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有关新资本协议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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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资本协议的三大支柱|有关新资本协议实施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分析摘要:公司治理直接关系到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水平和绩效表现。2004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推出及实施对银行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商业银行特别是跨国经营的商业银行进一步改善自身的公司治理。关键词:新资本协议;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风险控制Abstract: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is directly related to the commercial banks to control the level of risk and performance. In 2004 the New Basel
2、Capital Accord 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corporate governance of banks has put forward higher requirements to commercial banks, especially transnational operations of commercial banks to further improve their corporate governance.Key words: New Capital Accord; commercial bank
3、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risk control前言当前,随着我国大型商业银行的上市和转型,银行自身的公司治理面临着严峻挑战。鉴于我国也将在近期内对大银行实施新资本协议,如何借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公司治理方面的要求以及国际化大银行的相关经验,明确我国商业银行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职责,改善公司治理结构,树立良好的公司治理运行机制,具有相当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一、公司治理与银行业1999年经合组织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的五项原则和2004年经合组织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原则的修订版中,明确提出了公司治理的五项原则:公司治理框架应保护股东权利;应平等对待所有股东,包括中小股东和外
4、国股东;应确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鼓励公司与他们开展积极的合作;应确保及时、准确地披露所有与公司有关的实质性事项的信息,包括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所有者结构以及公司治理状况;董事会应确保对公司的战略指导。对管理层的有效控制;董事会应对公司和股东负责。资产结构的特殊性、资产交易的非透明性、严格的行业管制和监管等银行业自身的特殊性的存在使得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既有公司治理的一般性,也有银行业的特殊性。所以,我们在建构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体系和运行机制时,既要考虑经合组织关于公司治理的要求,又要考虑银行业方面的特殊要求;在吸收上述内容和1999年发布的加强银行组织的公司治理中银行价值取向、战略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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