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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1煤与瓦斯突出按其瓦斯动力现行的成因,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三种类型。各种类型突出其基本特征分别为:1.1.1突出的基本特征1.1.1.1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1.1.1.2抛出的煤堆积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1.1.1.3抛出的煤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的煤块和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1.1.1.4有明显的动力效应,破坏支架、推到矿车、破坏和抛出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1.1.1.5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二氧化碳)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1.1.1.6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型、舌型
2、、倒瓶型以及其他分岔型等。1.1.2压出的基本特征1.1.2.1压出有两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较小。1.1.2.2压出后,在煤层与顶板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煤粉,整体位移的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1.1.2.3压出的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1.1.2.4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增大。 1.1.2.5压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孔洞。1.1.2.6压出时常伴有巷道底鼓。 1.1.3倾出的基本特征 1.1.3.1倾出的煤就地安自然安息角堆积,并无分选现象。 1.1.3.2倾出的孔洞呈口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铅垂(厚煤层)方向发展。 1.1.3.3无明
3、显动力效应。 1.1.3.4倾出常发生在煤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1.1.3.5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明显增加。 1.2危害程度分析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突然喷出大量的瓦斯及碎煤,在煤体中形成特殊形状的空洞,并形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如推倒矿车、破坏支架等;喷出的粉煤可以填充数百米的巷道,喷出的瓦斯-粉煤流有时带有暴风般的性质,瓦斯可以逆风流运行,充满数千米的巷道。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2 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构成及职责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成员:其他副总以上矿领导、救护队队长及各基
4、层单位行政负责人下设应急救援组、技术专家组、供应保障组、医疗救护组、安全保卫组、事故调查组6个专业组。职责:总指挥:负责事故应急指挥工作,宣布启动专项预案,下达应急救援命令,对特殊情况进行紧急决断等;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下达应急命令,协调事故现场抢救工作,完善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全权负责应急现场的抢险指挥工作;调动相关人力、物力参与应急救援;制定现场应急救援方案;及时向应急指挥部通报应急开展情况;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医疗救护、事故调查等指挥工作;出现人员伤亡时汇报应急指挥部启动矿综合应急预案成员职责:各副矿长、副总:协助矿长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救灾过程中
5、安全措施的落实,根据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组织对矿井风流进行监控和调度,对井下通风、瓦斯、煤尘及其他有害有毒气体、火情等情况进行监控;对通风设施、变电所、主要排水泵等主要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正常运行;保证提升运输系统完好,通讯系统畅通;负责调集人员待命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科长: 负责及时传达矿长作战计划和指挥命令,并随时统计和掌握出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点人数,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抢救和灾害处理。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工作。通风科科长、通风区区
6、长、抽排区区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调整矿井通风系统,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负责瓦斯抽采系统及瓦斯抽采管路的管路与维护,加强钻探在应急事故中的预测及预注浆等措施手段的执行机电办主任、保运工区区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况,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和安装机电设备;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井。地测科科长:负责现场地质资料收集、分析,提供相关图纸、资料,及时汇报相关领导和单位。物供部部长及运输区区长:及时准备好必须的抢救器材,并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保卫科科长: 负责地面秩序维护和治安
7、保卫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所规定的任务,完成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处理。如果与外局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部,由公司的救护队长任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战斗行动。相关的队长、班长:负责查明受灾事故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地报告矿调度,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抢救任务。驻矿医疗站长: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2.2专业组构成及职责2.2.1应急救援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副总、通风
8、科、技术科、通风区负责人及救护队队长职责:负责事故的救援指挥,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和决策,负责落实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组织现场救援工作。2.2.2技术专家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通风副总及相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职责:负责制定现场抢险技术方案,对抢险救援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为领导小组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参与事故鉴定和事故调查工作。2.2.3供应保障组组长:经营副矿长副组长:经营副总及企管科、物供部、财务科等行政负责人职责:负责应急救援经费的筹备,协调解决抢险救灾所需物资的准备和供应。2.2.4医疗救治组组长:党委副书记副组长:医疗站站长职责:负责事故受伤人员的抢救、监护及安全转
9、送工作,尽量降低事故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2.2.5安全保卫组组长:党委副书记副组长:保卫科科长职责:负责指挥、维护事故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灾工作有序进行。2.2.6事故调查组组长:安监处长副组长:安全副总、安监处副处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职责:负责事故调查取证工作,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在处理过程中现场总指挥可根据需要,随时指挥任何干部或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指挥和安排。3 处置程序3.1险情信息报告程序:顶板事故发生后,矿调度接到事故汇报,立即报告矿总值班、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矿长启动事故应急救援专项预案,
10、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进行事故处理工作。若造成井下瓦斯超限事故,立即报告集团公司。3.2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简要经过,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3.3 报告方式和责任人报警采用电话报警:矿调度电话: 行政电话:(0554) 7676880 7676881 7676882 调度电话:7200 7201 7202驻矿医疗站急救电话:(0554)7676120矿调度接警后及时按程序电话联系相关部门人员。报告人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3.4 应急响应程序3.4.1接警报告和记录事故发生后,现
11、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单位领导汇报,调度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现场人员的汇报情况,记录内容:时间、地点、事故简要内容、事故严重程度、现场人员情况等,并将报警信息在第一时间按矿规定的事故汇报程分别向相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汇报。3.4.2应急指挥启动和应急指挥:(1)矿接警后要迅速成立事故应急指挥部,启动预案并汇报公司启动公司预案;(2)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并授权开展事故应急行动;(3)下达应急启动命令,指令相关职能科室及救护部门迅速作好应急救援各项准备工作,并按指定地点集合待命。(4)事故呈扩大或出现人员伤亡态势时,由矿应急指挥部按综合预案要求统一指挥并协调公司及政府和相关部门
12、(单位)工作。3.4.3 应急救援:现场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指挥部授权,根据事故情况成立专业组,各专业组板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方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3.4.4 资源调配:由应急指挥部全权调配矿通讯、应急队伍、技术、装备、交通运输、医疗、物资、后勤保障救灾的使用的资源。3.4.5 扩大应急:事故呈继续扩大态势时,经矿应急指挥部同意,由矿调度分别以电话方式向公司或当地政府求援。 4 处置措施4.1处置原则:4.1.1“以人为本”,必须采取一切措施、组织人员积极进行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4.1.2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一旦井下煤巷迎头出现非正常状态及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
13、域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做到迅速反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4.1.3依法规范,科学处理。依法规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应急预案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决策,增强应急处理能力。4.2具体应急处置措施及要求4.2.1充分认识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点及危害4.2.1.1瓦斯来源充足,瞬间涌出量很大,浓度很高,不但有回风方向的蔓延而且能逆风向进风方向蔓延,甚至逆流数千米冲出进风井到地面。4.2.1.2突出的高浓度瓦斯能破坏通风系统,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导致风流紊乱,不利于人员撤离和救灾。4.2.1.3突出
14、的高浓度瓦斯,如果浓度高与瓦斯爆炸界限上限,遇火源可能燃烧;如果通风使瓦斯浓度降到瓦斯爆炸界限内,遇火源会发生爆炸。这就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必须杜绝火源。4.2.1.4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需在煤层掘进巷道用于救人或恢复通风,必须采取防突措施。4.2.1.5突出后有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突出,因此,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严密监视,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扩大事故。4.2.2预警行动 煤与瓦斯突出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预兆出现,即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当出现下述一种预兆或几种预兆时,应当引起特别注意。 有声预兆:煤体中出现劈裂声、炮声、闷雷声; 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变
15、软变暗、支架来压、掉渣、煤面外鼓、片帮、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以及打钻顶钻、夹钻、钻孔喷孔。4.2.3突出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采取的有效措施4.2.3.1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应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当瓦斯影响区遍及全井时,要慎重考虑停电后会不会造成全矿被水淹的危险。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以外切断电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4.2.3.2弄清矿井进回风系统破坏情况,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的人员,及时报告。4.2.3.3派人到进回风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一切火源,
16、严禁一切车辆进入警戒区。4.2.3.4派救护队佩戴呼吸器、携带灭火器材下井侦查灾情,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等。4.2.3.5要求救护队要制定严格的灾区行动的安全措施,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灯盏。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有新火源,灭除灾区一切火源,防止引爆瓦斯。4.2.3.6发生突出事故时,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或反风,以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和设施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安装局部风机以恢复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引入总回风巷。4.2.3.7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但应尽快恢复正
17、常风流。4.2.3.8发生突出事故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要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4.2.3.9组织力量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安排救护队在灾区救人,非救护人员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人。救人本着“先明后暗、先活后死”的原则进行。4.2.3.10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措施,防止扩大伤亡,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4.2.3.11当突出后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4.2.3.12保证压风机正常运行,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自救。4.2.3.13若突出发生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火灾或爆炸事故处理。4.2.3.14救护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和突出事故处理的行为原则。应特别注意观察有无火源存在,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不得产生碰撞火花或其他电源火花,尽快恢复通风,消除爆炸危险,同时要时刻注意防止再次突出,造成自身伤亡。4.3避灾线路突出事故发生后,撤离或救援活动首先要参照避灾路线行动,若避灾路线出现问题,及时由救援指挥部下令采取排除障碍措施或者确定新的救援路线。4.4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驻矿医疗站和新华医疗集团进行紧急救护。需要时,可请求上级部门其他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