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方案.doc
《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方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实施方案.doc(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合肥财经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方案一、申请对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院二年级以上高职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院高职生中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平均成绩为班级前五名;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
2、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无抽烟、喝酒、在校外饭店请客、配带非学习用品类的贵重首饰、物品等奢侈浪费现象。三、评审原则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审原则。国家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审原则。四、评审程序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程序:1、班主任公布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名单,由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2、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申请人宣读申请后,按分配名额以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推选;3、班主任组织召开班委、团支委会,对照评比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申请人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由班级向二级学院申报;4、二级学院评议工作小
3、组进行评议,初步确定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名单,制作电子表格和书面报表报学生处;5、学生处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6、公示期满,学生处根据公示情况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后转报教育厅批准。7、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给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程序:1、由符合申请条件的贫困学生自愿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和贫困证明;2、班主任组织召开班会,申请人宣读申请后,进行无计名投票推选;3、班主任组织召开班委、团支委会,对照评审条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班级向二级学院申报;4、二级学院评议工作小组进行评议,初步确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制作电子表格2009-2010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和书面报表报学生处;5、学生处集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6、公示期满,学生处根据公示情况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7、由财务处按月发放给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五、奖励、补助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每生5000元,本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一等每人每月250元,二等每人每月100元,补助10个月,按月发放。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助学金 评定 实施方案
限制150内