安生产工作安排、目标、预案,部署平安生产工作,督促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机构、人员、职责、经费“四落实”,确保上级政府下达的年度平安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三、组织召开有关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
5、形势,通报状况,探讨处理或上报解决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平安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急源,刚好落实必要的监控防护措施,确保平安。四、结合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对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交通路段的检查整治,主动协作支持上级或部门搞好各项平安检查整治活动;排查各类隐患,订正各类违章,跟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歼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削减事故,避开伤亡。五、凡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平安死亡事故,应刚好报告,赶赴现场,帮助上级政府和部门查处事故,做好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七条镇分管平安生产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全镇平安生产其次责任人,对全镇平安生产工作详细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刚好实
6、行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和有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会议、文件、批示,把平安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实行多种形式,开展宣扬、教化、培训活动,努力营造社会平安氛围,增加全民平安意识。二、探讨制定平安生产工作目标,应急预案,详细部署全镇平安生产工作任务,量化目标,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促进平安工作有序开展。三、组织召开平安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总结和推广阅历。必要时组织召开现场会、现场办公会、阅历沟通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四、结合实际,组织抓好重大平安活动,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整治、整改工作,并刚好探讨并汇报影响正常生
7、产、工作、生活、平安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或危急源。责令相关单位、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把各类事故苗头歼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削减事故,避开伤亡,降低经济损失。五、抓好平安机构、队伍和管理制度建设,落实经费,确保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六、凡发生事故,应刚好赶赴现场,组织施救,并组织或帮助相关部门、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事故善后处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和追究责任者。七、组织相关部门对本镇平安生产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组织探讨审查平安生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严格奖惩兑现。第八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政府各位副镇长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生产工作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实行党和国家有关平
8、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条例、文件、批示,把平安生产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好宣扬教化和工作落实。二、结合工作特点和实际,探讨制定分管工作内的平安生产工作目标、安排、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使工作与平安生产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三、刚好探讨并汇报影响正常生产、工作、生活、人身及财产平安的重大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平安。四、凡分管工作范围内发生事故,应马上赶赴现场,负责组织或帮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惩罚建议和看法。第三章镇政府部门平安生产工作职责第九条镇政府各部门
9、依据职能职责,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部门所属单位的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详细履行以下职责:一、仔细实行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批示,抓好平安教化培训,监督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二、组织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及重大活动平安工作安排、目标,应急预案,确保政府和镇安办下达的平安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三、加强对平安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健全机构,落实人员、经费,依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平安生产工作和各项平安生产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四、结合实际,适时开展集
10、中和专项平安检查整治,刚好探讨并整改重大隐患,预防各类事故,确保生产、生活、工作和人身及财产平安;帮助协作相关部门及上级部门调查处理重大平安事项。五、按规定要求上报事故,做好各类事故善后处理工作,完成镇政府和安办交办的其它平安工作任务。第十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平安生产责任制,镇其他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平安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并接受镇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的指导、监督。一、白沙安办负责综合监督检查全镇平安生产工作,非金属矿业、危急化学品、烟花爆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等有关工矿商贸单位领域平安。二、白沙派出所负责民爆器材、道路交通、消防的平安监管和事故抢险及事故现场的秩序维护;民爆
11、器材、液化气、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的平安;实施烟花爆竹平安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三、白沙建管所负责全镇无证探采矿、超层越界采矿、非法转让矿主权等平安;负责建筑施工行业领域平安。四、白沙国土所负责全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平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五、交警四中队负责全镇马路及附属设施(包括标记、标线)、危急化学品运输资质、公共车辆、客货运输和修理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平安检查。六、白沙畜牧站负责对全镇放射源及废弃物(包括废气、废水、废气固体)和危急化学品废弃物的平安。七、白沙工商所负责对全镇个体工商户以及食品卫生流通环节的平安。八
12、、白沙林业站负责涉农、涉水、危桥、毒鼠强、沼气、农资及初级农副产品生产环节、林业生产的采伐、储运、加工及森林防火的平安检查,负责全镇防雷、防静电设施的平安;负责全镇畜牧业生产、饲养兽药供应、防疫检疫等活动的平安;负责农业机械、废旧水池、防洪、林木防火等方面的平安监管。九、白沙镇辖区内各学校负责对所管学校、社会力气办学单位和校办企业的平安。十、文化站负责对全镇文化消遣设施场所(包括网吧等)及所属单位的平安;负责全镇宗教活动场所(包括道观、寺庙、教堂等)及其内部设施的平安.十一、万源市二医院负责对医院、村卫生所及设施、医疗用品、社会医疗机构的医疗、餐饮卫生的平安。十二、镇民政所负责对敬老院、民政福
13、利设施及镇属单位的平安。十三、粮站负责对所属企业、粮库及其设施的平安。十四、电视站负责广播电视设备设施的平安。十五、白沙地税所负责对本系统的购、销、存等环节的平安,负责烟花爆竹储存销售单位、所属单位的平安。十六、白沙邮政局负责危急化学品、民爆器材等危急品邮寄的平安。十七、白沙供电所负责供电网络、电力设施的平安。十八、白沙司法所负责全镇成品油市场的平安,依法取缔非法成品油经营单位;负责所属企业的平安。十九、白沙城管负责镇区内出租车辆、户外广告牌、占道经营、垃圾场处置、公厕的平安。二十、运管负责镇区集贸市场的平安。二十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院内公用房及附属机关设施、消防、防雷、用电、公务用车等方面
14、的平安监管。二十二、各管理区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本管理区内的平安生产工作。第四章村(社区)有关负责人的责任第十一条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本辖区平安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传达实行党和国家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平安生产工作的文件、会议、指示,组织开展平安宣扬教化,增加全民平安意识。二、依据上级党委政府对平安工作的要求,组织探讨制定本辖区平安生产工作安排、目标、措施,完善规章制度,严格管理,仔细落实。三、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各项平安检查整改活动,刚好探讨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
15、及财产平安的重大隐患或危急源,并刚好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平安。四、所辖区发生伤亡及重大火灾事故,应刚好报告,爱护现场,并主动帮助上级及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做好群众和受害者亲属工作和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员会、镇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人忽视平安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平安生产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平安事故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不报,或者不刚好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扩大的,根据生产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规定,赐予告诫、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指责、组织处理、党纪政纪等处分: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方法由镇安办办公室负责说明。第十四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1页 共11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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