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2016年度县直单位绩效评估管理类指标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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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慈绩201811号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关于印发慈利县2018年度单列部门绩效评估发展类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各县直机关单位:慈利县2018年度单列部门绩效评估发展类指标考核细则已经县绩效评估委员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慈利县绩效评估委员会 2018年7月10日 1 慈利县2018年度 县委办 绩效评估发展类指标考核细则序号评估指标分值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牵头考核部 门1全面深化改革(责任单位)31.改革推进1.8分:组织领导0.1分:因岗位或人事变动,改革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调整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改革办备案的扣0.1分。任务完成1分:因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年度改革工作要
2、点中改革事项未完成的,此项指标计零分;因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月工作计划未落实到位的,每次每项扣0.2分。督察通报0.7分:被省、市、县点名通报批评或发出督办函的,每次扣0.3分、0.2分、0.1分;通报或督办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每项扣0.2分。2.基础工作1.2分:进度监测0.6分:月进度监测表(每月25日前)、年中和年度自查自评报告未按时按程序报送的每次扣0.1分,经核查上报进度与实际进度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的每次扣0.2分。报告备案0.3分:要求报告备案的会议、文件、调研活动、督察活动、信息采用情况等未按要求报备的每次扣0.1分。宣传推介0.3分:未按月按要求报送改革工作信息的每次扣0.1分;
3、未按要求报送典型材料的扣0.2分。其他工作:县委改革办交办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次扣0.1分,所扣分值直接从基础工作分值中扣减。县委改革办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1.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0.7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排查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本单位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行动(含非法集资借贷广告行为),对非法集资案件,及时报告立案、积极查处;对各级督办的重点案件,采取措施加快处置进度,提高结案率,当年陈案化解率要达到40%;抓好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社会稳定工作,因非法集资引发信访或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和化解;每项工作未落实每次扣0.1分。本单位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
4、、因非法集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访、进京赴省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指标计零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宣传不力、配合不力、未完成本单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欠任务的每项扣0.1分。信息报送: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处非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包括各类日常报表、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处置情况等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每迟报、漏报、瞒报一次扣0.1分。2.防范化解债务风险0.8分:严禁违规举债新增建设项目:不得违规举债新增建设项目,新增一起此项指标计零分。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经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或通报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每起
5、扣0.2分。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无故拖延的每次扣0.1分。3.信用体系建设0.5分:信用报告应用:在政府集中采购、公共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必须依法查询相关市场主体、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员招录、职务提拔、职称晋级、各类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必须核查候选对象的信用记录;每项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社会活动行为:本单位行为主体及工作人员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诚实守信,每发生一例失信行为扣0.1分。县政府办(县金融办)3精准脱贫8按照慈利县2018年精准脱贫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慈绩201812号)文件实行百分
6、制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扶贫办)4污染防治4.5按照慈利县2018年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慈绩201813号)文件实行百分制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生态县创建办5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11.项目建设0.5分:完成县领导现场办公会交办的建设任务,主动为其它示范村落实相关建设项目或资金,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2.工作配合0.5分:按时完成材料、信息、总结等资料报送工作,每次未完成扣0.1分。县农业农村工作局6教育工作11.督导迎检0.3分:造成第三轮“两项督导评估考核”结果未达合格以上等次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未通过验收扣0.3分。2.履行职责0.3分:履行慈利县各
7、乡镇党委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履行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未落实到位的每项次扣0.1分。3.援助工作0.4分:未帮助联系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指导学校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扣0.1分;未对联系学校办1-2件实事的扣0.1分;未资助贫困学生、社会反响差的扣0.1分;联系学校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扣0.4分。县教育局7控违拆违1每发生一起违法建设未拆除到位的,扣违法建设人所在的单位0.2分。县规划局8非税收入执收(无征收计划)4规范管理记4分,每发生一次不规范行为扣0.1分。县财政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9重点工作271文秘工作5分:来文来电处理及时、准确、高效;起草文件规范、无误,审核文件准确细致;随时做好领导服务
8、工作,规范、精简、整合全县重大活动、会议;认真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2机要保密工作5分:做好译电、传真、计算机加密网络和密码管理,确保党的核心机密绝对安全;做好党政专网协调服务工作,确保政令、指令畅通;做好党委视频会议系统日常管理工作,确保上级视频会议信号畅通;按要求严格办理密码电报及密级文件;做好保密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性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做好涉密载体的收发、销毀等管理工作;做好违反保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每出现一次失误扣0.5分。3综合信息工作5分:按要求做好全县性文字综合工作;经常开展调研活动,按要求向县委领导和省、市报送高质量的材料;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党委报送党委信息。4政
9、策研究工作5分:根据县委决策意图和工作部署,及时组织有关力量开展调研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县委决策服务,认真参与重要报告和重要会议材料的起草;及时编发慈利工作县委通报。5督查工作5分:按要求及时完成县委主要领导安排的督查活动;定期完成县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定事项的督查;认真督查领导批示件的落实,提高领导批示件办结率;认真搞好全县性重大会议的会务督查。未完成按比例计分。6牵头考核工作2分:认真做好县委办工作指标的牵头考核。未按要求建立考核台账的,每次检査不符合要求扣0.1分;年终考核未按要求组织到位扣0.5分;未按要求提供考核结果及依据,每次扣0.5分;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每起扣1分。县委办
10、(县绩效办)合计51.5分慈利县2018年度 县人大办 绩效评估发展类指标考核细则序号评估指标分值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牵头考核部 门1全面深化改革(配合单位)31.改革推进1.8分:组织领导0.1分:因岗位或人事变动,改革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调整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改革办备案的扣0.1分。任务完成1分:因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未完成,导致年度改革工作要点中改革事项未完成的,此项指标计零分;因单位配合不到位导致牵头责任单位月工作计划未落实到位的,每次每项扣0.2分。督察通报0.7分:被省、市、县点名通报批评或发出督办函的,每次扣0.3分、0.2分、0.1分;通报或督办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扣0.
11、2分。2.基础工作1.2分:进度监测0.6分:未按要求及时向牵头责任单位提供月进度监测情况、年中和年度自查自评报告的每次扣0.1分,经核查上报进度与实际进度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的每次扣0.2分。其他工作0.6分:县委改革办、牵头责任单位交办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次扣0.1分(由县委改革办、牵头责任单位共同进行考核)。县委改革办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1.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0.7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排查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本单位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行动(含非法集资借贷广告行为),对非法集资案件,及时报告立案、积极查处;对各级督办的重点案件,采取措施加快处置进度,提高结案率,当年陈案化
12、解率要达到40%;抓好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社会稳定工作,因非法集资引发信访或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和化解;每项工作未落实每次扣0.1分。本单位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因非法集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访、进京赴省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指标计零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宣传不力、配合不力、未完成本单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欠任务的每项扣0.1分。信息报送: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处非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包括各类日常报表、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处置情况等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每迟报、漏报、瞒报一次扣0.1分。2.防范化解
13、债务风险0.8分:严禁违规举债新增建设项目:不得违规举债新增建设项目,新增一起此项指标计零分。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经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或通报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每起扣0.2分。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无故拖延的每次扣0.1分。3.信用体系建设0.5分:信用报告应用:在政府集中采购、公共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必须依法查询相关市场主体、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员招录、职务提拔、职称晋级、各类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必须核查候选对象的信用记录;每项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社会活动行为:本单位行
14、为主体及工作人员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诚实守信,每发生一例失信行为扣0.1分。县政府办(县金融办)3精准脱贫8按照慈利县2018年精准脱贫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慈绩201812号)文件实行百分制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扶贫办)4污染防治4.5按照慈利县2018年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慈绩201813号)文件实行百分制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生态县创建办5控违拆违1每发生一起违法建设未拆除到位的,扣违法建设人所在的单位0.2分。县规划局6双联工作11.日常工作1分:联系单位每年两轮到联系企业摸排困难和问题,每缺一次扣0.1分;承办单位未及时召开问题化解会或碰头会的每次扣0.1分
15、;落实“一单三制”(问题或任务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要求,梳理、列出困难问题清单和工作台账,定期填报,每缺一次或每缺一项扣0.1分。2.问题摸排、问题化解销号和满意度1分:联系单位、承办单位每季度要到所联项目、企业对接工作至少2次和扎实开展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以照片或县级以上媒体信息为准),每缺一次扣0.1分,未开展帮扶工作扣0.1分;困难和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化解的每个扣0.1分,化解不到位且造成重大影响的每个扣0.2分;满意度根据对业主单位回访调查情况计分,非常满意和满意的不扣分,基本满意的每次扣0.1分,不满意的每次扣0.2分。县委办(县双联办)7非税收入执收(无征收计划)4
16、规范管理记4分,每发生一次不规范行为扣0.1分。县财政局(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8重点工作281.决定重大事项6分:按照县委要求决定本行政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重大事项;依法按程序决定重大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决定重大事项。未完成按比例计分。2.监督工作9分: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督促支持政府全面完成2018年全县计划、财政工作任务;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未完成按比例计分。3.代表工作6分: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宣传推介代表履职先进事迹;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未完成按比例计分。4.机关自身建设5分: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的相关规
17、定。未完成按比例计分。5.牵头考核工作2分:认真做好人大工作指标的牵头考核。未按要求建立考核台账的,每次检查不符合要求扣0.1分;年终考核未按要求组织到位扣0.5分;未按要求提供考核结果及依据,每次扣0.5分;考核结果出现失误的,每起扣1分。县委办(县绩效办)合计51.5分慈利县2018年度 县政府办 绩效评估发展类指标考核细则序号评估指标分值评估内容与计分方法牵头考核部 门1全面小康建设(配合单位)31.数据统计2.5分:按要求完成指标数据统计上报及审核工作任务。上报数据单位主要领导未把关审定的每次扣0.1分;未按要求及时向责任单位上报数据的每次扣0.2分(考核依据由各指标责任单位提供);上
18、报数据出现漏报、瞒报造成重大影响的,此项指标计零分。2.其他工作0.5分:县委小康办交办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次扣0.1分。县委办(县全面小康办)2全面深化改革(责任单位)31.改革推进1.8分:组织领导0.1分:因岗位或人事变动,改革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调整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向县委改革办备案的扣0.1分。任务完成1分:因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年度改革工作要点中改革事项未完成的,此项指标计零分;因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月工作计划未落实到位的,每次每项扣0.2分。督察通报0.7分:被省、市、县点名通报批评或发出督办函的,每次扣0.3分、0.2分、0.1分;通报或督办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每项扣0.2分。2
19、.基础工作1.2分:进度监测0.6分:月进度监测表(每月25日前)、年中和年度自查自评报告未按时按程序报送的每次扣0.1分,经核查上报进度与实际进度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的每次扣0.2分。报告备案0.3分:要求报告备案的会议、文件、调研活动、督察活动、信息采用情况等未按要求报备的每次扣0.1分。宣传推介0.3分:未按月按要求报送改革工作信息的每次扣0.1分;未按要求报送典型材料的扣0.2分。其他工作:县委改革办交办的工作未及时落实到位的每次扣0.1分,所扣分值直接从基础工作分值中扣减。县委改革办3省市绩效评估指标51.项目实施3分:完成省市下达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目标任务的计3分,未达到目标任务的按
20、照完成比例情况扣分。上年度承担的省市绩效评估指标因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在市年终考核中扣分较为严重的,相应予以扣分。(具体目标任务见慈利县2018年度省市绩效评估指标分解一览表)2.日常工作1分:因迎检工作不到位受到通报批评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缺席绩效评估工作会议的,联络员没有固定或中途调整未向县绩效办说明的,县绩效办交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每项每次扣0.1分。3.信息工作1分:季报表未按时上报的或数据不精准造成影响的每次扣0.1分;每季上报信息材料2篇(全年不少于6篇),每少1篇扣0.1分;全年报送典型材料1篇,未完成扣0.2分。县委办(县绩效办)4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1.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0.7
21、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建立排查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本单位涉嫌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行动(含非法集资借贷广告行为),对非法集资案件,及时报告立案、积极查处;对各级督办的重点案件,采取措施加快处置进度,提高结案率,当年陈案化解率要达到40%;抓好因非法集资引发的社会稳定工作,因非法集资引发信访或群体性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和化解;每项工作未落实每次扣0.1分。本单位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因非法集资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集访、进京赴省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此项指标计零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清收农商行不良贷款工作宣传不力、配合不力、未完成本单位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欠任务的每项扣0.1
22、分。信息报送: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县处非领导小组相关要求及时报送各类信息(包括各类日常报表、工作方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重大风险隐患、案件信息、处置情况等文字、图片、影像资料),每迟报、漏报、瞒报一次扣0.1分。2.防范化解债务风险0.8分:严禁违规举债新增建设项目:不得违规举债新增建设项目,新增一起此项指标计零分。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经县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等部门检查发现或通报违规举债融资行为的每起扣0.2分。日常工作:按时完成县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各项工作,无故拖延的每次扣0.1分。3.信用体系建设0.5分:信用报告应用:在政府集中采购、公共项目招标投标等活动中,必须依法
23、查询相关市场主体、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在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员招录、职务提拔、职称晋级、各类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必须核查候选对象的信用记录;每项工作未按要求落实扣0.1分。社会活动行为:本单位行为主体及工作人员在经济社会活动中,诚实守信,每发生一例失信行为扣0.1分。县政府办(县金融办)5精准脱贫8按照慈利县2018年精准脱贫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慈绩201812号)文件实行百分制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扶贫办)6污染防治4.5按照慈利县2018年污染防治工作绩效评估实施办法(慈绩201813号)文件实行百分制考核,转换折算计分。县生态县创建办7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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