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宝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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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江江江江江苏苏苏苏苏苏恒恒恒恒恒恒宝宝宝宝宝宝股股股股股股份份份份份份有有有有有有限限限限限限公公公公公公司司司司司司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横塘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封卷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28 号证券大厦南塔 15-16 层)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1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发行股数 不超过 3,5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 预计发行日期 2006 年 12 月 22 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12,140 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钱云宝(持股 3,456 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公司其他股东钱平、江浩然、胡三龙、潘梅芳和曹志新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中,因 2005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合计 864 万股) ,自工商变更之日(2006 年 4 月 20 日)
3、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他股份(合计 4,320 万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 3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钱云宝、钱平、江浩然、曹志新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6 年 12 月 11 日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2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4、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等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5、1-1-3重大事项提示重大事项提示 1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8,640 万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 3,500 万股流通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 12,140 万股。上述 12,140 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控股股东钱云宝 (持股 3,456 万股) 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公司其他股东钱平、江浩然、胡三龙、潘梅芳和曹志新承诺:其所持有的股份中, 因 2005 年度利润分配增加的股份 (合计 864 万股) , 自工商变更之日 (2006年 4 月 20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他股份(合计 4,320
6、 万股)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同时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钱云宝、钱平、江浩然、曹志新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在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3公司目前主要为通信、金融行业的客户提供卡产品。随着行业技术进步和信息化进程的加速,通信、金融行业用卡的技术标准和应用平台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创造了新的潜在市场。如通信行业的 3G,金融行业的银行磁条卡向 IC 卡过渡(EMV 迁移) 。除此以外,税控收款机
7、的强制推广应用也将形成一个蕴含巨大商机的税控卡市场。 上述应用市场的发展趋势将成为公司未来利润快速增长的基础,公司已为此进行了前期投入,并在技术、资质、客户资源等方面做好了相应准备。 尽管应用市场升级换代是大势所趋, 但由于牵涉行业技术标准、应用平台、政策推广力度等多方面配套措施的完善,应用环境尚未完全成熟,市场具体启动时间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如果市场启动时间滞后于预期,将限制公司未来利润增长潜力的发挥,延缓公司持续快速增长的步伐。 4卡市场目前已经是一个全球化市场,国际上大的卡供应商均已进入中国市场,内外资企业在价格、技术、服务、质量等各个层面展开激烈竞争。近三年来,公司部分主导产品的销售均
8、价逐年下降,如密码卡 2006 年 1-6 月平均售价(税后)较 2003 年下降了 51.43%。针对这种情况,公司充分发挥生产链完整和规模经济的优势,在降低成本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近三年来经营业绩保持持续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4增长。但是,成本控制具有一定的边际递减效应,如果公司在现有成熟产品上的成本降低幅度低于产品价格下降幅度, 或在未来更高端产品的发展中不能及时获得竞争优势,维持或提高市场份额,则公司将面临总体盈利水平下降的风险。 5公司产品结构正经历比较大的变化,引起综合毛利率水平从 2005 年的50.12%下降为 2006 年
9、1-6 月的 33.13%,主要由于: (1)2006 年 1-6 月 SIM 卡产品收入大幅增加,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从 2005 年的 9.49%增至 2006 年 1-6月的 33.44%,而该产品毛利率目前处于较低水平,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水平下降; (2)子公司恒宝信息的软件产品业务占恒宝信息的收入比例从 2005 年的63.70%下降为 2006 年 1-6 月的 27.40%。该业务毛利率较高,其占比的下降引起了综合毛利率水平的下降。 产品结构的调整是公司向高端智能产品发展、提高未来竞争力的战略举措:SIM 卡销售市场的拓展为公司开辟了新的利润增长点,并为 3G 时代来临后该市场的
10、迅速增长做好了技术和客户基础等多方面的准备; 软件产品收入下降是恒宝信息积极调整业务结构、增强盈利持续能力的结果。公司将紧跟市场变化,继续产品结构的调整,不断以高附加值产品替代低附加值产品,提高持续盈利能力。但是,若在上述调整过程中,公司未能正确判断市场走向并及时调整产品策略,将可能面临整体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6卡产品作为重要的信息安全产品,在金融、通信、税控等行业,只有通过了国家及相关权威机构的安全认证才能够获得供应商资格, 资质是市场准入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卡企业获得的资质越多,发展的空间和潜力就越大。虽然本公司是目前国内取得相关资质最多、获得定点供应商资格最多的企业之一,但维持现有资质需
11、接受定期的检验, 同时未来新产品的市场准入也需通过严格的资质认证, 如果公司由于主客观原因失去了已获得的资质, 或者不能顺利获得新的认证,将对公司现有市场的维护和新市场的开拓造成不利影响。 7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法律法规,公司目前享有如下两项对公司报告期净利润产生影响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1)公司为江苏省信息产业厅认定的软件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财税【2000】25 号文件,公司生产的软件产品在 2010 年年底之前享受先按 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2004 年、 2005 年和 2006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
12、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5年 1-6 月公司分别收到增值税返还 607.89 万元、977.81 万元和 300.83 万元,分别占同期利润总额的 12.77%、17.07%和 12.44%。 (2)公司控股子公司恒宝信息为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 1988 年经国务院批准并由北京市颁布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的规定,恒宝信息可享受 15%的所得税率,并自开办之日起三年免征,第四至第六年度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上述政策文件,恒宝信息免征了 2004 年和 2005 年度、2006 年 16 月的企业所得税。如果国家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13、,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第三章 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6目目 录录 第一章第一章 概览概览 .14 第二章第二章 本次发行概况本次发行概况 .20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0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21 三、预计发行时间表.22 第三章第三章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 .23 一、应用市场升级换代启动时间不确定的风险.23 二、市场竞争导致产品价格下跌的风险.24 三、产品结构调整导致盈利水平变化的风险.25 四、行业特许资格风险.26 五、财政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14、26 六、控股子公司恒宝信息业务收入结构转型的风险.27 七、安全管理风险.28 八、业务经营风险.28 九、技术风险.29 十、募集资金投向风险.29 十一、拓展海外市场的风险.30 十二、股市风险.30 第四章第四章 发行人基本情况发行人基本情况 .3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32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情况.32 三、发行人股本结构的形成及变化情况.36 四、发行人重大资产重组情况.40 五、历次验资情况和发行人投入资产的计量属性.40 六、公司的组织结构.41 七、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简介.44 八、发行人股东情况.46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
15、1-7九、发行人股本情况.47 十、员工及社会保障情况.48 十一、持有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以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和履行情况.50 第五章第五章 业务和技术业务和技术 .51 一、公司主要业务.51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52 三、影响本行业发展的相关因素.67 四、公司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本行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68 五、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69 六、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75 七、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86 八、技术和研发.91 九、质量控制.100 第六章第六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1
16、03 一、同业竞争.103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103 三、关联交易.105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决策依据.106 五、规范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106 六、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意见.108 第七章第七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109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简介.109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情况.112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112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的报酬情况.113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17、的兼职情况.113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8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近三年内变动情况.114 七、稳定核心技术团队的措施.114 八、其他事项.115 第八章第八章 公司治理公司治理 .116 一、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116 二、公司近三年违法违规、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说明.122 三、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意见.122 四、立信长江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123 第九章第九章 财务会计信息财务会计信息 .124 一、会计报表.124 二、注册会计师意见.133
18、三、会计报表编制基准、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133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34 五、分部信息.139 六、非经常性损益及其影响.140 七、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和无形资产情况.141 八、主要债项.141 九、所有者权益情况.143 十、现金流量情况.143 十一、会计报表附注中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143 十二、财务指标.144 十三、设立时及历次验资情况.146 第十章第十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47 一、财务状况分析.147 二、盈利能力分析.154 三、现金流量分析.174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175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
19、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9五、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177 六、恒宝信息业务发展的持续性分析.180 七、其他事项说明.182 第十一章 业务发展目标第十一章 业务发展目标 .183 一、公司发展计划.183 二、拟订上述计划所依据的假设条件和面临的主要困难.187 三、发展计划与现有业务关系.187 四、本次募集资金的作用.187 第十二章 募集资金运用第十二章 募集资金运用 .189 一、预计本次发行筹集资金的总量.189 二、募集资金分年度投资计划.189 三、项目备案情况.190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介.190 五、募集资金运用对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20、.209 六、投资项目的组织方式.209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 .210 一、公司股利分配的一般政策.210 二、历年股利分配情况.210 三、滚存利润分配政策.211 四、本次股票发行后的股利发放计划.211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其他重要事项其他重要事项 .212 一、信息披露制度及为投资人服务计划.212 二、重要合同.214 三、公司获得财政资助资金的情况.216 四、担保、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217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备查文件备查文件 .218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声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21、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10释释 义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恒宝股份或股份公司:公司、发行人、恒宝股份或股份公司: 指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记录纸厂:记录纸厂: 指 丹阳市信息记录纸厂 恒宝实业:恒宝实业: 指 江苏恒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现代印制:现代印制: 指 江苏现代安全印制有限公司 恒宝信息:恒宝信息: 指 北京恒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恒宝软件:恒宝软件: 指 江苏恒宝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恒宝智能:恒宝智能: 指 江苏恒宝智能识别技术有限公司 恒融科技:恒融科技: 指 江苏恒融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
22、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信息产业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国家金卡办:国家金卡办: 指 国家金卡工程办公室 中国银联:中国银联: 指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由八十多家国内金融机构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金融服务机构。主要职责是建立和运营银行卡跨行信息交换网络系统,制定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实现高效率的银行卡跨行通用及业务的联合发展 中国联通:中国联通: 指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指 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立信长江:立信长江: 指 上
23、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 指 公开发行面值 1.00 元的 3,500 万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股票(股票(A 股) :股) : 指 本次发行每股面值 1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上市:上市: 指 本公司股票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元:元: 指 人民币元 公司法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证券法 指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江苏江苏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封卷稿) 1-1-11报告期:报告期: 指 2003 年、2004 年、2005 年和 2006 年 1-6 月 IC: 指 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 磁
24、条卡:磁条卡: 指 在普通 PVC 卡上覆盖一层编码磁性材料带, 数据和资讯以不同磁模式存储于磁条内,目前主要用于银行卡领域 密码卡:密码卡: 指 一种经过密码打印、覆膜等生产工艺和技术处理,为适应各类预付费需求而产生的非芯片类卡,主要应用领域包括移动通信充值卡、游戏卡等 IC 卡:卡: 指 由集成电路(IC)芯片、卡载体(塑料片)以及卡内信息构成的具有根据不同应用领域特征进行数据存储和数据处理的智能型卡片 逻辑加密卡:逻辑加密卡: 指 卡中的集成电路具有加密逻辑的 IC 卡,通常在读/写卡之前,需要验证密码,主要用于门禁卡、就餐卡、公用电话卡等 智能卡:智能卡: 指 带有微处理器芯片的 IC
25、 卡,也称 CPU 卡,主要应用领域包括通信、金融、交通、社保、税务等 税控卡:税控卡: 指 具有安全功能并增加了税控专用命令的带有微处理器的 IC 卡,主要用于税务系统的税款征收管理 COS: 指 Chip/Card Operating System 的缩写。指遵从于特定的应用行业服务规范,按照国际标准(ISO/IEC 7816)中所规定的一些功能进行设计、开发,主要控制智能卡和外界的信息交换,管理智能卡内部的存储器、在卡内部完成各种命令的处理并固化在 CPU 卡 ROM 内的系统程序卡片操作系统 SIM 卡:卡: 指 移动通信用户身份识别模块(Subscriber Identity M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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